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制度-7.1
学校教务教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务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务管理职责1. 教务处是学校教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
2. 各学院(部)教务办公室负责本学院(部)的教学管理工作,具体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质量监控等。
三、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1. 课程设置应遵循国家教育方针,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学校特色。
2. 教学计划应根据课程设置,结合师资力量、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制定,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3. 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应定期进行修订,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
四、教学实施1. 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备课、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2. 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3. 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积极参与课堂互动。
4. 教务处应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五、教学质量监控1. 教务处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2. 教学质量评估包括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学生满意度调查、教学成果评估等。
3.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应注重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4. 学生满意度调查应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六、教学资源管理1. 教务处应加强教学资源的管理,确保教学资源合理分配、有效利用。
2. 教学资源包括教材、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
3. 教学资源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七、教学档案管理1. 教务处应建立健全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对教学文件、教案、试卷、学生成绩等进行归档管理。
2. 教学档案应真实、完整、规范,便于查阅。
八、奖惩与考核1. 对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教学质量低下、教学态度不端正的教师,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
3. 教师考核应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教务处管理制度(经典版)

教务处管理制度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和规范学校教务处的管理体系,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高效运行、教育质量的提高、学校管理的规范化,以及教职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所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课程管理、学生考试、学籍管理、教师培训等。
2.定义:2.1.教务处:指学校内负责教育教学管理的专门部门。
2.2.学校:指本制度所涉及的具体学校名称。
3.教务处组织与管理:3.1.教务处领导:3.1.1.教务处领导团队由校长或副校长领导,并由教务处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3.1.2.教务处主任应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管理经验,并由学校领导层任命。
3.2.职责分工:3.2.1.教务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确保其与学校的教育目标一致。
3.2.2.教务处负责安排课程、编制教学计划和制定课程表,以满足学生需求和教师资源。
3.2.3.教务处协调并监督学生考试,保障考试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3.2.4.教务处管理学生学籍,包括学生注册、选课、退学等。
3.2.5.教务处负责分配教学资源,包括教室、教材、教师等。
3.2.6.教务处协调并提供教师培训以及教育技术支持。
3.3.教务处会议:3.3.1.教务处领导团队应定期召开教务处会议,讨论重要事项并做出决策。
3.3.2.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决策和行动计划。
4.课程安排与管理:4.1.课程设计:4.1.1.课程设计应根据学校的教育目标和要求进行,确保课程内容与教育计划一致。
4.1.2.课程设计应考虑学生的需求和反馈,不断改进和更新课程内容。
4.2.课程审核:4.2.1.所有新课程和课程修改需经过教务处审核和批准。
4.2.2.审核过程应考虑教学资源、教师配置和学生需求。
4.3.课程安排:4.3.1.教务处应合理安排课程时间表,确保教室、教师和学生的有效利用。
4.3.2.课程调整或变更应提前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5.学生考试与学籍管理:5.1.考试安排:5.1.1.教务处应制定详细的考试安排,包括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人员的安排。
学校教务方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务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学生和教务管理人员。
第三条教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本,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依法治教,保障师生权益。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安排第四条教务部门负责制定学校年度教学计划,并报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教学计划应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考核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教务部门应根据教学计划,合理编排课程表,确保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认真备课,确保教学内容充实、科学、系统。
第八条教务部门负责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教学实施与管理第九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认真执行课程教学任务,不得擅自增减课程内容。
第十条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教师应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教师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
第十四条学生应按时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第十五条学生应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作业和考试。
第十六条教务部门负责对教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教学秩序正常。
第四章教学评价与考核第十七条学校建立教学评价体系,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第十八条教学评价应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第十九条教师应接受教学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改进教学方法。
