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领土法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条件
必须是殖民地国家。 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少数民族或少数地区 要求脱离该国家而独立的活动是与民族 自决原则相背离的。 加拿大魁北克省的分离运动,英国的北 爱尔兰问题,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地区的 分离运动,俄罗斯车臣问题。
民族自决权的主体
观点一:“所有民族”(all peoples)
德国、法国、荷兰等
观点二:殖民地民族
领土的取得和变更
是指由于某种自然或人为的原因而导致 国家取得或丧失部分领土,从而引起领 土的变更的情况
先占uti 先占uti possidetis
是指国家有意识地占有无主土地,从而 取得该土地的领土主权
先占取得的条件
A. 主体是国家 B. 先占的客体是无主土地 C. 主观要件上,先占国必须明确做出对 无主土地占领的意思表示 D. 客观要件上,先占国必须对无主土地 实施有效占有
租界地
是指依据国际条约,一国将某部分领土 租借给另一国,供其在条约租期内用于 条约所规定的目的。承租国取得某事项 的管辖权,但租借地的主权仍属于出租 国;租期一般是固定的,到期出租国可 以收回租借地
中国历史上的租界地
清政府1898年将胶州湾租界给德国99年, 旅顺和大连租界给俄国25年,威海卫租 界给英国99年,广州湾租界给法国99年, 九龙租界给英国99年
河流
(1)内河:从河源到河口完全流经一个国家 的河流。 (2)界河boundary river:流经两国之间作为 两国领土分界线的河流为国界河流,由两岸国 家协议解决其使用事项,一般不对他国开放。 (3) 多国河流:流经两个以上国家领土的河流。 沿岸各国对流经其领土的那一段水域拥有主权 并行使管辖权,但要尊重到其他沿岸各国的利 益。 (4) 国际河流
内水interior 内水interior waters
即内陆水inland waters和内海水inland sea。 内陆水为领陆范围内的一切水域。内海 水为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所有水域, 包括海港、内海湾、内海峡、河口湾等
内水的法律地位
内水的法律地位与领陆相同,受国家主 权的完全控制,受国家国内法的管辖。
时效取得领土的条件
A.侵占国长期有效地控制该土地并行使 主权。无论占有国是处于善意还是恶意。 占有也没有时间限制。格老秀斯主张100 年,但没有得到公认。 B. 其他国家,包括被侵占国均没有提出 抗议或主张,即默认了事实的存在。
时效与先占的区别
一个是无主土地,一个是有主土地
时效的法律效力
现代国际法不承认时效是一种单独取得 领土的方式。它与其他方式合在一起可 以作为取得或丧失领土的一种考虑因素。 钓鱼岛主权归属
国际地役
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其特定领土在一定 范围内提供给他国为某种目的而永久使 用。包括积极地役和消极地役。 a)积极地役:国家承担义务允许别国在 自己有关领土上从事某项活动。 b)消极地役:国家承担义务承诺不在自 己有关领土上从事某项活动
势力范围
历史上,西方列强为了争夺殖民地,扩张领域, 相互之间缔结协议划分彼此的势力范围。列强 要求在这种势力范围内享有排他的特许权,不 允许其他国家分享。 中国历史上,清政府曾将扬子江划为英国的势 力范围;两广和云南划为法国势力范围;福建 为日本势力范围;山东为德国势力范围
通洋运河interoceanic 通洋运河interoceanic canal
连接两大洋的运河 A.苏伊士运河:连接红海和地中海,1869年开 放;根据《1888年《君士坦丁堡公约》对所有 国家商船和军舰开放 B. 巴拿马运河:1914年开放,连接大西洋和太 平洋。根据《巴拿马运河条约》对所有国家开 放并保持永久中立;运河主权收归巴拿马。 C. 基尔运河 ;连接波罗的海和北海。位于德 国境内。根据德国国内法对所有国家开放
割让的法律效力
传统国际法承认强制性割让的后果,如 中日马关条约割让台湾等土地给日本; 但强制性割让违反了现代国际法的基本 原则,是非法的。 非强制性割让不违反国际法,得到承认
征服debellatio与灭亡 征服debellatio与灭亡 subjugation
是指一国通过武力兼并他国全部或部分 领土。 也称为灭亡。
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行使的最高的和排他 的权力
国家主权是否包括所有权
一国领域内的私人土地是否属于国际法上的国 家领土?
