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在线监测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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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在线监测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并将其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长期规划中的一项战略任务。为了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要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要求,以大力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为手段,提高环境保护的科学执法水平。

一、明确在线自动监测的重要性,提高环保工作科学监管的认识

近年来,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但是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污染反弹比较普遍。温家宝总理指出:“环境保护要采取综合措施,依靠法制保障,加强监管;利用市场机制,提高环境意识;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污染治理。”总理的这一要求使我们领会到,防治环境污染,要充分依靠法制、机制和科技进步。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就是要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促进执法到位。因此,大力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已刻不容缓,我们必须从关系环境保护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重要性。

1、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是应对当前严峻环境形势的需要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形势相当严峻,一些地方环境污染异常突出。全国SO2和COD排放总量分别超过环境容量的60%和70%以上,七大水系有70%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75%的湖泊富营养化,三分之二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三分之一的国土受到酸雨污染,50%的城市居民生活在噪声超标环境中,90%的大中城市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这几组数据充分说明,我们面临的环境形势是严峻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老百姓关心的第一位问题。

从多年来的实践看,存在这些问题的重要根源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到位。一些唯利是图、缺乏社会责任的排污者,于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而不顾,大肆偷排偷放。一些企业为了逃避环境监管,把污染治理设施当成应付检查的摆设,想停就停,想开就开,被群众称之为“开关厂”,执法检查组一来就开,执法检查组一走就关;或叫“黑白厂”,治理设施白天开、晚上关。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有法难依和执法难以到位的重要顽疾,是一些地方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的拦路虎。事实证明,传统的环境监管方式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效果仍然不尽如人意,难以对排污企业实施有效监控,易给违法排污者造成可乘之机。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才是缓解当前偷排偷放的迫切要求和必要选择。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装备,就是对排污企业

配置了一双“电子眼”,可以实施实时监控,震慑企业的环境违法活动,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

2、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是提高环境执法效能的需要

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不仅仅是为了方便地获得相关数据,更重要的是快捷地对排污企业实施监管,有利于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时采取预防和应急措施;同时,也可以降低环境执法成本。全市20名环境监察人员要对数百万家工业企业、70多家三产企业,几十个建筑工地进行日常监管,生态环境监察、农村环境监察工作量更大。以200家工业污染企业的监管为例,每个企业每月检查1次,仅赴现场检查一项工作每年需要4800人次!如果我们的监管手段仍然停留在人盯人的水平上,是无法真正做到监管到位的,其结果只能是环境监察人员疲于奔命,而难以抓住偷排偷放者的证据。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可以大大减少现场检查次数,提高执法监察效能。

3、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是实现环境管理创新的需要

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取证、处理是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当前,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复杂、变化快,环境监察人员少、任务重、能力严重不足。因此,必须改变传统环境管理模式,创

新环境管理思路。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是对传统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规范和再造,是环境管理能力创新的重要内容。将信息化、自动化等先进技术手段引入环境执法工作,通过排污现场的自动监控设备,取得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然后传输到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利用这些信息进行排污量核定、排污费征收、远程监视并付诸执法。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可以使环境监管工作更加严密、规范,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环境监管和服务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实践证明,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已经成为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明确瑞昌市在线监测的现状,妥善处理好几个问题

瑞昌市首先建成了城区环境空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和

城市交通干路在线监测显示屏;其次在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厂安装了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实现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的自动监控,提高了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的效率;瑞昌市对污水处理厂(采用BOT模式建设)每天处理污水的水质和水量进行了自动监控,污水处理厂凭环保部门对其达标处理量的证明到建设部门结帐领款等等。因此,污染源自动监控已经成为城市环境监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这些远远不能满足瑞昌市环境保护管理的需求。

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排污企业的抵触加大了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难度

一些排污企业认为,安装自动监控仪器是花钱买手铐,因此,不愿装、不肯装的问题相当突出。有的企业尽管环保部门三番五次做工作,仍然对建设安装工作不配合,有的装了不用,有的用上了就不管、不维护、不检修,甚至人为破坏,造成大量的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形同虚设。这种局面不扭转,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就难以全面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已经明确规定,现场的监控仪器、设备都是污染治理设施的组成部分,作为污染治理设施,排污单位就有义务建设安装。今后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做工作,要有办法、有措施贯彻落实好《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消除一些企业的抵触情绪。《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线监测数据用于排污量核定和排污费征收,从而取得了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法律地位的突破。

对新建项目,环评要有要求,要使业主把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放在“三同时”同等重要的地位给予安排。不安装自动监控系统、系统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的,环保部门要依法处理。对现有的重点污染源,环保部门应当制定污染治理计划,逐步限期安装

到位。对不正常使用、甚至人为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

2、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可靠性、有效性难以保证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尚未完全到位,尤其是设备选型、仪器校验等方面的管理工作,长期以来依循的法律缺乏,为监测数据的可靠性留下了隐患;少数企业为了逃避自动监控,擅自更改仪器设置。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自动监控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从以下五个环节加强自动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一是严把仪器设备质量关,保证数据来源和传输过程的可靠有效。选用的在线监测仪器必须进行适用性检测,判别其是否符合在线监测的技术要求,经检测合格并列入合格目录的仪器设备才能在自动监控工作中选用。

二是严把安装关。对重点污染源,首先要求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然后在规范的排污口选定合适的监测点位作为现场分析和数据收集的安装环境,现场安装、取样均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按照有关规定安装选用适用于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需要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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