第二十条学校定期组织教学考核,对教师教学成果进行评估。
第二十一条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教学资源与设施管理第二十二条教务部门负责学校教学资源的采购、配置和维护。
第二十三条教学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教学设施安全、有效。
学校教务管理制度

学校教务管理制度学校教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务管理,提升教学质量,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学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教务管理原则:1.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为学生成才服务;2.坚持科学管理,提高教学效益;3.坚持民主决策,健康发展。
第四条教务管理目标:1.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2.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3.提高教职工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4.完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第五条教务管理部门:学校设立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章教学计划及制度第一节教学计划第六条学校制定每学期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
第七条教学计划由教研组或教务处负责编制,并及时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公布。
第八条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不得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和进度,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
第九条学生要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课,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要提前向教务处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二节教学制度第十条学校严格执行《课堂纪律管理办法》,建立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诚信和尊重关系。
第十一条教师要敬业爱岗,课前备课,准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学生要尊重教师,课堂纪律良好,按时完成作业,不得迟到早退。
对于涉及学术不端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节教学评价第十三条学校建立科学完善的教学评价体系,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学校评价等。
第十四条学生评价由学生对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价,包括教学内容的设置、教学方法等。
第十五条同行评价由教师对其他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包括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学效果等。
第十六条学校评价由教务处对全体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态度等。
第十七条教学评价结果将用于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师的奖惩,并对学生进行相关奖励或警示。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一节教研管理第十八条学校设立教研组,负责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讨和交流。
教务管理制度十篇

教务管理制度十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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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务处管理制度(通用4篇)

学校教务处管理制度(通用4篇)学校教务处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管理,明确职责,端正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管理制度一、本处实行主管校长领导下的处长负责制,副处长在其分工范围内协助处长工作。
二、各科室负责人在分管处领导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对分管处领导负责。
三、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及时处理,不得无故拖延。
第二章会议制度一、会议机构1、处内会议机构包括处长会、处务会、全体职工会议。
2、处长会的参加人员:处长、副处长。
3、处务会参加人员:处长、副处长,秘书、各科室负责人。
4、全处职工会议:全处教职工参加二、会议规则1、处长会由处长召集并主持,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2、处务会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如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3、全体职工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二次。
三、会议内容1、处长会:主要研究涉及教务处职责范围的重要工作,决定工作原则及实施办法;研究讨论处内人事安排、工作调整等事宜并做出决定;需要在处长会进行研究的其它事项。
2、处务会:通报近期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各科室工作中不能根据已有政策、规定或惯例解决的一些具体问题;讨论需提交到校长办公会研究的问题。
3、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前段时间工作;讨论今后工作设想;检查工作作风、纪律等情况;讨论涉及全处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四、会议结果处理1、处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按规定建档保存。
2、处长会议和处务会议作出的决定,由分管副处长组织实施。
第三章工作制度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无故拖延,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应及时汇报和请示分管领导。
2、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树立正气,遵纪守法,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4、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积极主动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度。
凡学校的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到教务处办事或来电来函咨询有关事宜时,首位接洽的教务处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能办的尽量办好,不能办的需做好解释工作,不得推诿、扯皮、刁难。
学校教务处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学校教务处管理制度学校教务处管理制度(精选15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教务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教务处管理制度篇1一、教学常规教学常规是教学大纲精神和科学教学思想的体现,是建立正常教学工作的基本规章和教学各环节的基本要求,是建立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完成教学计划、提高教学效率的必备条件。
因此,建立和健全教学常规是学校实现教育目标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
