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灾后重建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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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灾后重建总体规划》
为推动都江堰市灾后重建与复兴,促进都江堰市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都江堰市灾后重建总体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重建规划”)。
一、规划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区域发展观、人文和谐发展观,突出灾后重建,统筹重建期、近期与远景的可持续发展,实现都江堰的创造性复兴。
恢复重建期(近期)为2008—2010年;以恢复与复兴同步为目标;远期至2020年,全面实施从恢复重建到跨越发展的规划战略思想。
至规划期末,实现把都江堰建设成为一个产业优势凸显的活力宜业城市、一个抗震灾减的安全宜居城市、一个倚山就水的自然生态城市、一个实现恢复重建与跨越式发展的典范城市。
二、区域空间发展战略
重建规划加强与大成都社会、经济、文化的功能对接,提高城市等级地位,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加强“一体”;发展“两翼”;沿成灌发展带对接大成都框架,形成“一体两翼三带”的市域城镇网络发展结构。
三、中心城区城市性质与规模城市性质:
以世界遗产为特色的国际性旅游休闲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灾后重建的典范城市。
城市职能:
1、以“都江堰-青城山”为品牌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
2、以独特“山-水-田-林-堰-城”为自然人文特色的国际休闲度假目的地城市。
3、承接成都平原向川西地区辐射与带动的区域交通枢纽城市与服务中心城市。
4、大成都都市圈内实现城乡统筹的宜居宜业、生态安全的综合型“新城”之一。
城市规模为:
现状,人口25万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27.8 k㎡
近期,规划人口29.4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37.7k㎡远期,规划人口39.0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45.8k㎡
四、功能布局与分区设计中心城区用地发展方向为:
1、南拓,发展聚源片区,加强成灌发展带产业集聚与人口疏解功能,对接成都;
2、西优,发展玉堂片区,完善旅游服务配套;
3、疏解、完善、提升老城片区和环城片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凸显城市自然人文特色。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为:
“山为衬托、水为脉络,三心五片区”
五、城市景观风貌特色
继承“山、水、田、林、堰、城”的自然人文遗产,以山为依衬,水为脉络,田为基底,路为骨架,形成“山城共融、五河十岸、两环三轴、一城三片“的总体城市设计框架,突出“显山、亮水、秀城、融绿”的整体景观风貌效果。
五、支撑系统(合成一张版) 1、道路系统规划
ú路网布局结构。
“四纵五射”和组团方格路网形式。
ú道路等级结构。
规划形成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道路等级。
快速路,包括规划城市三环、规划城市四环、省道106、老成灌公路和沙西线。
城市二环为准快速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30-50米。
主干路。
一环及主城片与外围城镇之间的多条放射路。
放射状快速路在进入二环内降级为主干路。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32-50米。
次干路与支路。
规划道路间距控制在150-250米,方格网形式。
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24--30米。
支路红线宽度一般在18米以下。
2、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ú十大防灾分区。
以水体为界构成10个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防灾分区。
ú三级避难场所。
长期避难场所,需有效面积约135万平方米;临时避难场所,需有效面积约90万平方米;紧急避难场所,需有效面积约45万平方米。
ú三级应急避难通道。
避难主通道,有效宽度大于15米;避难次通道,有效宽度大于7米;避难支路。
3、城市开发空间管制规划
ú规划区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和建成区进行空间管制,进行分类控制。
六、灾后重建规划
灾后重建坚持安居和乐业、恢复和提升、灾民意愿和城市长远发展、救援和自助相结合的四大原则,采用原址扩建模式。
规划在3年重建期末,完成受灾群众的永久性安置,恢复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经济社会发展恢复到灾前水平;启动新区建设和老城改造,为建设国际旅游休闲城市奠定基础。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37.7平方公里,新增建设用地9.9平方公里。
灾后重建重点区域如下:ú二环路附近居住生活区的永久安置点示范性建设。
ú沿河区域旅游休闲产业及风貌景观带的建设。
ú建设路内古城区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恢复
ú二环路沿线城市公共活动中心建设,包括新区文化、商业公共服务集聚区建设。
ú大型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包括金马河滨江绿带、天府源公园、滨河公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