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现代启示
“存天理,灭人欲”的真实含义
宋代“新儒学”,程朱理学,有⼀句名⾔:“存天理,灭⼈欲。
”很为今⼈诟病,斥为扼杀⼈性。
⼈欲之⼤者,莫过⾷与⾊,如儒家经典《礼记》所说:“饮⾷男⼥,⼈之⼤欲存焉。
”⼈若不吃不喝,就得饥渴⽽死;⼈若没两性⽣活,就得憋出精神病,更严重的是,⼈种都得灭绝。
这“天理”能存放在哪⾥? 程朱,程颐和朱熹,“新儒学”⼤师,当然没这么弱智。
他们知道,⼈⽣⽽有欲,如饮⾷男⼥之欲,名利之欲,出⼈头地之欲,等等。
欲⽽不得则争,尔虞我诈,勾⼼⽃⾓,铤⽽⾛险,⽆所不⽤其极。
结果,⼈被欲望折苦,折磨⾃⼰,也折磨别⼈。
古代有各种宗教提供解脱之道,如佛教提倡禁欲,出家,不结婚,不吃⾁,不饮酒。
⼜如道教提倡清⼼寡欲,出世,修仙炼道,长⽣久视,神游⼋荒,等等。
但⼤多数中国⼈既不可能出家,也不可能出世,程朱理学就试图在儒家传统中寻找⾃我超越之道,终于找到了这个“天理”,就是⼈性。
如儒家经典《中庸》所说:“天命之谓性。
”天赋予的⼈性,就是⼈之所以为⼈之理。
程颐说:“性即理。
”⼈性就是“天理”。
不仅⼈,宇宙万物,都各有其⽣成之理。
例如,太阳有太阳之理,⾈车有⾈车之理。
这个“理”,既⾮神授,也⾮⼈为,⽽是⾃然存在,⽽且⾄⾼⽆上,故谓之“天理”。
显然,这是程朱构想出的⼀种范型。
⽤程颐的话说,“天理”是“⾃家体贴出来的”,⽤现代哲学家冯友兰的话说,是“理世界”,形⽽上的观念世界,类似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理念”。
程朱理学关于⼈的范型,“天理”,天赋⼈性:仁义礼智。
即孟⼦所说的⼈皆有之的“恻隐之⼼”、“羞恶之⼼”,“恭敬之⼼”,“是⾮之⼼”,即⼈性本善。
关键问题是,这只是理想的范型,现实⽣活中的⼈,不可能这样纯粹完美。
荀⼦甚⾄说“⼈性恶”,扬雄说“善恶混”,韩愈则将⼈性分为上中下三品。
程朱理学认同孟⼦的“⼈性善”,但⼜认为孟⼦只说对了⼀半,⽆法解释善恶为什么集于⼈之⼀⾝,于是引⼊“⽓”的概念。
这个“⽓”,不是空⽓,⽽是构成⼈的具体质料。
⼈性虽同,⽓禀各异。
“存天理,灭人欲”:程朱理学是如何引领铁树开花般的思潮变革的
“存天理,灭人欲”:程朱理学是如何引领铁树开花般的思潮变革的引言:“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这句诗出自北宋文学家朱熹的《观书有感》。
提起这位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学术家、教育家,很多人就会下意识地想起那句“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主张。
关于宋朝的程朱理学,以及明清的陆王心学其实都是师承一脉,本质上都是在融入佛学和道家之说后,对儒家思想的进一步更新。
道佛儒三教合一如今许多地摊文学,总是对宋朝理学抱着无底线的批评精神,这些批判不全无道理!但真正的程朱理学,并不是如大多数无脑的网络营销号所说的那般糟糕!从家国发展的历史大变局中俯瞰整个理学脉络,不难发现其中仍然有许多治国安邦的先哲之智,对于当今中国的社会现状具有指导性作用。
一、公序良俗的重建之路,以理为盾。
自西汉王朝将儒家思想作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后,官方太学机构遍地开花。
随后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两汉经学,成为中国继先秦诸子百家之后的又一个思想高峰。
魏晋时期,玄学之风兴起,士人阶层皆追求道家的黄老之说,儒学受到一定冲击。
隋朝时首创开科取士制度,儒家的四书五经依然是天下读书人的标准教材。
盛唐时期,基于当局统治者开放包容的胸怀,中国实行儒佛道三教合一的意识形态,佛学与道学再次向儒学的统治地位发起挑战。
五代十国时期,儒家的伦理常纲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父子相杀、兄弟相残的现象屡屡上演。
历经70余年杀伐,中国再次大一统于宋朝。
赵家皇帝积极吸取前朝历史教训,秉行“重文轻武”的治国方针。
士大夫阶层也开始重新拾起儒家学说,程朱理学便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所产生的。
理学经周敦颐、张载、二程(程颢、程颐两兄弟)的发展,至朱熹手中已形成了完备的思想体系。
这也是对自汉代以来,儒学囿于经传之说的一次历史性变革!使得已经僵化垂死的儒家学说,又一次回春还阳!但理学中所强调的“天理”,即三纲五常、人伦道德等基本的行为规范,又被封建统治者刻意维护,最终失去了原本的理学初心,沦为了统治阶级的思想工具。
存天理去人欲致良知的意思
存天理去人欲致良知的意思存天理去人欲致良知,这听起来像是很玄乎的东西,但咱今儿个就来好好唠唠。
天理是什么?可以把它想象成一种至高无上的法则,就像天空中闪耀的星星,一直都在那,指引着我们的方向。
它是那种客观存在的、永恒不变的道理。
那去人欲呢,可不是说让咱啥欲望都没有了,变成个无欲无求的木头人。
而是说要去掉那些过分的、不合理的欲望,别让它们像野草一样疯长,把咱的理智都给淹没了。
就好比说,你喜欢吃蛋糕,这很正常啊,但你要是天天就想着吃蛋糕,别的啥都不干了,那这欲望可就有点过头了。
那致良知又是什么呢?良知就像是我们内心的一盏明灯,它能让我们分辨是非善恶。
当我们面对一件事情的时候,良知会告诉我们该怎么做才是对的。
存天理去人欲致良知,这可不是孤立的三个部分,它们是紧密相连的呀!只有遵循天理,去掉那些过分的欲望,我们才能让良知更加清晰地发挥作用。
不然,欲望的迷雾会把我们的良知给遮住,让我们迷失方向。