教学常规是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必须遵守、执行的基本规范,包括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备课、授课、作业、辅导、考核等环节。
学校应加强常规管理,实现教学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学期授课计划是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编写学期授课计划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和要求,也是教师的基本能力之一。
教师应在认真钻研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仔细研读教材的基础上,正确编写学期授课计划。
并遵照学校要求于开学前完成,经教务主任审查后严格执行。
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应按学校规定程序提出调整申请,说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并如实记载说明。
教师应接受教务处对执行学期授课计划情况的检查,按照检查意见改进教学工作。
(二)备课备课是整个教学过程的基础,也是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的关键,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并按要求编写教案。
备课中,应具体了解本学科培养目标、实施性教学计划、本课程在实现培养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衔接关系;掌握要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了解学生学习现状,在学法研究基础上确定教法。
备课的有关结果,要落实在教案中。
具体要求如下:(1)明确指导思想。
教案的编写要求清理教学设计的思路。
思考如何通过教师的教来调动、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维活动,使其既能学到一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又能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和知识规律,寻构起科学的认知结构,以达到能自学、自通、自得的境界。
教务工作管理制度

教务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的教务工作,加强教务管理,在教学、教务工作方面提高效率,特制定本教务工作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教务处,专门负责教务管理工作。
教务处下设教学科、教学管理科、教材科、教师培训科、实践教学科、考试科等若干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办公室或内设机构。
教务处及各职能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确保教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教学规划学校应当制定每个学年的教学计划,根据教育部及教委的有关文件,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规划结果要经过学院及系部、各职能部门讨论,方可上报校教务处批准,然后执行。
四、教学管理1.教学进度管理学校应当对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进行明确规定,学期前由各职能部门对教学进度进行初步安排,并通过教学办公室制定教学进度,各教师应当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确保校、院、系、教师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
2.教师工作管理学校应当全力支持教师的教学、科研、学科竞赛等方面工作,同时要求教师遵守教育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确保教学质量、课堂纪律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3.学生管理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管理,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安全、精神等方面进行关注,帮助学生全面成长。
同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学生会制度,支持学生的社团活动、乡村支教、志愿服务等工作。
4.教学技术保障学校应当积极推进数字化教育、网络教育等新型教育模式,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在教学技术储备和保障方面,学校应当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五、教学质量保障学校应当设立教学质量保障委员会,负责对教学质量情况进行监督,建立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对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跟踪和改进。
各职能部门和教师应当积极参加教师培训、学科竞赛等活动,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教学实践能力。
六、考试管理学校应当定期组织教师培训、考试试卷编写、阅卷、成绩统计和公布等工作。
同时,要求教师对考试课程的教学进度、课程巩固、考试大纲、考试项目等方面进行合理安排,确保考试制度的公正、公平、公开。
义务教育学校教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2. 教务处主任: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教务工作计划、总结,协调教务工作。
3. 教务处工作人员:负责教务日常事务处理、教学计划编排、课程安排、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三、教务管理内容1. 教学计划管理(1)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内容、进度等。
(2)对教学计划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教学进度和内容,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
2. 课程安排与实施(1)合理编排课程表,确保课程时间、教师、教室的合理分配。
(2)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3. 教师管理(1)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4. 教学质量管理(1)开展教学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5. 学籍管理(1)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做好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变动手续。
6. 教育教学资源管理(1)合理配置教育教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2)加强图书、实验器材等教育教学资源的管理和维护。
四、教务工作要求1. 教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教务工作顺利进行。
2. 教务工作人员要积极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3. 教务工作人员要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接受监督。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教务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教务管理制度、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本制度将相应予以修订。
学校教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务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学生及教务管理人员。
第三条教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全面发展;2. 公平、公正、公开;3. 严谨、高效、服务;4. 依法治教,科学管理。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教学计划由教务处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课程设置应体现国家教育方针,符合人才培养目标,注重学科交叉与融合,注重实践环节。
