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协同治理的内涵、模式与价值考量
城市治理中政府部门协同与协作机制研究
城市治理中政府部门协同与协作机制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治理问题日益凸显。
城市治理涉及众多政府部门,如公安、交通、教育、卫生等,这些部门之间的协同与协作机制对于有效实施城市治理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研究城市治理中政府部门的协同与协作机制,并分析其意义和存在问题。
一、城市治理中政府部门协同与协作的意义1. 提高政府综合治理能力:城市治理中的问题通常是跨部门的,单一的政府部门无法解决。
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与协作机制可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升政府的综合治理能力。
2. 优化资源配置:不同政府部门拥有不同的资源和职能,合理的协同与协作机制有助于优化资源的配置,使得城市治理更加高效、有序。
3. 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与协作机制可以促进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减少信息滞后和误传,从而使决策更加科学、权威。
二、城市治理中政府部门协同与协作的现状在城市治理中,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与协作机制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1. 协同效应不显著:虽然城市治理中的专门机构和协同工作小组已经建立,但由于部门之间的利益分散和权责不清,协同效应不显著。
政府部门之间常常出现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难以形成资源共享和协作共赢的局面。
2. 协作机制不成熟:政府部门协同与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需要一定的技术、人员和经费支持,然而当前的协作机制仍然不够成熟,缺乏统一的协作标准和流程。
此外,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机制不够完善,影响了协作效率和质量。
3. 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不畅通:城市治理中的问题往往涉及多个政府部门,但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不畅通,导致工作重叠和信息不畅。
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权责不清问题亟待解决。
三、解决城市治理中政府部门协同与协作问题的建议1. 健全协同与协作机制:政府需要加强对协同与协作机制的规范和建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在政府组织架构中设置协同与协作的职能部门,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人员支持。
2. 促进信息共享与交流:政府部门应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与交流机制,加强信息的汇总和整合,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减少信息壁垒和孤立。
公共管理中的协同治理模式探索
公共管理中的协同治理模式探索公共管理是现代社会中一项重要的任务,旨在提供公众福祉和社会公平。
然而,传统的集中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社会需求和多元化的利益诉求。
在这种背景下,协同治理模式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成为一种有效的公共管理方式。
协同治理是指政府机构与非政府组织、企业、社会团体等各方合作,共同解决公共事务和问题。
这种模式的核心是通过多方参与和合作,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责任共担。
协同治理模式的探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协同治理模式注重多方参与和合作,以形成良好的治理网络。
在过去的公共管理中,政府通常是唯一的决策者和实施者。
然而,现代社会中涌现出大量的非政府组织、专业机构和企业,他们也有能力和权力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协同治理模式将政府与这些非政府实体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协同和互动的网络。
比如,在环境保护方面,政府可以与环保组织合作,共同制定政策和监管措施,实现环境保护的协同管理。
其次,协同治理模式倡导信息共享和透明度。
信息是治理的基础,只有信息的公开和共享,才能实现公民的参与和监督。
在过去,政府通常对信息保持封闭。
然而,协同治理模式强调信息的公开和共享。
政府可以主动提供信息,也可以通过公开平台收集来自各方的信息。
相应的,社会组织和企业也可以提供信息,增加治理的透明度。
通过信息共享,所有参与方都能了解到问题的全貌,提出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再次,协同治理模式强调责任共担和风险共担。
在传统的治理模式中,政府往往承担着最大的责任和风险。
在协同治理中,政府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承担责任,并根据各方的能力和资源进行分担。
例如,政府可以与企业合作,共同推进社会援助项目。
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人力资源,企业提供物资和资金支持。
通过责任共担和风险共担,可以更好地利用资源,提高项目的实施效率和质量。
最后,协同治理模式也需要建立一整套的激励和监督机制。
在协同治理中,各方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和权力关系。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in theory and practice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in theory and practice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面临的问题日益复杂,单一的政府部门难以解决问题,需要各方面的力量协同作战。
协同治理作为一种新型治理模式应运而生,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本文将探讨协同治理的理论与实践。
一、协同治理的概念协同治理是指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及公民之间在某一具体问题上进行合作,通过各自的优势和资源,共同解决问题的过程。
它是一种互动式的治理模式,具有多元化、协作性、参与性、透明度等特点。
二、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公共选择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网络理论、公民参与理论等。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不能完全信任市场和民间组织,而是需要通过协同治理的方式,减少政府的失误和损失,提高政府的决策效率和民众的福利水平。
社会资本理论则强调社会网络和信任关系对协同治理的重要性。
社会资本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建立的互信、合作、共享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
社会资本的积累可以促进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和合作,从而实现协同治理。
网络理论认为,协同治理需要建立一个开放、透明、互动的网络平台,让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之间进行信息共享和知识交流,从而实现协同治理的目标。
公民参与理论则是强调公民对协同治理的积极参与和作用。
公民参与可以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性和合法性,同时也可以增强公民的责任感和社会意识。
三、协同治理的实践案例1. 北京市“三城联创”计划北京市“三城联创”计划是一项旨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战略。
北京市政府与天津市、河北省政府共同合作,通过建立政府协同机制、市场合作机制、社会组织合作机制等,共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2. 深圳市“共治共享”计划深圳市“共治共享”计划是一项旨在推动城市治理创新的重要战略。
