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加强我区住宅小区建设管理的几点建议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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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区住宅小区建设管理的几点建议关于加强我区住宅小区建设管理的几点建议住宅小区的建设和管理,不仅体现着政府建设管理城市的水平,也直接关系居民的切身利益。
近几年来,我区的房地产业得到迅猛发展,房地产开发及管理已经成为庞大的系统和产业,但在发展中也存在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不到位、国家规定的结合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工作未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混乱、物业管理滞后等问题,影响了我区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我区住宅小区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区建设局会同区规划分局、房管局、人防办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加强对居民小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今后,在科学编制居住小区详细规划时,应进一步明确应建的基础设施,做到功能完善,配套齐全。
特别是针对目前住宅小区幼儿园、学校布局不够合理的问题,有关部门要督促开发商和投资者按照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在编制居住小区详规时,将幼儿园、中小学校优先规划在开发的地段内,设置在交通便利、安全、便于接送的位置;应规划幼儿园、中小学校而没有规划的,有关部门应不予审批。
要加大对居民小区规划的公示力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严格按已批准的规划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不按规划实施者,一律不予验收,一律不核发产权证书。
二、进一步强化人防意识,加大易地建设费收缴力度针对当前我国处于长期和平时期,部分领导、单位和群众国防观念淡化、人防意识不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易地建设费漏缴现象严重的实际情况,建议区领导统一认识,管理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人防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强化国防意识,杜绝逃建、漏缴现象。
去年我区实际征收易地建设费仅有万元,以各种方式减免的费用高达多万元。
国家、省和部委有关法规明确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的防空地下室,坚持以建为主,确因地质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
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减免易地建设费。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增强国防、人防意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防止部分开发企业拉关系、找路子、批条子,从根源上杜绝逃建、漏缴现象。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人防意识。
区人防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加大对社会各界的人防宣传力度,确保对人防的重大作用和重要意义认识到位。
一是要深入各单位、基层开展人防知识讲座,让各单位尤其是负责人了解、明白人防工程建设的必要性;二是要定期举办针对建设、施工单位的人防常识培训班,从主观上调动、发动其主动缴纳易地建设费的积(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极性;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明白纸、设置宣传栏、开展宣传一条街、在媒体上发布公益广告等方式使人防意识深入人心。
(三)积极协调争取,加大执法力度。
一方面,对上积极协调,征求上级领导、市人防主管部门的支持,有效加强人防执法的广度和深度;另一方面,认真贯彻区政府号文件精神,积极申请司法介入,加强执法力度,对拒建、拒缴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切实保障我区人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格管理,从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物业管理在我区是一个新兴产业。
目前我区现有物业管理企业余家,其中具备三级资质的家,从业人员多人,其中具备从业资质的人,不仅从业单位和人员少,而且整体资质偏低,各方面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都不很完善。
因此,应全面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从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推动物业管理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宣传、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完善相应配套法规。
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和落实,坚持依法行政,既要让广大业主了解《管理条例》,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能。
结合我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物业主管部门要争取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切实将《周村区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
(二)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
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