第六条教学计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由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教学安排与课堂教学第七条教学安排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教师情况、课程设置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教学安排表,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教师应按照教学安排表进行授课,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第九条课堂教学应遵循以下要求:1. 教师应认真备课,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2. 教师应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3. 教师应注重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4. 教师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5. 教师应关注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第四章教学评价与考核第十条教学评价包括教师教学评价和学生学业成绩评价。
第十一条教师教学评价由学校领导、同行教师、学生代表等组成评价小组进行,评价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第十二条学生学业成绩评价采用考试、作业、实验、实习等多种形式,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教学资源与设施管理第十三条教学资源包括教材、教学课件、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
第十四条教学资源应由教务处统一采购、管理和分配。
第十五条教学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教学设施正常运行。
第六章教学档案与信息管理第十六条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安排、课堂教学记录、学生成绩等。
教务工作管理制度

教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务工作,提高教务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务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民主、公正、效率的原则,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教务管理工作应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适应,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
第五条教务管理工作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六条学生管理工作应加强对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
第七条学生管理工作应制定健全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籍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学生管理工作应制定健全学业管理制度,通过学业规划、选课和考试管理等措施,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果。
第九条学生管理工作应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第十条学生管理工作应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的培养与引导,维护学生的学习秩序和社会公德。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一条教师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教师档案,记录教师的基本信息、任职情况、培训经历等,为教师的岗位评聘、薪酬待遇的确定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教师管理工作应加强对教师的职称评聘,建立科学、公正的评聘机制,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三条教师管理工作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四条教师管理工作应加强对教师的教学质量监督和评估,建立教师教学档案,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教师管理工作应建立激励机制,奖励优秀教师,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
第四章教务信息化管理第十六条教务信息化管理工作应加强教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教务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十七条教务信息化管理工作应建立教务数据的安全管理机制,保护学生和教师的个人隐私和教育教学数据的安全。
第十八条教务信息化管理工作应推广和使用现代化的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十九条教务信息化管理工作应推动教育资源的数字化整合和共享,促进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
第五章教务工作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教务工作应建立健全监督和考核机制,确保教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实施。
教务管理制度范文

教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务工作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
第三条教务管理应本着服务教学、服务学生、服务社会的宗旨,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学校教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教务工作规章制度。
第五条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务管理制度,完善教学管理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和培养人才。
第六条教务管理的组织机构1. 学校设立教务处,由离退休教师或教育管理人员担任处长,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课程安排和考试安排等工作。
2. 教务处下设教学管理、教学科研、学籍管理等相关办公室,这些办公室分别负责教学管理、课程管理、学籍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教务管理的职责1. 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设计,组织实施教学计划。
2. 负责课程的安排和教师的任课安排。
3. 组织学生的选课及选课结果的审核。
4. 组织教学督导和评估工作。
5. 负责学生考试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教务工作人员的职责1. 遵守学校教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
2. 负责学生选课、退课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3. 负责教学计划的编制和下发。
4. 负责考试安排和监考工作。
5. 保障教师的教学需要,为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二章教学计划第九条学校每学年制定教学计划,内容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安排等。
第十条教学计划应当符合教育部门的要求,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
第十一条教学计划应当注重学科之间的联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教学计划的制定应当符合学生数量和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教学计划的制定由教务处负责,根据教学科研办公室和相关教师的意见进行综合考虑,最终确定。