– (1)否定说:国家主权不包括所有权。 – (2)肯定说:国家主权包括所有权 2
正确观点:区分国际法上的所有权和国内法上 的所有权。从国际法上看,一国内的任何领土 都是国家所有的。从国内法上看,一国领土可 以通过国内法而被私人拥有
添附的法律效力
自然添附是国际法所承认的。但人工添 附要受到一定限制,即不得损害邻国的 合法利益。如新加坡的围海造田,受到 马来西亚的抗议,成为两国之间的争端。
时效prescription 时效prescription
是指一国原先非法或不正当地占有他国 领土并且占有国已经长期而安稳地占有 并行使事实上的主权,其他国家没有持 续不断地提出抗议和主张,以至于造成 一种信念或错觉,即该占有行为是合乎 国际法的,占有国从而取得被占领土的 主权。
国家领土的构成
领陆territorial land 领水territorial waters 领空territorial airspace
领陆
领陆是指国家疆界以内的陆地,包括岛 屿。 领陆是国家领土的最基本构成部分。世 界上没有无领陆之国。领土的其他组成 部分都是以领陆为基础的
领水
是指位于领陆之内的水域和与其陆地边 界相邻的一定宽度的水域。 包括内水和领海。
案例
1988年,中国和哈萨克斯坦边界发生大 洪水,洪水冲垮了阿拉克别克河的河道, 河水有可能沿着中方境内的自然河道流 入额尔齐斯河成为新河道,按照国际习 惯法就成为新界河,中国将损失10平方 公里的领土。中国驻军用身体堵住决口, 避免河流改道,保住了中国领土
人为添附
由于人工活动而使领土增加或扩大。 包括围海造田,沿海岸线修筑防波堤等
国际河流
流经数国,可以通航公海,并且根据国际条约 向所有国家商船或船舶开放的河流。 国际河流是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河流,它流经 沿岸各国领土的部分虽然是各国领土的组成部 分,但由于这类河流对于国际航运具有重要意 义,经过国际条约规定,所有国家,包括非沿 岸国商船或船舶都可以在河上自由航行,由沿 岸国设立委员会共同管理 多瑙河、莱茵河
ຫໍສະໝຸດ Baidu
先占在现代国际法中的意义
在近代国家形成过程中,先占曾经是广 泛采用的取得领土的合法方式。 现代国际法上,由于已经很少存在无主 土地,因此先占已经失去了现实意义。 先占对于解决一些国家之间历史遗留的 领土争端仍具有意义。比如我国与有关 国家对南海上岛屿的领土争端
添附accretion 添附accretion
日本侵占琉球
长期以来是中国附属国; 1879年被日本吞并,但未获得中国承认 1947年4月联合国《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 的协定》把这两块“主权未定”之地交给美国 “托管” 1970年美日根据《旧金山和约》,签订了《归 还冲绳协定》。协议中,美国同意将冲绳群岛 及附近岛屿,包括钓鱼岛,交给日本 中国政府事实上承认了冲绳属于日本(见中国 地图)
添附是指由于自然的原因或人为的作用 而形成新的土地,从而使一国领土获得 增加或扩大。 包括自然添附和人为添附
自然添附
由于自然作用而使一国领土增加。
– a)涨滩:即由于海岸或河岸的泥沙淤积而使海滩或
河滩向外扩展。 – b) 三角洲:入海河流由于泥沙淤积而形成大面积 三角洲; – c)界河改道:由于界河自然改道,使一国领土扩大, 另一国领土缩小;或界河干涸,使沿岸国陆地扩大。 – d)新生岛屿:由于河流涨滩或海底火山活动使一 国领水内形成新的岛屿。
割让cession 割让cession
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本国部分领土转移 给另一国。 包括强制性割让和非强制性割让。
割让的形式
A.强制性割让:一国通过使用武力迫使 他国签订和约将其领土转移给自己。 B. 非强制性割让;有关国家在平等自愿 基础上通过缔结条约转移部分领土主权。 包括买卖、交换和赠与等形式
第十六讲 领土法
领土的概念
领土(territory)是指处于国家主权管辖 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包括陆地、 水域以及陆地和水域的上空和地下层
领土的意义
是国家物质财富的主要源泉; 是国家和人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 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