深圳市政府通过建立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的协同机制,共同推进城市治理创新,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3. 上海市“互联网+政务服务”计划上海市“互联网+政务服务”计划是一项旨在推动政务服务创新的重要战略。
协同治理的概念和定义
协同治理的概念和定义协同治理强调多方参与、多方合作、多方互动,通过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来实现资源优化、问题解决和社会发展的目标。
在协同治理的过程中,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权威,而是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一起分享权力,共同承担责任,协同推动社会发展。
协同治理的定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多方参与:协同治理是一种多元参与的治理模式,不仅仅是政府的单方面管理,而是各方共同参与、共同决策的过程。
在协同治理中,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公民等各种利益相关者都可以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发挥作用,形成多元化的治理主体。
2. 公民参与:协同治理鼓励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决策和实践,强调公民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公民不再是被动接受政府决策的对象,而是积极参与到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发声维权,推动社会变革。
3. 公共利益导向:协同治理的核心是公共利益,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都应该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导向。
在协同治理中,各方应该根据公共利益来协商、合作,共同为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做出贡献。
4. 制度建设:协同治理需要有一系列的规范和制度支撑,包括制度框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确保各方行为合法、规范、有序。
同时,还需要建立相应的协商机制、协调机制、沟通机制等,促进各方之间的有效互动和合作。
协同治理的实践有许多成功的案例,比如荷兰的河流治理、丹麦的气候变化适应政策、新加坡的水资源管理等,都展现了协同治理的优势和效果。
在中国,近年来也在不断推动协同治理的实践,比如推行社区治理、依法治理、互联网+治理等,取得一些积极成果。
总的来说,协同治理是一种符合时代潮流、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治理模式,能够有效地促进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共同理解、共同合作、共同发展,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路径。
希望各方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协同治理中来,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我国地方政府协同治理研究
我国地方政府协同治理研究我国地方政府协同治理研究近些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协同治理成为了一个备受瞩目的研究领域。
地方政府协同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涉及到政府改革和现代化治理的问题,还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我国地方政府协同治理进行深入研究。
一、地方政府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地方政府协同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是对我国政府改革的追求和理论创新的产物。
在我国的地方政府协同治理中,政府的角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传统管理者向服务者和协调者的转变。
这种转变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需求和政府自身的改革。
地方政府协同治理理论主要包括政府治理能力、协同机制和政府间协作等方面的内容。
1. 政府治理能力政府治理能力是地方政府协同治理的核心问题之一。
地方政府应具备完善的治理体系、能力和资源,以应对复杂多样的社会问题。
政府的治理能力涉及到公共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
地方政府要通过提高自身的治理能力,推动各部门间的协同工作,实现优化资源的有效配置。
2. 协同机制地方政府协同治理需要建立一套协同机制,以促进不同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在这个机制中,地方政府需要通过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政策协商等方式,协同推进区域内各方面的发展。
同时,协同机制也需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建立起来,以确保协同治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政府间协作政府间协作是地方政府协同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
政府间协作是指地方政府之间进行资源整合、政策协商、合力行动等形式的合作。
通过政府间协作,地方政府可以在开展各项工作时互相学习借鉴,推动共同发展,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我国地方政府协同治理的实践研究我国地方政府协同治理的实践研究,涉及到政府改革和区域发展的多个方面。
以下列举几个典型案例,以说明我国地方政府协同治理在实践中的作用。
1. 区域协同发展本着“一体化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我国各地积极推动区域间的协同发展。
例如,长三角地区的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联合制定了深化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一体化发展规划",旨在通过加强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更高水平的区域协同发展。
公共管理的协同治理与政府治理
公共管理的协同治理与政府治理公共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领域,涉及着多个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协同合作与治理。
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公共管理旨在通过有效的决策和资源分配,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以满足社会的需要。
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变革和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单一的政府治理模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公共管理的要求。
因此,协同治理成为现代公共管理的重要理论与实践。
协同治理强调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合作与沟通。
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以及公众等各方共同参与,通过构建多元化的合作网络,共同解决公共问题。
协同治理的一个核心原则是“共治”,即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权力拥有者和决策者,而是与其他利益相关方一起参与决策,并共同承担责任。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不再是单向传递指令的角色,而是成为一个协调者和促进者,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实现共同目标。
