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总则
1.本细则旨在确保饮料制造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采用合格的原料、安全生产技术、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实行质量管
理制度,并做到客观真实地登记生产信息、填报申请材料、主动报告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确保其生产的各类饮料安全符合质量标准。
2.本细则所指向的饮料产品为果汁和蔬菜汁类产品,其他制品不在此
范围内。
3.申请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的规定,按照本规定和审查要求认真负责地进行审查和审批。
二、经营者审查
1.代表人员应向当地政府部门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
登记表格等有效证件,经审查确认为合法经营。
2.经营者须提交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需要出示食品经营者
资格证书,并且经审查认定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
三、技术资料审查
1.饮料生产企业必须提交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设置计划
及技术标准、原料采购记录、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方案、检验添加剂及过
程检验等,并经审查同意。
2.生产车间应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消防的规定。
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附件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为规范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生产企业合理布局,节约和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与原料生产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清洁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制定本准入条件。
本准入条件中浓缩果蔬汁(浆)包括如下类别水果、蔬菜的浓缩汁(浆):大宗加工水果类:包括苹果、柑橘、梨等。
其他加工水果类:包括菠萝、荔枝、芒果等热带水果;草莓、蓝莓、树莓、黑加仑等小浆果;其他未列及的水果类。
大宗加工蔬菜类:包括番茄、胡萝卜、红薯等。
其他加工蔬菜类:包括芹菜、黄瓜、姜等。
浓缩果蔬汁(浆)是指采用物理方法从果蔬汁(浆)中除去一定比例的水分,加水复原后具有果蔬汁应有特征的制品。
果蔬原浆为果蔬经压榨或破碎后,不去除水分、不经过酶处理的含果肉的汁液。
一、企业布局、设立条件及规模(一)企业布局1.新建、改扩建加工企业(项目)选址新建、改扩建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合理整合生产资源。
2.新建加工企业(项目)的分布密度新建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的产能,应与周边已有同类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之间的距离相适应。
原料处理能力≤40吨/小时的新建加工企业(项目),与相邻同类企业(项目)距离应在50公里以上;原料处理能力>40吨/小时,且≤60吨/小时的新建加工企业(项目),与相邻同类企业(项目)距离应在80公里以上;原料处理能力>60吨/小时的新建加工企业(项目),与相邻同类企业(项目)距离应在100公里以上。
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申请材料准备1.申请表:需填写详细的申请表,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产品配方和原料供应商等。
3.生产场所证明:提供工厂及生产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4.生产技术文件:提供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清单和设备购置发票等相关资料。
5.原料及配方的信息:提供产品原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和配方证明文件。
二、申请表的审核1.申请表的完整性:审核人员将对申请表的填写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请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核对企业资质:审核人员会核对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确保企业具备生产饮料的资质。
3.核对生产设备和工艺:审核人员将核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卫生要求。
4.核对原料及配方:审核人员将核对企业提供的原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和产品配方,确保原料供应商可靠可信,产品配方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现场检验1.生产场所的检查:审核人员将对企业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工厂的硬件设施、卫生条件、消防设备等。
2.设备的检查:审核人员将对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现场检查,确保设备的运行状态良好,无损坏和安全隐患。
3.原料存储检查:审核人员将对企业的原料存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原料存储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检测设备和方法:审核人员将对企业的检测设备和方法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检测设备准确可靠,检测方法科学规范。
四、产品质量检验1.原料抽检:审核人员将对企业的原料进行抽样检验,确保原料符合卫生要求,无重金属和有害物质。
2.产品抽检:审核人员将对企业的成品进行抽样检验,包括产品的营养成分、微生物指标、添加剂含量等方面。
3.包装材料检验:审核人员将对企业的包装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
五、其他审核事项六、反馈和决策1.审核反馈:审核人员将向企业反馈审核结果,包括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整改的地方。
浓缩果蔬汁行业新规执行在即
莓 、 树 莓 、黑 加 仑 等 ;大 宗 加 工 蔬 菜 包 括 番 茄 、胡 萝 b、红 薯 、 芹 菜 、 黄 瓜 、姜 等 。
浓 缩 汁 的加 工 又 有 着 非 常 大 的 优 势 , 适 合 加 工 的 品
最 大 化 而 进 行 拼 力 角 逐 .使 果 汁 产 品 质 量 出 现 良莠 不 齐 甚 至 出 现 损 害 消 费 者 利 益 的 情 况 。日月 己 4日 . 工 业 和 信息 化 部 发 布 了 徽 缩 果 蔬 汁 ( ) 加 工行 业 准入 条 件》 ( 下简 称 雒 入 条 》 中 明确 浆 以 )
( ) 中 除去 一 定 比例 的水 分 ,加 水 复 原后 具 有 果 浆
蔬 汁 应 有特 征 的制 品。我 国浓缩 果 蔬 汁产 品主要 包 括 浓 缩 苹 果 汁 、 浓 缩 橙 汁 、 浓 缩 菠 萝 汁 等 , 其 中
8 % 的 浓 缩 橙 汁 依 靠 进 口 ,浓 缩 菠 萝 汁 等 热 带 果 汁 模 化 、 国 际 化 、 高 水 平 、科 学 化 方 向发 展 。 5
可 见 , 国 内 大 小 企 业 在 扩 大 生 产 争 夺 市 场 的 过 程 中 ,存 在 很 大 程 度 的 无 序 竞 争 、竞 相 压 价 、抢 夺
本 ) 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制 定 》 该 准入 条件 。
品 种 主 要 是 苹 果 , 大 量 的 热 带 、亚 热 带 水 果 和 特 色 水 果 、蔬 菜 的 加 工 并 不 理 想 , 而 我 国 发 展 热 带 水 果
国 内 果 汁 ' -的 生 产 。  ̄ I - 大 宗 加 工 水 果 包 括 苹 果 、 柑 橘 、 梨 等 ,热 带 加
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
食品类食品小作坊禁止和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国家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食品小作坊经申请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禁止理由粮食加工品0101小麦粉1.通用: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低筋小麦粉、全麦粉、其他2.专用:营养强化小麦粉、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自发小麦粉、专用全麦粉、小麦胚(胚片、胚粉)、其他1.通用:特制一等小麦粉、高筋小麦粉、低筋小麦粉、其他2.专用:营养强化小麦粉、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自发小麦粉、专用全麦粉、小麦胚(胚片、胚粉)、其他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全麦粉。
普通粉、全麦粉符合现行小麦粉小作坊现行特点。
其他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生产设备复杂,原料小麦品质要求特殊、国家标准对产品品质有明确质量要求,专业粉涉及食品添加剂使用,需要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验人员进行管控。
粮食加工品0102大米大米、糙米类产品(糙米、留胚米等)、特殊大米(免淘米、蒸谷米、发芽糙米等)、其他特殊大米(免淘米、蒸谷米、发芽糙米等)、其他大米、糙米类产品(糙米、留胚米等)工艺复杂。
