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海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调查操作手册 精品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附件3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1.系统根据本表数据自动计算生成《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2.此表实施后,对首次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土地的相关信息。
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土地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仅对上次申报信息进行确认;发生变化的,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写。
3.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申报遵循“谁纳税谁申报”的原则,只要存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就应当如实申报土地信息。
4.每一宗土地填写一张表。
同一宗土地跨两个土地等级的,按照不同等级分别填表。
无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按照土地坐落地址分别填表。
纳税人不得将多宗土地合并成一条记录填表。
5.对于本表中的数据项目,有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依据证件记载内容填写,没有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6.纳税人类型(必填):分为土地使用权人、集体土地使用人、无偿使用人、代管人、实际使用人。
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
7.土地使用权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土地使用权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填写土地使用权人的名称。
9.土地编号:由系统赋予编号,纳税人不必填写。
10.土地名称:纳税人自行编写,以便于识别。
11.不动产权证号:纳税人有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必填。
填写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证件编号。
12.不动产单元号:纳税人有不动产权证的,必填。
填写不动产权证载明的不动产单元号。
13.宗地号:填写土地权属证书记载的宗地号,有不动产单元号的不填。
14.土地性质(必填):根据实际的土地性质选择。
海南土地使用税的标准是什么?
海南⼟地使⽤税的标准是什么?海南⼟地使⽤税的标准是:⼤城市按1.5-30克收取、中等城市按旭 1.2-24元收取、⼩城市按0.9-18元收到,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平的不同,所认定的⼟地使⽤税情况也是不同的。
⼀、的标准是什么?海南⼟地使⽤税的标准采⽤定额税率,即采⽤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中、⼩城市和县城、建制镇、⼯矿区分别规定每平⽅⽶⼟地使⽤税年应纳税额。
具体标准如下:(⼀)⼤城市1.5元⾄30元;(⼆)中等城市1.2元⾄24元;(三)⼩城市0.9元⾄18元;(四)县城、建制镇、⼯矿区0.6元⾄12元。
⼤、中、⼩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农业正式户⼝⼈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中规定的标准划分。
⼈⼝在50万以上者为⼤城市;⼈⼝在20万⾄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在20万以下者为⼩城市。
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税额幅度。
经济落后地区,⼟地使⽤税的适⽤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征税对象(1)⼟地使⽤税以⼟地⾯积为课税对象,向⼟地使⽤⼈课征,属于以有偿占⽤为特点的⾏为税类型。
⼟地使⽤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开区城镇使⽤⼟地则不征税。
(2)城镇⼟地使⽤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矿区等。
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批准设⽴的建制镇;⼯矿区是指⼯商业⽐较发达,⼈⼝⽐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建制镇的⼤中型⼯矿企业所在地。
(3)⼯矿区须经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批复。
城市、县城、建制镇、⼯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划定。
⼟地使⽤税采⽤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中、⼩城市和县城每平⽅⽶⼟地年税额多少不同。
综合纳税申报表操作手册--土地增值税(清算)
综合纳税申报表操作手册
功能概述
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的纳税申报表进行了简并优化,实现“一表申报”,促使财行税纳税申报更加规范、便捷、智能,有效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将税源信息采集从申报信息中分离出来并前置。
纳税人在进行每个税种的申报时,需先维护税源管理信息。
根据每个税种实际情况,纳税人可在申报期前填写税源信息表,也可在申报期填写。
税源信息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申报表,纳税人确认后申报。
综合纳税申报操作指引
-----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及申报
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清算查账)
(1)功能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纳税申报】,点击菜单进入综合纳税申报界面,选择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如图所示:
(2)进入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项目新增的,可点击【新增项目】按钮,进入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采集界面,填写必录项信息后,点击保存,提示新增成功,完成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
如图所示:
(3)点击【新增采集】按钮,“新增申报类型选择”选择: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清算查账),点击【新增采集】,如图所示:。
2023年海南省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典型题汇编及答案
