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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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教育公平
今年暑假期间,如皋市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法》及相关实施意见、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对如城地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进行了统一调配。在教师均衡配置工作中,广大教师胸怀大局,情系教育,甘为人梯,纷纷表示将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愿为如皋教育的优质发展、均衡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彰显了新时期如皋教师的理想情操、高尚师德和人格魅力。
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就是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级学校在办学经费投入、硬件设施、师资调配、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大体上处于一个比较均衡的状态,与义务教育的公共性、普及性和基础性相适应。实施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把均衡发展做为基础教育的发展战略,以此指导基础教育发展的全过程,下大力气改造薄弱学校,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升学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教育公平的内涵及相互关系
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内,如一个县、地区、省的范围内,学校与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方面、教师资源方面,实现相对均衡,保证所有学生受教育权利与机会的平等和公平。均衡发展的内涵主要包括办学条件、教师资源、教育质量的均衡,其外延主要包括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群体之间的均衡。
2.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这样两个基本方面。
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教育公平
(1)均衡发展与教育公平都是相对而具体的
长期以来,因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而产生的教育的地区差别,因城市和农村巨大的发展差异而造成的教育的城乡差别,和因贫富差距与家庭、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而形成的教育的群体差异已是我国社会的一种现实存在。所以,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是绝对的,均衡发展是相对均衡,是指要努力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发展差距,不能片面追求平均主义。我们不能人为地去限制高水平区域和学校的再发展,既要鼓励强者再接再厉,又要帮助弱者尽快地迎头赶上,通过教育的梯度发展,逐步地消除教育差距。
教育公平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具有相对性。由于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差异,其教育公平就具有不同的含义。比如,在义务教育还未普及的地区,通过普及教育,扩大受教育机会,使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在已经普及义务教育的地区,通过推进素质教育,建立以人为本的、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使人人平等地享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追求教育质量公平。
(2)均衡发展是手段,教育公平是目标
为了保证国家主办的义务教育能够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为他们提供同等机会和同样优质的教育,实现教育公平,世界各国均不遗余力地推行缩小教育差距、均衡发展教育的策略。以教育公平为目标,以均衡发展为手段,将“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融为一体,形成一个互相推动的过程。如果没有均衡发展作基础,那么在办学条件、教师资源落后的地区,就很难保证每个学生平等地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与机会,实现受教育者成就机会均等更是不可能。如果不是以教育公平作为最终目标,忽视每个人都有实现他自己的潜力和享有创造他自己未来的权利,那样的均衡只能是低水平的均衡,必将阻碍教育的发展。均衡发展实质上是手段,教育公平才是真正的目标。换言之,即使每个学生都享有同样的教育权利与机会,那也只是形式上的公平,真正的教育公平是以学生的个体差异、发展的不平衡性为本,为不同的学生提供不同的教育,使其天赋、个性得以充分发展。
二、实现教育公平的举措
1、加强政策引导。
提高民众的思想认识。政府要将义务教育发展当成一项公共事业来发展,要本着保障全体人民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宗旨,为全体人民着想。国家应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义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各地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并引导各地区研究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政府应大力宣传教育公平,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尊重和保证每一个人受教育的权利;家长、教师、学校、社会都参与到维护教育公平事业中来,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实现全体人民的自由全面发展。
制定并严格执行办学标准。办学条件是否公平是教育机会均等的重要前提条件,能否充分享有该享有的办学资源是判断每个孩子接受教育质量的重要前提。在这一点上,国家应该出台政策,通过法律规定学校建设标准,科学合理地制定中小学基础设施标准,设定标准办学的上线和下线,约束政府合理分配教育资源,使每所中小学校都能按照法定标准,拥有大体均等的物质条件和师资队伍,从而在义务教育领域形成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大力改造农村薄弱学校,重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这样才能真正能够体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思
想。同时,要完善学校管理机制,无论在人事、物事上都必须建立基本标准,并在经费上予以一定的扶持,来保证平等的义务教育环境。
2、实现师资力量的均衡配置。
完善高素质教师的补充机制。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的现状,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教师资源在数量和质量上的稀缺。国家要实施倾斜政策和专项计划,建立高素质教师补充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合理的人事制度,要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村教师质量,在数量上保证农村学校对教师的需求。要实行待遇倾斜政策,通过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工资、待遇和补贴,吸引优秀教师和优秀毕业生前往任教。针对当前农村教师素质不高的状况,有关部门应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可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农村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构建农村教师专业成长的支持体系。例如健全农村教师在职进修制度,将教师在职进修与提高学历、职称评定挂钩,以促进农村教师自觉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学习;实行校本培训,鼓励和支持当地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与中小学建立合作关系,组织各方面专家学者深入农村学校,帮助农村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建立教师流动制度。虽然近年来经过不断的发展,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的来看还与城市教师在文化素质、职称结构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还不能适应今后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同时,一些农村优秀教师向城市的单向流动,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农村中小学师资的薄弱和义务教育水平的下降。因此要在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同时,可由教育主管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进行统一招聘和集中管理,在一定区域内对教师资源进行统筹管理和安排,形成教师在校际间和城乡间的定期流动制度,并将其作为职称评定中的重要因素。例如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等制度,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缺编学校流动。
3、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实施个性化教育,真正实现教育公平。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一个由没有个人独创性和个人志愿的规格统一的个人组成的社会,将是一个没有发展可能的不幸社会。教育不仅要培养学生具有参与社会生活必须的品质,促进受教育者的社会化,而且要形成与发展学生的个性,促进受教育者的个性化。基础教育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教育,要促使学生全面发展。但是,学校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是建立在养成参与社会生活必须的品质的基础之上的,“全面发展”不等于“样样都要好”。对学生不要“求全责备”,应该珍视学生之间的差异,有的学生这方面行那方面不行,有的学生那方面行这方面不行,一个人不可能什么都行。“全面发展”不等于“平均发展”,对学生不要“抑长补短”,应该允许学生在某些方面落后一点,而在另外方面特别好一些,鼓励学生发展自己的长处。教师要善于了解学生,努力发现每一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兴趣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