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1―6月全市和各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1―6月全市和各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26•【字号】酒政办发[2013]194号•【施行日期】2013.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1-6月全市和各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酒政办发〔2013〕19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驻酒有关单位:根据2013年省政府、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目标任务,现将1-6月全市和各县市区以及相关部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一、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1-6月,全市完成生产总值232.5亿元,同比增长15.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7亿元,增长5.74%;第二产业增加值151.8亿元,增长17.2%;第三产业增加值68亿元,增长12.7%。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90亿元,同比增长30.5%。
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7.2亿元,同比增长19.2%。
完成建筑业增加值27.3亿元,同比增长12.9%。
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2.9亿元,同比增长16%。
单位GDP能耗预计下降4.2%。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3%。
二、各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一)生产总值。
七县市区增速分别为肃州区(16.8%)、金塔县(17.7%)、玉门市(10.8%)、瓜州县(5.6%)、敦煌市(16%)、肃北县(27.2%)、阿克塞县(19.6%)。
肃北县超过目标增速,其他县市区均未达到增长目标。
(二)农业增加值。
七县市区增速分别为肃州区(6.04%)、金塔县(5.83%)、玉门市(5.94%)、瓜州县(5.01%)、敦煌市(5.81%)、肃北县(5.5%)、阿克塞县(5.61%)。
七县市区均未达到增长目标。
(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七县市区增速分别为肃州区(21.7%)、金塔县(51.9%)、玉门市(11.2%)、瓜州县(-0.2%)、敦煌市(49%)、肃北县(42%)、阿克塞县(40.1%)。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肃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肃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肃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驻酒有关单位: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便民利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31日甘肃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甘政发〔2018〕19号)精神,为全面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完善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推动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证,现结合我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改革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要求,以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以群众和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为工作理念和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技术,全过程实现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增强便民利民服务能力,使不动产登记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权责一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依法、规范、准确地对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保护合法产权,保障交易安全。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1-6月全市和各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进度情况的通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1-6月全市和各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进度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7.26•【字号】•【施行日期】2013.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1-6月全市和各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进度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驻酒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招商引资年”活动,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率,努力形成真抓实干,积极主动,比学赶超的竞争机制,确保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现将1-6月全市及各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进度情况通报如下:一、1-6月招商引资总体情况全市开工建设各类招商引资项目647个,引进到位资金464.83亿元,同比增长58%。
其中,引进省外招商项目466个,到位资金404.4亿元,同比增长57%;新开工项目341个,到位资金197.47亿元,占43%;续建项目306个,到位资金267.36亿元,占57%。
这些项目中已有86个建成投产。
二、县市区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肃州区当年签约并开工的招商引资合同项目76个;引进市外资金91.08亿元,同比增长210%。
金塔县当年签约并开工的招商引资合同项目38个;引进市外资金51.04亿元,同比增长126%。
玉门市当年签约并开工的招商引资合同项目72个;引进市外资金85.57亿元,同比增长26%。
瓜州县当年签约并开工的招商引资合同项目56个;引进市外资金135.25亿元,同比增长5%。
敦煌市当年签约并开工的招商引资合同项目68个;引进市外资金57.47亿元,同比增长121%。
肃北县当年签约并开工的招商引资合同项目21个;引进市外资金32.3亿元,同比增长245%。
阿克塞县当年签约并开工的招商引资合同项目10个;引进市外资金12.12亿元,同比增长24%。
三、行业招商引资情况制造业91.93亿元,占总引资额的2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13.59亿元,占总引资额的46%;采矿业49.11亿元,占总引资额的11%;其它行业110.2亿元,占总引资额的21%。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7月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酒政办发[2008]126号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7月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7月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酒政办发〔2008〕126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也是加速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
根据年初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投资目标和建设任务,全市各级继续坚持“发展抓项目”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全力实施项目带动和工业强市战略,层层签订投资目标责任书,继续实行重大项目市、县级领导包挂责任制,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完成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或已开工建设,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现将1-7月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报如下:一、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1-7月份,全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1.3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81.26%,其中市县属投资完成91.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75%,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88.46%。
肃州区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41亿元,同比增长24.39%,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67.03%,其中市县属完成投资22.12亿元,同比增长17.29%,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69.72%;金塔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15亿元,同比增长32.79%,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76.16%,其中市县属完成投资6.15亿元,同比增长33.15%,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76.16%;玉门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2.61亿元,同比增长23.39%,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86.28%,其中市县属完成投资20.16亿元,同比增长140.25%,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10.32%;瓜州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59亿元,同比增长40%,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0.4%,其中市县属完成投资18.99亿元,同比增长71.51%,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18.3%;敦煌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31亿元,同比增长40.58%,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80.36%,其中市县属完成投资15.79亿元,同比增长41.24%,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83.31%;肃北县完成全社会(县市属)固定资产投资5.94亿元,同比增长25.48%,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88.16%;阿克塞县完成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1亿元,同比增长46.06%,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72.68%,其中市县属完成投资1.97亿元,同比增长24.57%,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61.98%。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08•【字号】•【施行日期】2017.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2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了2017年第一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指出了各地政府网站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今后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提出了严格规范和明确要求。
