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随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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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随访制度
(一)采用专用随访记录单详细记录各项内容或将其输入电脑。
(二)按系统将记录单分类,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按病种做好索引或在电脑中作好相应的分类记录备份。
(三)安排专人(工作2-3年以上的住院医师为好)负责“病例随访医师”工作,要求随访手术,活检和兵力证实的病例。
(四)每月统计随访结果,得出定位和定性诊断的正确率。
(五)选择有价值病例不定期组织证实病例读片会,进行专业讲评和培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疑难重症是指患者因患某种或多种疾病,造成或可能造成多器官功能异常危及患者生命的病例。
2.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室行政主任及医务部,由医务部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必要时或应患者家属请求吸收院外专家参加。
3.疑难重症病例专家讨论程序:由经治医师报告病例,经治主任医师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以及当前临床辅助检查结果。参会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
4.专家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治方案,经治组医师必须认真记载在“专家会诊讨论记录”中,对有争论的学术观点,不必记载。
5.疑难重症病例分紧急情况与非紧急情况,对紧急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医务部规定半个工作日内或即刻组织讨论,非紧急的,在48小时内组织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