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制度-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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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规定

教务管理是校区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维护教学秩序的重要保障。为加强校区教务常规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现制定教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日常教务管理

1.教务在开学前一周与各学科经理商定课程设置计划,编排所有校区总课表,制定上

课任务、教学活动等,进行教师课程分配。

2.所有教师原则上不得因个人原因提出排课要求,确实因特殊原因需要照顾的应在开

学前两周提出申请,由主管领导同意后,排课时予以适当照顾。

3.课程表一经确定,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课表安排,原则上不再调整。

4.期中和期末考试后,任课教师将各考试学科的学生成绩做出统计、分析和反馈,并

将结果反馈给教务管理。

5.每学期期末个学科将总结、研究教案、教学总结、认证、各类考试、竞赛成绩。

二、教学秩序管理

(一)日常教学检查

1.校区教务每天不定时抽查教师,检查上课和教师出勤情况,并认真议案写巡课记录,

每周统计抽查结果并及时处理,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2.校区教务每天安排导员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了解教学学科授课计划,督促教学按

计划进行。

3.校区教务要坚持随机听课检查制度。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由教务级学科经

理或与本人直接沟通传达。

(二)调课、代课与停课管理办法

1.教师因病、因公、因事不能按照排定课表上课的,应提前与教务沟通。

2.因故需要调课的教师,本人应提前申请,领导同意后,告知所教校区。

三、教材管理

1.集团教务部负责各个校区各课程的教材印刷及订购工作。

2.各校区教务应按照相应专业的课程体系及时上报所需教材,集团教务制定教材印刷

或订购计划。

3.集团教务提出教材印刷订购计划,报院长批准后,及时申请印刷或订购。

4.课程设置方案和选用教材要组织专业课教师进行讨论分析和论证,经院长及上级领

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印制。

5.需要订购的教材应是正规出版社的教材,禁止订购盗版教材

6.教务人员应对教材进行登记,分发教材时领用人要签字确认,由于责任心不强导致

教材遗失的,由相关责人员进行赔偿。

7.校区教务和导员在开学时要做好教材领取发放和登记工作。

四、查课管理

一、查课任务由集团教务部,校区教务、校区辅导员来承担

二、查课时间,一般是每天上下午各1-2次,具体时间不定

三、查课内容:

1.教师到岗时间

2.学生是否准时进教室上课

3.学生课前准备情况

4.课堂纪律情况

5.教师授课情况

6.学生听课状态

四、查课情况由检查人员随时记录,并纳入教师量化考核中

五、查课时发现的问题,由教务或导员负责向有关教师及时反馈,使其及时纠正。

六、对查课时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利用讲师会议时及时通报,以防微杜渐。

七、查课形式:在教室门外查课或进教室听课。

五、主题活动课管理

主题活动课是课堂教学的补充与延伸,好的主题活动课,有利于学生各方面的发展,提高综合素质。

1.校区准备主题活动,要有活动计划、活动目的、活动重点、活动过程和活动后记。

2.各校区要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活动课的范围及影响意义。

3.校区教务与导员要积极配合校区领导,明确上好主题活动课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不断

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4.研究院将设活动检查记录,教务定期检查,对主题活动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期末将主题活动情况纳入校区教务的业务考核中。

5.每学期期末举行主题活动成果汇报,研究院组织验收,对好的活动将给与表扬或奖励。

六、听课管理

为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检查与监督,促进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校区教务和导员要坚持深入课堂进行听课。听课也是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交流的极好方法,是提高教师教学技能的一种岗位培训。

一、听课数量

1.带班导员每周听课2节,校区教务减半。

2.主管教学经理每周听课1节

3.任课教师每月听课2节。

二、听课要求

1.听课采取随机或跟踪方式,全面蹲班听课与重点个别听课相结合。

2.听课态度认真,当堂写好听课记录。记清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授课人、课题;记全教学过程;记好分析与课堂评价。

3.听课后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或书面反馈

4.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灵活运用情景教学法。

5.不得抄袭他人的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6.教务定期检查听课笔记,并做好记录

7.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优秀课积极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

8.重点听课与全面听课相结合,注重听创新模式课与新入职教师的课

9.对授课效果差,学生与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实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将进行调整或辞退。

七、学生考试管理

1.班主任和监考老师在考前核对座位和提出考场要求,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

2.考生一律一人一桌,座位上只准放置必须的文具,如:草纸、钢笔、圆珠笔等。手机一律关机或静音后上交放置在讲桌上。

3.安排在对应教室考试的学生,必须在铃响前进入考场,按指定的座位入坐,不得喧哗、乱坐。

4.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提倡充分利用时间,认真答卷、检查,不得草草了事。

5.考生解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提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先举手,在得到监考老师同意后再提出询问。

6.考生答题用蓝、黑色水性笔或钢笔书写,把答案写在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7.必须在每张试卷的规定位置上清楚地填写字迹的姓名、班级和学号。考试时试卷一律平方在桌面上,不得举起。不得东张西望。

8.考生在考前必须做好各种准备,考试中途不得离开教室。交卷后,不得在较长附近逗留、谈论,更不得大声喧哗。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上交,按监考考试要求有秩序地离开教室。不准将试题和草纸带走,违者必究。

10.考生必须严格遵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等。作弊者或协同作弊者,视情节将给与处分。

八、考务管理

1.每学期每个校区要安排期中、期末考试两次考试;

2.期中考试时间在5月中旬之前;期末考试时间在6月末--7月中旬之间。(具体参照各校区期末考试计划);

3.各校区在每次考试至少前20日提交考试计划表;讲师需至少提前20日提交关于考试截止内容的教学进度计划。

4.各校区的考试试题由集团教学研究院在考题题库随机抽取,教务统一印刷、分发。

5.考试监考人员由教学研究院-教务根据各校区教学计划统一协调、指派,单一考场监考人员不少于2人;监考及巡考人员一律佩戴监考证,其他与考务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考场。

6.考试完毕,试卷由集团研究院-教务统一装订,由各教研组负责人指定讲师,在一周内集中评卷,并进行试卷分析,由各校区教务、辅导员整理成绩单,教学研究院教务总结分析成绩,上报院长审批,最后教务存档。

九、教学质量分析管理

一、每次期末(期中)考试后,每位教师教师都要对所任学科进行教学质量分析,要求如下:

1.完成教学任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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