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比较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比较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在经济发展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它们的角色和影响方式有所不同。
正式制度是指由政府、法律或社会机构制定并执行的规则和政策,它们为经济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框架和指导。
正式制度可以促进市场经济的稳定和效率,保护产权,鼓励创新,并确保公平竞争。
在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可以提供必要的法律和监管环境,促进资本的发展,推动技术的进步,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然而,非正式制度也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非正式制度是指在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价值观、信仰、文化习俗等,它们在社会生活中起着调节人们行为的作用。
非正式制度可以影响人们对经济机会的认知和利用,塑造人们的行为模式,并影响经济发展的结果。
在经济发展中,非正式制度可以提供一种社会信任机制,促进经济合作和交易的顺利进行。
同时,非正式制度也可以提供一种社会规范机制,约束人们的行为,防止市场失灵和资源浪费。
此外,非正式制度还可以提供一种社会学习机制,帮助人们积累经验和知识,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因此,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在推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既要注重正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要重视非正式制度的培育和引导。
只有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发挥它们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制度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法律只要不以民情为基础,就总要处于不安定的状态。
民情是一个民族的惟一的坚强历久的力量。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1997:315)制度分类最早林梅在《环境政策实施机制研究——一个制度分析框架》一文中指出:社会是由“有字的规则”(即正式制度)和“无字的规则”(如风俗、习惯等)共同构的。
诺思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1994)一书中,主要强调了制度实施是一个需要耗费成本的过程以及与此联系的制度的不完全性,从而强调了正式制度和非正规制约之间协调的严重性。
权力中心在制定政策以后,通常由地方各级政府来详尽执行,而在执行过程中,又会因为政策的不完全性、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等级结构之间的离散性等特征,导致政策走样与“变形”,或是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形。
政策制定的高度不完全性,也即粗略性,导致现实的政策实施等于实施加上对政策的再界定;(2)经过再制定的政策仍然是不完全的,政策的再制定受到人们对环境的认知差异以及非正式规范的影响;(3)由于人们的认知差异,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正式规范与非正式规范之间存在着繁复的相互作用,二者之间存在着互补与摩擦,实际起作用的是已经发生了变化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正式约束只有在社会认可,即与非正式约束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
把制度划分为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只是为了理论分析的便当,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对政策执行的“共同影响”是很难分开的。
事实上,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有时候是交织在一起的,各级地方政府经常需要根据地方的详尽情况不断对政策进行再界定和调整。
在这个过程中,既包括地方政府对政策进行的正常的、合理的灵敏处置,也包括对政策进行的不合理变通。
变通是相对于原来的制度或政策而言的,它并不是对原制度、政策的全部改变,而只是一种部分的改变,至少在形式上仍与原来的制度与政策保持一致。
非正式规则是影响政策或制度运行的严重因素,政策变通在很大程度上是非正式规则嵌入的结果。
制度经济学
制度经济学1. 介绍制度经济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领域,研究经济活动中的制度安排对经济行为和经济结果的影响。
它强调经济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探讨了制度如何塑造经济行为和经济发展的过程。
本文将介绍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一些相关的案例研究。
2. 基本理论2.1 制度的概念制度是指人类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规则、约定和安排。
制度经济学认为,经济系统中的制度安排会影响个体的经济行为和经济结果。
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个方面。
正式制度是指由政府、法律和机构所制定和规定的规则和规范,例如法律法规、产权制度等。
非正式制度是指社会习惯、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等非正式规则。
2.2 制度对经济行为的影响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对经济行为具有重要影响。
例如,一个完善的产权制度可以促进企业的投资和创新,提高经济生产效率。
另外,一个透明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机制可以增加交易的可信度,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市场的发展。
2.3 制度对经济结果的影响制度经济学研究了制度对经济结果的影响,例如经济增长、收入分配和社会福利等。
研究表明,有效的制度安排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和降低贫困率。
同时,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可能导致资源浪费、不公平分配和社会不稳定。