我市瓜州县公众信息网因空白栏目数超过5个,全站不可用链接332个、无法下载的附件18个等问题被通报。
市政府市长都伟同志据此批示“网站管理十分重要,对宣传正面声音、鼓舞干群士气、宣传决策部署意义重大,需要提升水平,加强管理,请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责成瓜州县尽快整改。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永军同志也对做好网站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2017年2月27日至28日,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系统50家运行网站进行了检查,从抽查结果看,金塔县政府、玉门市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等一些单位所属的网站更新及时,管理比较规范,运行正常。
但仍有一些单位网站存在更新不及时、部分栏目空白、网站链接不能正常访问等问题,网站建设管理水平低于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随时可能被上级部门通报、问责,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整改。
二、主要问题(一)个别地方和一些部门对网站检查不够重视。
省政府办公厅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每2个月对辖区内政府网站全面检查1次并逐级报告结果。
”个别县(市、区)政府、一些政府部门不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疏于网站管理,没有按照规定报告网站检查情况。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二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二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30•【字号】•【施行日期】2017.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二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每2个月对辖区内政府网站全面检查1次并逐级报告结果”的工作要求,近期,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对全市50家政府网站(含子站)管理运行情况和常态化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2017年3月份以来,全市政府网站各主办单位认真落实《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政府网站管理运行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网站常态化监管力度,从抽查结果看,绝大部分政府网站管理规范,信息更新比较及时,对异常问题整改到位,网站管理水平明显好转,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网站监管力度有所加强。
肃州区、金塔县、瓜州县政府及市建设局、统计局、粮食局、商务局、人防办、地震局、经开区管委会能落实全市政府网站管理“日报告、周整改”制度,安排专人坚持工作日巡检所辖网站运行情况,及时更新信息,按时报告当日网站信息更新数量、维护管理等情况,网站运行质量显著提高。
瓜州县政府组织编写了网站空白栏目、信息更新检测系统,每3天对辖区内政府网站检测一次,提高了网站督查整改的针对性。
二是网站内容保障水平有所提升。
据政府网站大数据云监管平台监测,2017年3月1日至4月20日,全市有22家政府网站信息更新数量超过100条,其中瓜州县、肃州区、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信息更新数量排名靠前,分别为1298条、839条和838条;全市政府网站首页不连通率由第一次抽查时的33.4%降低为12.4%,“僵尸”、“睡眠”等现象明显减少。
三是整改工作比较扎实。
针对2017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结果,肃州区政府、市能源局、市城乡建设局、经开区管委会积极整改,成效明显。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市、区)2015年质量发展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市、区)2015年质量发展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18•【字号】酒政办发〔2016〕12号•【施行日期】2016.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市、区)2015年质量发展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酒政办发〔2016〕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经济指标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酒政办发电〔2015〕308号)要求,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对全市七个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经济指标第15项质量工作以及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22个成员单位质量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产品质量前三季度省级质监部门抽检我市产品116批次,合格109批次,综合合格率为93.9%,超过考核目标值(>92%);省级主要农产品例行检测14批次920个样品,合格率为100%,超过考核目标值(>98%)。
工程质量纳入程序管理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195项,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组织工程竣工验收63项,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100%;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88项776公里,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竣工验收合格率均达100%;续建和新建项目共82项,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已完工项目法人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环境质量截止2015年12月10日,酒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为三级,除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外,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空气优良天数共268天,已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不少于260天的目标任务。
服务质量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群众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9%以上;全市乡、村通班车率分别达到100%和99.75%,客运班线准点发车率达98%以上,市民对公交车、出租车的满意率提高到90%以上;重点节假日期间重点旅游市、重点旅游企业游客满意率达95%以上;患者对医护服务的满意率达90%以上,职工对医院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社会对医院的满意度达到70%以上。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0•【字号】酒政办发〔2018〕381号•【施行日期】2018.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驻酒各单位:《酒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0日酒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充分利用各类场地资源,鼓励投资兴业,降低创业成本,便利便捷住所(经营场所)注册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甘肃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管理。
本规定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市场经营主体。
本规定所称登记机关,是指本市各级履行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职责的部门。
本规定所称住所,是指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本规定所称经营场所,是指市场主体在登记机关登记或备案的从事生产、销售、仓储、服务等经营活动的营业场所。
第三条设立市场主体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的规定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已经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有关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条市场主体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相关合同约定,遵守公序良俗,不得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9•【字号】酒政办发〔2021〕115号•【施行日期】2021.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酒泉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考核办法》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三章考核方式和程序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第五章附则酒泉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733号)和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有效服务科学决策、保障政令畅通,促进全市政府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督查工作考核的对象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第三条政府督查工作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分类实施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督查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级或本部门政府督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五条政府督查工作考核由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作为督查对象,接受和协助督查工作,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承担政府督查工作的相关任务。