领土主权territorial 领土主权territorial sovereignty
对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
(1)共管(condominium) (2)租借地 (lease) (3)国际地役 (servitude) (4)势力范围 (orbit)
共管
国际共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 某一块领土共同行使主权。 例如1867年日本和俄国签订条约,由日 俄共管库页岛。一战后直到1968年,英 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对瑙鲁岛进行共 管。
领海
与一国海岸相连接的一定宽度的海水。 是一国主权领土的一部分。
领空
指处于国家主权控制之下的领陆和领水 上面的空气空间。领空是一国领土不可 分割的组成部分。但是领空的高度目前 尚无定论。
底土
领陆和领水下面的底土,即地下领土。 它从地球圆心到各国领土边界上各点之 间的连线构成的一个立体空间。 关于地下底土的深度,目前尚无统一规 定,一般以现代科学技术能够达到的深 度为准。
湖泊和内海
淡水湖称湖泊,咸水湖称内海。 在法律上它们的地位都是相同的。
湖泊和内海的法律地位
位于一国领土包围的湖泊和内海属于该 国领土一部分; 为几个国家领土包围的湖泊和内海,需 要划定疆界。 日内瓦湖:瑞士和法国 黑海:根据1871年《伦敦条约》所有国 家商船可以自由航行;但非沿岸国进入 黑海受到一定限制。
在联合国内部存在很大争论。 联合国土著居民工作小组(WGIP)一直 致力于《土著居民权利宣言》的起草工 作。 尚无一个国家正式接受土著居民的对外 自决权 土著居民的自决权仅限于对内方面 (internal self-determination)
公民投票
领土主权的内容
(1)领土所有权: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 的一切土地和资源享有占有、使用和支 配的权力。 (2)领土管辖权或统治权:即属地管辖 权或属地优越权。 (3)领土主权不容侵犯
对领土主权的限制
1. 一般性限制,即国际习惯法上的限制。 如享受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在接受国 所享受的管辖豁免权;外国非军用船舶 在领海的无害通过权等。 2. 特殊性限制:即根据特别条约的限制。 合法、平等的国际条约施加的限制是国 际法所允许的;反之,不平等条约所施 加的限制是违反国际法的
现代领土变更方式
民族自决 self-determination 公民投票referendum 收复失地 交换领土
民族自决 self-determination self-
是指殖民地被压迫被奴役民族摆脱殖民 统治取得独立。可以通过政治斗争、公 民投票、宪政斗争和武装斗争等形式。
法律依据
《联合国宪章》第1条和第55条; 联合国《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 言》; 联合国《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 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宣言》等
传统国际法中征服的条件
A. 征服国有兼并战败国领土之意识表示; B. 战胜国对所占领土有持续占有的能力, 征服国已经对被占领土实行有效控制, 被占国已经放弃抵抗
征服与割让的区别
前者不需要缔结条约; 后者通过缔结条约进行 征服后如果缔结条约,则征服变成割让。
征服在现代国际法中的效力
现代国际法废除了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 端的手段,反对侵略战争。因此征服已 经被现代国际法摒弃。 在解决领土争端时有一定证据效力。
民族自决的真实含义
《非殖民化宣言》中指出:“任何旨在 部分或整个分裂一个国家的民族统一和 领土完整的企图,均不符合联合国宪章 的宗旨和原则。” 《国际法原则宣言》也指出:“上述各 款之规定,均不应解释为授权或鼓励整 个或部分分裂或损害主权和独立国家的 领土完整或政治统一……”。
土著民族(indigenous 土著民族(indigenous peoples) peoples)的自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