3. 案例研究3.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础制度安排。
这个制度包括了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等多个方面。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引领下,中国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发展成就。
3.2 美国法律制度的影响美国的法律制度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美国法律制度以保护产权和契约为基础,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这使得美国成为一个市场经济的典范,吸引了大量的投资和创新。
3.3 制度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制度经济学研究发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安排密切相关。
一些发展中国家存在着不完善的制度安排和官员腐败等问题,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正式制度的名词解释
正式制度的名词解释在现代社会,正式制度是指一套被认可、被普遍接受并被约束所遵从的规则和程序。
这些规则和程序被明确定义,并且由权威机构制定、实施和执行。
正式制度通常包括国家法律、宪法、行政法规,以及机构设立、程序规范、职权规定等。
这些正式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并建立和维护公平和公正的社会环境。
正式制度起源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其目的是为了解决集体行动中的协调问题,并维护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动和互惠关系。
通过正式制度,人们能够约定行为规范,共同遵守并推动社会的持续发展。
一般来说,正式制度分为两个方面:法律和行政。
法律制度主要通过立法机关制定,是最基本和核心的正式制度。
法律对人们的行为给予规范和界定,确保个体和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行政制度则是指政府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包括官员的选拔任用、权力的分配和行使,以及政府机构的运转和管理。
正式制度的特点是其具有普遍性、约束性和稳定性。
首先,正式制度应是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普遍规范,不分贫富、职位和地位。
其次,正式制度是具有约束力的,违反制度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社会惩罚。
最后,正式制度是稳定的,通过制度的规范和执行,社会可以得到长期的秩序和稳定。
然而,正式制度也存在潜在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正式制度可能存在滞后性,无法及时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发展。
其次,一些制度可能被滥权或腐败所侵蚀,导致规则的失效和公信力的下降。
此外,正式制度也可能与非正式制度相冲突,使得社会运作不够顺畅。
为了弥补正式制度的不足,一些国家和组织引入了非正式制度。
非正式制度指的是社会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潜规则和慣例等。
虽然非正式制度没有正式制度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但它们对社会运作具有重要影响力。
通过非正式制度,人们能够建立信任、减少摩擦,并以更高效和灵活的方式进行合作和交流。
在现代社会中,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相互依存、相互作用。
两者共同构成了一个社会运作的基础框架,为社会稳定和个人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学中的制度与政府形式的分类
学中的制度与政府形式的分类学术界对于制度与政府形式的分类问题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与争议。
本文将着重探讨学中关于制度与政府形式的主要分类方法,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复杂而关键的议题。
一、制度的分类在学中,对于制度的分类,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划分。
1. 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人们常常将制度划分为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两大类。
政治制度是指政权的组织形式和运行规则,包括民主制度、专制制度等。
经济制度则指经济组织的方式和规则,包括市场经济制度、计划经济制度等。
2.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指规范和约定明确的制度,如宪法、法律等。
而非正式制度则是指不明确、不确立的一些规范,如道德、习俗等。
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社会的制度体系。
3. 强制性制度与自愿性制度强制性制度是指依靠强制手段来维持和执行的制度,如法律的强制力。
而自愿性制度则是基于自愿与共识的制度,如道德规范等。
强制性制度和自愿性制度在社会运行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政府形式的分类政府形式的分类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政府形式分类。
1. 民主制度与专制制度民主制度是指政府由人民选举产生、依法治理的制度。
而专制制度则是指政府权力高度集中、缺乏对人民参与的一种制度。
民主制度注重个人自由和权利的保护,而专制制度则注重政府的权威和权力。
2. 议会制度与总统制度议会制度是指政府的权力来源于议会,如英国的议会制度。
总统制度则是指政府的权力来源于总统,如美国的总统制度。
议会制度和总统制度在政府决策和权力分配上存在细微差别。
3. 中央集权制度与联邦制度中央集权制度是指政府权力高度集中、全国范围内统一决策的制度,如中国的中央集权制度。
联邦制度则是指政府权力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分权的制度,如美国的联邦制度。
中央集权制度和联邦制度在政府权力分配和地方自治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总之,制度与政府形式的分类无论是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还是从不同国家之间的比较分析,都有其研究的价值与意义。
