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测公司RBT214-2017及ISO17025-2017检测分包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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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分包方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测分包方提供的结果满足客户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检测项目分包的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签订检测分包合同。

3.2综合管理室:收集并保管检测分包方的有关资料,调查和评价分包的能力,选择分包方;负责检测分包的调查和评价工作;监督分包方的检测合作活动。编制“合格分包分名录”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4. 工作程序

4.1 检测分包的提出

4.1.1资质认定项目: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公司将把部分检测工作分包给合格的分包方,因工作量、关键人员、设备设施、环境条件和技术能力等原因,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并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晰标明分包情况。检验检测机构应要求承担分包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合法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并予以使用和保存。产生分包的需求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1)“有能力的分包”指一个检验检测机构拟分包的项目是其已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技术能力,但因工作量急增、关键人员暂缺、设备设施故障、环境状况变化等原因,暂时不满足检验检测条件而进行的分包。分包应分包给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该检验检测机构可出具包含另一检验检测机构分包结果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其报告或证书中应明确分包项目,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

2)“没有能力的分包”指一个检验检测机构拟分包的项目是其未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技术能力,实施分包应分包给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可将分包部分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由承担分包的另

一检验检测机构单独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不将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分包结果纳入自身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若经客户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可将分包给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纳入自身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在其报告或证书中应明确标注分包项目,且注明自身无相应资质认定许可技术能力,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

4.1.2实验室认可项目:

a)工作量大;

b)样品量短期内过于集中;

c)设备出现不能及时排除的故障;

d);需要更多专业技术;

e)产品的个别参数暂时不具备检测能力;

4.1.3 根据本公司检测工作的实际需要,各检测室提出需分包的检测项目及数量。

4.2 分包方的评价与实施

4.2.1 评价的内容

a)分包方的资质等级;

b)分包方的检测能力;

c)分包方的人员状况;

d)分包方的仪器设备的状况;

e)分包方的保密情况;

f)分包方的设施环境条件;

g)分包方的检测价格;

h)质量体系的建立与保持情况等。

4.2.2调查、评价

a)综合管理室组织有关人员在选用分包方前,对拟选用的分包方进行调查、收集分包方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其他能力的证实材料,必要时对分包方进行质量体系审核;

b)由综合管理室组织评价,填写“分包方检测能力评审表”,经质量负责人审核后,交董事长批准后作为分包方选择的依据.

4.2.3 实施

a)综合管理室应将分包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并得到客户的同意方可分包。

b)综合管理室组织拟定分包协议书,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交董事长签字。分包协议书中应明确分包项目、技术依据、质量要求、保密要求、双方的责、权、利等。执行协议过程中,若分包方的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满足原协议的要求时,应及时中止协议,另选其他分包方。将分包变动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得到客户的准许;

4.3 评审

4.3.1.1每年底,综合管理室对本年度已选用的分包方就其服务、能力情况进行再评价并填写“分包方检测能力评审表”,对分包方中的不适宜的分包方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及时更新“合格分包方名录”相关内容。

4.4 对客户的责任

4.4.1本公司对分包方的工作向客户负责,保证并证实分包方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如果分包方的工作质量问题,给客户造成损失,应由本公司直接向客户负责进行赔偿,满足客户的要求。由客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分包方,本公司将不考虑任何责任的分担。

4.5 记录管理

4.5.1综合管理室负责收集并保管对检测分包方的调查、评价、监督等的有关记录。由分包方完成的工作,应在相关记录中予以说明,并将分包方提供的数据记录连同原始记录一同存档。

4.5.2 检测室负责准备检测样品、综合管理室负责及时送达分包方、与分包方签订委托书及取回检测报告。

4.5.3检测室主任应对分包项目检测报告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进行校核,当怀疑分包方出具的数据有误或对分包方有投诉时,由综合管理室以书面方式通知分包方,并要求其书面答复。

4.5.4与分包方签订的委托书及分包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应归档。

5.相关文件与表格

1、《文件控制程序》HHR/B17

2、分包方检测能力评审表HHR/B19-01

3、合格分包方名录HHR/B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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