-8-食品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国家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食品小作坊经申请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禁止理由粮食加工品0103挂面1.普通挂面2.花色挂面3.手工面2.花色挂面 1.普通挂面3.手工面生产条件要求高,食品安全风险系数高。
花色挂面暂无相应国家、行业标准。
-9-食品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国家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食品小作坊经申请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禁止理由粮食加工品0104其他粮食加工品1.谷物加工品:高粱米、黍米、稷米、小米、黑米、紫米、红线米、小麦米、大麦米、裸大麦米、莜麦米(燕麦米)、荞麦米、薏仁米、八宝米类、混合杂粮类、其他2.谷物碾磨加工品:玉米糁、玉米粉、燕麦片、汤圆粉(糯米粉)、莜麦粉、玉米自发粉、小米粉、高粱粉、荞麦粉、大麦粉、青稞粉、杂面粉、大米粉、绿豆粉、黄豆粉、红豆粉、黑豆粉、豌豆粉、芸豆粉、蚕豆粉、黍米粉(大黄米粉)、稷米粉(糜子面)、混合杂粮粉、其他3.谷物粉类制成品: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米粉制品、其他——1.谷物加工品:高粱米、黍米、稷米、小米、黑米、紫米、红线米、小麦米、大麦米、裸大麦米、莜麦米(燕麦米)、荞麦米、薏仁米、八宝米类、混合杂粮类、其他2.谷物碾磨加工品:玉米糁、玉米粉、燕麦片、汤圆粉(糯米粉)、莜麦粉、玉米自发粉、小米粉、高粱粉、荞麦粉、大麦粉、青稞粉、杂面粉、大米粉、绿豆粉、黄豆粉、红豆粉、黑豆粉、豌豆粉、芸豆粉、蚕豆粉、黍米粉(大黄米粉)、稷米粉(糜子面)、混合杂粮粉、其他3.谷物粉类制成品: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米粉制品、其他-10-食品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国家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食品小作坊经申请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禁止理由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201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亚麻籽油、油茶籽油、玉米油、米糠油、芝麻油、棕榈油、橄榄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其他1.采用物理压榨法、水代法生产加工的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油茶籽油、玉米油、米糠油、棕榈油、橄榄油、其他)2.除采用物理压榨法、水代法外,采取其他方法生产加工的各品种食用植物油3.食用植物调和油采用物理压榨法、水代法生产加工的食用植物油(亚麻籽油、芝麻油)生产加工条件要求高,食品安全风险系数高。
浓缩果汁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浓缩果汁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品卫生通则美国良好操作规范(GMP-21CFR Part 110)21CFR Part 120 美国FDA果蔬汁产品HACCP法规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SN 0334-1995 出口水果和蔬菜中22种有机磷农药多残留量检验方法SN 200150-1992三唑锡检测方法GBT 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2-2003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3-2003 食品中铜的测定SN 0169-92 出口食品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检验方法SN 0332-94 出口食品中沙门氏菌属(包括亚利桑那菌)检验方法SN 0168-92 出口食品平板菌落计数SN 0330-94 出口食品中微生物学检验通则GB9829-88 水果和蔬菜冷库中物理条件定义和测量GBT 4789.15-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827.5-87 食品添加剂α–淀粉酶制剂GB/T 18963-2003 浓缩苹果清汁GB 12695-2003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2143.2-89果蔬汁饮料中氨基态氮的测定方法GB 17325-2005 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GB_T 603-2002 化学试剂实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 601-2002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GBT 5009 20--1996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NY 82.1-1988 果汁测定方法取样SB T 10197-1993 原果汁通用技术条件SB T 10198-93 浓缩果汁通用技术条件GB 1576-2001锅炉水质检验国家标准GB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SBT 10203-1994果汁通用试验方法SN 2008-2007 进出口果汁中棒曲霉毒素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SN/T 2007-2007 进出口果汁中乳酸、柠檬酸、富马酸含量检测方法NY/T 81—1988 果汁饮料总则NY 82.11—1988 果汁测定方法果胶的测定NY 82.2—1988 果汁测定方法感官检验NY 82.3—1988 果汁测定方法容器外观与最低充填量NY/T 434-2000 绿色食品果汁饮料SB/T 10199-93 苹果浓缩汁NY/T 1072-2006 加工用苹果QB 2657-2004 浓缩苹果浊汁NY/T 441-2001 苹果生产技术规程NY 82.7—1988 果汁测定方法 pH值的测定SN/T 1753-2006 进出口浓缩果汁中噻菌灵、多菌灵残留量检测方法SN/T 1511.1-2005 进出口果汁中乳酸含量检验方法。
QBT4069-2010饮料制造综合能耗限额
QBT4069-2010饮料制造综合能耗限额ICS27.010分类号:F10备案号:30234—2011 q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4069’-_——2010饮料制造综合能耗限额Normofcomprehensiveenergyconsumptionforbeveragemanufacture 2010-11-22发布 2011-03-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L—-L_日lJ舌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QBIT4069—2010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百事(中同)有限公司、青岛崂IIj矿泉水有限公司、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华润怡宝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云南大IlI饮品有限公司、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维他奶(卜海)有限公司、康师傅饮品控股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银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泽生、李勇、姜明洪、刘晖东、卢景、邓枝松、于旭昌、陈季平、陈刚、陈清华、方钢、鲁严。
本标准首次发布。
.bzfxw4>>饮料制造综合能耗限额QB/T4069。
——201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饮料制造综合能耗限额的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GB10789中各类饮料制造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本标准适用的包装容器为聚酯瓶、金属罐、玻璃瓶、纸塑复合包装和其他种类饮料包装容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10789饮料通则GB/T1272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术语和定义GB/T2589和GB/T1272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果蔬汁饮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果蔬汁饮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果蔬汁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纯净水、浓缩果汁(浆)、蔬菜汁(浆)、红枣、山楂为原料,红枣、山楂经清洗、浸泡、打浆、均质、过滤,辅以白砂糖、食盐、添加食品添加剂(竹叶抗氧化物、柠檬酸、柠檬酸钠、结冷胶、黄原胶、羧甲基纤维素钠、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胭脂虫红、焦糖色、食用香精),经配料、均质、过滤、杀菌、灌装而成的果汁含量≥10%,蔬菜汁含量≥5%的果蔬汁饮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 白砂糖GB 188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 1886.2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T 5835 干制红枣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 173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T 17590 铝易开盖三片罐GB 192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255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结冷胶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3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竹叶抗氧化物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T 30768 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GB/T 31121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3.1按原料的不同,产品可分为果汁饮料、蔬菜汁饮料及果蔬汁饮料三大类。