2023年海南省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典型题汇编及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后,发现备案信息错误,在金三系统( ) 菜单下修改。
A.税收减免优惠B.税收优惠日常核实C.调整税收优惠减免信息D.税收优惠资格取消2.为纳税人办理或有效指引纳税人完成办理涉税事项的责任制度是()。
A.导税服务B.一次性告知C.预约服务D.首问责任制3.纳税人应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下列关于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说法错误的是()。
A.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B.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税务登记的行业是“7296担保服务”,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应报送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担保类)2013版C.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应报送一般企业财务报表2013版D.实行定额征收所得税的纳税人、实行法定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可以不报送财务报表4.下列交易中,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是()。
A.甲公司以公允价值为100000元的存货交换乙公司的原材料,并支付给乙公司50000元现金B.甲公司以账面价值为13000元的设备(非生产经营用)交换乙公司的库存商品,乙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为9000元。
甲公司设备的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并且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现金300元C.甲公司以账面价值为11000元的设备交换乙公司的库存商品,乙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8000元,公允价值10000元,并且甲公司支付乙公司4000元现金D.甲公司以公允价值为1000元的存货交换乙公司的原材料,并支付给乙公司1000元的现金5.办税服务厅设有办税服务区、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和等候休息区等功能区域。
下列关于咨询辅导区说法错误的是()。
A.咨询辅导区是为纳税人解答疑难,辅导纳税人办理各种涉税事宜的重要区域。
全国税收调查操作手册 .doc
全国税收调查操作手册(企业版)目录目录 1第一部分税收调查工作简介 2一、历史沿革 2二、法律依据 2三、本年变化 3四、填报方法 3五、填报内容 4五、税收调查开展时间4第二部分税收调查企业操作细则 4一、企业的填报流程 4二、网上直报系统 41.选择正确的网络浏览器错误!未指定书签。
2.登录网上直报系统错误!未指定书签。
3.安装填报插件错误!未指定书签。
4.读入征管数据(适用部分地区) 65.填报数据76.计算97.审核108.上报12第三部分填表要求13一、信息表的填报13二、企业表的填报15三、货物劳务服务表的填报18四、调查问卷表的填报19第四部分注意事项19为确保纳税人正确认识全国税收调查工作,掌握全国税收调查数据填报内容、填报口径以及报送方法,特编制了本手册,积极服务于纳税人的数据报送工作,共同推进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开展。
第一部分税收调查工作简介一、历史沿革全国税收调查工作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布置的一项重要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主要为研究财税改革方案、制定财税政策、加强财税管理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是各级财税部门掌握税源情况、研判经济形势的有效手段,也是财税工作乃至国家经济工作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保障。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从1984年起,每年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税收调查工作,至今已开展35年。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三、本年变化2019年的全国税收调查工作,与往年相比,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新增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新”经济类型企业的调查,被调查企业需根据国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新”经济类型的定义,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信息表及企业表的有关内容。
二是新增减税降费政策调查问卷表,针对近两年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被调查企业需填写包括政策效应、宣传辅导、纳税服务等五方面的主观感受。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端)-城镇土地使用税
抗申击报疫财情产我和承行诺为税纳税申报表之城镇土地使用税。
4.检查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注意系统弹窗,无误地使用税。
困申难报减财免产简和介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之城镇土地使用税。
5.确定后系统将自动跳转缴款界面。申报完毕 。
修改城镇土地使用
困采难集减城免镇简土介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4.进入界面后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注意:土地基本信息的填报务必 准确具体,若后期修改需谨慎。)
困采难集减城免镇简土介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5.填报无误后下拉界面点击保存。注意系统弹窗,自行判断后点击确定 。采集完毕。
困采难集减城免镇简土介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6.点击确定后系统将自动跳转应税明细维护界面。进入后根据实际情况选 择、填写土地信息。
3.选择申报日期和所属期,点击查询。
困作难废减财免产简和介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表之城镇土地使用税。
4.找到需作废的申报表点击右边作废,点击确定,显示作废成功即可。
困作难废减财免产简和介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表之城镇土地使用税。
困作难废减财免产简和介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表之城镇土地使用税。
谢谢观看!