协同治理突破了政府独断专行的局限,提倡多元参与和民主决策,有助于提高决策的可行性和公正性。
协同治理的优势在于充分发挥各方的专业能力和资源优势。
政府拥有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权力,而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则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资源。
通过协同治理,政府可以借助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的力量,提高公共政策的效果和执行力。
例如,在环保领域,政府可以与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合作,制定和执行更具可行性和可持续性的环保政策,从而保护环境和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协同治理还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信任和合作关系。
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常常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信任缺失的问题。
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经常局限于单向传递信息,缺乏真正的互动和参与。
而协同治理通过提供更多的信息和参与空间,促进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平等对话和合作,建立了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和信任基础。
通过多方合作和共同承担责任,政府与公众可以共同解决公共问题,增加政策的可接受性和执行效果。
然而,协同治理也存在一些挑战与难题。
首先,多方合作需要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协调和合作,但不同组织和部门之间常常存在利益冲突和合作难题。
政府协同治理的内涵、模式与价值考量
第37卷第4期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7月 Vol.37 No.4 Journal of Tangshan Normal University Jul. 2015──────────基金项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CX 2014B280) 收稿日期:2014-12-02 作者简介:胡徽(1990-),女,湖南邵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行政管理。
-138-政府协同治理的内涵、模式与价值考量胡 徽(湘潭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摘 要:深入研究政府协同治理这一新兴治理模式,对于完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具有极强的时代价值。
从分析政府协同治理的深层次内涵出发,总结了政府主导式、主体并行式、多元驱动式等三种协同治理模式,探讨政府协同治理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挑战,以此促进我国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键词:协同治理;政府主导式;治理体系;善治 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15(2015)04-0138-04DOI :10.3969/j.issn.1009-9115.2015.04.036The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of the Government: Connotation, Patternand Value ConsiderationHU Hui(College of Public Management, Xiangtan University, Xiangtan 411105, China)Abstract: In promoting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management system and management ability, further study is made on the new management model of government coordinated management. From analyzing the deep connotation of the government coordinated management, the government leading types are summarized. They are government dominated type, subject parallel type and multiple drive type. The value and practical challenges of government cooperative governance theory are discussed to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of our country government management system and management ability.Key words: the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government dominated; governance system; good governance协同治理(joint-up governance )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
协同治理申论作文
协同治理申论作文随着社会的发展,协同治理在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和推动社会进步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协同治理指的是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通过有效的合作和互动,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和问题解决的过程。
这种治理模式不仅可以提高政府的决策和执行效率,还能够整合社会资源,凝聚民众力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协同治理的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发挥各方的力量和专长。
在传统的治理模式中,政府往往承担着主导地位,而协同治理赋予了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更多的参与权和责任,使得治理过程更加民主、透明。
政府能够更好地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制定更加科学和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
与此同时,企业和社会组织也能够通过参与治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服务,加强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合作与互动。
这种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的协同治理模式,能够有效地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推动社会进步。
其次,协同治理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协同治理中,各方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共同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实现利益的平衡和整合。
这不仅能够减少政府决策的偏见和失误,还能够增强公众对政策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同时,在问题解决的过程中,协同治理能够提高社会的公平正义感,降低社会冲突和矛盾的发生。
只有通过协同治理,才能够凝聚各方的共识和合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然而,协同治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难题。
首先,协同治理需要各方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素质。