果汁及果汁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果汁及果汁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果汁及果(蔬)汁饮料是一种经过浓缩或提取的果(蔬)汁经加工后制成的饮料。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果汁及果(蔬)汁饮料的生产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法规,并获得相关部门的生产许可证。
下面是果汁及果(蔬)汁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生产设备1.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生产设备的构造必须符合食品生产的要求,能够有效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
二、原材料1.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有害物质超标的原材料。
2.原材料的采购必须有合理的采购记录,并能够提供供应商的合格证明。
三、生产工艺1.生产工艺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生产车间必须保持清洁,并有规范的操作流程。
2.生产过程中必须进行有效的卫生控制,包括员工的手部卫生、设备的清洁消毒等。
3.加工过程中必须避免可能污染产品的操作,如合理安排流程、材料的储存等。
4.加工过程中必须进行适当的监控和检测,如原材料的质量检测、成品的微生物指标等。
五、储存和运输1.成品必须储存在干燥、通风、无异味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
2.储存区域必须有合理的货架和隔离措施,避免不同批次产品混淆。
3.运输过程中必须保持产品的完整性,避免产品破损或受到外界污染。
六、质量控制1.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计划、质量记录和质量评估等。
2.公司必须每年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产品质量持续稳定。
七、食品安全认证2.审核机构将对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并对合格的企业颁发相应的认证证书。
总结:。
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前言为正确评价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质量,根据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和GB/T1.22-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单元:标准内容的确定方法第22部分:引用标准的规定》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的卫生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果、蔬菜及其他植物为原料,经清洗、取汁(或制浆)、浓缩、杀菌等工序制成不含人工合成色素、包装在封闭容器中,用于兑制饮料或加工食品的浓缩果蔬汁(浆)。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4789.2—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4—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5—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1—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4789.15—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5009.11—1996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T5009.12—1996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5009.13—1996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GB/T5009.29—1996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方法GB14974—94苹果和山植制品中展青霉素限量卫生标准3卫生要求3.1感官要求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香气和滋味。
无异味。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2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理化指标项目指标砷(以As计),mg/kg ≤0.5铅(以Pb计),mg/kg ≤0.5铜(以Cu计),mg/kg ≤5.0展青霉素,mg/kg ≤0.2防腐剂按GB2760执行3.3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
附件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饮料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适用于饮料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不予生产许可。
第三条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可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0.5%的制品。
饮料产品系指《饮料通则》(GB/T 10789)涵盖的产品,具体包括: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和其他饮料类。
第四条本细则正文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第二章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要求第一节许可范围第五条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包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材料及制品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类别编号0601,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天然水、其他饮用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饮用纯净水是以符合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当的水净化工艺,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饮用天然泉水是以地下自然涌出的泉水或经钻井采集的地下泉水,且未经公共供水系统的自然来源的水为水源,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饮用天然水是以水井、山泉、水库、湖泊或高山冰川等,且未经公共供水系统的自然来源的水为水源,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其他饮用水是以符合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经适当的加工处理,可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但不得添加糖、甜味剂、香精香料或者其他食品配料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_细则_
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全文内容大家进行了解了吗?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欢迎阅读!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具体内容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果汁及蔬菜汁类饮料产品包括所有以各种果(蔬)或其浓缩汁(浆)为原料,经预处理、榨汁、调配、杀菌、无菌灌装或热灌装等主要工序而生产的各种果汁及蔬菜汁类饮料产品。
不包括原果汁低于5%的果味饮料。
二、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以浓缩果(蔬)汁(浆)为原料水处理→水 + 辅料↓浓缩汁(浆)→稀释、调配→杀菌→无菌灌装(热灌装)→灯检→成品2.以果(蔬)为原料果(蔬) 水处理→水 + 辅料↓ ↓预处理→榨汁→稀释、调配→杀菌→无菌灌装(热灌装)→灯检→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生产车间,尤其是配料和灌装车间的卫生管理控制;水处理工序的管理控制;生产设备的清洗消毒;配料计量;杀菌工序的控制;瓶及盖的清洗消毒;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水处理工序、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原料质量及配料控制等环节易造成原果汁含量与明示不符、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对于生产果汁及蔬菜汁类饮料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水处理车间、原料清洗车间(直接以果、蔬为原料)、配料车间、包装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杀菌及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
