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察举制度总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察举历史总结
我们都知道,国家的竞争在于人才的竞争。
中国若想在世界立足,实现中国民族的伟大复习,必然需要一大批优秀的人才。
但是我们也发现,从明清以来,中国逐渐的落后于世界的步伐,直到现在,中国在科学上面与欧美等发的国家有很大差距,甚至还没有一名真正的中国国籍人士取得诺贝尔科学奖,这不得不让人们反思,如今的教育制度,选才制度是不是还有不足。
怀着寻找最佳选才方式,以及通过学习历史增加人生智慧的目的,我研读的阎步克老师编写的《察举制度变迁史稿》一书,受益颇多。
《察举制度变迁史稿》这本书,介绍了从汉朝察举制度的产生,发展,一直写到了隋朝科举制度形成的前夜,向我们展现了七百多年察举制度的变迁。
现在我简要的介绍察举制度的制度的发展,并且阐述我个人的思考。
关于察举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汉朝,并且成为了汉朝最为重要的选官制度。
它的渊源更早的出现在秦朝,选拔有能力的官员。
但是作为共识,它的正式出现还是在汉朝。
据记载,在西汉文帝时期,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后来又诏书“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
上亲策之”贤良特举策试制度正式形成。
后来又发展了孝廉岁举制度。
汉朝的主要察举科目可以分为:一,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等科,主要是君主求得意见,被举荐的人以给出建议方法的办法分等得到官位;二,明经,明法和“知兵”,“治河”的科目,主要是为了选拔专门人才。
三,秀才,孝廉二科。
面向一切吏民,由州郡举荐。
四,尤异,廉吏二科,主要是为了提拔有功绩的地方官员。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当时建立察举制度的初衷,还是为了能够得到真正有才能,有道德的人士帮助更好的治理国家。
刚开始的时候选拔并没有特别严格的标准,至于什么样的人能够得到机会,很大程度上在于地方官员的判断标准,这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公平性的问题,开始时没有考试,只是后来逐渐需要考试来辅助检验。
与此同时,一些研习文化经典的儒生开始参政。
到了东汉时期,选官制度经发展而趋于严密,察举制度也相应的发生了一些变化。
出现了“授试以职”,它的意思是,对秀孝,先委任以一定的职务,来让他熟悉官事,并且考察他的才能,合格的人,才能举荐到中央。
这时候的主要特点是“以德取人”,光武帝重申德行为首。
但是是不是有道德的人就一定有能力治理国家呢,这个当然也不一定,有什么来判断一个人的道德水平呢?这或许也是当时人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在察举的过程中,汉朝的主要成分,儒生和文吏,经过长期的矛盾斗争和融合,由此形成了一种既熟悉儒家经典,又通晓文法律令的角色,这样就逐渐形成了士大夫。
东汉还出现了“以能取人”方针和“试职”“累功”的方法。
到了东汉顺帝,也出现了“以文取人”的变化,即,把某种专门的知识的程序化考试,作为了认定官员资格的手段。
后来阳嘉新制的产生,标志着“以德取人”和“以文取人”的并存,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制度化。
到了东汉末期,王朝和社会日益陷入到深刻的矛盾之中,察举制度的实施也遇到了深刻的危机,出现了“以名取人”和“以族取人”的现象。
长官举荐要考虑到士人的名望,士人也着意于培养这种名望。
如何得到高的名望,在士林交游中谈论品题,清谈阔论,可以得到,这样发展下去,许多士人索性三察不起,九辟不就。
而且故意抬高自己,不去应辟。
甚至将入仕称为“屈身降志”。
“以族取人”,就是在举荐的时候,更加考虑到士人家族的名望,论族姓阀阅。