局端)
采集城镇土地使 用税税源信息。
困采难集减城免镇简土介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1.登陆电子税务局,进入首页。
困采难集减城免镇简土介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2.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报告。
困采难集减城免镇简土介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困采难集减城免镇简土介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3.点击新增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操 作手册(电子税务局端)
0 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 1 信息
0 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 2 报表之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申报操作手册流程
申报回执界面
➢系统显示申报回执信息以及申报表主表数据 ➢纳税人在该界面可进行信息打印,或是发起缴款流 程
提交申报数据 反馈申报结果
耕地占用 税申报数
据
4.2 操作说明
4.2.1 初始化界面
操作人员按照【网报系统】—【申报征收】—【耕地占用税】的顺序进入本 模块,系统显示初始化页面。自动带出该纳税人所登记的土地税源编号信息,操 作人员下拉选择。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进入填写申报表流程。
➢土地税 源信息
申报表填写界面
➢点击鼠标右键,页面弹出新增行选项,点击增加 行系统自动增加一行填写数据栏。 ➢征收品目为下拉选择,下拉选项为该纳税人税费 种认定信息中耕地占用税认定的征收品目。 ➢数据填写完成后,点击 [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数 据。
确认界面
➢系统以纸质表单的方式显示上一环节填写的申报表 主表数据,供操作人员确认是否正确 ➢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交申报数据并显示申报 回执界面
2、 纳税人需下拉选择土地税源编号,下拉土地税源信息来源于核心征 管系统。
3、 在新系统上线后,如发现申报的土地税源信息不能带出,请联系主 管税务机关补充登记土地信息;纳税人也可通过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自行录入土地信息,提交后需税收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申 报。具体录入方式需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3.2 功能描述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发起,为纳税人提供耕地占用税申报的网 上申报的功能。本功能主要包括:初始化、填写申报表、确认申报表、查看回执。 申报成功后,纳税人可进行征收缴款。
3.3 操作人员
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
3.4 前置条件
序号 1 2 3
描述 纳税人应已进行耕地占用税税种认定。 该纳税人有相关的土地税源登记信息。 纳税人应处于 “正常”状态。
某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某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某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1. 前言该方案旨在通过对某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的清查工作,确保税收的全面征收,提高税收收入水平。
本方案适用于某市税务局及相关部门。
2. 目的和任务2.1 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对某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的清查工作,确保涉税主体纳税义务的全面履行,促进税收征管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2.2 任务- 清查某市范围内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梳理相关纳税主体及税收征管相关信息;- 发现并排除潜在的税收漏洞,确保税收的全面征收;- 加强税收信息共享,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工作组织3.1 组织机构按照工作需要,成立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组,由某市税务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代表参与。
3.2 职责分工- 税务局负责组织并指导纳税主体及税源的清查工作,提供所需技术支持;- 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信息以及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权属等相关材料;- 房地产部门负责提供房产税相关信息以及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材料;-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
4. 清查范围与方法4.1 清查范围- 清查某市范围内的房产税纳税主体及纳税情况;- 清查某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主体及纳税情况。
4.2 清查方法-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并完善纳税主体和税源信息库,对纳税主体进行分类管理;- 结合数据比对和实地核查,验证纳税主体自报税和实际纳税的一致性;- 组织税务稽查人员进行核查,对高风险纳税主体进行重点监控和调查。
5. 操作流程5.1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按照年度实际情况,制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计划;- 确定清查的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
5.2 数据采集和整理- 发放相关通知,要求纳税主体及相关单位提供所需材料和数据;-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和整理清查所需的纳税信息。
(客户端)场景五变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操作指引(无欠税)
变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操作指引(无欠税)温馨提示:本操作指引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没有欠税的纳税人变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操作,若无往期欠税,只是当期申报后未缴款,应当先作废当期申报,再进行变更维护。
1.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2.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3.选中土地信息中的土地信息,点击修改或双击鼠标左键进入应税明细信息维护页面;4.在土地应税明细信息维护页面中,选择土地信息,点击修改或双击鼠标左键进入土地应税明细信息维护页面;5.根据业务需求修改土地应税明细信息维护,如果符合减免税政策,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之后点击【添加】按钮,检查无误后点击【上传应税信息】;注意:1.通过填写变更日期可以把纳税义务期起提前,只能提前,不能往后推;2.如果变更日期早于当前纳税义务期起,则保存后纳税义务期起自动变成变更日期的次月1日,如果变更时间晚于当前纳税义务期起,则将税源分割成两个时间段;3.如果占用土地面积中仅有一部分适用于减免税政策,可以修改减免税土地面积,系统自动计算出月减免税金额(如核对无误无需修改)。