配料车间、包装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杀菌及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包装车间各生产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作业区(杀菌车间、配料车间、预包装清洗消毒车间等)、清洁作业区(灌装车间等)。
62个行业准入条件
62个行业准入条件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年产10万吨及以下磷酸铵生产企业、年产10万吨及以下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等。
三)加强监管和执法。
各级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煤化工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安全生产事故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违法企业实行关停取缔。
四)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推动煤化工技术向高效、环保方向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加快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五)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煤化工企业准入条件和审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准入条件的公开透明和执行到位。
六)加强跨部门协作。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动煤化工准入条件的全面落实。
同时,要加强与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的合作,共同促进煤化工产业的健康发展。
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二甲醚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油项目、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20万吨及以下煤制乙二醇项目,若要达到以上标准的大型煤炭加工转化项目,必须经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核准。
对于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新建或改扩建湿法磷酸及磷酸二铵、磷酸一铵生产项目,节能、安全、环保部门将不会办理审批手续,金融机构也不会提供信贷支持,同时电力供应部门也将依法停止供电。
新建、改扩建加工项目必须在省级投资或工业管理部门备案,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本准入条件,对于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相关部门将不予备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不会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同时环保部门也不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必须符合本准入条件,项目的投资、土地供应、环评审批等管理应当依据本准入条件。
对于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同时不会新增授信支持。
新建、改建和扩建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和金属冶炼项目须符合上述准入条件。
对于不符合准入条件基本要求的项目,有关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核准,环保部门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审查部门不予通过节能审查,工商部门不予注册,税务部门不予登记,金融机构不予提供贷款和其它形式的授信支持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4年8月31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4年8月31日)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备注1 黄磷行业准入条件公告:产业﹝2008年﹞第17号2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08﹞31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3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制定程序公告:节﹝2008﹞第6号4 关于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厅原﹝2008﹞88号5 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6 关于切实加强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规﹝2008﹞47号7 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工信部联电﹝2008﹞7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18 关于固定无线视频传输系统使用频率的通知工信部无﹝2008﹞332号9 关于专用移动无线视频传输系统使用频率的通知工信部无﹝2008﹞333号10 关于发布7GHz频段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容量及射频波道配置规定的通知工信部无﹝2008﹞353号11 关于发布超宽带(UWB)技术频率使用规定的通知工信部无﹝2008﹞354号12 道路机动车辆产品检测工作监督管理规定公告:工产业﹝2009﹞第26号13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公告:工产业﹝2009﹞第44号14 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公告:工产业﹝2009﹞第45号15 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修订)公告:工联产业﹝2009﹞第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16 关于进一步完善摩托车准入管理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09﹞115号17 关于办理《公告》车辆产品检测授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09﹞312号18 关于调整《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技术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09﹞716号19 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厅科﹝2009﹞87号20 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09﹞374号221 关于印发加强工业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09﹞446号22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公告:工节﹝2009﹞第67号23 印发《关于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水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工信部原﹝2009﹞575号24 关于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平板玻璃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原﹝2009﹞591号25 关于印发《平板玻璃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09﹞718号26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公告:工装﹝2009﹞第50号27 关于加强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装﹝2009﹞93号28 农用薄膜行业准入条件公告:工消费﹝2009﹞第73号29 关于制革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工信部消费﹝2009﹞605号30 关于印发《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09﹞70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31 关于建立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报制度(试行)的通知工信厅通﹝2009﹞255号332 关于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际通信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电管﹝2009﹞107号33 关于印发《第三代移动通信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09﹞176号34 关于印发《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09﹞187号35 