我国地方政府合作治理中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
我国地方政府合作治理中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摘要:我国的地方政府合作治理已经在不断地开展起来,面对复杂的问题,我们有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种方式进行解决。
本文将针对地方合作治理中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展开论述,并在分析、比较过程中探索出我们所需要的一种模式。
关键词:合作治理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我国地方合作治理现状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告指出,要“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在社会治理当中,政府扮演着十分紧要的角色,对社会治理的全面布局具有关键的影响,而作为地方政府来讲,他们不仅要完成本区内的社会治理,还要与其他地方政府合作,参与到区域社会治理上。
目前,我国社会转型和地方政府创新的关键时期,地方政府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涉及面也越来越广,政府间合作解决问题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
目前来看,我国现在政府间合作主要有以下趋势:跨区域公共事务开始通过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加以解决。
近几年来,我国地方政府间通过合作对跨区域的公共事务问题进行了有效解决。
突出表现在各级地方政府在中央领导下通过紧密合作有效地抑制了“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的传播与扩散,对黄河、太湖流域的生态环境进行了有效的治理,对一些跨区域犯罪通过跨地区的警务合作进行了有效打击等。
也有部分地区通过制定统一的区域发展规划提升整个区域的综合竞争力。
各种区域性合作组织逐步形成,这些组织形式包括高层联席会议、城市政府联合体、政府倡导下的非政府组织合作论坛、跨经济区的地方政府联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咨询委员会、区域协调联合会、区域一体化促进会等组织。
其中,成效显著的地方政府间合作组织主要有:粤港澳合作联席会议、长江三角洲经济合作区等。
这些组织机构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商谈区域合作事宜与区域发展规划,有效地促进了跨区域公共事务的解决。
地方政府间的稳定合作机制有了进一步发展,中国地方政府之间通过会议或协商进行合作,也有少数地方政府之间通过签署合作协议或备忘录促进合作,使地方政府间对跨区域公共事务合作治理的稳定性合作机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关系及其经济意义
制度是人类文明的重要产物, 其产生过程是 自然的、连续的, 亘 古至今。制度之于人类社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它像—套尺规 , 衡量着社会及个人的行为尺度。研究制度对经济效率的影响是一项 重要课题。 “ 制度是人类相互交往的规则。它抑制着可能出现的、机会主 义的和乖僻的个 ^ 行为, 使人们的行为更可预见并由此促进着劳动分 工和财富创造。制度, 要有效能 , 总是 隐含着某种对违规的惩罚。” 这是德国学者史漫飞、柯武刚总结的经济学意义上的 “ 制度”的含
强制力执行 , 形成—套 “ 有形制度”。制度从无形过渡到有形, 从非 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冲突。 正式到正式 , 人与人相互交往规则更加全面和确定, 违反规则的代价 两种制度的冲突主要表现是落后的非正式制度阻碍正式制度发 更加沉 重 。 挥作用 , 由此增加经济交易成本 , 降低经济效率。中国作为金砖五国 ( 二)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有互补性和替代性 之一, 是—个高速增长的新兴市场 , 对跨国公司有很大吸引力 。然而 正式制度 与非正式制度组成制度的总体。正式制度和非正式 很多世界一流的公司初进入中国后往往发展并不顺利, 出现 “ 水土不 制度经济运行过程中中有互补性和替代性 。正式制度 的产生有其必 服”的现象。他们会发现, 一些合乎规则、 然性。人类社会的发展呼吁一种强有力的制度安排来对抗潜在的风 却十分棘手 , 原因在- 于f 电 1 门尚不明白中国社会运行中的非正式规则。 险,“ 刚性”的正式制度能满足这个需求。因此二者互补f 生的主要体 在中国语境下 ,“ 办事儿一定得有人”, 建立社交关系网至关重要。 但是当社交关系变成牟利 现在于制度的效力和范围。非正式制度是一种软性约束, 它的内容不 良好的社交关系网本是社会发展的润滑剂,
一
流公司学管理 , 学 经营。这种精神值得鼓励 , 但其中也存在问题。
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
个民族的惟一的坚强耐久的力量。———托克维尔,《论 美国的民主》(1997:315) 制度分类
最早林梅在《环境政策实施机制研究——一个制度分析框 架》一文中指出:社会是由“有字的规则”(即正式制度)和“无 字的规则”(如风俗、习惯等)共同构的。 诺思在《制度,制度 变迁与经济绩效》(1994)一书中,主要强调了制度实施是一个 需要耗费成本的过程以及与此联系的制度的不完全性,从而 强调了正式制度和非正规制约之间协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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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al and informal systems, which leads to the ineffective governance of ″the public power for public use only″. As soon as market economy was ushered in, national governors, who used to be in control of the national power, began to show the complicated motivation of their behaviors. That is, the governors in charge of public power also claim personal interests. They have their own priority between political ethics and economic claims. As long as the institutional motivation mechanism keeps producing decreased effects, the non-institutional motivation mechanism would grow rapidly without adequate means of institutional incentives.