你想想看,要是我们都被欲望牵着鼻子走,那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到处都是争斗、贪婪、自私,那得多可怕呀!但要是我们都能存天理去人欲致良知,那这个世界不就变得美好多了吗?大家都能相互理解、相互帮助,都能按照正确的道路前行。
这就像是盖房子,天理是根基,人欲是那些可能会动摇根基的杂质,良知则是那让房子稳固、漂亮的设计图。
只有根基稳固了,杂质清理掉了,设计图才能完美地呈现出来,房子才能盖得又好又坚固。
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不都应该努力去做到这一点吗?别被那些花花绿绿的欲望迷了眼,要时刻倾听自己内心良知的声音。
这很难吗?当然难啦,但正因为难,才更值得我们去努力呀!难道我们就甘愿被欲望驱使,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吗?存天理去人欲致良知,这是我们人生的指引,是我们应该追求的境界。
让我们都行动起来,向着这个目标前进,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更加有意义,更加精彩!让我们的世界因为我们的努力而变得更加美好!这难道不是我们应该做的吗?。
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看法
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看法
存天理灭人欲,是一种追求道德与正义的信念。
它强调的是人们应该尊重自然法则,追求公平与公正,而不是追求个人利益和欲望。
这种信念源于古代中国文化中的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对于如今的社会仍然有着深刻的意义。
在今天的社会中,人们往往被个人利益和欲望所驱使,忽略了道德与正义的重要性。
他们一心追求物质财富和地位,不惜采用不正当手段,从而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这种现象不仅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也对个人的心灵造成了深刻的伤害。
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存天理灭人欲的信念,追求道德与正义。
首先,我们需要尊重自然法则,保护环境生态,为后代子孙留下一片清新的蓝天和绿水。
其次,我们需要注重公平公正,坚持法律底线,不谋取不义之财,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最后,我们需要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使社会风气更加清正。
在实践中,我们也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我们应该以身作则,树立自己的榜样,鼓励他人跟随,形成一种风气,最终达到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的目标。
总之,存天理灭人欲的信念,是我们在现代社会中必须坚持的重要信仰。
只有抛弃个人利益和欲望,追求道德与正义,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公正、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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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天理 灭人欲”的理解
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理解“存天理灭人欲”是朱熹理学思想的重要观点之一。
一想起朱熹老头所说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就觉得存天理灭人欲”也是有违人性,且透透一股浓浓的封建余孽的气息。
随着年龄的增长,再次读到这句话后,突然间多了一些感悟和理解。
事实上,“存天理灭人欲”最先出现在《礼记·乐记》,其中说道“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
这里“存天理灭人欲”是指泯灭天理而为所欲为。
后来二程所说的“人心私欲,故危殆。
道心天理,故精微。
灭私欲则天理明”。
这里的天理应指自然规律,而人欲则指内心不那么阳光的东西。
至于朱熹所说的“存天理灭人欲”则是希望当时的天子要去掉骄奢淫逸的世俗欲望,即人欲,依照天道,即客观规律来治理国家。
(来自百度)在此之前,我和很多人一样,一直以为天理是封建伦理纲常,人欲等同于人们的生活欲望和物质利益。
现在看来,还是书读得少了,只是一味着跟风批判,却不知道自己在批判什么,需要学习什么。
朱熹解释为:“饮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
”人正常的欲望和要求即是天理,只要超出正常需要的违反社会规范的欲望才称为人欲。
然而朱熹同时代的人没有理解他,后人也没有正确地理解他。
说到“存天理灭人欲”不得不提到王阳明先生。
他曾经说过,”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
”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之外事,心之外理乎?“王先生的人欲则是指内心任何不善的动机或只为自己考虑,人欲是万恶的源头,强调了内心高度的自律。
明白了“存天理灭人欲“的真正含义,感觉真是误会了朱熹他老人家了。