政府需要提高依法行政和民主决策的能力,公民需要增强参与治理的意识和能力,企业和社会组织需要提高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其次,协同治理需要建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
政府需要加强对协同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各方之间需要建立健全的合作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
最后,协同治理需要建立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社会各界需要充分认识协同治理的重要性和价值,积极参与协同治理,为协同治理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和支持。
综上所述,协同治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公共治理的概念和内涵
公共治理的概念和内涵
公共治理是指在社会共同事务中,政府、市民、企业等多方参与者通过协商、合作、参与和协调等方式,共同制定、执行和评估政策、规则和资源配置,以解决社会问题、促进公共利益,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公共治理体现了一种多元参与、协同合作的社会治理模式。
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多元参与:公共治理强调多方参与,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市民、企业等各类主体,形成一个多元利益主体共同参与决策和问题解决的过程。
2.协商和合作:公共治理强调通过协商和合作来解决社会问题,减少冲突,形成共同的共识。
政府、社会组织、市民之间进行沟通与合作,共同寻求最优解。
3.透明和公正:公共治理倡导决策的透明和公正性。
决策过程应该向公众公开,信息透明,避免信息不对称,确保社会公平和正义。
4.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公共治理依赖于制定和执行公共规则和政策,这些规则需要通过合法程序得到制定,有效执行,保障社会秩序。
5.问题导向:公共治理关注的是解决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权力的运行。
它强调通过有效的组织和协调,解决各类社会问题,提高社会整体福祉。
6.社会创新:公共治理鼓励社会创新,通过不同主体之间的协同作用,推动社会制度和机制的创新,以适应社会的不断变化。
7.民主参与:公共治理与民主理念相结合,注重市民的参与和权利保障,强调决策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合法性。
8.动态调整:公共治理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需要不断调整和改进治理机制和方式。
总体而言,公共治理是一个复杂而全面的概念,强调社会各方的共同参与、协商合作、问题导向和社会创新,以实现社会的共同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中国的协同治理实践
中国的协同治理实践协同治理是指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相互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在中国,协同治理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治理模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中国的协同治理实践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以来。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面临着许多社会问题和挑战,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开始尝试引入协同治理的理念和方法。
通过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合作,共同解决社会问题,提高社会治理的效能。
中国的协同治理实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政府在协同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和决策者,负责协调各方的利益,制定政策和规划,推动社会发展。
政府通过与市场和社会的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其次,市场在协同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资源的潜力,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
在协同治理中,市场通过与政府和社会的合作,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最后,社会在协同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社会作为公民的集合体,具有丰富的资源和智慧。
在协同治理中,社会通过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发挥自己的作用,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力量,通过与政府和市场的合作,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互利共赢。
中国的协同治理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方面,协同治理提高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合作,使得公共服务更加精细化、个性化,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另一方面,协同治理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合作,使得社会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定。
然而,中国的协同治理实践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政府在协同治理中的主导地位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政府在协同治理中应该发挥好自己的作用,引导和推动市场和社会的发展。
国家治理现代化场景下协同治理理论框架的构建
国家治理现代化场景下协同治理理论框架的构建协同治理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场景下的一种理论框架。
在当代社会中,传统的治理方式已经无法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需要一种新的理论框架来应对挑战。
国家治理现代化场景下的协同治理理论框架的构建成为了一个重要课题。
一、理论背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场景下,政府的治理能力开始受到挑战。
传统的行政治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人民的需求,需要与社会各方协同合作,实现治理的全过程、全方位、多元化。
因此,需要构建一种协同治理的理论框架来应对挑战。
二、协同治理的核心概念1. 协同:协同治理的核心概念是“协同”,指的是政府与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共同承担、共同管理的过程。
2. 治理:治理是指针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而采取的一系列行动。
3. 场景:国家治理现代化场景下,是指在当代社会中的多元化社会组织与国家治理结构相互作用,形成的一种治理环境。
三、协同治理的构建原则1. 平等互利原则:协同治理的各方应该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2. 参与协商原则:各方在决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参与协商,形成共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专业分工原则:协同治理中的各方应根据各自的专业能力,合理分工,优势互补,提供专业化的治理服务。
4. 风险共担原则:协同治理中的各方需要共同承担风险,形成共同责任,共同应对挑战。
四、协同治理的实施路径1. 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政府在协同治理中扮演引导者的角色,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实现政府和市场的有机结合。
