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印发玉林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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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4—2008年)的通知

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

文号:玉政发[2004]38号

发布日期:2004-8-12

执行日期:2004-8-1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4—2008年)》已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八月十二日

玉林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4—2008年)

近几年来,由于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艾滋病在我市的流行呈逐年上升趋势,我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

严峻。为切实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保证《玉林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4—2010年)》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根据《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玉林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4—200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实施原则

(一)政府负责,加强部门合作与社会参与,齐抓共管。

(二)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三)突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注重实效。

(四)分类指导,加强督查指导,严格执法,综合评价。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

建立健全由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体系,严厉打击吸毒、卖淫、嫖娼现象,营造良好的防艾氛围,有效地控制艾滋病、性病的传播与流行。到2006年,把性病的年发病增长幅度控制在15%以下;到2008年,力争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性病发病人数年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将艾滋病病毒经临床输血传播的平均水平控制在1/10万以下。

(二)工作指标

到2005年底要完成的工作指标:

1、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70%以上,在农村达到40%以上;在高危行为人群中达到80%以上;在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劳教所被监管教育的人员中达到85%以上。

2、吸毒、卖淫、嫖娼等高危行为人群中性行为安全套使用率达到50%以上。

3、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要建成具备为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规范化治疗、护理、咨询和预防保健服务能力的医院,同时承担和完成各类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专业知识培训。

4、完成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性病知识全员培训。100%的医疗卫生人员接受过艾滋病、性病专业知识的短期培训。85%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能为性病病人提供规范的诊断、治疗、咨询等医疗保健服务。90%市、县级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孕产妇保健门诊、计划生育门诊、性病门诊,80%的中心卫生院和75%的乡镇卫生院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性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咨询服务。

5、兴业县建成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和预防性干预的试点,其余县(市)区在吸毒严重的乡镇、村建立一个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和预防性干预的试点,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6、坚决取缔违法采集血液或原料血浆点;对所有临床用血实行艾滋病病毒检测;全市范围临床用血必须统一由市中心血站提供,严禁使用自采血;所有生产血液制品的原料血浆必须由合法的单采血浆机构使用机械采集。

7、将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和城乡医疗救助支出范围。向全市农村中的艾滋病患者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对经济困难艾滋病患者相关疾病治疗药品费用给予适当减免;有50%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能在社区和家庭获得医疗和生活照顾。

8、建立市级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系统和全市综合监测、实验室检测网络系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和市中心血站、市皮防院及各县(市)区卫生防疫站、县人民医院应具有检测艾滋病病毒感染的能力。

9、制定有关降低人群危险行为的政策,建立输血风险和艾滋病防治人员职业意外感染保险机制;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和社会救助措施。

到2008年底要完成的工作指标:

1、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85%以上,在农村达到60%以上,在高危行为人群中达到90%以上,在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劳教所被监管教育的人员中达到95%以上。

2、吸毒、卖淫、嫖娼等高危行为人群中性行为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

3、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和预防性干预措施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市各乡镇的推广率在85%以上。

4、从事艾滋病预防保健、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等专业人员100%经过上岗培训。

5、结合全市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全市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系统。

6、完善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相关的政策、机制和措施。

三、行动措施

(一)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

宣传部门及各级各类新闻宣传单位要把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列为宣传重点之一,制订具体的宣传计划,并认真予以实施。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要设立专门栏目,积极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宣传。玉林电视台、玉林电台、玉林日报、玉林晚报每月安排两次播报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或有关节目。

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负责本系统职工和有关人群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教育。乡镇、街道要将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的内容。

学校要普遍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促进生殖健康的教育。要特别注重在青少年中开展青春期性健康知识、艾滋病、性病知识、无偿献血知识和禁毒知识的普及教育;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要对入学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宣传材料(品),开设专题讲座;普通初级中学要将上述有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

公安、司法部门要负责分期分批逐级对从事打击卖淫、嫖娼、吸毒的行政管理干部及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劳教所、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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