要知道朱熹出身儒学世家,为官”敦礼义、厚风俗、劾吏奸,恤民隐“。
他不求在仕途上的进步,主要进行教育和著述。
后在”党禁“中受到迫害,被斥为”伪学魁首“。
71岁逝世。
另外所谓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也并不是仅仅针对女子的节操。
此话最早出自程颐,是针对当时社会风气混乱、道德贞操价值观念被摒弃淡忘有感而发的,但是当时在宋朝并未产生多大影响,整个社会阶层对女子都是宽容的,女子再嫁非常普遍。
“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现代启示
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现代启示人们常说:“存天理,灭人欲”,意思是指要尊重天理,约束自己的欲望。
这种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要,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精髓之一。
而在现代社会中,存天理-灭人欲思想仍然具有重要的现代启示。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这种思想在现代社会中的意义。
文化传承存天理-灭人欲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
这种思想通过祖先的口传心授,代代相传,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
现代社会虽然追求新潮、潮流和潮流,但是文化传承依然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的根本。
因此,在现代社会中继承、弘扬和传播存天理-灭人欲思想至关重要。
良好的行为规范存天理-灭人欲思想强调要禁止自己的欲望,注重自律和自我约束。
在现代社会中,这种思想对人们的行为规范具有很大的意义。
如果人们能够按照这种思想,力求在自我约束中生活,那么社会的道德水平就会得到很好的提高。
此外,通过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引导,可以使我们的社会更加民主、和谐、文明。
软实力的塑造中国古代文化中存天理-灭人欲思想作为一种智慧宝庫,对其他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这种思想体现了人性的高度和境界,代表了中华民族的精神。
因此,在跨文化交流活动中,这种思想具有无法替代的文化软实力。
借鉴这种思想,消除我们的人性弱点,提高我们自己的人格素质,从而让更多的人了解并接受中华民族的文化。
生态文明建设现代社会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是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的不足。
存天理-灭人欲思想中强调了人类应该尊重自然规律,让我们知道人和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
因此,如果我们能够为了环保显得多一点忍耐和牺牲,并适应自然环境的要求,那么这种环保意识将深深地根植于我们的内心。
最终,这种思想将推动生态文明的建设,使我们能够在更好的环境中生活。
能力提升存天理-灭人欲思想是中国古代文化中的一部分,与之相应,它可以对我们的精神和思维产生深远的影响。
具体来说,这种思想通过倡导清心寡欲和忍辱于人之道,提高了我们的心理素质和意志力。
这种思想能够让思维变得更为敏锐、更有条理,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挑战和变化。
略论“存天理,灭人欲”及其当代价值
略论“存天理,灭人欲”及其当代价值摘要:关于理欲之辩的命题,中国古代很早就提出来了,天理和人欲是我国古代哲学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对对立概念,长期以来都是学者们所热衷讨论的对象。
理欲之辩在宋明理学中讨论的最为热烈,到南宋朱熹集大成。
本文通过深入分析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的内涵,挖掘其对我们当代社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朱熹存天理灭人欲天理与人欲的问题是宋明理学讨论的主要问题,也是朱熹理学思想讨论的主要问题。
朱熹曾说:”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
”朱熹认为学者进德修业的目标是通过不断存理灭欲的精神修炼,达到”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的精神境界。
朱熹”存天理、灭人欲”命题所表达的是他对于理想精神境界的追求,朱熹的这一命题在历史上固有其消极作用,但在当今社会仍然保有其借鉴意义。
一、天理、人欲的概念1、天理在宋明时期的理欲之辨中,”理”就是代指”天理”。
相对应的,”欲”也就特指”人欲”。
关于对它们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的界定,是朱熹理欲思想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也关系到对他思想正确与否的判断和后人对他的评价。
朱熹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就是天理论。
朱熹把它当作是宇宙的根源和自然界运行的规律。