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1、制度(诺斯):制度是调节人与人之间,人与组织之间以及组织与组织之间互动的规则。
2、制度的分类及定义: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制度中性和制度非中性正式制度:是指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政策法规非正式制度:是由一定的地域范围的人们在长期的交往中无意识的形成约定成俗、共同恪守的行为准则。
3、交易的定义威廉姆森:当一种物品或服务在不同的技术界面上被转让时,交易就发生了。
交易意味着活动的一个阶段的终止,另一个阶段的开始。
4、交易与产权的关系:(1)产权界定不清楚,事实上使得“潜在的交易成本无穷大”,阻碍交易的实现。
生产成本的区别:(1)为生产出一定量的产品在技术上的必要的人、财、物的耗费,即“生产成本”;(2)与人打交道时发生的交易成本。
5、存在原因:威廉姆森交易费用存在的三个原因(1)受到限制性的理性思考(2)机会主义“用虚假的或空洞的,非真实的威胁或承诺来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
(3)资产专用性一种资产一旦形成,就只有一种用途,而不能转作它用。
6、威廉姆森的关于交易的三个维度:交易频率、交易的不确定性、资产专用性7、交易类型→契约类型→治理结构A交易频率(1)古典契约市场治理B交易的不确定性(2)新古典契约三方治理C资产专用性(3)关系契约 a双方治理(混合)b统一治理(科层)8、交易费用的测量的两个层次及其变化趋势一是制度或体制的差异引起的交易费用,不同的制度下交易费用是存在差异的; 二是测量商品或劳务的标准及技术变化引起的交易费用,如货币、国家度量衡的统一、政府制定的产品标准等,这当中测量的问题及所需要的时间和费用总是存在的,如信息成本。
9、技术进步后交易费用的变化趋势技术进步是提高还是降低了交易费用一方面技术进步可以产生新的有效的度量方法使交易费用降低另一方面,技术进步意味着出现更复杂的商品从而提高交易费用10、产权的定义及分类产权是一组由财产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组成的权利束。
村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
一,正式制度
正式制度是指人们有意识地创造的、正式的、由成文明确规定构成的规范体系,它们在组织和社会活动中具有明确的合法性,并靠组织的正式结构来实施。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制度
农村经济制度是一定时期中建立在农村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基础上的一整套农村经济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农村社会活动的规范体系。
家庭承包经营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的经济制度。
2,政治制度
农村政治制度是由有关机构正式颁布的规定和约束农村社会成员活动的规范体系。
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国家层面上制定的关于农村的基本的政治制度。
实施村民自治必须要有其村级规章。
3,文化制度
农村文化制度是规范农村社区成员的教育、文化活动的规范体系。
其中,农村最主要的文化制度是教育制度,农村教育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和农民职业技术方面的教育。
4,除此之外,农村正式制度还包括合作医疗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
二,非正式制度
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地形成的、不成文的、指导人们行为的道德观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惯等,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习俗
习俗是指人们在集体生活中逐渐形成并共同遵守的习惯和风俗。
它是人类社会生
活中最早产生的,往往是不成文的一种社会,也是人们最熟悉,最普遍接受并使用的一种制度。
2,道德
道德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维系的,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并以善恶观念来进行评价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制度经济学
【名词解释】1、核心制度与边缘制度核心制度:由该社会主流信念决定,反映了该社会的基本特征,它是社会主导集团所奉行的社会组织原则和所追求的社会目标。
边缘制度:同社会的主流信念相矛盾的制度安排,故它只能处于该社会的边缘,无法在该社会取得主导的地位。
2、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也叫正式规则,它是指人们(主要是政府、国家或统治者)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政策法规。
非正式制度:也叫非正式规则,它是人们在长期的交往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代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
3、协调博弈:指在博弈所定义的收益空间中,任何均衡点都符合以下条件:(1)在给定其他参与人行为策略的条件下,没有人激励改变其行为策略(2)没有参与者希望其他参与者会愿意改变其行为4、制度配置:是指在一个制度系统中各项制度安排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和匹配,以使整个制度系统能够发挥最大的功效。