6.弹出提示框【确定】-【确定】流程结束;注意:1.本期应纳税额: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中有关数据项自动计算生成。
本期应纳税额=∑占用土地面积×税额标准÷12×(所属期止月份-所属期起月份+1);2.本期减免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中月减免税额×(所属期止月份-所属期起月份+1);3.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本期已缴税额;4.纳税人机构所在地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属于同一主管税务局的,纳税人需要在城镇土地使用权主管税务局进行跨区税源登记。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减免性质维护流程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减免性质维护流程(适
用税源有欠税情况)
温馨提示:纳税人若存在往期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欠缴的情况,需要将欠税的税源信息做纳税义务终止,终止日期为2020年1月31日,再新增一条税源信息,维护新税源的疫情减免;若无往期欠税,只是当期申报后未缴款,可以作废当期申报,再按无欠税情况进行税源减免维护。
一、终止税源纳税义务
1.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2.点击【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3.勾选“欠税税源”,点击对应后面【义务终止】。
4.选择“土地转出时间”,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义务终止时间”
为2020年1月31日。
5.点击【纳税义务终止确认】,系统弹出提示,点击【确定】。
6.点击【关闭】,关闭“纳税义务中止”页面,回到税源采集页面。
二、新增税源信息
1.点击【新增土地】。
2.弹出“基本信息”维护页面后,填写相应信息,点击【保存】,如果弹出提示
"没有录入土地使用权证号和地号(丘号)的纳税人需要管理分局查验,以防未办证,是否继续进行保存操作?"确认的确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和地号(丘号)”的点击【确定】继续操作,否则点击【取消】补充信息再次点击【保存】。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土地信息采集
申报期限 20
缴款期限 21
*土地面积 22
计税月份数 23
*本期应纳税额 24
减免性质代码 25
减免税的土地的 面积 26
-
-
0.00
-
0.00
-
-
本期减免税额 27
本期已缴税额 28
*本期应补 (Leabharlann )税额 29税款所属税务所 (科、分局) 30
是否批扣 31
土地租金 32 存在土地出租时 填写
根据代码表,录 根据代码表,录 根据代码表,录 根据代码表,录 代码 代码 代码 代码 -
-
色空格部分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土地信息采集
*土地开发成本 13 出让取得填写, 转让所得不填, 没有填0 *初始取得时间 14 注意格式: YYYY-MM-DD 土地使用权终止 时间 15 注意格式: YYYY-MM-DD 土地等级 16 征收品目 17 税额标准 18 纳税期限 19
序号 1
土地税源编号 2
*地号 3 根据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权证号 4 根据土地使用证 -
*土地性质 5 根据代码表,录 代码 -
合计
-
-
注意:填写红色空格部分
*土地取得方式 6
*土地用途 7
行政区划 8
街道乡镇 9
详细地址 10
*地价 11 #VALUE!
*其中取得使用 权支付金额 12 出让取得填写, 转让所得填0 -
*申报标志 33
0.00
0.00
0.00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明细申报操作说明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明细申报操作说明特别提醒:零申报企业不能直接点击“纳税申报”里的“本期全部零申报”。
界面如下:1、进入省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系统,点击“纳税申报”,界面如下:2、点击“地方税收综合申报(含残保金)”,进入如下界面:注意:勾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行,点击“删行”。
删除后再申报其他税种。
3、点击“明细申报”,界面如下:4、房产税的申报:(1)点击“房产税税源明细登记(变更)”,进入如下界面:注意事项:a、如果企业每季或每月申报的房产税一致,则只需要做原始登记,以后申报房产税时不需要重新登记。
b、根据本期要申报的房产税类型,点击选择“自用房屋”或“出租房屋”,如果本期没有其中某项房产税,应勾选该选项,点击“删行”。
c、“自用房屋”中的“房产原值”和“出租房屋”中的“合同租金总收入”这两项数据的录入应使得系统自动计算出来的“年应纳税额”与本期要申报的房产税额的4倍(按季申报户)或12倍(按月申报户)相一致。
房产原值=本期申报房产税×4(或12)÷0.7÷0.012合同租金总收入=本期申报房产税×4(或12)÷0.12登记完成后点击“提交”。
(2)房产税明细登记完成后回到主界面,点击“明细申报”中的“房产税申报”,进入如下界面:注意:“计税月份”的输入,按季申报的输入数字“3”,按月申报的输入数字“1”。
5、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1)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登记(变更)”,进入如下界面:注意事项:a、如果企业每季或每月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致,则只需要做原始登记,以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时不需要重新登记。
b、“应税土地面积”的录入应使得系统自动计算出来的“年应纳税额”与本期要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额的4倍(按季申报户)或12倍(按月申报户)相一致。
应税土地面积=本期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4(或12)÷每平方米税额标准登记完成后点击“提交”。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及填表说明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纳税人名称: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 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此表实施后,对首次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土地的相关信息,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土地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仅对上次申报信息进行确认;发生变化的,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写。
有条件的地区,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系统将上期申报的信息推送给纳税人。