在道德伦理方面,在与人欲相对应时,朱熹所谓的”天理”是道德本质、社会伦理规范和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
他推崇仁义礼智四德和人伦五常,并将他们全部纳入到天理的范畴中,朱熹认为仁义礼三者都是天理的一种存在状态,都体现着天理。
朱熹说:”盖天理者,此心之本然。
”所以,在朱熹眼中,天理是”真”,是”善”。
人之所以会产生人欲,是因为心受了外物私欲的干扰。
人只要偱天理而行、依天理而作,就能够保持心的这种本然之态,成为圣贤,到达圣人境界。
2、人欲“人欲”在理学范畴系统中,一直是以天理的对立者面目出现的,纵观理学家对其含义的概括,朱熹的观点基本上是比较清晰的,但他的解释并不是一以贯之的,本文主要是从天理和人欲相对立的角度出发来归纳朱熹的观点。
“存天理,灭人欲”非是消灭自由,而是消灭伪自由,捍卫真自由
“存天理,灭人欲”非是消灭自由,而是消灭伪自由,捍卫真自由有朋友提出一个问题:你怎么看“存天理,灭人欲”这句话。
我的看法如下。
首先,“天理”、“人欲”其实都是人的意欲、意愿,都是欲望,但是,“天理”是合理的,而“人欲”是不合理的。
“存天理,灭人欲”,不是要消灭欲望,而是要让欲望合理化。
灭掉不合理的欲望,保留合理的欲望。
满足欲望就是自由,“天理”、“人欲”都属于欲望,都属于自由的范畴。
其区别在于,“天理”是真自由,而“人欲”是假自由,有害于真自由。
“存天理,灭人欲”就是消灭假自由,捍卫真自由。
这里的关键在于,要弄清楚,为什么“天理”其实也是欲望,以及为什么“人欲”是反“天理”的,是不合理的欲望。
如果对中国传统的儒家经典缺乏足够的了解,现代人就会望文生义,将“天理”理解成一个外在的约束和规定,这样“天理”就成了人的外在制约,成为欲望的限制者,成为自由的限制者。
事实上在儒家传统中,是不存在一个象法律一样的外在天理的。
“天理”并非存在于人心之外,而是存在于人心之内。
这就是“宋明理学”所说的“心即理”、“性即理”。
将“理”直接等同于“心”、“性”。
王阳明则进一步强调:“心外无理”。
“天理”存在于人心之内是什么意思?孟子在这方面分析的最为经典。
他说,“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
“得之”的“之”就是指的“理”、“天理”。
也就是说,“理”是人心思考的结果。
同时,孟子还提出了一个“心之四端”的说法,即“心”有四个端口,从这四个端口,分别长出、发出“仁、义、礼、智”。
也就是说,“仁、义、礼、智”都是从人心中发端出来的,长出来的。
“仁、义、礼、智”其实就是“理”的外在表现,就是“理”。
同时,为了进一步说明“理”是发端于人心的,而非存在于人心之外,又提出了“义内”的说法。
“义”就是“理”,“义内”,就是“理内”,即“理”存在于人心之内,由人心之内所发出。
这意味着,中国的儒家传统是把“天理”、“理”看成是人心的基本属性,也是人心的基本内在的基本需求。
存天理灭人欲的意思
探讨存天理灭人欲的意义与现代价值
存天理灭人欲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概念,意为要消灭个人的私欲,回归天道,追求道德的完善。
这一理念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深远的影响,被视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现代社会,存天理灭人欲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存天理灭人欲强调了个人自我修养的重要性。
在现代社会,人们面临的诱惑和压力越来越多,很容易迷失自我,追求虚荣和浮华。
存天理灭人欲提醒人们要回归自己的内心,追求内心的平静和自我修养的提高,而不是被外部的诱惑所左右。
存天理灭人欲也强调了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在现代社会,由于种种原因,人们的社会责任感逐渐减弱,很多人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忽视了对社会的贡献。
存天理灭人欲提醒人们要关注社会大局,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存天理灭人欲也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在现代社会,环境污染和破坏越来越严重,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存天理灭人欲提醒人们要尊重自然、保护环境,遵循天道,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综上所述,存天理灭人欲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它提醒人们要回归自我、关注社会和保护环境,追求个人的自我完善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通过加强自我修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遵守环保法规等方式来践行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念。
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看法
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看法
存天理灭人欲是一种古老的思想方式,旨在强调个人应该弘扬善良和义气,遵循天道人情,以天地为大,以人为贵,实现个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标。