东汉以来,许多衣冠士族日益表现出鲜明的文化色彩,官位,族姓,和文化的关系日益紧密,出现了汝南袁氏,弘农杨氏的时代传经出仕的家族,而且这些家族受到了权威士林舆论的高度崇敬和赞扬。
这种现象同时意味着“士”和“族”的结合更加紧密。
选官制度到了曹魏时期,发生了重大的变动,随着士族阶层的兴起,与之适应的制度得到了发展,而虽然察举制度仍然存在,但是其地位作用已经开始下降。
东汉后期的“以名取人”和“以族取人”的现象并没有随着朝代的更迭而淡化,反而变得更加深刻。
虽然曹魏政府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保障官僚政治采取了打压“士族”的措施,但是士族势力的兴起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与此同时,有一种适应士族名士的选官制度迅速发展起来了,这就是“清途”,朝廷中一些郎官,内侍等官职成了高门子弟通常的晋升之阶梯。
由魏朝进入晋朝,社会进入了短暂的统一,但是士族门阀的势力却不断的发展。
西晋初年,王朝对恢复汉朝的官僚政治有所期待,对于振兴察举制度给以了相当的重视。
其中“特举频繁”,是察举制度得到重视的标志。
在士族势力日益强大的时候,察举制起着选拔军事政治人才,容纳寒门士人,补救士族政治弊端的作用。
西晋还继承了汉魏的学校试经入仕制度。
但是制度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在太学之外,又专设了面向官僚权贵子弟的“国子学”。
国子学的建立,其实反映着士族高门和寒门士人的对立分化。
但是在此期间,也出现了“白衣试经”,就是没有学籍的自学者也可以参加考试。
我们从一个比较长的过程来看,察举考试和学校考试都构成了科举制度的渊源,科举制度的一个特点就是允许士人自由报名,到晋代的“白衣”可以参加考试,可以算为投考形式的萌芽吧。
在西晋,虽然君主对察举制度给予了重视,但是出现的“九品中正制”却成了选官时候的主导因素。
“九品中正制度”就是以家族的阀阅等给人以品,然后根据这个来任命官员,这种制度就是一种特权制度。
论其渊源,作者认为它直接来源于汉末的士林品题,但是其中区别是,士林品题是“非官方”的,是一种“乡论”,而九品中正制度,是得到官方确定的。
“九品中正制度”有着较大弊端,虽来源于士林清议,但是毕竟乡论作为一种积极地民间监督却没有得到继承,反而“以名取人”的选官标准,却变得更加严重。
这种情况下,朝廷中自然有人指出“九品中正制”的弊端,刘毅等人指为“奸府”“弊政”,晋武帝未能废除,但是他还是比较赞成刘毅等人的意见,这说明,皇权对九品中正制度还是不太满意的,士族势力过于强大,他不得不面对现实,但是为了维护皇权,防止士族对其权利的过分分化,他还是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利用察举制度来选拔一些出身寒门但却真正有能力的人为他的统治服务。
分析一下“九品中正制”,此制度下,士人入仕都需要中正品第,而且官位的授除,必须和乡品相称。
九品中正制下,虽然通过察举,一部分普通人是有了提高自己乡品的机会,但是在最为主要的秀孝岁科之中,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得不到上品二品,尽管他们被称为“一州俊选”,而在孝廉所得乡品平均水平又较秀才更低,而权贵子弟起家的乡品一般都是二品,他们可以通过他们父辈祖辈的爵位门第轻松的得到高品,由此而言,察举制在此期间,地位已经被置于“清途”地位之下。
通过考察,我们发现九品中正制度使得权贵弟子的入仕机会不断增加,普通士人机会减小,而且他们在仕途上都比较艰难,经常受到权贵的打击,干涉。
在整个晋朝,虽然在西晋前期,由于君主和事功派的努力,察举制度一度得到了发展,并且在取材选能,扩大政治基础,绥抚蜀吴士人,和抑制浮华上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这是有利于专制皇权和官僚行政的,但是这不能掩盖察举制度地位和作用的下降,随着九品中正制度和清官入仕途径的兴起,察举制度的低落是不可避免的。
到了南朝,我们可以发现,和魏晋朝相比,明显的处于一个转折的时期。
在魏晋朝,察举制度和学校制度在整个选官的体系中,地位不断的下降,到了东晋,更为低落。