5、外部性:是一个经济人的行为对另一个人的福利所产生的效果,而这种效果并没有从货币或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
6、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指人具有随机应变、投机取巧、为自己谋取更大利益的行为倾向。
7、科斯第一定理:“没有权利的初始界定,就不存在权利转让和重新组合的市场交易。
但是,如果定价制度的运行毫无成本,最终的结果(指产值最大化)是不受法律状况影响的。
”这就是科斯第一定理8、科斯第二定理:“一旦考虑到进行市场交易的成本,……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
”这就是著名的科斯第二定理。
9、科斯第二定理: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情况下,产权的清晰界定将有助于降低人们在交易过程中的成本,改进经济效率。
10、产权: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
11、产权残缺:仅拥有其中的一种权利或者某种权力被弱化表明对该物品或资源的产权是不完整的,或者说属于产权残缺。
12、不完全契约:契约中总留有未被指派的权利和未被列明的事项,这样的契约就是不完全契约简答题1、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关系(1)正式制度可以在短时间内形成、变更或废止。
管理制度辩题
管理制度辩题引言在现代社会中,管理制度被视为组织和机构的基石,它对于组织的运行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管理制度在实践中也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和辩论。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管理制度的辩题,并分析其优缺点,旨在帮助读者更全面地认识和理解管理制度的现状和未来发展。
争议一:集中管理 vs 分散管理在管理制度的辩题中,一个重要的争议是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之间的选择。
集中管理强调决策和控制权的集中,以实现高效的管理和资源配置;而分散管理则主张将决策和控制权下放给更低层级的组织单位,以鼓励创新和灵活性。
集中管理的优点在于它能够确保统一的执行和高效的资源利用。
当组织规模庞大时,集中管理可以减少决策的复杂性,使整个组织更具竞争力。
然而,集中管理也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和决策不灵活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在分散管理模式下往往能够得到更好的解决。
分散管理的优点在于它能够激发下属的主动性和创新力。
通过将决策权下放给更低层级的组织单位,可以更好地适应不同部门和地区的特殊需求和变化。
然而,分散管理也可能导致组织的协调困难和资源的浪费,因此在实践中需要权衡其优缺点。
争议二:弹性管理 vs 规范管理另一个管理制度的辩题是弹性管理与规范管理之间的选择。
弹性管理注重灵活性和适应性,允许员工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决策和调整工作方式;而规范管理则强调标准化和程序化,以确保工作的一致性和效率。
弹性管理的优点在于它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创造力。
当员工能够自主决策和灵活调整工作方式时,会更加投入和积极地工作。
然而,弹性管理也可能导致工作的不一致和无序,特别是在涉及重要决策和组织整体目标的情况下。
规范管理的优点在于它能够确保工作的一致性和效率。
通过标准化和程序化的管理,可以降低工作的风险和错误。
然而,过度的规范化也可能导致员工的创造力和主动性受到压抑,降低组织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争议三:正式制度 vs 非正式制度管理制度的辩题之一是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关系。
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 非正式制度是 指人们 在 长期交 往 中 自发形 成并 被人们
无 意 识 接 受 的价 值 道 德 规 范 、 风俗 文化 习惯 以及 意识形 态等
内在行为规范 。 ” 即使在西 方现 代 国家 , 虽然 正式制 度非 常 完备 , 但在 社会 治理中对非正式制度 的建构也 非常重视 , 因为
关 键 词 : 地方政府 ; 社 会 治理 ; 正式制度 ; 非 正 式 制 度
中 图分 类 号 : C 9 3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 1 0 0 3— 3 6 3 7 ( 2 0 1 5 ) 0 3— 0 1 7 8— 0 4
内容 、 目标 的认 知越 来越清晰 。但 由于没有 法律条 文对 著名制度 经济学 家道 格拉 斯 ・ 诺斯 ( D o u g l a s s N o r t h ) 认 对象 、 细节 问题进行规 范, 地方 政府 在具体 推进社 会 治理 时缺少 正 为: “ 制度 ( i n s t i t u t i o n ) 是一个 社会 的游 戏规则 , 更 规范 地说 它 只能体现 为“ 政策之治” 或者“ 文件 之治 ” 。 们是为决定人 们的相互 关系而人为设定 的一些制 约 ……它 是 式制度 支撑 , 理解历史变迁 的关键 。 ” …地方政府社会治理 问题 很显然需 要
民委员会组 织法》 等法 律也涉 及 了社 会治理 ; 《 城 市街道 办事 处 组织 条例》 《 人 民调解 委员 会组织 条例 》 《 基 金会 登记 管理
《 社会 团体登 记管 理条 例》 《 民办非企 业单 位 登记 管理 要推动我 国地 方政 府社 会治理走上规 范化 、 程序化 、 法制化 和 条 例》 等对社会治理 中的问题 也作 了一些 具体规 定 。通 过 内 科学化 的发展方 向 , 必须从 正式 制度 与非 正式制 度两个 方 面 条例》