税源数据基础较好或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可直接将数据导入纳税申报系统并推送给纳税人进行确认。
2、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申报遵循“谁纳税谁申报”的原则,只要存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就应当如实申报土地信息。
3、每一宗土地填写一张表。
同一宗土地跨两个土地等级的,按照不同等级分别填表。
无土地证的,按照土地坐落地址分别填表。
纳税人不得将多宗土地合并成一条记录填表。
4、对于填写中所涉及的数据项目,有土地证件的,依据证件记载的内容填写,没有土地证件的,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5、纳税人识别号(必填):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6、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就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7、土地编码:纳税人不必填写。
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以识别。
8、地号:土地证件记载的地号。
9、土地使用权证号:有土地证件者必填。
填写土地证件载明的证件编号。
10、土地性质(必选):根据实际的土地性质选择。
选项为国有、集体。
11、土地取得方式(必选):根据土地的取得方式选择,分为:划拨、出让、租赁与其她。
12、土地用途(必选):分为工业、商业、居住、综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与其她,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不同用途的土地应当分别填表。
金税三期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操作指引(终稿)(1)资料
金税三期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操作指引(终稿)(1)资料作指引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功能概述操作步骤、进入方式:1)【功能菜单】——【申报征收】—【申报】—【财产行为税申】;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在界面中,录入‘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
、点击【新增房屋】或【作废房屋】,对纳税人的房产信息进行编辑。
注意,填写之后带出默认【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时间为房产取得时、维护完房屋基本信息之后,点击【房屋信息】中【维护应税明细】,对应】时间填写方式如下:2015年底以前发生纳税义务的【纳税义务有效期起】的填写分为以下三种情况:、截至2015年底均已正常申报的房屋,该栏次填写【2016-01-01】。
、从2015年底前某一征期至2015年底,连续未申报的房屋,该栏次填写连2015年9月30日,则该栏次填写2015-10-01】。
、2015年底前一个或多个征期存在非连续未申报情形的房屋(如:2015年,按以下(1)二季度未申报,在【纳税义务有效期起】填写填写20154月1日,(2)三季度已申报,点击【应税明细】栏次【变更】按钮,将?房0,【变更日期】填写2015年6月30日;(3)四季度开始未申报,,【变更日期】2015年9月30日。
依此类推。
、区分【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和【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分别维护,。
注意事项、房产税的收款国库和税款所属税务机关是根据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和街道跨区税源则根据跨区税源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的行政区划和所处(新增房屋房产税源信息采集,【房屋坐落地址(行政区划)】、【房】和【房屋所属税务所(科、分局)】,与税款的收款国、非管辖范围的纳税人如果要做房屋登记(即成为某处房屋的房产税主管税,则需要进行跨区税源登记。
、房产取得时间应早于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和从租的纳税义务时间起;房屋面若变更房屋登记信息,进入基本信息进、【应税明细】,用于维护需申报的房产税信息和减免信息,需先录入从价信1)【房屋应税信息(从价)】,纳税义务有效期起应晚于房屋取得时间,其纳税义务有效期止为默认值不可修改。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调查明细表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调查明细表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盖章):纳税人编码:
法定代表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生产经营单位的房产、土地用于出租的,不填写此表。
2、“出租方证件号码”:出租人为个人的,填写身份证号码;出租人为单位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3、房产结构分为框架或者简易两类。
资料明细:1、承租经营:
房产、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房产交易合同、土地出让或
转让合同、购房或购地发票、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自有自用:
房产、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房产交易合同、土地出让或
转让合同、购房或购地发票、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自有、自建的房产,需
提供该房产固定资产原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建筑业发票、销售不动产发票、评估书、固定资
产明细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某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某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步伐加快,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热。
在这样的情况下,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清查工作变得愈加重要。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财政的主要税种之一,属于地方税。
房产税主要征收房屋和构筑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征收的是城镇建设用地、城镇非建设用地和城镇公共设施用地的使用权。
因此,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进行清查,是保障税收收入的重要环节,也是税务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税务机关应加强管理和监督,促进税收合规和公正,提高税源利用效益和税收质量。
二、目的本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确保税源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实现以下目标:1.加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提高税源利用效益。