第三章课程管理第十四条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门的课程设置标准,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课程设置方案。
第十五条学校要注重课程之间的联系,组织跨课程的教学活动,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
教务工作管理制度

教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教务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务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的教务工作,包括教学计划、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学评价等方面。
第三条教务工作应当遵循国家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学校的办学理念,坚持服务学生教育教学的宗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校应当加强教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由校领导负责、教务处具体负责的工作管理体系。
第五条学校应当注重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保障教学质量。
第二章教学计划管理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教学安排和教育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教学计划。
第七条教学计划应当统筹全局,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学校的教学目标,科学安排教学课时和内容,合理配置教学资源。
第八条学校应当定期对教学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保证教学活动的合理进行。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学计划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管理。
第三章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一套科学的教学组织与管理体系,确保教学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课程建设和教学管理。
明确课程目标、内容和评价标准,确保课程的有效开展。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教师教学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实行教学检查和评估制度,对教学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四章教学评价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综合的教学评价体系,包括课堂教学评价、学生学业评价等。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重视教学质量评估,建立常态化的教学评价机制,对教学质量进行动态监控。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充分考虑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全面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五章教务工作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教务工作的统筹与协调,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务处的管理架构,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九条教务处应当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务管理制度范文

教务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教务管理工作是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
为了加强教务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效率,特制定本教务管理制度。
二、教学计划管理1、教学计划的制定各专业应根据学校的总体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应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时数、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教学计划的制定应由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充分讨论,并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2、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教学计划,应由专业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3、教学计划的检查与评估学院应定期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教务处应不定期对各学院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教学运行管理1、课程安排课程安排应遵循教学规律,合理分配教学资源,确保课程的有序进行。
课程安排应充分考虑教师的教学任务和学生的学习负担,避免课程冲突和过度集中。
课程安排应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各学院应积极配合,共同完成课程安排工作。
2、教学大纲的制定与执行每门课程均应制定详细的教学大纲,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等。
教学大纲应由课程负责人组织相关教师编写,并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不得随意更改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3、教材选用教材选用应遵循适用性、先进性和权威性的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和优秀教材。
教材选用应由课程负责人提出建议,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严禁使用未经审核批准的教材。
4、课堂教学管理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或减少教学时数。
教师应认真备课,精心组织教学,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教务方面管理制度

学校教务方面管理制度学校教务方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务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务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秉持科学发展观,以学生为中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条学校教务部门是学校的职能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第四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当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教育教学的研究与评估,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第五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教务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和保密。
第六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当加强与学生、教师以及家长的沟通与交流,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各类问题。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实施第七条学校教务工作以国家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的要求为准,参考课程标准、教材大纲等相关文件,制定学校的教学计划。