这种思想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并一直在中国社会中得到了广泛传承和发扬光大。
从道德层面上看,存天理灭人欲可以被视为一种高尚的道德标准。
它要求个人在行为上应该遵循道德准则,秉持正义和公道,助人为乐,尊重他人的意愿和权益。
这种思想也鼓励个人摒弃个人私欲,不从狭隘的个人角度出发,而是根据全局和大局出发,以达到更为持久和广泛的利益。
但是,存天理灭人欲也有一些缺点和不足之处。
例如,它过于注重道德教化,人们往往会被迫去遵循特定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而没有个性化发展的空间。
因此,它也可能会影响个人的创造力,导致缺少富有个性化和创造性的思考和行动。
此外,一些人对于存天理灭人欲的观念可能会被误解或滥用。
例如,一些人可能会利用它来掩盖他们的个人利益,或者妄图主张一种过于绝对和独断的道德标准来迫使别人相信和遵循他们的意愿。
因此,我们需要在实践中认真思考和应用这种思想,以确保其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关系相适应。
总之,存天灭人欲要求人们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并帮助自己和他人实现更为幸福、安全和有意义的生活。
它的值得我们去探究和应用,以最大化其价值和作用。
王阳明经典语录存天理灭人欲
王阳明经典语录存天理灭人欲王阳明是中国历史上一位著名的思想家和哲学家,他的学说以心学为主要内容。
心学强调要存天理,灭人欲,通过修身养性,找寻内心的真实和道德的正确。
下面是王阳明的一些经典语录,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智慧和哲学思考。
1. 存天理:王阳明认为,每个人都有一种内在的天理,它是人性的本源,是内心的真理。
要实现自我的最高境界,就是要与这种天理保持一致,把它存储在心中。
只有通过存天理,我们才能找到生活的真正意义。
2. 灭人欲:人欲是指人们的私心、私欲、功利心等世俗欲望。
王阳明认为,人欲是导致人们迷失自我的主要原因,只有通过灭除人欲,才能使自己摆脱束缚,追求更高尚的精神和道德境界。
3. 心即理:王阳明提出了“心即理”的观点,他认为人的心与理是一致的,人只要了解并触及自己内心的真理,就能直接获得理的智慧。
即使没有通过书本学习,只要心灵纯洁,就能直接获得道德的指导和正确的判断。
4. 行胜于言:王阳明强调行动的重要性。
在他看来,人们应该依据内心的理念去行动,而不仅仅是说说而已。
只有将心中的真理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5. 心知肚明:这是王阳明对于良知的理解,他认为人的内心是清楚明白的,对于道德和善恶应当有自己的判断。
只要心灵纯净,就能清楚自己的内心指引,明白应该怎样做才能符合道义。
6. 善与恶只在一念之间:这是王阳明对于人性善恶的看法,他认为人们在做决定时只需一念之间。
善与恶不在外在的环境或者他人,而在于每个人自己的内心。
只要能够正确认识并把握内心的天理,就能做到善良和积极主动。
王阳明的经典语录充满了对于人性和道德的深刻思考,他试图通过心学的理念,引导每个人去追求自我的真实和价值。
他强调了内心的天理和道德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人们要警惕世俗的欲望对于内心的侵蚀。
只有通过存天理灭人欲,人们才能达到心灵的自由和境界的升华。
在现代社会,我们依然可以借鉴王阳明的思想。
在面对复杂的人际关系和纷繁的利益诱惑时,我们可以通过反思内心的真实需求,与内心的天理保持一致,坚守道德底线。
朱熹“存天理,灭人欲”及其当代意义
目录摘要 (I)ABSTRACT ···········································································I I 1 绪论1.1选题的提出及意义 (1)1.2相关的文献综述 (2)1.3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4)2 宋明理欲论产生的背景与以朱熹为个案的研究2.1宋明理欲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5)2.2以朱熹为个案的研究取向 (7)3 阐述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3.1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内容概述 (9)3.2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历史意义及评价 (21)3.3正确对待朱熹―存天理,灭人欲‖思想 (27)4 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当代积极性诠释及社会意义4.1朱熹―存天理,灭人欲‖在当代的积极性诠释 (30)4.2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积极性诠释与和谐社会构建 (33)4.3重建人类的精神家园 (40)结束语 (43)致谢 (44)参考文献 (45)1 绪论1.1 选题的提出及意义在中国历史上,理和欲的关系一直是思想家尤其是哲学家们争论不休的问题,几乎每一个哲学家都对这个问题进行过探讨,有着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你如何看待“存天理灭人欲”?