在南朝,察举制度和学校入仕制度有了一个较大的复兴趋势。
比如在刘宋王朝,恢复了策试,严格制度,更有君主亲临策试,秀孝察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
在史书上我们也能发现此期间流传在史传上的秀孝明显的增加。
通过历史的统计,到了萧齐,察举制度的规模一度恢复到了曹魏的水平
与此同时,南朝的学校也在复兴之中,国学复立,南朝的君主又经常扶植著名学者的学
馆,有了半官方的色彩。
如宋文帝时期,何尚之立玄学,雷次宗立儒学,何天承立史学,谢元立文学,合为四馆。
到了梁武帝的时期,又立五馆,复国学,学校转盛。
在南朝察举和学校制度的复兴的同时,也给选官格局带来了复杂的变化。
在魏朝和西晋的时期,由秀孝察举出仕得人,相当一部分为普通士人,二三流士族和下级官僚子弟,阶层还是比较广泛的。
但在南朝,察举制度和学校制度复兴的同时,却失去了取材广泛性的特点,大量的门阀士族开始步入了察举学校这一途径。
在许多士族通过察举入仕,学校也慢慢变得贵族化,普通百姓和普通士人的入仕途径受到了打压。
之所以产生察举制度复兴,并且有明显的士族化的特点,这是和当时的社会文化政治背景有着联系,考试选拔人才这其实上有利于皇权,因为在考试上择优录取,和身份特权是不相容的。
通过选拔下层的知识分子,可以使上下层得到交流,抑制门阀士族过于强大。
这说明在南朝皇权开始是得到了恢复,或者说在努力的恢复。
此时,士族不得不接受皇权要求的考试入仕,在传统的地位有了一定动摇的时候,士族为了能够维护自己的身份,其中有一部分人开始自幼研习经史文学,以达到考试的标准。
虽然在南朝皇权已经驾驭士族门阀,但是作为传统的势力,门阀士族还是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他们在一些制度方面变得更加强化和僵硬。
由于长期的积淀,他们垄断文化,考试对他们来说也不是不能通过的难关,从而国学,学校越来越贵族化也是能够得到理解的。
在南朝,也出现了自由投考的萌芽,在梁武帝时期,一些从师私人,还有自学成才的普通百姓甚至得到了策试资格并且通过考试入仕。
再来看看北方,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北方政权,在不同程度上也采用了汉族的官僚制度,其中当然也包括察举制度。
北方少数民族汉化的过程中,他们也接受了魏晋以来的士族制度。
在少数民族统治的过程中,谋求和汉族士大夫合作,不得不来保证代表士族的特殊身份的选官制度,如九品中正制,清途制度。
特别是北魏孝文帝在大举汉化的同时,甚至采取了将少数民族汉化的方针。
虽然北方政权大多都有一定程度的汉化,但是少数民族长期以武见长,他们在一定程度上难以接受汉族士族单纯的文学,到了周隋,王朝进一步放弃玄谈,抑制文学,轻视儒术。
在少数民族政治统治和文化的巨大冲击下,士族开始衰弱,士族特权阶级开始走向灭亡,表现在察举制度上就是向科举制度的进一步过渡
到了隋唐时期,皇权的强化,影响中国两千多年的科举制度真正建立的起来,关于科举制的由于大家比较熟悉,不在赘述。
读完全书,我们可以发现,察举制在漫长的发展进程中曲曲折折,概括的讲,有如下的变化:察举的中心,由举荐转移到考试中来;察举的标准,由兼顾孝悌,吏能,变成了以文化知识检验为主;长官的举荐权利,变为了搜罗文人考试的责任;举主和被举荐人之间由原来的类似恩人,“故吏”的亲密关系,变得疏远,松弛;考试由原来的辅助功能,变成了中心内容的,过程变得更加规范化,严密化;察举之中,“以德取人”“以能取人”“以名取人”和“以族取人”的因素不断的淡化,弱化,变成了后来的“以文取人”的制度,这样科举制度就慢慢形成了。
通过对历史的了解与总结,可以发现,整个察举制度发展的历史始终是几个主要因素影响下的结果,本质上讲,我觉得是官僚制度皇权和士族豪强等特权阶级的斗争与平衡。
在皇权比较强大,处于权威位置的时候,皇权为了防止士族豪强对其权利的过分抢夺,防止出现“王与马,共天下”式的尴尬场景,它就要通过加强社会阶层的变动,通过选拔寒门才人来不断地替代士族,来削弱特权阶级的势力,这使得察举制度更加清明,更加有利于选拔各色人才,而不是考虑到人的身份地位;在士族官员地位很高,势力强大,甚至高于皇权的时候,皇帝也不得不向士族势力妥协,保证他们的特权,体现在察举制度上面,就出现了“九品中正制”,“清途”,“学校贵族化”等以族取人,以名取人的现象。