第七条政府督查工作考核分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政府督查信息化建设和组织保障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单位行政效能和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督查工作协助及督查交办任务完成情况(详见附件)。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酒政办发〔2020〕76号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有关单位:《酒泉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6月9日经市政府四届第9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15日酒泉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管理制度,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市级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公共领域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主要包括:(一)社会公益服务;(二)公共基础设施;(三)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五)重大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六)社会管理;(七)国家安全;(八)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需要支持的公共领域项目。
第三条市级政府投资应当与市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加强市级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遵循依法依规、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统筹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工程监理制、项目合同管理制和招投标相关规定。
第四条市级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
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19•【字号】酒政办发〔2020〕95号•【施行日期】2020.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驻酒有关单位:《酒泉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19日酒泉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能力,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利为导向,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围绕“一件事”线上线下“一次办”,打通部门壁垒和数据堵点,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实现事项全流程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管,推动政务服务从“网上能办”持续走向“网上好办”,促进全市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围绕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建立市级统筹、部门协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于10月22日前完成本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同步推进事项标准化表单编制、流程优化和线下综合窗口、线上办理专栏设置,12月25日前完成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一)梳理实施事项清单。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对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借鉴深圳政府在线“一件事”主题服务模式,围绕公安、市场监管、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交通等重点领域,全面梳理办事频率高、群众获得感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人民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酒政办发函〔2019〕75号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人民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人民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酒政办发函〔2019〕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各单位: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210号)和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酒办发〔2019〕7号),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制定了《酒泉市人民政府机构简称》,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26日酒泉市人民政府机构简称(括号内为机构简称)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酒泉市教育局(市教育局)酒泉市科学技术局(市科技局)酒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信局)酒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民宗委)酒泉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酒泉市民政局(市民政局)酒泉市司法局(市司法局)酒泉市财政局(市财政局)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酒泉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酒泉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酒泉市水务局(市水务局)酒泉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酒泉市商务局(市商务局)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文旅局)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酒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局)酒泉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局)酒泉市审计局(市审计局)酒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酒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国资委)酒泉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林草局)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酒泉市统计局(市统计局)酒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人防办)酒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扶贫办)酒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办)酒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机关事务局)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市医保局)酒泉市能源局(市能源局)酒泉市文物局(市文物局)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酒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酒泉市科学技术局挂酒泉市外国专家局牌子;酒泉市公安局挂酒泉市边防办公室牌子;酒泉市自然资源局挂酒泉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牌子;酒泉市生态环境局挂酒泉市核安全局牌子;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酒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牌子;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挂酒泉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酒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挂酒泉市口岸办公室牌子;酒泉市林业和草原局挂酒泉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酒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酒泉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政务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政务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13•【字号】•【施行日期】2016.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政务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有关单位:为全面加强我市政务信息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和报送政务信息,服务领导科学决策,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市政府办公室对《酒泉市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酒政办发〔2011〕23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13日酒泉市政务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我市政务信息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和报送政务信息,服务领导科学决策,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务信息工作是指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事业单位、省属驻酒各单位向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政务信息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
政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反映政府工作及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中的重要情况,重点是围绕政府全年或阶段性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重点及热点问题,反映建立科学发展体系、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为政府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实施领导、指导基层提供全面、准确、客观、及时的信息服务。