2. 信息化与科技创新支撑:协同治理需要依赖信息化和科技创新来提高治理效率,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3. 产业协同与社会组织参与相结合:协同治理需要依托产业协同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形成多元化治理格局。
五、案例分析以我国环境治理为例,通过协同治理的理论框架,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共同参与,实现环境问题的解决和绿色发展。
六、总结国家治理现代化场景下的协同治理理论框架的构建是与时俱进的需要。
协同治理视角下我国政府治理模式探究
协同治理视角下我国政府治理模式探究作者:谷庆紫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6年第11期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提出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于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强调各级政府在治理模式中的创新与探索。
由此可见,中央政府对于改革当前政府治理体制的决心,将政府治理提到国家战略部署的高度。
正是在这样的战略机遇期,笔者基于政府治理理论,从协同治理视角出发来审视当下我国政府治理,以期适应新常态下经济体制的转轨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进而从制度设计的源头来优化政府治理模式。
关键词:政府治理政府协同治理一、相关概念界定毫无疑问,政府治理如同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而其在实际操作中必然涉及多个领域。
通过对政府治理相关文献综述,笔者注意到政府治理已经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但从协同治理视阈来分析政府治理模式的文章较少,因此笔者以此为契机来进行阐述。
笔者首先要对协同治理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分析这些国外理论视角在我国实际操作层面的可行性;只有通过对相关概念及其内涵的分析,才能正确的运用理论来指导具体的政府治理工作,从而为接下来的问题及对策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支持。
1.政府治理。
在阐述政府治理理论之前,我们首先要清楚何为政府治理。
在治理的各种定义中,全球治理委员会做出如下界定:治理是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经营管理相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
具体表现为:(1)治理主体的多元化;(2)各方主体间职责的模糊性;(3)主体间权利的相互依赖和互动性;(4)自主自治的网络体系的建立;(5)政府角色的再定位。
在笔者看来,政府治理是指在强调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理论指导下,中央与政府在人事、财政等诸多核心层面达成妥协,由各级政府通过参与、重组等多种手段来改善其管理社会的能力,协调社会组织、社会成员、市场等多方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因地制宜的处理当地公共事务,更好的为区域内的社会成员提供公共物品。
公共管理的协同治理
公共管理的协同治理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对公共事务管理的要求不断增加,公共管理的方式也在逐步转变。
传统的集中式管理逐渐被协同治理所取代。
协同治理是指政府与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和协作的方式,通过协调各方的利益诉求和资源优化配置,达到更为高效和公正的治理结果。
在这一改变的背后,体现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治理理念的变革。
公共管理的协同治理有多个层面的意义。
首先,它能够实现公共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下,决策主要由政府独立制定,导致信息不对称和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
而在协同治理模式下,政府与各利益相关方能够共同参与,有助于准确获取各方的信息和需求,从而更好地协调资源的配置,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其次,协同治理还能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在协同治理中,各利益相关方能够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确保决策结果的公正和符合社会多元利益。
例如,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政府、居民、企业等各方意见的充分融合可以保障城市的整体利益和居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的发展。
此外,协同治理还能够提高政府的治理效能。
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下,政府面临各种挑战和复杂问题,独立的决策难以全面考虑到各方面的利益和影响。
而通过协同治理,政府可以借助各方的智慧和资源,共同制定政策和管理措施,使决策更加科学、问题解决更加高效,提高整体治理水平。
协同治理的实施需要建立有效的机制和平台。
其中,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是关键。
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政府能够及时了解各方的需求和反馈,准确获取决策所需的信息。
同时,建立协调机制,使政府和各利益相关方之间能够进行有效的对话和交流,协商出具有可行性和共识性的决策。
另外,需要建立法律制度和规范,明确各方的权责和义务,保障协同治理的正常进行。
在实施协同治理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是利益博弈和矛盾冲突。
在协同治理中,各利益相关方经常有不同的诉求和利益,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化解矛盾成为一项难题。
此外,协同治理还需要充分的信息共享和社会信任,而这在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协同型政府的内涵、特征及实现路径
协同型政府的内涵、特征及实现路径近几年空气污染治理与食品安全、危化品管理等跨部门管理中存在着各类问题,由于部门关系交叉、职能交错、管理混乱与责任模糊等各类问题严重影响着政府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由于跨部门管理中存在各类问题,严重影响着政府治理水平以及国家的治理能力,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
所以本文在此背景下探究协同型政府内涵以及具体特征、实现路径,旨在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能力。
标签:协同型政府;内涵;特征;实现路径一、引言由于跨部门问题的不断出现,严重影响着国家相关措施的有效开展,也考验着政府与国家的治理能力,政府为了进一步推动跨部门政策目标的有效实现,必须要加强各部门间政策整合,有效摆脱传统的政策边界问题。
二、协同型政府内涵政策协同也称之为政策整合与政策协调,由于学者理论观念不一,所以并未对政策协同内涵达成一致。
政策协同可以理解为上级政府为了进一步实现跨部门政策目标,摆脱当前政策领域的束缚,实现职能部门职权范围突破,有效整合不同部门的政策行为。
上级指的是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管辖的领导部门,协同对象则包括政策间的协同关系,也包括政策内的协同关系。
所以政策协同性在当前政府公共治理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对于政府的治理理念与治理管理模式、技术方法提出了多元化要求。
三、协同型政府特征(一)主体多元性政策协同设计的主体是多元的,但是政策涉及的主体较为狭窄,构建强有力且高质量运行的政府,应当实现现代化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构建,是当前政府建设的重要目标,但是这一目标的实现,并不代表着排斥社会组织与企业参与政府协同政策实施中,反而更加重视在政策协同推动下,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成熟与成长构建科学完善的互补模式,但是这一过程可能会模糊政府权责。