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09﹞188号36 关于建立境内违法互联网站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工信部联电管﹝2009﹞37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保密局联合发布37 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网营业区间结算标准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09﹞243号38 关于公用电信网网间结算调整问题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09﹞593号39 关于TD-SCDMA网络网间互联结算问题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09﹞594号40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准入和年检环节信息安全专项审查的通知工信部保﹝2009﹞10号41 关于印发《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保﹝2009﹞156号42 关于印发《木马和僵尸网络监测与处置机制》的通知工信部保﹝2009﹞157号443 关于150MHz 400MHz频段专用对讲机频率规划和使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2009﹞666号44 关于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0﹞17号45 纯碱行业准入条件公告:工产业﹝2010﹞第99号46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公告:工产业﹝2010﹞第109号47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号48 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公告:工产业﹝2010﹞第132号49 农药产业政策工联产业政策﹝2010﹞第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50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0﹞45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51 轮胎产业政策公告:工产业政策﹝2010﹞第2号52 关于办理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公告》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0﹞588号53 关于印发《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54 关于印发《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科﹝2010﹞93号555 关于印发《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核定细则》的通知工信厅科﹝2010﹞143号56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公告:工产业政策﹝2010﹞第4号57 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135号58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办﹝2010﹞173号59 关于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0﹞176号60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10﹞218号61 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62 关于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0﹞582号63 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2010﹞227号64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通信和民爆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工信部安﹝2010﹞393号65 关于印发《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导则》的通知工信部安﹝2010﹞493号66 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爆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2010﹞581号67 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公告:工原﹝2010﹞第129号668 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公告:工联原﹝2010﹞第8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69 萤石行业准入标准公告:工联原﹝2010﹞第8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70 关于加强耐火粘土和萤石开采生产控制的通知工信部原﹝2010﹞3号71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原﹝2010﹞381号72 关于印发钨锡锑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0﹞475号73 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水泥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工信部原﹝2010﹞564号74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专项核查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0﹞56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75 关于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装﹝2010﹞100号76 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装﹝2010﹞529号77 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公告:工消费﹝2010﹞第93号778 粘胶纤维行业准入条件公告:工消费﹝2010﹞第94号79 日用玻璃行业准入条件公告:工产业政策﹝2010﹞第3号80 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及简化外资经营离岸呼叫中心业务试点审批程序的通知工信部通﹝2010﹞550号81 关于进一步整治手机“吸费”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电管﹝2010﹞66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82 关于印发《移动电话机定制管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0﹞4号83 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0﹞64号84 印发《关于加强国际通信网络架构保护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0﹞469号85 关于印发《通信机楼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0﹞543号86 关于印发《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0﹞563号87 关于TD-SCDMA网络网间结算问题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10﹞607号88 关于加强互联网域名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保﹝2010﹞53号89 关于印发《域名系统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工信部保﹝2010﹞614号90 关于超宽带(UWB)技术频率使用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2010﹞641号891 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公告:2011年第37号92 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93 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94 关于规范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11﹞36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95 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制修订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工信厅科﹝2011﹞137号96 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告:工产业政策﹝2011﹞第5号97 关于加强工业雷管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2011﹞431号98 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公告:2011年第6号999 镁行业准入条件公告:2011年第7号100 磷铵行业准入条件公告:2011年第31号101 关于印发镁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1﹞40号102 