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关系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关系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2014 年 10 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同月 28日中共中央正式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其实质是一个制度变迁与创新的动态过程,包括正式制度的变更与重建和非正式制度的变迁与发展。
其中,正式制度是关键、非正式制度起着重要作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协调或相容是重中之重。
法律是最具代表性的正式制度,法律等正式制度的变迁及作用发挥需要非正式制度的支持和配合。
非正式制度是经济学研究中的基本理论之一,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关系以及二者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也越发受到理论界和实践界的关注。
在经济学框架下研究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关系等问题的意义,可以追溯至经济学的起源。
经济学从产生至今就与伦理等非正式制度和政治、法律等正式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起源于古希腊的经济学,当时及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都从属于伦理学和政治学,期间也使用过政治经济学的名字。
近年来,已有不少学者对非正式制度理论的研究进行了总结或拓展。
与既有文献述评的差异在于,作者试图通过对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非正式制度理论的回顾,比较两大理论体系之间的区别,借鉴各自的科学成分,厘清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关系以及二者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创新发展马克思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以期为推动我国依法治国等实践活动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经验指导。
1 马克思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以"社会人"为出发点,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的制度分析方法是马克思经济学所使用的基本方法之一,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从本质上可被看作是一种制度经济学理论。
对制度的研究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重点,也是特点。
他把制度看作一种内生变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分析框架,从"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上层建筑" 的逻辑主线阐述人类社会制度的历史变迁。
正式制度(约束)和非正式制度(约束)的关系
答: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建立起来的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确定的各种制度安排,它通常是成文的并由权力机构来保证实施,如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契约等。
非正式制度被学时变化中的社会关系所强化,如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等。
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作为制度的两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是一个对立的统一体,既相互依存,在一定的条件下又可以相互转化。
1.两种制度的对立主要体现在制度冲突或不兼容。
非正式制度安排具有自发性、非强制性、广泛性和持续性的特点。
相反,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地对社会行为确定的规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且一旦确立就会形成制度刚性,对经济活动产生深刻的影响。
2.两种制度的统一主要体现在互补性和替代性。
首先,从互补性来看,一个富有效率的正式制度形成,应该考虑与道德文化、社会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的互补,才能保持整个社会制度系统的和谐,制度改革才能成功和富有成效。
另一方面,一个有形的制度安排,如果没有相应的非正式制度与之匹配,也许就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或者说,同样的正式制度,与不同的非正式制度相匹配,就会有不同的经济效果。
其次,从替代性来看,一方面,在正式制度缺位的情况下,非正式制度安排也可能替代正式制度提供一系列安排,以获得有效的经济运行。
3.两种制度的相互转化性。
非正式制度可能因为诱致性制度变迁或强制性制度变迁转化为正式制度,相反,正式制度也可以转化为非正式制度。
就正式制度向非正式制度转化而言,主要是历史上的正式制度向非正式制度的转化。
制度构成_规章制度_
制度构成
诺斯认为“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他将制度分为三种类型即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这些规则的执行机制。