对于政府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是解决不好的问题,如果推到社会层面上,会盲目的认为社会是万能钥匙能够解决各类问题,克服各类困难承担应有的责任和成本,但是我国的社会组织较为薄弱,难以达到协同治理要求,并且社会因素并未形成意见表达载体,在监督制约等众多方面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和优势存在公信力不足,意识匮乏等各类问题。
国家治理现代化场景下协同治理理论框架的构建
国家治理现代化场景下协同治理理论框架的构建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指国家在面对复杂的社会问题和挑战时,通过创新治理理念、方法和体系,实现国家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和现代化。
在这一背景下,协同治理理论成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理论支撑之一。
协同治理理论强调的是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的协同合作和共同参与,以及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和整合,从而达成治理目标,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协同治理理论的基本构架包括政府与社会协同、政府内部协同和政府间协同。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场景下,政府与社会协同体现在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参与和推动治理事务。
政府内部协同体现在政府各部门之间加强协同合作和协同决策,形成治理合力。
政府间协同则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不同地方政府之间建立起高效的协同机制,形成全国范围内的协同治理网络。
协同治理理论的构建还需要从多维度进行考量。
首先是在制度层面上进行构建,要建立起多元参与、多元主体、多元互动的治理体系,鼓励各方参与治理决策和实践,形成共治局面。
其次是在政策层面上进行构建,要强调政策的整合性、综合性和协同性,打破部门间的利益壁垒,实现政策的统一部署和协调推进。
另外还需要在文化层面上进行构建,要宣扬协同、共享、共建、共享的理念,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形成社会共识和共同价值观。
在协同治理理论的构建中,还需要考虑到实践的问题。
在实践中构建协同治理理论需要注重制度创新,要建立起有效的参与机制、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激发各参与主体的活力和潜力。
另外还要注重能力建设,要加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能力建设,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
此外还需要注重规范化建设,要建立起协同治理的规范体系,明确各方的权责和义务,确保治理行为合法、规范和公正。
在协同治理理论的构建中,还需要考虑到国际层面的问题。
在国际层面上,协同治理理论要注重构建国际合作和交流机制,推动国际社会在全球治理问题上形成协同合力,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协同治理我国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理论参照
协同治理我国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理论参照协同治理:我国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理论参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社会治理体制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我国不断进行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其中协同治理被视为一种重要的理论参照。
本文将从协同治理的概念、原则和实践案例三个方面来探讨协同治理在我国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中的理论参照。
一、协同治理的概念协同治理是指各利益相关方在共同参与、协作互动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协商和调整各自的权益和责任,解决公共问题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治理模式。
这种模式强调各方之间的合作和互动,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来解决社会问题,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
协同治理的核心是“协同”,即各方之间的合作和互动。
在协同治理中,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各利益相关方都具有一定的参与和决策权力,通过协调各方的利益和责任,共同推动社会治理的进程。
二、协同治理的原则协同治理在实践中需要遵循一些原则,以确保各方在参与治理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效率。
1.参与原则:协同治理强调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和决策权力,不仅包括政府和市场的参与,还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积极参与。
2.协商原则:协同治理的决策过程应以协商和合作为基础,各利益相关方应通过平等的协商与合作来找到共识和解决方案。
3.权责均衡原则:协同治理中需要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并通过协商和合作来实现权责的均衡分配。
4.效果导向原则:协同治理的目标是解决社会问题和提供公共服务,因此在协商和决策过程中应以实现治理效果为导向,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和质量。
三、协同治理的实践案例协同治理的理论参照不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更需要在实践中得到验证和应用。
在我国,协同治理的实践案例丰富多样,下面以几个典型案例进行介绍。
1.社区治理:社区是城市治理的基础单元,社区居民的参与和协作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开展社区议事会等形式,促进政府、社区组织和居民之间的协作,实现社区治理的协同。
协同治理机制
协同治理机制协同治理机制(CollaborativeGovernanceMechanism),也称合作治理机制,是一种系统性的政府治理策略,其基本思想是通过政府与其他社会参与者之间的合作,共同参与和实施政府治理和服务,以实现对公共事务更有效、透明和更公正的管理。
一般而言,协同治理机制是指政府与其他社会成员共同参与和发挥各自的作用,以实现政府治理过程和政府服务过程中更有效的管理和更公共的利益。
同治理机制的核心理念是推动政府和其他社会参与者之间的合作,对比传统的政府主导模式,通过协同治理机制,政府不仅可以得到更多来自其他社会参与者的输入,公众也能够有效地参与政府治理和服务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协同治理机制提供了一种政府和其他社会参与者之间协同合作的机制,以深化对政府治理和服务的理解,促进政府服务更透明、更有效,具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安全保障和社会责任等特征。
体来说,协同治理机制可以有效地实现以下四个政府治理策略:(1)尊重公众意见:政府通过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来促进政府治理和服务的有效实施。
(2)参与性治理:政府可以与相关的公民组织、学者、行业专家以及公民社会分子等相关社会成员进行公开参与,以改善政府治理策略。
(3)促进公众参与:政府可以创造一个支持公众参与的框架,鼓励和促进公众参与政府治理和服务的制定和实施。
(4)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政府应建立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以确保政府治理和服务的有效实施。
协同治理机制为政府治理和服务提供了一种新的理念,以及一种有效的政府治理策略,有效的促进政府治理和服务更加透明、有效、公平。
时,协同治理机制也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参与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平台,公众也可以以此更有效地向政府发出自己的诉求。
尽管协同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地改善政府治理和服务,但也存在一些潜在困难和挑战,其中最大的困难是在协同治理机制中,政府施政者和其他社会参与者之间的协调难度较大。