关于印发《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通知工信部原﹝2011﹞134号103 关于抑制平板玻璃产能过快增长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1﹞207号104 关于印发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1﹞406号105 关于印发《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1﹞439号106 农机工业发展政策公告:2011年第26号107 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2011年第27号108 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通函﹝2011﹞313号109 关于印发《互联网骨干网网间通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1﹞48号110 关于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工信部电管函﹝2011﹞306号111 关于印发《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与处置机制》的通知工信部保﹝2011﹞545号10112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电联频率周报处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无﹝2011﹞140号113 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试行)公告:2011年第39号114 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信﹝2011﹞16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115 政府部门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机构申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审查程序(暂行)公告:2011年第21号116 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公告:2012年第25号117 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2012年修订)公告:2012年第46号118 关于实施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2﹞1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119 关于全挂车产品实施《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4号120 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9号121 关于印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122 关于发布并实施《罐式危险品运输车及半挂车补充安全技术要求》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504号123 关于印发《玻璃纤维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528号11124 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12﹞98号125 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2﹞197号126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公告:2012年第14号127 《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公告:2012年第32号128 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公告:2012年第3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129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2012年第47号130 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2﹞43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发布131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12﹞339号132 关于印发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2﹞493号133 关于促进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安﹝2012﹞38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134 关于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全水平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2012﹞301号135 岩棉行业准入条件公告:2012年第10号136 钼行业准入条件公告:2012年第30号12137 稀土行业准入条件公告:2012年第33号138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公告:2012年第35号139 木材防腐行业准入条件公告:2012年第40号140 石墨行业准入条件公告:2012年第60号141 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公告:2012年第64号142 关于印发磷铵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2﹞144号143 关于印发氟化氢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2﹞238号144 关于印发岩棉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2﹞253号145 关于印发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2﹞285号146 关于印发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2﹞358号147 关于印发《稀土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2﹞377号148 关于促进黄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2﹞531号149 关于印发石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2﹞554号13150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公告:2012年第1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151 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公告:2012年第22号152 关于印发《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12﹞56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153 关于印发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2﹞39号154 关于印发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2﹞40号155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通﹝2012﹞293号156 关于互联网通用顶级域申请有关问题的通告工信部联电管﹝2012﹞8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联合发布157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12﹞27号158 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通告工信部电管函﹝2012﹞552号159 关于发布24GHz频段短距离车载雷达设备使用频率的通知工信部无﹝2012﹞548号160 关于国际移动通信系统(IMT)频率规划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2012﹞436号161 关于发布1800和1900兆赫兹频段国际移动通信系统基站射频技术指标和台站设置要求的通知工信部无﹝2012﹞559号162 关于调整400兆赫兹频段无线接入系统频率使用规定的通知工信部无函﹝2012﹞52号14163 关于发布5150-5350兆赫兹频段无线接入系统频率使用相关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函﹝2012﹞620号164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3﹞1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165 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工信部联节﹝2013﹞9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166 关于做好《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实施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2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167 关于印发《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36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发布168 