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_乡土小说_向_农村小说_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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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7月 JOURNAL OF DALIAN NATIONALITIES UNIVERSITY July 2004 

收稿日期:2003 - 11 - 20. 作者简介:陈晓涛(1983-),男,江苏如皋人,华中师范大学中文基地班本硕连读生. 研究方向:现代文学. 

试论“乡土小说”向“农村小说”的转换 

陈晓涛,方 霞 

(华中师范大学 中文系,湖北 武汉 430079) 

摘 要:20世纪前期的“乡土小说”与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村小说”是有很大区别的。从经济形态之别和基本主题与题材转换,社会关系之别和基本场景与情节转换,价值体系之别和主要人物与主导风格转换这三方面论述“乡土小说”向“农村小说”转换的历程。 关键词:乡土小说;农村小说;转换 

中图分类号:I207.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15X(2004)04-0047-04 

在一般的使用中,把“乡土小说”称为“农村小说”似乎也说不上有什么不对,乡土小说显然也是以乡村生活为描写对象的。但把解放区到新中国以来写农村生活的小说称为“农村题材”以区分于二三十年代 “乡土文学”,这其中肯定有它的道理。人们或许可以在直感上意识到“乡土”与“农村”是有区别的。 

费孝通先生在1947年出版过一本《乡土中国》,在近40年后重印时他解释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

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1]“乡土”

就应该是指中国广大乡村的基层传统社会了。这是一个植根于土地,靠血缘关系的纽带和传统礼俗来维系的“自然”村社:其经济形态是以土为生、以农为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其社会关系是以血缘为基础、以家族为纽带的自然关系,其文化观念是在传统礼俗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这个自然村社用费孝通的话来说,属于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对于个人来说,是“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2](p.5)。 

这个本来也可以称为“农村”的乡土却因为社会变革而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这一社会变革当然包括了近现代以来资本主义因素的侵蚀,但

更有力的冲击则来自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发动和领导的政治革命,它瓦解着乡土中国原有的自在性和自然性,使“乡土”逐渐演变为“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2](p.5),即由自然村落转变为政治组织——用毛泽东的话来说就是“组织起来”;用周扬的话来说也就是“在政治上已有了高度的觉悟性、组织性,正在从事于决定中

国命运的伟大的行动”[3](p.71)

。这就是在当代文学

史中说的“农村”所具有的特殊意义。 

一、经济形态之别和基本主题与题材转换 

费孝通在论及“乡土本色”时说:“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2](p.1)他又说:“乡土社会是个小农经济,在经济上每个农

家,除了盐铁之外,必要时很可关门自给。”

[2](p.64)《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也描述道:“在共产主义统治中国之前,家庭的经济基础是一小块土地。具有土地所有权,常常可以出租。土地上生产的农产品不仅供自己食用,而且还通过集市出卖,用所得的钱购买生活必需品。”“但是,这种地区性的市场联系从来都不是纯粹经济意义的,它总是要受到习惯的限制,嵌入复杂的人际关系因素。”[4](p.648) 

中国农村尚未经过充分的资本主义市场经

济(商品经济)的发展,仅仅经过依托于自然经济的变工互助,就进入了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社会主义改造不同于资本主义的侵蚀,它的目标不是资本主义式的商品——市场经济,而是计划经济,并且这一改造是靠土改后所建立的强有力的政治手段和行政措施来推动的,因为“对共产党领导人来说,其经济目标与政治目标之间并没有基本的矛盾”[5](p.100)。 

就主题和题材而论,简单地说就是由乡土文学的“喊出农村衰败的一声悲叹”转向讴歌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资本主义(自由买卖),不是小农理想(发家致富),不是个体农户(入不入社),而是经由互助组、合作化、公社化的风波曲折,通向共产主义的坦途。在这里,“乡土中国”的一切被道路斗争、思想斗争、路线斗争和阶级斗争的观念予以重构,中国当代文学的主导性题材——“农村生活题材”因而生成和定型,同时生成的是一个左右了几代读者的、巨大的关于中国乡村的“想象性构成物”—“农村”。当时的文艺领导人和主流批评家邵荃麟曾以理论的方式表述了这一想象:“我国农村人口有五亿多,而十年来从土地改革,经过劳动互助、合作化高潮而发展到了人民公社的普遍建立,从个体经济占绝对优势到集体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态度,从消灭封建剥削残余到消灭资本主义残余的斗争;几乎是几个世纪的变化,在我国只短短十年间就实现了。这种迅速急剧的变化,必然突出地要求在文学上得到反映。”[6]这一想象自然会把“乡土”挤到边缘,成为映衬“农村”的背景(如《创业史》),成为新生活的点缀(如《山乡巨变》),或者成为某种政治隐喻(如《艳阳天》)。诚如一位研究者所断言:“当用‘农业题材’来替换‘乡村小说’时,人与乡村或土地的情感关系就要被转换为政治抒情,它们被一种更为“重要”和宏大的叙事所遮蔽。”[7] 

二、社会关系之别和基本场景与情节转换 

“乡土”和“农村”在社会关系上的区别可以说是:以血缘关系(人伦关系)为主转变为以阶级关系(阶级成分、阶级斗争)为主。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乡土小说中,不论是现实主义的揭露(文学研究会成员),还是浪漫主义的眷顾(废名、沈从文等),在传统的人伦关系基础上形成的乡风民俗和日常生活情景都是描写的重点,所不同的是现实主义作家从启蒙的立场出发,更着重于揭露宗法社会造成的愚昧、丑陋和野蛮,而浪漫主义作家从质疑现代性出发,更着重于眷顾宗法制农村保留的家园人情之美。两类乡土小说对乡土生活的观照方式和情感态度是不一样的,但构成作品的主要生活场景则大体上都是宗法制社会中密密交织的人伦关系和人伦情感的日常生活情景。 

从描写农村社会关系转变的意义上说,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是颇具代表性的一个过渡性作品,它细致而深刻地写出了在土改运动中牢固的宗法关系如何被阶级关系所拆散,以及农民被置于这种新的政治关系中时,所产生的不解、不安、迷惘和惶惑。换言之《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很典型地体现了小说创作由“乡土”向“农村”的过渡。 

对比之下,周立波的《暴风骤雨》所描写的农村社会关系就简单明了得多,《暴风骤雨》的完成略迟于《太阳照在桑干河上》。1947年中央颁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对于农村各阶级的划分及相关政策有了更明确的规定,这也使《暴风骤雨》的创作有了更可靠的“政策依据”[8](p.478-479)。这里已经看不到多少“乡土”特有的宗法关系和人伦情感,因此日常生活场景也逐渐让位于政治斗争场景,作品从工作队进村、调查研究、组织队伍、发动群众开始,相继写了斗地主、分土地、挖浮财、起枪支、打土匪、捕特务,直到参军支前,始终以饱满充实的情节组织,雄浑而有力度地展现了伴随着土改而来的中国农村社会变革的大风暴。 

这两个作品或许可以视为中国当代农村题材小说的主导场景和情节转换的预演。相对于20年代的乡土文学而言,本时期农村生活小说的主导情景已经大跨度地由“点缀着特殊的野蛮的习俗”转变为具有浓烈革命气息的“农村新生活”:就场景演变而言,可以说是政治生活场景逐渐支配以至于覆盖了日常生活场景;就情节组织来看,也逐渐由家庭纷争转变为阶级斗争。 

在新中国之初的农村题材小说中,除了最初宣传婚姻法,反对包办婚姻的一些作品之外,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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