同治理机制的实施需要政府与其他社会参与者之间的合作,以便将政府的施政目的和社会参与者的期望紧密结合起来。
政府协同治理的内涵、模式与价值考量
政府协同治理的内涵、模式与价值考量
胡徽
【期刊名称】《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5(37)4
【摘要】深入研究政府协同治理这一新兴治理模式,对于完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具有极强的时代价值.从分析政府协同治理的深层次内涵出发,总结了政府主导式、主体并行式、多元驱动式等三种协同治理模式,探讨政府协同治理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挑战,以此促进我国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总页数】4页(P138-141)
【作者】胡徽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035
【相关文献】
1.内涵挖掘与外延拓展:多中心协同治理模式研究 [J], 杨志军
2.多中心协同治理模式的内涵阐析 [J], 杨志军
3.论协同治理的内涵、价值及发展趋向 [J], 张贤明;田玉麒
4.论行为保全制度的内涵界定和价值价值考量 [J], 陈小炜; 施晓楠
5.网络市场平台与政府协同治理的策略选择与模式优化——基于“平台-政府”双层治理模式的演化博弈分析 [J], 孙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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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治理_服务型政府的治道逻辑
协同治理:服务型政府的治道逻辑肖文涛[摘要]服务型政府是一种全新的行政理念和政府模式,蕴含着公民本位、公平正义、公共服务、公共责任等价值诉求。
协同治理是其合理的治理模式,通过政府、市场、公民社会的非线性的相互协调、共同作用,实现组织智慧和各种资源的有机整合和系统建构,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之目的。
优化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创造社会良性资本,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等,是实现服务型政府协同治理的现实选择。
[关键词] 服务型政府;协同治理;公民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建基于新公共服务理念之上的服务型政府,是21世纪初政治文明建设与行政现代化追求的大趋势。
服务型政府不仅是一种全新的行政理念,更是一种现实的政府模式与制度安排。
它孕生于全球化、市场化所推动的社会结构转型与政府角色变化的境遇之中,“这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变革或管理风格的细微变化,而是在政府的社会角色及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方面所进行的改革”。
[1]服务型政府的价值理念以一种内化的方式渗透到政府治理模式的选择中,引领着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和创新,因此,以寻求公共利益与共同体普遍共识为目标的协同治理便具备了强大的生产力和驱动力。
协同治理作为服务型政府的治理模式,一方面是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形成一个开放的系统,通过非线性的互动演绎整体的合作效应,产生扩大的生产力,创造行政现代性所追寻的服务中心主义和责任至上主义,使满足公共需要的政策和项目得到有效、负责和公平的实施;另一方面是服务型政府实际运作过程所选择的公共政策工具,政府、市场、公民社会等主体通过面对面合作方式组成社会网络管理系统,强调社会管理的多元化和有效政府的功能角色定位,将焦点转向致力于解决公共问题,创造出公共生活之良序,从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可见,协同治理的实质是公共权力的回归。
现代社会的各级政府应当更新治理理念,完善公共治理结构,匡正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真正实现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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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卷第4期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7月 Vol.37 No.4 Journal of Tangshan Normal University Jul. 2015──────────基金项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CX 2014B280) 收稿日期:2014-12-02 作者简介:胡徽(1990-),女,湖南邵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行政管理。
-138-政府协同治理的内涵、模式与价值考量胡 徽(湘潭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摘 要:深入研究政府协同治理这一新兴治理模式,对于完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具有极强的时代价值。
从分析政府协同治理的深层次内涵出发,总结了政府主导式、主体并行式、多元驱动式等三种协同治理模式,探讨政府协同治理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挑战,以此促进我国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键词:协同治理;政府主导式;治理体系;善治 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15(2015)04-0138-04DOI :10.3969/j.issn.1009-9115.2015.04.036The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of the Government: Connotation, Patternand Value ConsiderationHU Hui(College of Public Management, Xiangtan University, Xiangtan 411105, China)Abstract: In promoting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management system and management ability, further study is made on the new management model of government coordinated management. From analyzing the deep connotation of the government coordinated management, the government leading types are summarized. They are government dominated type, subject parallel type and multiple drive type. The value and practical challenges of government cooperative governance theory are discussed to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of our country government management system and management ability.Key words: the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government dominated; governance system; good governance协同治理(joint-up governance )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
作为现代社会治理命题的基本趋向,它力图把经济组织、第三部门及公民社会拉回公共事务治理中来,重塑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治理主体在急剧变化的治理形势中新的角色定位,发掘政府与社会合作新的功能形态。
从纵向的历史发展过程来看,政府协同治理并非自然天成,而是社会治理模式发展的必经阶段,是统治型政府模式向管理型和治理型政府模式转变的必然结果,也是探索新的政府治理模式的必然产物。
