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交通管理基础期末知识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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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概论
全体民航工作人员必须贯彻“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的中国民航工作总方针。
第一节空中交通管理
空中交通管理(air traffic management,简称ATM)的任务是:有效地维护和促进空中交通安全,维护空中交通秩序,保障空中交通畅通。它包括空中交通服务、空中交通流量管理和空域管理三大部分。
空中交通服务(air traffic service,简称ATS)是指对航空器的空中活动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业务,是空中交通管制服务、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的总称。
飞行情报服务(flight information service,简称FIS)的任务是:向飞行中的航空器提供有益于安全、能有效地实施飞行的建议和情报的服务。其范围是:重要气象情报;使用的导航设备的变化情况;机场和有关设备的变动情况(包括机场活动区内的雪、冰或者有相当深度积水的情况);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其他情报。
第二节空中交通管制
在巴里江机场装设的机场塔台是我国装设的第一座塔台。
从1998年1月1日开始,北京终端区第一个实施雷达管制,标志着我国实施雷达管制的序幕正式拉开。
(简答题)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的基本要求:
(1)周密计划,准备充分,作好飞行的组织和保障工作。
(2)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和不间断地工作,防止飞机之间在空中和在机场地面活动中相撞。
(3)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合理地控制室中交通流量。
(4)掌握熟练的业务技能,为飞行提供保障安全的情报、措施和建议。
(5)保证及时提供导航设备和提供遇险飞机的情况。
第二章管制机构以及职能第一节民航的管理机构和管制单位中国民航总局下设七个地区管理局:华北管理局、东北管理局、西北管理局、华东管理局、中南管理局、西南管理局、新疆管理局。(山东安全运行监督办公室属于华东管理局)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工作分别由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实施,即:塔台空中交通管制室(简称塔台管制室);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进近管制室(终端管制室);区域管制室(区域管制中心);民航地区管理局调度室(简称管理局调度室);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总调度室(简称总调度室)。
(简答题)各个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该履行下列职责:
(1)塔台管制室负责对本塔台管辖范围内航空器的开车、滑行、起飞、着陆和与其有关的机动飞行的管制工作。在没有机场自动情报服务的塔台管制室,还应当提供航空器起飞、着陆条件等情报。
(2)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负责审查航空器的飞行预报及飞行计划,向有关管制室和飞行保障单位通报飞行预报和动态。
(3)进近管制室负责一个或数个机场的航空器进、离场的管制工作。
第二节管制员
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由空中交通管制员(以下简称管制员)担任。由于管制工作主要分为程序管制和雷达管制两种,因此,管制员也分为程序管制员和雷达管制员。按照管制的技术水平和分工,管制员又可以分为主任程序(雷达)管制员、程序(雷达)管制员和助理程序(雷达)管制员。按工作岗位又可分为塔台管制员、进
近管制员和区域管制员。
空中交通管制员实行执照管理制度。
空中交通管制员的值勤规定如下:(1)塔台、进近、区域管制室值班空中交通管制员(以下简称管制员)连续值勤的时间不得超过6 h;直接从事雷达管制的管制员,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 h,两次工作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0 min。(2)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应当安排2人(含)以上值勤。(3)管制员在饮用含酒精饮料之后的8 h内和处在麻醉剂或其他对值勤有影响的药物作用的情况下,不得参加值勤。
第三节空中交通服务对设施的需求
空中交通服务使用的航空移动通信设施,必须是单独的或与数字数据交换技术组合的无线电话,并配备自动记录设施。
(简答题)空中交通服务单位的航空固定通信设施应当具有下列功能:
(1)直接电话通信。应当在15 s之内建立,其中用于管制移交(包括雷达管制移交)目的的必须立即建立。
(2)印字通信报文传输时间不得超过5 min。
(3)根据需要应当配置目视和声频通信设施和空中交通服务计算机系统,自动传输和处理飞行计划、飞行动态和信息。
(4)根据需要应当建立为召开电话会议使用的直接电话通信设施。
(5)空中交通服务单位使用的直接电话通信设施,必须具有自动记录功能,自动记录应当保存30天。
(6)直接电话通信。应当制定通信程序,按照通信内容的轻重缓急程度,建立通信秩序,必要时可以中断一些通话,以保证航空器遇到紧急情况时,空中交通服务单位能够立即与有关单位建立联系。
一次和二次雷达数据记录应当保存15天。
民航气象台室应当向飞行情报中心和区域管制室提供其所辖责任区域内机场和航路的气象资料vs民航气象台室应当向进近管制室和机场管制塔台提供其所辖责任区域内机场和空域内的气象资料(不同点:重要气象资料)
第三章航空器和飞行高度层第一节航空器
航空器是指凡是能从空气的反作用而不是从空气对地面的反作用在大气中获得支撑的任何机器。
按尾流的强弱划分将航空器分为以下三类:最大起飞重量大于136 t的航空器为重型机,用大写字母H表示;最大起飞重量为7—136t的航空器为中型机,用大写字母M表示;最大起飞重量等于或小于7 t的航空器为轻型机,用大写字母L表示。
民用航空器的识别标志包括:航空器所属航空公司名称、航空公司航徽、国籍和登记标志。
固定翼航空器的国籍和登记标志喷涂在机翼和尾翼之间的机身两侧或垂直尾翼两侧(如系多垂直尾翼,则应在两外侧)和右机翼的上表面、左机翼的下表面。
我国主要民用航空器的登记标志编号:B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籍登记,第一位:飞机发动机类型,其中2为喷气式,3为螺旋桨式,8为活塞式
第二节气压高度
真实高度指物体距某一物理面(点)的垂直距离,通常指距离地面(或水面)的垂直距离,简称真高。
飞行高度层(flight level) 指以1 013.2 hPa气压面为基准的等压面,各等压面之间具有规定的气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