关于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3﹞56号169 关于印发《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3﹞86号170 关于石化和化学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3﹞514号171 关于印发《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部联安﹝2013﹞6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15172 关于印发《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则》的通知工信部安﹝2013﹞20号173 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条件公告:2013年第3号174 二硫化碳行业准入条件公告:2013年第19号175 铝行业规范条件公告:2013年第36号176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公告:2013年第56号177 关于加强铬化合物行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13﹞32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178 关于印发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3﹞19号179 关于促进耐火材料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原﹝2013﹞63号180 关于印发合成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3﹞111号181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公告:2013年1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182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公告:2013年第26号183 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2013年第55号184 关于印发《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装﹝2013﹞375号16185 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工信部联通﹝2013﹞4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186 关于试点期间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相关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工信部联通﹝2013﹞45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187 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工信部通﹝2013﹞191号188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工信部电管﹝2013﹞107号189 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120号190 关于印发《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191 关于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商用试验转为正式商用的通告工信部电管﹝2013﹞371号192 关于调整公用电信网网间结算标准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506号193 关于设立新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的指导意见工信部电管﹝2013﹞530号194 关于印发《卫星固定业务通信网内设置使用移动平台地球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无﹝2013﹞29号195 关于实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工信部无﹝2013﹞43号196 关于调整卫星通信网网络编号格式的通告工信部无﹝2013﹞99号197 关于无线电台站规范化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工信部无﹝2013﹞157号17198 关于发布40-50吉赫兹(GHz)频段固定业务中点对点无线接入系统频率使用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2013﹞500号199 关于发布40-50吉赫兹(GHz)频段移动业务中宽带无线接入系统频率使用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2013﹞502号200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国际协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无函﹝2013﹞800号201 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公告:2014年第8号202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公告:2014年第14号203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关于废止国三柴油车产品《公告》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27号204 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要求公告:2014年第48号205 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296号206 关于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在建项目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327号207 关于贯彻《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要求》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354号208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公告:2014年第16号209 高耗能老旧电信设备淘汰目录(第一批)公告:2014年第26号210 关于印发电石、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4﹞7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18会联合发布211 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化炸药生产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安﹝2014﹞47号212 关于做好民爆安全生产许可下放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安﹝2014﹞125号213 关于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全过程安全管控的通知工信部安﹝2014﹞266号214 温石棉行业准入标准公告:2014年第21号215 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公告:2014年第29号216 关于印发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4﹞286号217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公告:2014年第5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18 制革行业规范条件公告:2014年第31号219 关于做好下放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工作的通告工信部消费﹝2014﹞10号220 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工信部联通﹝2014﹞18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221 关于取消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备案的通知工信部通﹝2014﹞129号222 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通﹝2014﹞130号19223 关于加强移动通信转售企业电信资费网上公示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通﹝2014﹞203号224 关于印发《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通﹝2014﹞302号225 关于开展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2014﹞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联合发布226 关于印发《公用电信设施损坏经济损失计算方法》的通知工信部联电管﹝2014﹞372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227 关于印发《移动电话用户号码携带试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4﹞144号228 关于印发《国家应急通信一类保障队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4﹞345号229 关于加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保﹝2014﹞368号230 关于加强“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型号核准管理的通知工信部无﹝2014﹞1号231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试行)公告:2014年第3号20。