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治理模式,政府协同治理的研究在中国尚处于起步阶段。
在协同治理理论被应用到中国的政府管理之后,它还必然地面临着为适应中国国情、社情、民情而进行修正、完善的使命过程。
一、政府协同治理的内涵政府协同治理的灵魂支柱是马克思主义合作学,其理论源头主要来自管理学中的多元治理理论与物理学中的协同学理论,同时还吸收了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诸多学科的理论精华和研究精髓。
就协同治理的思想内核而言,最重要的理论渊源当属协同学理论和多元治理理论。
1. 政府协同治理的概念政府协同治理就是政府主导或引导下的社会治理实践过程。
具体而言,就是在这个系统的治理过程中,通过平等参与、协商对话、合作共赢来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各个子系统的力量,以现实的公共利益为连结纽带,以已有的法律法规、伦理道德为实践规范,形成一个全面的、有效的社会治理系统,并促使组胡 徽:政府协同治理的内涵、模式与价值考量-139-织系统有序、可持续运作,产生单个组织所不具备的新功能,从而在共同治理社会公共事务过程中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
根据上述定义,本文认为,政府协同治理由五大要素组成——协同目的、协同主体、协同客体、协同形式、协同环境。
协同目的是产生协同治理行为的前提,它贯穿于整个治理活动之中,是衡量治理活动是否合理的标尺,也是治理行为的核心。
协同主体是指治理过程中具有主动支配地位并发挥影响效应的要素,具体来说是多个管理组织(政府、企业、第三部门等)共同组成的管理机构。
协同客体也可称为治理对象,是相对于协同主体来说,能够被支配和影响的客观事物。
协同形式即协同规则,各主体在职能范畴、自我目的实现、力量对比等的基础上进行考量,决定以何种形式来实现并维系协同行动,获得互利共赢。
协同环境是组织系统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换言之,组织系统在协同治理过程中,离不开与外界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等的交换,交换的过程就是治理理念和治理行为进行更新、转变的过程。
2. 政府协同治理的特征从上述政府协同治理的概念描述和总结可知,政府协同治理是以协同学的观点、原理、思想作为指导的一种新的管理理念和方式。
它具有以下几大特征:(1)治理目的的整合性协同治理追求的中心目标是“1+1>2”的协同效应,其本质要求是实现系统要素的优势互补、聚合放大和功能倍增[1]。
政府协同治理是一个多元主体参与的过程,如果参与各方存在理念的分歧、目标的分裂和动机的分离,那么各个子系统将不能形成高效的治理整体。
因而,对分散、多元的目标进行集中、统一是政府协同治理过程不得不考虑和解决的问题,要把各治理主体的目标引入到公共治理层面上,凝聚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的力量和共识。
(2)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在现代多元化的社会治理背景下,民主政治制度日趋完善,民众的民主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公共治理已不再是政府统治或政府单极管理,其他的社会组织、企业、公民个人等都可以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并在多元主体间形成一种良好的互补合作关系。
(3)协作的自愿平等性在社会公共事务的协同治理中,治理的权威并不一定全部源于政府,其他参与协同治理的主体,比如社会组织、企业等也可以通过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来获得治理的“权力”,进而体现其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以社会支持为基础的权威。
即治理主体间应是一种合作互补的关系,只有自愿平等的合作,非政府组织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并弥补政府管理的缺陷。
(4)治理系统的互动性协同效应的实现不可能仅靠单个要素发挥作用,应通过各治理要素相互配合、互动,增加系统状态的更新。
只有在互动的状态下,各个治理子系统之间才能打破资源不对等、信息不对称、能量不协调的局面,实现人、财、物甚至理念的充分交流、交换,为协同治理的平等参与、协商对话、合作共赢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政府协同治理的模式1. 政府协同治理的主体政府协同治理主体是公共事务协同治理行动的具体实施者,它由多元化的个体子系统组成,包括政府、企业、第三部门等。
政府是主权国家的要件之一,是政治组织的核心组成部分。
在行政学意义上,狭义上的政府专指根据官僚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国家行政机关[2]。
本文使用是狭义上的政府概念。
政府在协同治理中发挥引导或主导作用,要从传统管理过程中的“划桨者”转变为协同治理实践中的“掌舵者”,承担起宏观调控的重要职责。
要防止政府出现职责的缺位、越位和错位,也要防范政府的过度干预和不当干预,导致所谓的“政府失灵”。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巨舰仿佛变成了一条小船,既饱受外部狂风巨浪的冲击,又面临内部“中空化”的风险[3]。
因此,政府应与企业、第三部门等协同治理主体一起积极探索新的政社合作治理形式。
以此增强政府的治理能力,使政府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宏观调控,从而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协同治理的最终目标——公益至上。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虽然是以盈利为目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公共需求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私人化等特征,过去以政府为唯一主导的供给方式开始变得乏力,必须要引入市场和企业作为新的供给主体,充分满足社会公共服务需求。
如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委托外包、经营许可等形式与企业进行合作,将具体的公共服务供给事务交给企业承担,政府只需要在政策扶持、财政保障、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方面下工夫。
因而,企业参与政府协同治理,不仅有外在的契机,更有内在的条件。
作为参与协同的治理主体之一,企业比政府更能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私人化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
经过激烈、长期的市场竞争历练,企业具有更为直观和灵敏的经济感知度。
而在市场监管方面,又能发挥行业协会、专业部门的优势来协助政府优化市场管理,进行经济的微观调控。
第三部门大量涌现于20世纪60年代,它既不同于第37卷第4期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7月-140-极具竞争性的经济组织,也不同于全面政治化的政府组织,在社会治理中作用的日益显著使得它们要求更多地与政府部门合作,成为社会治理网络的重要一极。
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正好为各新型治理主体参与政社共治提供了平台,非政府组织乃至民众都可以通过电子政务通道参与政府决策和其他治理活动。
各主体之间也由单纯的行政命令关系,转变为交织着行政命令关系、讨价还价关系、双向依赖关系、交互作用关系的状态[4]。
由此可见,政府协同治理是一个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过程,充分包含了政府、企业、第三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在保证各主体共赢、多赢的基础上,实现公共治理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
2. 政府协同治理的模式公共事务的协同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可以将政府的协同治理活动划分为许多不同的类别。
本文着重以治理主体组合规律为基本依据来划分政府协同治理的类别。
治理主体的组合有复杂多样的形式,这些协同关系可以归类为三类——政府主导式、主体并行式和多元驱动式。
政府主导式的协同治理中,政府处于排头地位,主要通过行政命令和行政计划来推动治理行动。
在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下,这种政府主导式的协同模式是目前行之有效的跨域治理的方式,它往往通过由中央政府或上一级政府部门成立的行政协调机构来发挥主导作用,政策诱导和行政命令的痕迹明显,当然,执行起来也是事半功倍,效率高且成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