第八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当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的总体框架,明确教学目标、内容和方法,确保教学的科学性与开放性。
第九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教师进行教学课程的编写和修订工作,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当对教学计划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十一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教学实施的考核机制,加强对教师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三章教研活动第十二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与提高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三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当鼓励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
第十四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教研项目的规划和管理制度,确保教研活动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第十五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学校、研究机构和社会各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借鉴和推广教育教学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第四章学校考试与评价第十六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学校的考试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考试的预防和应急机制,保证考试的安全与公平。
学校对教务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务管理职责1. 教务处负责全校教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进度安排、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评估、教师考核等工作。
2. 各学院(部)教务办公室负责本学院(部)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进度安排、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评估、教师考核等工作。
3. 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三、教务管理制度1. 教学计划管理(1)教务处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学校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2)各学院(部)根据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本学院(部)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3)教务处对教学计划进行审核,确保教学计划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学校发展规划。
2. 课程设置管理(1)教务处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市场需求,制定学校课程设置方案。
(2)各学院(部)根据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制定本学院(部)课程设置方案。
(3)教务处对课程设置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课程设置合理、科学。
3. 教材选用管理(1)教务处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学校发展规划,制定教材选用标准。
(2)各学院(部)根据教材选用标准,选用适合本专业的教材。
(3)教务处对教材选用进行审核,确保教材质量。
4. 教学进度安排管理(1)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制定学校年度教学进度安排。
(2)各学院(部)根据学校年度教学进度安排,制定本学院(部)年度教学进度安排。
(3)教务处对教学进度安排进行审核,确保教学进度合理、科学。
5. 教学质量监控管理(1)教务处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对教学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2)各学院(部)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对教学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3)教务处定期组织教学质量检查,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6. 教学评估管理(1)教务处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学校发展规划,制定教学评估方案。
(2)各学院(部)根据教学评估方案,对本学院(部)教学工作进行评估。
教务管理制度-7.1

教务管理制度-7.1教务管理规定教务管理是校区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维护教学秩序的重要保障。
为加强校区教务常规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现制定教务管理制度如下:一、日常教务管理1.教务在开学前一周与各学科经理商定课程设置计划,编排所有校区总课表,制定上课任务、教学活动等,进行教师课程分配。
2.所有教师原则上不得因个人原因提出排课要求,确实因特殊原因需要照顾的应在开学前两周提出申请,由主管领导同意后,排课时予以适当照顾。
3.课程表一经确定,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课表安排,原则上不再调整。
4.期中和期末考试后,任课教师将各考试学科的学生成绩做出统计、分析和反馈,并将结果反馈给教务管理。
5.每学期期末个学科将总结、研究教案、教学总结、认证、各类考试、竞赛成绩。
二、教学秩序管理(一)日常教学检查1.校区教务每天不定时抽查教师,检查上课和教师出勤情况,并认真议案写巡课记录,每周统计抽查结果并及时处理,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2.校区教务每天安排导员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了解教学学科授课计划,督促教学按计划进行。
3.校区教务要坚持随机听课检查制度。
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由教务级学科经理或与本人直接沟通传达。
(二)调课、代课与停课管理办法1.教师因病、因公、因事不能按照排定课表上课的,应提前与教务沟通。
2.因故需要调课的教师,本人应提前申请,领导同意后,告知所教校区。
三、教材管理1.集团教务部负责各个校区各课程的教材印刷及订购工作。
2.各校区教务应按照相应专业的课程体系及时上报所需教材,集团教务制定教材印刷或订购计划。
3.集团教务提出教材印刷订购计划,报院长批准后,及时申请印刷或订购。
4.课程设置方案和选用教材要组织专业课教师进行讨论分析和论证,经院长及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印制。
5.需要订购的教材应是正规出版社的教材,禁止订购盗版教材6.教务人员应对教材进行登记,分发教材时领用人要签字确认,由于责任心不强导致教材遗失的,由相关责人员进行赔偿。
2024年教务管理制度

2024年教务管理制度教务管理制度11、热爱祖国、尊敬国旗,升国旗时立正,行注目礼。
2、爱父母、爱老师,尊敬长辈,关心他人,愿意帮助他人做力所能及的'事。
3、喜欢幼儿园,爱小朋友,遵守集体规则,,与同伴友好相处,乐于帮助有困难的同伴。
4、爱学习、乐探究、好提问、肯动脑、喜动手,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5、礼貌待人,能主动问候别人,会使用礼貌用语,能注意倾听别人讲话,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
6、讲卫生,爱清洁,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不吮手指,不挖鼻孔,饭前便后要洗手,会正确使用餐巾、毛巾和手帕。
