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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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机构的功能
1、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2、融通资金。
3、降低交易成本并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
4、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
5、风险转移与管理。
二、金融机构经营的特殊性
金融机构是特殊的企业,同一般企业相比,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经营对象与经营内容不同。金融机构的经营对象是货币与资本;经营内容是货币收付、信贷往来等各种金融业务。
2、经营关系与经营原则不同。一般经济单位的经营对象是普通商品和劳务,主要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活动;金融机构则经营货币资金这种特殊商品,主要从事货币的收付与借贷。一般经济单位与客户之间是商品或劳务的买卖关系;而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主要是货币资金的借贷或投资的关系。一般经济单位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则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
3、经营风险及影响程度不同。一般经济单位的经营风险主要来自于商品生产、流通过程,集中表现为商品是否产销对路。这种风险所带来的至多是因商品滞销、资不抵债而宣布破产。单个企业破产造成的损失对整体经济的影响较小,冲击力不大,一般属小范围、个体性质。金融机构则因其业务大多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货币信用业务,故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挤兑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这一系列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金融机构自身的影响。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导致的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甚至会诱发严重的社会或政治危机。
三、国家金融机构体系的一般构成
国家金融机构体系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里存在的各种金融机构及其彼此间形成的关系。
各国的金融机构体系虽各有特点,但在种类和构成上基本相同。
国家金融机构主要由管理性机构、商业经营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三大类构成。
管理性机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具有金融管理、监督职能的机构。主要有四类:
一是负责管理存款货币并监管银行业的中央银行或金融管理局;
二是按分业原则设立的监管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三是金融同业自律组织如行业协会;
四是社会性公律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
商业经营性金融机构是指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证券交易与发行、资金管理等一种或多种业务,以利润为其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这类金融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或存款机构、商业性保险公司、投资银行、信托公司、投资基金、租赁公司等。商业经营性金融机构发展初期主要是以特定类业务为主。近二十年又出现了全能化与多样化发展的趋势。有实力的商业性金融机构正在开展范围非常广泛的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在各国经济与金融发展中仍是位居重要地位的金融机构之一。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那些车门配合宏观经济调控,根据政策要求从事各种政策性金融活动的金融机构。世界各国都根据各自发展需要建立了相应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是政策性专业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
四、国际金融机构
国际金融机构是指由广义的国际金融机构体系包括政府间国际金融机构、跨国银行、多问银行集团等。狭义的国际金融机构体系主要指各国政府或联合国建立的网际金融机构组织,主要由全球性和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组成。多国共同建立的金融机构的总称。
国际金融机构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逐渐建立的。1944年7月,44个同盟同家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召开国际金融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产生的国际货币制度因此被称为布雷顿森林体系。根据会议协议条款成立了网际货币基金组织,此后又建立起一系列新的国际性金融机构。
网际金融机构主要有两大类:全球性金融机构和区域性金融机构。前者包括国际货币基
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国际开发协会、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和网际清算银行。后者主要有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
五、金融机构的发展趋势
1、在业务上不断创新,正在向综合化方向发展。
2、兼并重组成为现代金融机构进行整合的一个有效手段。
3、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不断创新。
4、金融机构的创造性更强、风险性更大、技术含量更高。
5、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频繁创新。
六、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构成比较复杂,尤其是港澳台地区由于体制和历史的原因,以及金融业的特殊性,使金融制度、金融机构体系结构呈现多元化的特征。就中国的金融机构体系而论,应该包括祖国大陆金融机构体系、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体系、澳门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体系和中国台湾金融机构体系。
祖国大陆现行金融机构体系的特点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最高金融管理机构,对各类金融机构实行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商业经营性金融机构以银行业为主体,又分为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两大体系。证券业不断快速发展,保险业门类齐全。
香港是以国际金融资本为主体,以银行、业为中心,外汇、黄金、期货、共同基金和保险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其金融机构体系分为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两种。
澳门的金融机构体系主要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构成,银行在整个金融中所占比重较大。
台湾的金融机构体系则分为正式的金融体系和民间借贷两部分。
第八章银行类金融机构
一、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1、银行的产生与发展是经济、贸易发展和繁荣的结果,是同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的。
2、货币经营业是现代银行业的前身。
3、早期的银行业多具有高利贷性质。
4、现代银行通过两条途径形成:一是从高利贷性质的银行演变而来;二是根据资本主义原则组建的新式股份制银行。后者是现代银行的主流类型。
二、银行经营的特殊性
作为金融机构,银行是以某种方式吸收资金,并以某种方式运用资金的企业。它具有一般企业的共同特征,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追求最大化利润。同时,作为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企业,它和一般企业相比,又有其特殊的利益和特殊的风险。
银行经营具有特殊利益。银行的特殊利益大致可以概括为两点:
一是从行业特点得到好处,即不需要投入很多的自有资本即可进行经营活动,并可获取可观的收益;
二是从国家干预以及与国家政权的密切关系中得到的好处。
银行经营也存在特殊风险。作为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企业,银行与客户之间是一种以借贷为核心的信用关系,相互之间不象一般的商品买卖关系那样表现为等价交换,而是表现为以信用为基础,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借贷。即银行以存款方式向公众负债、以贷款方式为企业融通资金,银行经营活动的这种特殊性,在激烈的竞争中会产生特殊风险:一是信用风险。即借款人不能或不愿意按期偿还贷款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是经营风险。当银行资产与负债的安排在总量上或期限结构上出现失衡时,会直接造成银行的经营风险。
三是公信力风险。银行能吸收不同期限和不同数量的资金,是基于公众对银行的信任,一旦失去公众的信任,马上就会挤兑存款,当银行无法应对众多存款人的挤兑时,破产便在所难免。
四是竞争风险。在电子科技已广泛应用于银行业务研发之中的今天,信息传播速度日益加快,银行业在提供的产品中所包含的经营、管理、价格以及其他因素方面都将面临更为广泛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