你如何看待“存天理灭人欲”?
"存天理灭人欲"是儒家思想中的一种价值观和道德准则,强调个人应该抑制自己的私欲和个人利益,以符合天理和道德原则。
对于"存天理灭人欲",我的看法如下:
1.遵循道德准则:"存天理灭人欲"有助于个人树立正确的道
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通过抑制自己的私欲和欲望,个人能
够追求道德和良知所认可的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
秩序。
2.平衡个人与社会:"存天理灭人欲"旨在强调个人利益与社
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平衡。
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考
虑社会的发展和共同利益,避免个人欲望导致社会不稳定
和不公平。
3.价值观多样性考量:尽管儒家思想中强调了"存天理灭人
欲"的理念,但在现实生活中,个体的需求和欲望与道德
原则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
不同的社会、文化和个人背
景下,人们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理解和应用可能会有所不
同。
4.个人发展和幸福的考量:在追求道德准则和社会整体利益
的同时,也要考虑到个人的发展和幸福。
过于强调"灭人
欲"可能会导致个人的抑制和焦虑,影响到个人的自我实
现和幸福感。
综上所述,"存天理灭人欲"代表了一种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强
调个人应该抑制自己的私欲,以符合天理和道德原则。
然而,在个体和社会利益、多样性价值观、个人发展和幸福之间需要进行适当的平衡和考量。
对朱子“存天理灭人欲”的现代解读
五德也就成泡在莺歌燕舞之中惧怕战争一味的采取求和政策也不思考去为调节人与人之同关系的伦理道德规范要想维护天理灭除过收复失地安于自己的那片象牙塔之中不仅如此还有秦桧这欲私欲纵欲贪欲等那些不好的欲望就得遵守仁义礼智信通种奸臣当道为了自己的利益大力向皇帝推行求和政策迫害抗过这种为道的精神来把人心圃目为道心加强人们的自觉和金功臣使得君主向金人纳贡称臣换的半壁江山的安宁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f 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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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0 0年第 4 ( 1 期 第 2卷
总第 5 期 ) 2
Nn 2 1 ( L1 S m Nn 5 ) 4 0 O V0 2 u 2
事物 发展 的规律 , 封 建 的社 会 秩 序 ;私 己之 欲 ” 如上 面所提 符台 “ 就
韩如是也 《 戴震 ・ 孟子字艾疏证》。但是, ) 仔细的对“ 存天理 灭 人欲” 进行推敲的话 , 我们还是能发现并不是像 以上所 说的全是负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看法
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看法
人类作为动物中最高智慧的存在,有时候会因为自己的欲望而做出伤害他人或者破坏环境的行为。
这时候,我们就需要对自己的欲望进行控制和约束,而这种控制和约束就是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看法。
存天理灭人欲,意味着我们应该尊重自然规律,保护环境,切勿因为自己的欲望而破坏生态平衡。
同时,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人的权益,不要让自己的欲望伤害到别人。
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放弃个人自由和追求自我实现。
相反,只有在尊重自然规律和他人权益的前提下,才能获得更加健康、平衡的自我实现和成长。
综上所述,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看法,是一种文明和成熟的态度,是我们应该持有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只有在这种基础上,我们才能为自己和社会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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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理灭欲的主张及其现代启示