第四条政务信息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根本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与时俱进、客观反映的工作要求;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坚持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22•【字号】•【施行日期】2016.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为推动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酒政办发电[2016]247号)要求,近日,市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再次进行了督查。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健全,登记职责、人员已全部划转到位。
为解决人员不足问题,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肃北县招录临聘人员17人充实到登记岗位,全市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达到114人;各县(市、区)全部完成了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登记机构均与房管部门签订了资料移交协议,肃州区房屋登记电子数据和肃北县房屋登记纸质资料已全部移交不动产登记机构,其它县市电子数据和纸质资料移交正在有序推进;市、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软件已完成采购并部署到位,阿克塞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金塔县信息平台硬件设备已采购安装,通过对软件系统的调试、运行,完成了登记发证系统的流程再造;阿克塞县、玉门市数据整合建库工作已完成80%,敦煌已完成数据整合建库项目采购,其它县市区正在加快实施招标采购,积极推进数据整合;阿克塞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已颁发了首批不动产权证,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48本,不动产登记证明8张,阿克塞县、玉门市积极开展信息平台上线运行调试和网络测试,为实时汇交创造了条件,基本达到了持续发证要求。
同时,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根据人员状况、工作特点、流程再造要求,合理设置了内部管理股室、服务窗口、明确了登记人员岗位职责,初步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了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四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四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06•【字号】•【施行日期】2017.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四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2017年8月2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17年第三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甘政办发〔2017〕149号),共抽查我市17家网站,有6家政府部门网站因存在突出问题,被确定为不合格网站,致使我市政府网站合格率大幅下降。
9月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尽快解决“甘肃政务服务网”子站空白栏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7〕95号),指出“甘肃政务服务网”部分子站存在空白栏目等内容保障方面的问题,该问题涉及“酒泉政务服务网”及5个县(市、区)子站,普遍存在5个以上的空白栏目。
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作出批示,要求立即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系统网站常态化监管要求, 8月份,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四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网站监管力度减弱,“不合格”网站数量大幅增加。
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第一次、第二次网站抽查中,我市分别有1家政府网站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
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第三次抽查,我市所辖的酒泉地情信息网(市史志办主管)、科技管理网、水务网、工商局政务信息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商务局网6家政府网站“不合格”,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
“不合格”网站数量骤然增加,充分暴露出各地各部门在网站管理工作上思想松散、作风松懈、措施松劲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除上述“不合格”网站外,其他被抽查为“合格”的网站总体评分较低,部分已接近“警戒线”,表现为有些网站首页连通率较低,有些网站内容不能正常访问,站内断链问题严重,网站服务能力较低,如金塔县政府网首页连不通比例为8.63%、全站不可用链接41个,玉门市政府网全站不可用链接高达2000个。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酒泉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酒泉市不动产统一登
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4.06.01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酒泉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建立和实施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加强不懂产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酒泉市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李丽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余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世军市编办主任
习建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刘中华市编办副主任、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任建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
王世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田延钦市建设局副局长
白树锋市房管局副局长
马德敏市农牧局副局长
关勇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局局长
卢永生市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世海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派员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行文。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08•【字号】•【施行日期】2016.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整改工作安排和年初确定的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每月一次挂名通报的要求,结合省政府办公厅第三次、第四次抽查通报情况,市政府办公室近期重点对社会关注度较高、屡次抽查问题较为突出的市政府部门网站、县(市、区)政府及部门网站进行了全面梳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系统中我市共有170家网站,本次检查对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网站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市级政府网站48家,县市区部门及乡镇网站78家,大部分的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已逐渐趋于规范,内容更新及时,但还是有个别网站更新缓慢、网站还有空白栏目等突出问题。
网站建设管理水平远低于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标准要求,随时有可能在今后工作中被上级部门督查通报问责,需引起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二、主要问题从抽查情况看,主要问题是一些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不重视,网站管理不到位,机制不健全,网站更新不及时,个别网站存在空白栏目。
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抽查检查和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酒政办发电〔2016〕306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标准进行自查整改,并于12月8日前将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至目前,仍然有多家单位没有报送整改报告。
(一)更新不及时,达不到标准要求。
市交通运输局网站首页交通建设、综治维稳、党建文化、下载中心等二级空白栏目较多,属不合格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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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情
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酒政办发[2016]201号
【发布部门】酒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22
【实施日期】2016.09.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酒政办发〔2016〕2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推动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酒政办发电[2016]247号)要求,近日,市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再次进行了督查。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健全,登记职责、人员已全部划转到位。
为解决人员不足问题,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肃北县招录临聘人员17人充实到登记岗位,全市
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达到114人;各县(市、区)全部完成了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登记机构均与房管部门签订了资料移交协议,肃州区房屋登记电子数据和肃北县房屋登记纸质资料已全部移交不动产登记机构,其它县市电子数据和纸质资料移交正在有序推进;市、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软件已完成采购并部署到位,阿克塞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金塔县信息平台硬件设备已采购安装,通过对软件系统的调试、运行,完成了登记发证系统的流程再造;阿克塞县、玉门市数据整合建库工作已完成80%,敦煌已完成数据整合建库项目采购,其它县市区正在加快实施招标采购,积极推进数据整合;阿克塞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已颁发了首批不动产权证,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48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