逻辑运算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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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运算公理
常用的逻辑运算公理如表1.2所示
表1.2 常用逻辑运算公理
1.3 逻辑运算定理
常用的逻辑运算定理如表1.3所示
表1.3 常用逻辑运算定理
1.4 常用公式
逻辑运算的公式有许多,在表1.4中列出了五个常用公式,实际上,只要经过证明的等式都可以在以后的变换和化简时使用。
表1.4 常用公式
注:公式1、2为吸收律和分配律的应用,公式3为多余因子定律,公式4为多余项定律,公式5为与或和或与转换定律。
1.5 逻辑代数的三个基本规则
1.代入规则
若两个逻辑函数相等,即F=G,且F和G中都存在变量A,如果将所有出现变量A的地方都用一个逻辑函数L代替,则等式仍然成立。这个规则称为代入规则。
因为任何一个逻辑函数,它和一个逻辑变量一样,只有两种可能的取值(0和1),所以代入规则是正确的。
有了代入规则,就可以将基本等式(定理、常用公式)中的变量用某一逻辑函数来代替,从而扩大了它们的应用范围。
例已知等式A(B+E)=AB+AE,将所有出现E的地方代之以(C+D),试证明等式成立。
解: 原式左边=A[B+(C+D)]=AB+A(C+D)=AB+AC+AD
原式右边=AB+A(C+D)=AB+AC+AD
所以等式A[B+(C+D)]=AB+A(C+D)成立。
注意:在使用代入规则时,必须将所有出现被代替变量的地方都用同一函数代替,否则不正确。
2.反演规则
设L是一个逻辑函数表达式,如果将L中所有的“·”(注意,在逻辑表达式中,不致混淆的地方,“·”常被忽略)换为“+”,所有的“+”换为“·”;所有的常量0换为常量1,所有的常量1换为常量0;所有的原变量换为反变量,所有的反变量换为原变量,这样将得到一个新的逻辑函数,这个新的逻辑函数就是原函数L的反函数,或称为补函数,记作。这个规则称为反演规则。
反演规则又称为德·摩根定理,或称为互补规则。运用反演规则可以方便地求出反函数。
例已知,求反函数。
解:按照反演规则,得
例已知,求反函数。
解:按照上述法则得。
注意:
(1)使用反演规则时,必须保证运算优先顺序不变,即如果在原函数表达式中,AB之间先运算,再和其他变量进行运算,那么反函数的表达式中,必须保证AB之间先运算。
(2)对于反变量以外的非号应保留不变。
3.对偶规则
设L是一个逻辑表达式,如果将L中的“·”、“+”互换;所有的“0”、“1”互换,那么就得到一个新的逻辑函数式,称为L的对偶式,记作L´。这个规则称为对偶规则。例如L=(A+B)(A+C),则。
注意:L的对偶式L´和L的反演式是不同的,在求L´时不能将原变量和反变量互换。变换时仍要保持原式中运算先后顺序。
推论:若两个逻辑函数相等,即F=G,则它们的对偶式也相等,即F´=G´;反之,若F´=G´,则必有F=G。
利用对偶规则,可从已知公式中得到更多的运算公式,例如,吸收律成立,则它的对偶式A·(A+B)=AB也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