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科举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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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之比较
摘要: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世界上最早的文官考试制度,这一制度在隋唐时期得以确立和完备,在思想、教化、官员选拔等诸多方面都有改革和创新意义。西方各国在对科举制度进行研究和改进之后,建立了先进的文官考试制度,至今仍有长足的发展。
关键词:科举制西方文官制度
孙中山先生曾说过:“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1] 西方文官制度起源于1855年的英国,以后逐渐发展到美、法、德、日等国。虽然它在各国有着不同的形式,但总的来说,都是指一种通过非选举程序(即考试程序)录取人员担任政府职务的一种人事制度。因此我们就不难解释为什么西方的文官制度与我国的科举制度有那么多的相似之处了。
首先,在考试内容上灵活多样,兼顾通才与专才。西方的文官制度效法的对象是明清科举制度,明清科举选官主要以考八股文为主,考试内容单一,过分强调儒学经典而忽视自然科学,可谓“偏科严重”。而在科举考试之后,任官则由国家统一调配。西方国家根据本国国情,对于科举制度进行了改造。
其次是将考试制度与人事制度相结合,选官与管理并重。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是一项选官制度,与之配套的人事制度则相对独立。如明清时代,就是采取了考课制度,初任官员第一年相当于现代的“试用期”,年满考核通过才“加实授”,之后则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九年通计;在考科之外,尚有“考查”。而文官制度带给西方的变革则包括了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可以说文官制度的建立与人事管理制度的调整同步进行。在西方国家的文官制度中,功绩制是重要原则,公开考试与择优录取,都是这项制度的重要内容。正是由于功绩制原则的确立,克服了西方传统的恩封制与“政党分肥制”带来的种种弊端,打破了论资排辈的晋升法则,代之以资历年限、升级考试成绩、年终考核成绩各种因素综合考查的办法[2](P225-227),使西方文官从录用到升迁都相对公开公平。
再次是要建立职前培训制度,使文官更好地履行职责。在明清两代,科举考试以八股文为主,以至于很多出身科举的官员严重不通实务,甚至完全无法胜任工作,从行政到司法,全部要依仗师爷或幕僚。而在西方各国,为了使官员能够胜任自己即将担任的职务,完成文官的角色转换,建立了一套“再教育”体系。
如果说西方文官制度与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最大共同点在于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下,以考试方式录取优秀人才的话,那么除此之外,它们所剩下来的则更多是差异和不同。具体表现为:
第一、制度内涵不同。中国古代的科举制仅仅是一种选官制度,是通过考试认定官员的任职资格。而公务员制度是一个包括官员的考试、任职、考绩、待遇等所有有关内容在内的一整套的制度体系。
第二、在考试内容和录用程序上两者不同。西方文官考试一般分为口试和笔试两种。像美国等国除了口、笔试外,还对某些技术人员进行实际操作的考试。考试内容注重实际,强调能力,并注意通才和专才相结合,对不同类型的文官进行不同形式和内容的考试;录用程序相对也比较简单,大体分为四阶段:即,招考、考试、选用和试用。而中国的科举考试虽也有口、笔两试,但考试内容严重脱离实际,不注重能力,只局限于四书、五经、诗词歌赋,鼓励死记硬背,八股文风,泛滥成灾,禁锢了人们的思想,造成大量人才的流失与浪费。
第三、在官吏考核和晋升方式上不同。西方国家公务员在考核过程中一般都遵循这样一些原则:民主公开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和保障原则(指公务员对不公平的考核评语有申诉的权利,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3]晋升也通常是由考试晋升、考核晋升和年资晋升这几种方式组成。这些做法的目的很显然是为了确保对公务员在考核和晋升上的合理和客观。而科举制下的官吏考核和晋升固然有许多和西方文官制度下在官员的考核和晋升方面相同的好的原则和方式,但由于处于封建社会人治的大环境下,所以在操作时,往往带有的是更多的人情关系烙印。考核官吏往往不是根据被考核者的能力和实绩,而是根据考核官吏者自己的喜好、憎恶和与其的关系来作出判定。就像中国历史上,范仲淹、欧阳修等由于遭到不公正考核而不能升迁、甚至谪贬的官员不计其数,这不仅使大量有才、有识志士不能脱颖而出,人尽其才,而且也加剧了各个朝代的灭亡步伐。
第四、在法规、制度层面上不同。可以说西方文官制度,从它产生的那天起就有了其法制化、正规化的内容。每个国家在有公务员制度的同时,都有相关的公务员制度主体法规。如英国1855的《关于录用王国政府文官的枢密院令》、美国1883年的《彭德尔顿法》、法国1946年的《公务员总章程》、德国1953年的《联邦官员法》。这些法规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而中国的科举制由于是出现在等级森严,以皇权为中心的封建社会中,皇帝的口谕、圣旨就是法令,所以它带有了很强的随意性和人治化的内容,也没有形成相应的完整制度和法规。科举往往随着皇帝的意志变动而变动,可废可立,可举可停。第五、两者所处的历史时代和发展方向不同。西方文官制度是处在相对比较民主的资本主义政治体系中,虽然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有其致命的缺陷和不足,并终将为社会主义所代替,但在其下,西方文官制度还是不断地得到了完善和发展,并彻底克服了任人唯亲的恩赐制和政党分肥制。而科举制诞生于专制主义严重的封建社会政治体系中,它虽然打破了九品中正制和察举制下的士族垄断局面,但却又造成士大夫的新垄断局面。在其漫长的自身发展过程中,合理完善和发展的内容不多。
第六、历史作用不同。科举制主要表现在公开报考、择优取仕“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科举制保证了官员选拔的公平、公正以及质量,也保证了政治的正常运行。因为科举制以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特别是专制君主认可的标准选拔官员,这样官僚集团既有了稳定的人员补充,又有了大致一致的、适应专制君主需要的道德层次和文化素质的人,扩大了封建统治队伍。而文官制度在西方却不一样。大多数的西方研究者都认为,科举制这一“令人赞叹的发明”传到西方以后,给西方带来了革命性的意义。因为19世纪中叶的西方国家,已完成工业革命,确立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统治地位。这就要求推翻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建立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政治制度。资本主义在引入科举制后,在西方民主政治的基础之上,形成了公开考试、择优录取、政治中立、法律保障、统一管理为原则的公务员制度。这一制度避免了任命制下“任人唯亲”的泛滥所造成的结构性腐败及因政党轮流执政所导致的周期性政治震荡,使行政工作的运行具有了连续性和稳定性。这样就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政治制度,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通过古今制度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不管是隋唐科举制度,还是当代公务员选拔考试制度都表现出一定的积极性:一方面,表现在广纳贤才,获得国家管理的新鲜血液。从国家层面来看,通过考试途径可以不断从社会各阶层获得新鲜
血液,吸纳在知识、技能、能力上更具有竞争力的优秀分子进入到国家管理机构,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另一方面,在考试制度下,精英层之间的流动与上下层级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