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决定命运——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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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唯一正确道路,这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回顾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史可以看出,中国的快速发展在于发挥了两个积极性:一个是市场的积极性,即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另一个是政府的积极性,有政府的主观努力,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坚持执行。

中国人民懂得现代中国的历史主题。发展,这个“硬道理”,这个更大的道理管着那些众多的小道理,不能为了小道理,置大道理于不顾,没有大道理,小道理也讲不通、实现不了。

观察一些国家的“民主失败”,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竞争性选举带来的加大社会分歧的效应;另一方面是人民权利的扩大导致的政治参与超过了政治制度和体制的承载能力。

把能否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增进人民福利和增强综合国力,作为衡量政治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标准,重视民主概念、权利概念中的实际内容,而不是仅仅注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反映了当代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整个民族面临的主要任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是在一次次选择比较中走出来的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11月29日在国家博物馆参观《复兴之路》基本陈列过程中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出,审视现在,全党同志必须牢记,道路决定命运,找到一条正确的道路多么不容易,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走下去。

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进程中,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国国情出发;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尊重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坚定不移地走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

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唯一正确道路,这是因为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道路的开辟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在政治学视野中,这条道路体现了中国作为后发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实现现代化的基本规律,真正实现了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民心,顺民意,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这条道路通过权利“对冲”权力,实现“生产性激励”

新中国60多年的探索和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快速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彻底改变了中国的面貌。当今中国已经进入了工业化的中后期阶段,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中国的社会结构、经济制度、政治体制以及人们的思想意识都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中国人开始有了自己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经历与经验,有了社会变革与转型的经历与经验。中国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期。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许多问题,特别是政治发展问题在中国整个现代化进程中愈显突出。

工业化进程既是物质生产进程,也是社会关系发展的进程,即人们常说的“社会转型”。“社会转型”一般具有四项主要表现:社会大流动、身份大改变、财富大增加、关系大变化。工业化、现代化将所有社会成员卷入其中,人们渴望实现流动、改变身份、拥有财富,而途径大致有两条:一是经济途径,即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其追求;另一条是政治途径,即通过政治活动、集体行动,通过政治权力,对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分配”来获取利益。

他国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在工业化进程中社会急剧变动的时代,开放政治权力,就会吸引社会集团通过政治参与获取利益,由此必然导致各个社会群体和集团的政治斗争和权力争夺,社会进程主题转向政治斗争的结果往往是社会动荡,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中断工业化的进程,使社会陷于混乱。

工业化进程中权利与权力双重开放所引起的政治争夺效应是“分配性激励”。分配性激励现象及引发的社会混乱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化进程中屡见不鲜。例如,在韩国20世纪60年代初张勉政权的“民主失败”、印尼苏加诺时期的社会动荡、泰国20世纪70年代初期的多党政争,都是比较典型的因分配性激励引起的社会动荡。

我们在实现工业化的进程中,采取了一种保障民众权利与集中国家权力的体制,一方面,经济社会领域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人民的权利,开放资源、扩大自由,从而极大调动了人民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为国家的工业化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动力;另一方面,在政治领域集中权力,强化国家政权,实行民主集中制,凝聚人民意志意愿,依靠政权力量推动国家工业化的战略性发展。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中央要有权威。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

权利“对冲”权力,功效就在于,在工业化进程中开放权利通道,效果就是把社会参与的潮流导向了生产活动、导向了经济领域,引导社会群体与集团通过经济行为、经营活动争取社会流动、身份改变和占有财富的机会,而不是片面地、单纯地通过政治性活动。这种“对冲”体制所产生的效应就是“生产性激励”。

这条道路通过保障权利、集中权力,实现战略性跨越式发展

保障人民权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获得成功的一个要点。改革开放的政治实质就是放开原有体制对人民的束缚,允许和鼓励人民合法地追求个人的美好幸福生活,允许各种生产要素按市场规则进行自由的流动和调配,人民的权利,包括私有产权,得到了国家法律的保障,人民的自由不断扩大。中国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启动的改革开放,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如:废除事实上存在的领导干部“终身制”,实行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使大批拥护改革开放的年富力强的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使中国的改革“新政”有了组织保证;废除了“人民公社”体制,给当时占中国人口70%的农民以经济自由;实行“简政放权”,调动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实行宪法改革,废除“文化大革命”中的“四大自由”,恢复法制。这些改革,归结起来就是保障了人民的权利、扩大了自由。

自改革开放以来,蕴藏于中国人民当中的无穷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被释放出来,形成了如火山喷发般的社会发展,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巨大动力。改革开放,使中国从“文化大革命”当中的那种以家庭出身和政治态度为主决定地位的社会,变成了一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受教育程度和个人成就为主决定地位的社会。社会价值观的转变给全社会带来了一种“生产性激励”,带来了我们今天看到的遍布中国城乡的发展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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