在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在
于历史朝代的更迭初期,可以发现几乎所有的皇帝还是采取了不同程度的削弱士族势力的措施,使得察举制度有所恢复,但是士族势力的崛起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必然,不可阻挡,在皇权最为低落的晋朝,也是选官制度最为特权化的时代,而士族势力的灭亡,我觉得根本上不是汉族朝代政权自身所能主导的,而是在北方少数民族统治下,士族逐渐缺乏了立足发展的政治文化土壤,在迥异文化政治的冲击之下,走向了灭亡。
对于察举制这种选官制度而言,我觉得不能说它相比科举制度是一种落后的制度,其实在察举制度刚刚兴起的汉朝,察举制还是为国家输送了一批有各种才能的人才,或者说察举制度的初衷是好的,面向所有百姓,一批出身寒门,有才能的人得以有机会施展才华,在当时是具备一定公平性,而且它提出的“以能取人”的思想,甚至在当今教育,选才方面还是大家一直提倡的。
只是这种思想制度,与士族官员的特权性质发生了冲突,在特权阶级的干预之下,察举制度开始变味,开始退化为一种服务于特权的制度,逐渐失去了它原有的公平性,在它失去公平性的同时,普通百姓,下级士人,还有皇权本身也开始对其不满,它就预示着这种制度必将走向灭亡,只是士族势力过于顽抗,历史走过了700多年,更为公平的科举制才真正的建立起来。
“鉴于往事,资于治道”是历史学科的意义所在,通过学习了解察举制度的发展过程,我们应该来联系一下现代的教育选才体制。
高考制度在中国已经建立已经有了30多年的历史,但是这一制度饱受争议,一个合理高效的教育制度,应该能够发现培养大批的人才,但是我们发现,虽然的确这种制度培养了一些人才,但是数量远远低于人们的预期,我们的体制很少培养出来具有国际顶尖水平的科学大师,我们创造力与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北大原校长许智宏曾感慨道“中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世界一流大学”,的确,按照人口比例来看,中国至少应该有20多所世界一流顶尖大学。
预期和现实的反差,使得我们要重新来考虑一下教育制度,首先确定一点,中国人本身的智力水平相比世界是不处于下风的,甚至更加优秀,这在中国古代的辉煌成就和当今的一些研究上都得以证明,我们决不能妄自菲薄,但是为什么优秀的头脑没有创造顶尖的成果?问题是不是出现在了高考制度上,的确高考制度是现今中国能够容易实现的体现公平性原则的制度,以统一标准来评判,使得人的出身,家庭贫富这些因素得以消失,所有的人,只要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就能够进入大学,接受良好的教育。
但是以分数是否能够代表能力,这两点显然不能简单的划等号,考试分数高只能代表你的接受能力强,或者你有很强的自我约束力,但是这绝对不是一个人创造力的体现,一个真正的合理的教育制度,应该能够培养人们的创新能力,使得那些具有潜力的人得以发展,施展自己的才能。
遗憾的是中国现在的这种被动式学习,死记硬背似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抹杀了学生的创造能力,不能不扼腕叹息。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能做到“以能取人”,这似乎又回到了察举制度上面。
由于对于“能力”的标准没有清晰的界定,也没有科学的考核方法,我们还不能提出更加高明的手段来代替高考制度,值得一提的是,如今的“校长推荐制”,“自主招生”开始发展起来,这为我们转换教育制度,避免高考制度的弊端带来了新的思路和方式。
考察“校长推荐制”的渊源,我觉得它和汉代的察举制度有着一些相似的地方,看来要解决中国当今的教育问题,我们还是有必要去仔细的研究一下古人的察举制度等选人制度,或许古人的智慧与经验能帮助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