7、爱劳动,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事有始有终。
8、爱护公物,不攀摘花草树木,不乱涂乱画,不损坏公共设施,物品用后会放回原处,爱护公共设施。
9、爱惜粮食,不挑食,不剩饭菜;爱惜衣物,不挑穿,学会保管整理自己的物品。
10、诚实、勇敢、不说谎,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不怕困难,遇到小问题会想办法解决。
教务管理制度2(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教务科教学管理制度

教务科教学管理制度一、教务科简介教务科是学校的一个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
教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组织全校教学工作的开展,保障教学质量,制定教学计划和安排,管理学生学籍,协助学校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等。
教务科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支撑,对于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教务科教学管理制度1. 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务科应及时组织学校的教务工作组,制定每学年的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应包括各个学段的教学任务、学习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安排等。
在制定教学计划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校的教育资源,并合理安排各项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教务科应根据学校的教学任务和学生的学习需求,合理安排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
在课程设置方面,应结合学校的办学特色和教学资源,设计符合学生需要的课程,确保课程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在教学安排方面,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负担和生活需要,合理安排各项教学任务,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3. 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教务科应积极组织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制定教师教学培训计划,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在教师培训方面,教务科应结合学校的教学需求和教师的实际情况,组织各类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务科还应对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评课活动,促进教师间相互交流和共同提高。
4. 学生学籍管理教务科应建立健全的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保障学生学籍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学生学籍管理方面,教务科还应积极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5.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教务科应加强对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估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教学质量的改善。
在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中,教务科应建立健全的教学检查制度和教学评估制度,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保障学校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教务管理制度范文

教务管理制度范文教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优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规章制度。
教务管理制度对于高校教育的发展和学生的全面发展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建立机构、确定目标、规范流程和完善评估四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建立机构是教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校应设立独立的教务部门,负责教学管理工作,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教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课程安排的调整、学生选课管理、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估等。
同时,还应设立教务委员会或者教务会议,由教务部门负责召开,可由学校领导、教务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共同决策、协调和解决与教学相关的问题。
其次,确定目标是教务管理制度的重要任务。
高校应该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目标,确定相应的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包括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目标、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能力培养目标等。
教务部门要与相关教学单位和专业学科教师积极沟通,明确目标要求,确保教学目标与实际教学任务相适应。
再次,规范流程是教务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教务部门应制定一系列流程和规范,明确各项工作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比如,选课流程应包括选课时间、选课方式、选课规则等,通过统一的选课系统和流程,确保选课的公平、公正以及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另外,考试流程也是教务管理制度的重点内容之一,包括考试安排、考场管理、成绩录入和审核等,通过规范的流程,提高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最后,完善评估是教务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高校应建立科学、公正的教师和课程评估制度,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教师评估可以包括学生评教、同行评教和教学督导评教等多种形式,通过多方评估的结果来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素质。
课程评估可以采用学生评教和专家评审等方式,对课程的内容、组织方式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以提高课程质量和教学效果。
综上所述,教务管理制度是高校教育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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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规定
教务管理是校区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维护教学秩序的重要保障。
为加强校区教务常规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现制定教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日常教务管理
1.教务在开学前一周与各学科经理商定课程设置计划,编排所有校区总课表,制定上
课任务、教学活动等,进行教师课程分配。
2.所有教师原则上不得因个人原因提出排课要求,确实因特殊原因需要照顾的应在开
学前两周提出申请,由主管领导同意后,排课时予以适当照顾。
3.课程表一经确定,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课表安排,原则上不再调整。