13水基饮料饮料
浙江省水基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条件1.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果蔬汁饮料、浓缩果蔬汁(浆)、蛋白饮料、水基调味饮料、茶饮料、植物饮料、果冻等生产的企业。
1.1果蔬汁饮料:指以水果、蔬菜或其浓缩果蔬汁(浆)为原料加工制成的汁液,加入水及其他辅料,经相应工艺制成可直接饮用的饮料。
包括果蔬汁(浆)饮料和果蔬汁(肉)饮料。
1.2浓缩果蔬汁(浆):指以水果、蔬菜及其他植物为原料,经清洗、取汁(或制浆)、浓缩、杀菌等工序制成的不含人工合成色素,包装在封闭容器中,用于兑制饮料或加工食品的浓缩果蔬汁(浆)。
1.3蛋白饮料:指以鲜乳或乳制品以及植物果仁、果肉、大豆等为原料(经发酵或未经发酵)加入水及适量辅料配制而成的可直接饮用的饮料。
包括: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
1.4水基调味饮料1.4.1碳酸饮料:指以水为基础,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体的饮料。
包括果汁型、果味型的碳酸饮料和含有焦糖色、可乐香精的可乐型碳酸饮料,及其他型可乐饮料。
1.4.2风味饮料:指以水为基础,添加各种具有相应风味的风味饮料。
1.4.3特殊用途饮料:指通过调整饮料中天然营养素的成份和含量比例以适应特殊营养需要的特殊用途饮料。
包括各种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等。
1.5茶饮料:指以茶叶提取液或浓缩液、速溶茶粉等为原料加工制成的茶饮料。
1.6植物饮料:指以各种可食用植物或其提取液为原料加工制成的植物饮料。
1.7果冻:指以食用胶和食糖等为原料,经煮胶、调配、灌装、杀菌等工序加工而成的胶冻食品。
2选址工厂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建筑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物;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污染源为20米以上。
3.厂房、设施、设备与工艺布局3.1整体布局厂区应按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等功能合理布局,不得互相妨碍;不得兼营、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环境整洁,道路应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路面平坦,无积水;裸土应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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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为规范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生产企业合理布局,节约和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与原料生产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清洁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制定本准入条件。
本准入条件中浓缩果蔬汁(浆)包括如下类别水果、蔬菜的浓缩汁(浆):
大宗加工水果类:包括苹果、柑橘、梨等。
其他加工水果类:包括菠萝、荔枝、芒果等热带水果;草莓、蓝莓、树莓、黑加仑等小浆果;其他未列及的水果类。
大宗加工蔬菜类:包括番茄、胡萝卜、红薯等。
其他加工蔬菜类:包括芹菜、黄瓜、姜等。
浓缩果蔬汁(浆)是指采用物理方法从果蔬汁(浆)中除去一定比例的水分,加水复原后具有果蔬汁应有特征的制品。
果蔬原浆为果蔬经压榨或破碎后,不去除水分、不经过酶处理的含果肉的汁液。
一、企业布局、设立条件及规模
(一)企业布局
1.新建、改扩建加工企业(项目)选址
新建、改扩建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合理整合生产资源。
2.新建加工企业(项目)的分布密度
新建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的产能,应与周边已有同类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之间的距离相适应。
原料处理能力≤40吨/小时的新建加工企业(项目),与相邻同类企业(项目)距离应在50公里以上;
原料处理能力>40吨/小时,且≤60吨/小时的新建加工企业(项目),与相邻同类企业(项目)距离应在80公里以上;
原料处理能力>60吨/小时的新建加工企业(项目),与相邻同类企业(项目)距离应在100公里以上。
(二)新建、改扩建加工企业(项目)生产规模
1.浓缩苹果汁
禁止新建、扩建加工企业(项目)。
允许现有企业采取措施改造升级。
2.大宗加工水果浓缩汁(包括浓缩梨汁、浓缩橙汁等,但不包括浓缩苹果汁)及大宗加工蔬菜浓缩汁(包括浓缩番茄汁、浓缩胡萝卜汁、浓缩红薯汁等)生产线原料处理能力应≥10吨/小时(或浓缩总蒸发量≥8吨/小时)。
3.浓缩果蔬浆、果蔬原浆及其他加工果蔬浓缩汁
生产线原料处理能力应≥4吨/小时(或浓缩总蒸发量≥3吨/小时)。
(三)果蔬原料供应及品种要求
在上述限定范围内,企业原料总资源量应为设计原料处理能力的4倍以上,并由当地农业部门出具证明。
鼓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产业创新,加快品种结构调整。
鼓励提高加工浓缩苹果浊汁(加工过程未经酶处理)、浓缩橙汁和菠萝汁、荔枝汁、芒果汁等浓缩热带水果汁(浆)以及小品种浓缩果蔬汁(浆)的比例。
二、工艺与装备
(一)工艺和质量控制要求
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饮料通则》(GB 10789)、《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GB 17325)、《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饮料制造取水定额》(QB/T 2931)、《饮料制造综合能耗限额》(QB/T 4069)、各种浓缩果蔬汁(浆)的产品标准等有关规定,所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合理,确保产品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二)装备和技术要求
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应拥有与生产浓缩果蔬汁(浆)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装备和技术要满足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应逐步淘汰自动化程度低、出汁率低、耗能高的浓缩汁生产装置。
鼓励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提高果汁出汁率,降低能耗。
1.检测设施和设备
企业的设施和仪器设备应满足检测需求,检验技术、检验手段应先进、准确、可靠。
2.生产用水和冷凝水回收利用装置
加工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鼓励将果蔬汁蒸发冷凝水用作原料果蔬的最后一段清洗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3.贮藏设备
企业应建设或拥有浓缩果蔬汁(浆)贮藏库,贮藏能力≥全年浓缩果蔬汁(浆)总产量的50%。
4.废水和副产物处理设备
原料处理能力>10吨/小时的企业(项目),必须有废水废液处理系统,并应配备果蔬渣综合利用设备。
三、产品质量安全
(一)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立并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质检人员,建立健全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鼓励企业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GB/T 22000)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QB/T 4111),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企业应明确影响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关键过程并进行有效控制。
要制定生产工艺操作技术规范,配备具有相应能力或资质的作业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加强对过程的监控,确保关键过程稳定可靠。
(三)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鼓励企业、地方制定更为严格的企业和地方标准,并做好达标备案工作。
(四)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标准。
食品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的要求。
(五)企业应建立和实施追溯系统,包括原辅料的验收使用、半成品和成品入(出)库批次、标志的管理等内容,实现从原辅料验收到产品销售的全过程标识和记录,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生产企业应建立记录控制程序,包括法律法规、产品预期用途和顾客要求的记录,各项记录至少保存3年。
四、能耗水耗与综合利用
(一)单位产品能源消耗
企业应执行《饮料制造综合能耗限额》(QB/T 406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饮料制造取水定额》(QB/T 2931)的规定,上述标准中未涉及的浓缩果蔬浆参照浓缩果蔬汁的要求执行。
其中新建、改扩建企业(项目)的取水量应达到二级及以上指标,综合能耗应达到准入值及以上标准。
企业能源消耗及水消耗指标详见表1和表2。
表1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的准入值和先进值
表2 取水定额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