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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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建设单位比选文件

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比选公告

第二章项目需求

第三章项目实施及后期要求

第四章商务资质要求

第五章评分表

第六章申请书格式

第一章

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建设单位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拟对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的建设单位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建设单位的确定

按照建设单位最后获得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单位为最终建设单位。

二、建设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具有完成项目软件开发、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

2.建设单位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需求方的建设单位才能参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1.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4日17: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豫章路72号省卫计委后西楼312室

3.报名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递交申请书及比选时间、地点

1.递交申请书截止时间:2018年12月7日17:30时(北京时间),过期

递交不予受理。

2.递交申请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豫章路72号省卫计委后西楼312室。

3.比选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10日14:00-17:30(北京时间), 江西省南昌市豫章路72号省卫计委后西楼三楼会议室。

五、其他

1.本次公开比选公告发布于江西省医学会(),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关注上述网站。

2.联系人: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刘莉,联系电话:86231154。

2018年12月3日

第二章项目需求

建立适合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特点的管理系统,为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及医护人员提供一个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继教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实现以人为管理对象、体现属地化管理,为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科学有效的管理提供有力保障,极大提高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方便广大医护工作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

(一)功能需求:

根据业务需要主要包含以下业务功能的建设工作:

1、人员管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查看本辖区内人员资料;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可管理本单位人员,包含人员基本信息管理、人员状态、职称变动管理、人员调动管理,最终形成可追溯、痕迹化管理。

2、科室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可管理本单位科室,同时实现科室权限分配功能,可自由分配科室人员管理、学分管理功能。

3、项目管理:须提供项目全过程电子化管理,包含国家级项目的管理、省、市、县(区)级项目申报审批管理、各级项目举办管理、项目举办前通知管理、项目举办情况反馈管理。

4、项目(含院内活动)考勤、考试管理:须使用先进、稳定的考勤模式,最大程度上杜绝代考勤现象,同时实现课后考试功能。

5、学分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须包含项目(含院内活动)授分管理,个人学分授分管理,审核科室、个人录入学分管理;科室可举办科室活动并授分,可录入科室人员学分;个人可录入学分及上传佐证材料。

6、统计分析:须体现各年度学分达标情况、学分获得综合情况、单位各年度综合达标情况、项目举办明细情况、打印电子学分证书,所有功能均可导出打印。

7、移动端应用:支持手机APP、微信进行移动端管理。

所有功能须根据国家、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而随时免费更新、完善。

(二)各使用角色具体需求:

1、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1)隶属关系表

系统内须有明显的隶属关系表,方便省级用户查看辖区内各级单位,同时当选中某一级机构时,统计查询结果与之联动。

(2)人员管理

查看全省范围内人员资料。

(3)项目管理

申报时间管理:设置省级项目申报时间,不在申报时间内,各项目申报单位即无法申报。

专家管理:管理项目评审专家,并生成专家角色账号密码。

项目分配:将项目分配给专家或专家组,专家登录后,即可对分配项目进行评审。

项目审批:审批下级机构上报的项目,在审批时须能体现专家评审意见,作为审批参考。

项目公布:自由选择项目进行公布或不公布。

项目同步:将审批通过的项目,同步到各项目举办单位。

举办前通知:审核下级项目举办单位举办前的通知。

项目执行情况反馈:审核查看下级项目,举办单位待项目举办完毕后,填报的项目执行情况反馈,审核通过后,该项目参加人员所获得的学分也联动审核通过。

(4)学分审核

根据继教项目或人员审核学分。

(5)统计分析

查看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各年度的学分获得情况、学分达标情况;生成单位各年度达标情况统计表,并可导出;统计辖区内各年度继教项目举办情况。

(6)通知发布

对下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发送系统通知。

2、市、县(区)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1)隶属关系表

系统内须有明显的隶属关系表,方便市、县(区)级用户查看辖区内各级单位,同时当选中某一级机构时,统计查询结果与之联动。

(2)人员管理

查看市、县(区)范围内人员资料。

(3)项目管理

申报时间管理:查看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的申报时间,不在申报时间内,各项目申报单位即无法申报。设置市、县(区)级项目申报时间,不在申报时间内,各项目申报单位即无法申报。

专家管理:管理市、县(区)级项目评审专家,并生成专家角色账号密码。

项目分配:将市、县(区)级项目分配给专家或专家组,专家登录后,即可对分配项目进行评审。

项目审批:审批下级项目申报单位上报的项目,作为省(市)级项目初审部门和市、县(区)级项目审核单位,将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退回申报单位,并签暑意见,待符合申报要求后,再上报至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通过审核。审批下级机构上报的项目,在审批时须能体现专家评审意见,作为审批参考。

项目公布:自由选择项目进行公布或不公布。

项目同步:将审批通过的项目,同步到各项目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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