4.期中和期末考试后,任课教师将各考试学科的学生成绩做出统计、分析和反馈,并
将结果反馈给教务管理。
5.每学期期末个学科将总结、研究教案、教学总结、认证、各类考试、竞赛成绩。
二、教学秩序管理
(一)日常教学检查
1.校区教务每天不定时抽查教师,检查上课和教师出勤情况,并认真议案写巡课记录,
每周统计抽查结果并及时处理,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2.校区教务每天安排导员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了解教学学科授课计划,督促教学按
计划进行。
3.校区教务要坚持随机听课检查制度。
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由教务级学科经
理或与本人直接沟通传达。
(二)调课、代课与停课管理办法
1.教师因病、因公、因事不能按照排定课表上课的,应提前与教务沟通。
2.因故需要调课的教师,本人应提前申请,领导同意后,告知所教校区。
三、教材管理
1.集团教务部负责各个校区各课程的教材印刷及订购工作。
2.各校区教务应按照相应专业的课程体系及时上报所需教材,集团教务制定教材印刷
或订购计划。
3.集团教务提出教材印刷订购计划,报院长批准后,及时申请印刷或订购。
4.课程设置方案和选用教材要组织专业课教师进行讨论分析和论证,经院长及上级领
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印制。
5.需要订购的教材应是正规出版社的教材,禁止订购盗版教材
6.教务人员应对教材进行登记,分发教材时领用人要签字确认,由于责任心不强导致
教材遗失的,由相关责人员进行赔偿。
7.校区教务和导员在开学时要做好教材领取发放和登记工作。
四、查课管理
一、查课任务由集团教务部,校区教务、校区辅导员来承担
二、查课时间,一般是每天上下午各1-2次,具体时间不定
三、查课内容:
1.教师到岗时间
2.学生是否准时进教室上课
3.学生课前准备情况
4.课堂纪律情况
5.教师授课情况
6.学生听课状态
四、查课情况由检查人员随时记录,并纳入教师量化考核中
五、查课时发现的问题,由教务或导员负责向有关教师及时反馈,使其及时纠正。
六、对查课时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利用讲师会议时及时通报,以防微杜渐。
七、查课形式:在教室门外查课或进教室听课。
五、主题活动课管理
主题活动课是课堂教学的补充与延伸,好的主题活动课,有利于学生各方面的发展,提高综合素质。
1.校区准备主题活动,要有活动计划、活动目的、活动重点、活动过程和活动后记。
2.各校区要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活动课的范围及影响意义。
3.校区教务与导员要积极配合校区领导,明确上好主题活动课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不断
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4.研究院将设活动检查记录,教务定期检查,对主题活动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期末将主题活动情况纳入校区教务的业务考核中。
5.每学期期末举行主题活动成果汇报,研究院组织验收,对好的活动将给与表扬或奖励。
六、听课管理
为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检查与监督,促进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校区教务和导员要坚持深入课堂进行听课。
听课也是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交流的极好方法,是提高教师教学技能的一种岗位培训。
一、听课数量
1.带班导员每周听课2节,校区教务减半。
2.主管教学经理每周听课1节
3.任课教师每月听课2节。
二、听课要求
1.听课采取随机或跟踪方式,全面蹲班听课与重点个别听课相结合。
2.听课态度认真,当堂写好听课记录。
记清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授课人、课题;记全教学过程;记好分析与课堂评价。
3.听课后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或书面反馈
4.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灵活运用情景教学法。
5.不得抄袭他人的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6.教务定期检查听课笔记,并做好记录
7.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
对优秀课积极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
8.重点听课与全面听课相结合,注重听创新模式课与新入职教师的课
9.对授课效果差,学生与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实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将进行调整或辞退。
七、学生考试管理
1.班主任和监考老师在考前核对座位和提出考场要求,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
2.考生一律一人一桌,座位上只准放置必须的文具,如:草纸、钢笔、圆珠笔等。
手机一律关机或静音后上交放置在讲桌上。
3.安排在对应教室考试的学生,必须在铃响前进入考场,按指定的座位入坐,不得喧哗、乱坐。
4.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提倡充分利用时间,认真答卷、检查,不得草草了事。
5.考生解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提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先举手,在得到监考老师同意后再提出询问。
6.考生答题用蓝、黑色水性笔或钢笔书写,把答案写在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7.必须在每张试卷的规定位置上清楚地填写字迹的姓名、班级和学号。
考试时试卷一律平方在桌面上,不得举起。
不得东张西望。
8.考生在考前必须做好各种准备,考试中途不得离开教室。
交卷后,不得在较长附近逗留、谈论,更不得大声喧哗。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上交,按监考考试要求有秩序地离开教室。
不准将试题和草纸带走,违者必究。
10.考生必须严格遵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等。
作弊者或协同作弊者,视情节将给与处分。
八、考务管理
1.每学期每个校区要安排期中、期末考试两次考试;
2.期中考试时间在5月中旬之前;期末考试时间在6月末--7月中旬之间。
(具体参照各校区期末考试计划);
3.各校区在每次考试至少前20日提交考试计划表;讲师需至少提前20日提交关于考试截止内容的教学进度计划。
4.各校区的考试试题由集团教学研究院在考题题库随机抽取,教务统一印刷、分发。
5.考试监考人员由教学研究院-教务根据各校区教学计划统一协调、指派,单一考场监考人员不少于2人;监考及巡考人员一律佩戴监考证,其他与考务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考场。
6.考试完毕,试卷由集团研究院-教务统一装订,由各教研组负责人指定讲师,在一周内集中评卷,并进行试卷分析,由各校区教务、辅导员整理成绩单,教学研究院教务总结分析成绩,上报院长审批,最后教务存档。
九、教学质量分析管理
一、每次期末(期中)考试后,每位教师教师都要对所任学科进行教学质量分析,要求如下:
1.完成教学任务情况
2.学生学习成绩,按项分别填好各种统计表
3.分析试题,对试题做出一分为二的评价,提出合理的建议。
4.分析学生试卷,逐题分析,学生答的好的,有创造性和和不足之处要出实例说明。
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提出努力措施。
5.用数据进行质量评级啊,及对策措施。
二、每次期末(期中)考试后,各校区,各专业组要召开质量分析会,教务参加,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最后由研究院及教务进行质量分析,结果上报总裁办。
十、评教管理
教师的授课对象是学生,学生对教师的授课能够做出比较客观和切合实际的评价。
建立学生评教制度在于了解和监督教师授课,帮助教师克服授课中的不足,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为教师的业务考核提供依据。
1.小型学生或家长座谈会,学生家长会教师评价满意率需达95%以上,由教务组织并
做好会议记录。
2.问卷调查。
由教务组织实施,将问卷结果上报研究院院长审批,教务存档,做好分
析与评议。
3.到学生中走访,做好走访记录,由教务存档。
4.设立学生评教信箱,学生可以通过记名或不记名的书信方式向校区反映情况,经核
实后,对学生进行表扬或批评予以答复。
5.教务随时接待学生或家长来访,发生情况及时处理
6.教务每学期将评教结果汇总分析,并将结果上报研究院院长审批,评教成绩将计入
教师个人业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