正式规则又称正式制度,是指政府、国家或统治者等按照一定的目的和程序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的政治、经济规则及契约等法律法规,以及由这些规则构成的社会的等级结构,包括从宪法到成文法与普通法,再到明细的规则和个别契约等,它们共同构成人们行为的激励和约束;非正式规则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世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及意识形态等因素;实施机制是为了确保上述规则得以执行的相关制度安排,它是制度安排中的关键一环。
这三部分构成完整的制度内涵,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部门职责是属于什么制度
部门职责是属于什么制度引言在现代组织架构中,各个部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职责和权责的明确对于组织的高效运转至关重要。
而这种职责的划分和规定往往是依据一定的制度来进行的。
本文将从制度的角度探讨部门职责的归属问题,并解释部门职责与制度之间的密切关系。
制度的概念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制度的概念。
制度是一套规则、程序和约定,旨在引导组织或机构的运作。
制度可以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种形式。
正式制度是通过明确的法律、规章或政策文件来规定的,而非正式制度则是在组织运作中不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约定俗成的规范。
部门职责的制度化部门职责属于正式制度的范畴。
在一个组织中,部门的职责往往会通过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描述来进行明确和规范。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阐述部门职责的制度化。
规章制度第一个方面是规章制度。
组织会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用以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这些规章制度可以包括组织章程、部门章程、行政规章等。
通过规章制度,组织能够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清晰,避免职责重叠和冲突。
工作流程第二个方面是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是指组织为了完成一项工作或处理一项业务而规定的一系列步骤和程序。
在一个部门中,各项工作往往需要按照事先设定好的流程来进行,包括工作的发起、分配、执行、评估等。
通过工作流程的制定,部门可以更加高效地协同合作,确保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岗位职责描述第三个方面是岗位职责描述。
每个部门中的岗位都会有相应的职责描述,用以明确岗位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
岗位职责描述可以包括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岗位职责描述,部门可以确保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职责,从而更好地发挥个人的能力和才华。
部门职责与制度的关系部门职责与制度密切相关,并相互依赖。
一方面,制度为部门职责的划分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准则,使得各个部门能够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进行工作,避免混淆和冲突。
另一方面,部门职责的实际执行和履行也会对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反馈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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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要不以民情为基础,就总要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民情是一
个民族的惟一的坚强耐久的力量。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1997:315) 制度分类
最早林梅在《环境政策实施机制研究——一个制度分析框架》一文中指出:社会是由“有字的规则”(即正式制度)和“无字的规则”(如风俗、习惯等)共同构的。
诺思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1994)一书中,主要强调了制度实施是一个需要耗费成本的过程以及与此联系的制度的不完全性,从而强调了正式制度和非正规制约之间协调的重要性。
权力中心在制定政策以后,通常由地方各级政府来具体执行,而在执行过程中,又会因为政策的不完全性、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等级结构之间的离散性等特征,导致政策走样与“变形”,或是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形。