2.清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情况,发现并处置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3.促进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平和公正征收。
4.提高税务机关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的监督管理能力。
三、内容1.税源清查的对象范围(1)房产税的纳税人;(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2.税源清查的时间安排(1)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清查一般在每年年底或者次年上半年进行;(2)税源清查的具体时间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拟定。
3.税源清查的工作程序(1)市地税局组织税务人员到税源纳税人所在地区进行现场核查,对房产信息、土地用途、面积、审批手续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比对和核实;(2)对于明显超标、滞纳、漏报欠税等情况,对相应的纳税人进行通报,要求其及时缴清税款,同时进行相应的罚款等处理;(3)对于发现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及时进行立案调查,稳步推进行政和经济处罚,同时全面普及纳税知识,提高纳税人全面合法合规的意识和水平。
4.清查结果处理(1)对于查实的明显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处理;(2)对于查实的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事实情况进行处置;(3)对于纳税人提出的异议申请,进行及时调查研究,并根据相关情况进行裁决。
[1988-12-11] 海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
海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发布日期】1988-12-11 【实施日期】1988-12-11 【发布单位】海南省政府【文号】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开征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非农业人口一万人以上、工商业产值一千万元以上的建制镇和非农业人口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征收;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范围;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范围;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区域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按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域范围。
第三条凡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经县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核发证书,确认取得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土地使用范围内建房、出租、出典的,由产权人、出租人、承典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者产权与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四条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以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尚未组织测量的,如持有人民政府或者国土管理部门关于该幅土地使用面积的证明文件或者资料,则以文件资料上的土地面积计算;没有文件资料可证明的,则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再由税务机关核定。
第五条城镇土地使用税距级和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海口市、三亚市分六个距级,税额为四角至四元;(二)通什市、县城分五个距级,税额为三角至三元;(三)建制镇、工矿区分四个距级,税额为二角至二元。
同一地区有两个距级的,以最高距级标准税额计算征收。
第六条各市、县人民政府,在第五条所列的税额距级幅度内,根据各个地段和区域的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制定出各距级以及相对应的税额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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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调查操作手册
根据省局《海南省地方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地税发[20XX]46号)的说明,纳税人通过海口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或者U盘自行录入,以便税务局做清查工作。
办理网上申报的用户可在海口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中直接录入,没有办理的则在海口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录入后通过U盘报送到税务机关。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一、U盘报送:
U盘报送适用于没有办理网上申报的用户。
在登陆海口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录入前需要做下列准备工作:
(1)、打开你的IE浏览器,点击上方菜单中的工具一项,如图:
(2)、点击Internet选项弹出窗口,如图:
(3)、点击上方菜单中的安全,如图:
(4)、选中受信任的站点后点击站点则弹出下面窗口,如图:
(5)、在“将该网站夹道区域中”添加.后点击添加即可,如下图:
(6)、点击安全中的“自定义级别”弹出下面窗口,如图:
(7)、将其中的“对没有标记为安全的ActiveX控件进行初始化和脚本运行”禁用改为启用即可,如下图:
(8)、准备工作结束。
U盘录入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陆海口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如图:
2、点击右上方的为您服务菜单,如图:
3、在屏幕中央的第四和第五项即是本次纳税人需要录入的内
容,点击第四项弹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调查表录入页
面,如图:
4、录入完相应信息后点击“生成xml”按钮即生成xml文件,
如图:
Xml文件:
5、将xml文件另存到计算机任何地方,然后将保存好的xml文件拷贝到U盘中,报送税务机关。
假如有多个土地的只要每次录入完毕后点击“生成xml”分别保存即可。
5、点击第五项弹出城镇土地使用税自查信息表录入页面,如
图:
6、点击“增加”录入相应信息后点击“生成xml”按钮,如下
图:
Xml文件:
7、将xml文件另存到计算机任何地方,然后将保存好的xml
文件拷贝到U盘中,报送税务机关。
二、网报操作:
1、进入海口地税网上申报系统,如图:
2、点击“信息维护”,将看到如下页面:
3、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调查:
4、点击增加按钮录入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调查表信息,如下:
5、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