朱熹儒家德育思想的现代启示二、提出存理灭欲的主张及其现代启示“存理灭欲”是朱熹修养论的核心。
其实,早在先秦时代,圣人先哲们就已主张“存天理,灭人欲”。
孔子有“克己复礼”,《中庸》有“致中和”“尊德性”“道问学”,《大学》则有“明明德”。
而朱熹是这样来解读“天理”的:“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
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
”朱熹认为世界的本原就是理,宇宙之间也就一理而已,虽然带有客观唯心主义思想,但在另一方面,它又蕴涵着事物的本质属性,即事物本身的规律性。
告诫我们行为处事要遵循事物本身的规律性,从这一点上来说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朱熹认为天理体现在人身上就是“性”,人的本质是仁、义、礼、智,孝、悌,这是天命之性。
但一般人由于气质被世俗的人欲蒙蔽,使得“完善”的天命之性被遮蔽起来,于是要去除“人欲”。
人欲在朱熹的字典里是个专门的概念,即专指不正当的“欲”:“人欲者,此心之疾疢,循之则其心私而且邪”(《辛丑延和奏札二》,《朱文公文集》卷十三)。
意思是心之疾疢,就是心理有毛病,循照这个原则,其心就私、就邪。
所以朱熹所讲的“灭人欲”,并不是要灭掉人所有的欲望,而是特指那些无节制的欲望和贪欲,或者可以理解为“私欲”。
如今社会中存在的道德失范现象,很大程度归结在人们对欲望的追逐上。
这些欲望绝大部分表现为私欲,对金钱、名利,以及权力的过分追求。
在各类职业领域有些人为了争权夺势,满足自己日渐贪婪的欲望,不惜违背道德精神,甚至铤而走险,触犯法律。
在教育领域,师生过于专注自己私欲的现象也是存在的,一些教师在学术和教学上三心二意,在教学与科研的同时,心系政务或频繁走穴,结果是顾此失彼,教学和科研落下了,无形之中还连累了这些学校的教育质量。
如此氛围影响下,部分学生也变得功利现实。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社会做贡献”,再或者纯粹为学术世界添砖加瓦的高尚目标束之高阁。
许多学生选大学选专业相当大程度上是为日后的“钱途”以及“仕途”做准备,为了日后能在社会上“混”得好,这些目标追求基本是满足个体私欲的。
存天理,灭人欲 初中精选作文【800字】
存天理,灭人欲初中精选作文【800字】存天理,灭人欲。
从外表上去了解,极为容易令人望文生义。
品德纲常伦理,打消人的欲望。
其实,其本意并不是如此。
它的大旨是:不要过分追求物质和不要过分沉溺于情感之中。
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里,随着商品经济的蓬勃开展,人们对于追求物质的享受,其需求可谓是越来越趋于高程度了。
兴许,这正是顺应了社会提高与开展夫人历史潮流吧!世界在充满多姿多彩的同时,也是遍布诱惑的。
我们正处于青春生机的求学阶段,难免在物质和情感这两个方面有更进一步的需求。
物质上追求完满,情感中求的丰盛。
这是我们青少年学生所想得到满足的。
是的,物质条件的优越能够使人生活得滋润和舒服。
从而领会工作上或进修上的快感。
但有时,过分地追求物质上的享受,未免会养成人对生存在美妙环境中的依赖性,以至在困难条件下的生活难以自理。
换另一种说法来说,就会丢失了那与生具来的本能,或原有的淳厚品质随着历史的车轮所湮灭。
用这来形容一些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弟最得当不外了。
俗话说:自古英雄多磨练,素来纨绔少伟男。
大概说的就是在过着小康生活的条件下,过分追求物质,而少有作为的人吧!就情感而言,人,在情感这个世界里是很脆弱的,也很容易遭到伤害。
诗曰: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无论在亲情,情谊乃至恋爱方面,受了创伤的心灵,得不到慰藉和呵护,如何愈合?那怕只愈合了,也会留下一条不肯回到过去往事的伤疤。
如果过去了的伤悲,能够随便忘记,那么,有的人又何苦地在懊恼和忧伤的桎梏中挣扎。
往往不成开脱,洞开心扉。
自求学一路走来,我们从中学到的刚强,已经被世俗的琐碎逐步轻淡,接受不起欲望的磨砺和考验。
没有了意志的坚决和一颗诚挚的平时心。
存天理,灭人欲,无从说起。
无论追求物质也好,沉溺情感也罢。
这都是对自己的追求的一种执念上的付出。
待到这种执念失去了追求的动力,一切城市归于理性的觉醒。
那时,便会用自己那冷漠的心,逐个否认当初无知所犯下的错误。
面对生活,抱着适可而止的人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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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现代启示朱熹是中国古代史上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教育家,也是宋明理学之集大成者,其理学思想集中体现在“存天理,灭人欲”的系统论述上。