政策制定的高度不完全性,也即粗略性,导致现实的政策实施等于实施加上对政策的再界定;(2)经过再制定的政策仍然是不完全的,政策的再制定受到人们对环境的认知差异以及非正式规范的影响;(3)由于人们的认知差异,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正式规范与非正式规范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作用,二者之间存在着互补与摩擦,实际起作用的是已经发生了变化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正式约束只有在社会认可,即与非正式约束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
把制度划分为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只是为了理论分析的方便,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对政策执行的“共同影响”是很难分开的。
事实上,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有时候是交织在一起的,各级地方政府经常需要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不断对政策进行再界定和调整。
在这个过程中,既包括地方政府对政策进行的正常的、合理的灵活处置,也包括对政策进行的不合理变通。
变通是相对于原来的制度或政策而言的,它并不是对原制度、政策的全部改变,而只是一种部分的改变,至少在形式上仍与原来的制度与政策保持一致。
非正式规则是影响政策或制度运行的重要因素,政策变通在很大程度上是非正式规则嵌入的结果。
事实上,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正式规则只是决定政府官员行为选择的总约束条件中的一小部分,尽管这是很重要的一部分,而实际发挥作用的是社会中存在的各种非正式规则。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自上而下“一刀切”式地执行政策是很难适用于所有地方的。
于是,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各地区或不同利益主体在不违背“上面的指示精神”和基本原则的情况下,或多或少地对中央政策进行了修改或变通处理,制定了新的地方性“土政策”。
诺思(1994)认为,制度既包括国家规定的正式规则,也包括社会认可的非正式规则。
从历史发展来看,在正式约束设立之前,人们之间的关系主要靠非正式约束来
维持,即使在现代社会,正式约束也只占整个行为约束中很少的一部分,人们生活的大部分空间仍然由非正式规则来约束。
人们对人情关系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正式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刚性,降低了制度权威甚至产生一定范围的制度扭曲,并且助涨了机会主义行为。
政策制定出来之后,由于环境的复杂性和地方政府的能动性,政策实施受到一系列非正式规范的影响,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作用,二者之间存在着互补与摩擦。
调查结果表明,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的相互交织及其演化尚未越出人文习性的传统樊篱,改变了的正式约束与持续的非正式约束之间的紧张程度,对社会政策的变化方向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在农村社区,人际关系网络的“差序格局”和在长期交往过程中形成的比较固定的交往人群、家族意识等因素常常会改变正式规则,导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与原定目标的偏离。
《论非正式制度对制度成本的影响》
非正式制度作为制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这种规范作用尽管是非强制的,但依靠内在的自觉自省和外部的舆论褒奖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正如青木昌彦在论述产权制度与习俗的关系时指出的:“如果产权关系来自习俗并与之一致,那它将在人们心目中产生相应的道德判断,只要违犯了规则,不管是习俗还是成文的,都会在人们的心目中产生消极的道德感,如内疚感、耻辱感和焦虑感”[11]相比于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对社会成员的规范约束作用具有非外显性的特征,但其作用的发挥却十分稳定持久。
尽管非正式制度不具有国家强制性,不能像正式制度那样对社会行为进行强制性约束,但是,由于非正式制度作为社会运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社会成员的规范作用,常常是以无形的方式表现出来,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内化为社会成员的行为,对社会经济各方面产生间接的作用。
相比于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尽管缺乏强制约束力,但千百年沉淀下来的传统习俗、伦理道德却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正式制度安排,并且对社会成员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进而对制度成本产生着种种影响。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关系综述
制度变迁的方向和目标已经基本确定,关键是如何适应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
进一步细化制度安排的具体内容,并通过不断的结构调整,最终把制度由“条文”变为“现实”。
《新制度是如何落实的?———作为制度变迁新机制的“通变”》刘玉照田青
诺思(1994)认为,制度既包括国家规定的正式规则,也包括社会认可的非正式规则。
从历史发展来看,在正式约束设立之前,人们之间的关系主要靠非正式约束来维持,即使在现代社会,正式约束也只占整个行为约束中很少的一部分,人们生活的大部分空间仍然由非正式规则来约束。
两者的约束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