过去由于受“左”倾思想的影响,学术界对朱熹的“理欲观”持批评的成分较多,而对其合理因素持肯定的成分较少,现在看来这是有失公允的。
因此,我们有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思想重新作出客观的评价,以便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发扬光大。
一“理欲之辨”多年以来一直是中国哲学史上争论的热门话题。
南宋理学之集大成者朱熹主张“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进而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著名命题,并要求人们“革尽人欲,复尽天理”[1]。
他认为,“今天下之事莫不有理。
臣之事君便有忠之理,子之事父便有孝之理。
”[2]在这里,朱熹所说的“天理”的要义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三纲五常”,这在学术界似乎已经达成了共识。
但对朱熹的“人欲”之说在学术界却存在不同的看法,在此我们有必要进行讨论。
以前有学者认为朱熹的“灭人欲”就是消灭人的一切生活欲望,这完全是一种误解。
在朱熹看来,所谓“天理”与“人欲”之别在于,“合道理的是天理,循情欲的是人欲”。
在这里,“合道理”就是指符合“礼”,“礼者,天理之节文也,为仁者所以全其心之德也。
盖心之全德,莫非天理。
”[4]而“循情欲”则指按照个人欲望毫无节制地行事,这种过分的欲望就是人欲。
朱熹举例说,“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1]这就是说,人要吃饭,这是合理的,是天理;而要求饭要吃得美味,这就是人欲了。
可见,朱熹对人们的基本生活欲望还是持肯定态度的。
此外,关于“天理”、“人欲”的含义,过去的解释多有片面之处。
就“天理”而言,以前一般人都认为是指三纲五常,即封建的伦理道德。
这种说法固然不错,但不全面。
其实“天理”还有两种重要的含义:其一,“天理”包含有合乎规律的自然法则之义。
如朱熹说:“天地之间,有理有气。
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
”这里说理是“形而上之道”,就是说,“理”是物体所以形成的法则或规律。
其二,“天理”还包含有思维规律之义。
朱熹说:“盖天理者,心之本然,循之其心则公而且正。
”[6]这里所说的“心之本然”,就是指人的心灵本身具有思维规律,人们如果按照“天理”进行思维,亦即按照心灵本身固有的思维规律进行思维,就会处事公平而且正确。
就“人欲”而言,过去人们将其解释为人的一般欲望,这也是不全面的。
实际上朱熹所说的“人欲”应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私意之欲”,即人为的违反自然法则的不正常的无节制的欲望;二是指“公共之欲”,即符合“天理”之欲,如饥食渴饮都是欲,但这种欲是公共的、不得不满足的欲,故这种欲不能称之为欲,而称之为“天理”。
朱熹所说的“灭人欲”,就是要遏制人的“私意之欲”。
朱熹认为“人欲”和“天理”是互相消长的,在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把握好分寸。
他说:“人只有固天理、人欲,此胜则彼退,彼胜则此退,无中立不进退之理。
”[1]而“盖天理中,本无人欲,惟其流之有差,遂生出入欲来”。
同时,他还说:“有个天理,便有个人欲。
盖缘这天理须有个安顿处,才安顿得不恰好,便有人欲出来。
这里所谓“安顿得恰好”是指“适中”之意。
因此,对普遍的“公共之欲”,不得不满足的欲,若分寸把握得不好,超出应有的限度,就会滑向私欲。
总之,朱熹认为,对自我的欲望予以自律和节制,进行妥善的处置,使之不违反“公共”的原则,即属“天理”。
那么,朱熹为什么会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著名命题呢?众所周知,历代儒家都十分重视人的道德修养问题。
朱熹作为宋代儒家的代表人物,其道德修养论集中体现在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系统论述上。
他说:“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问学’,《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
”朱熹之所以将道德修养功夫围绕“存天理,灭人欲”来进行,这是因为:首先,朱熹强调“存天理,灭人欲”是为了扬善去恶。
他认为,“天理人欲不两立”,而天理和人欲的对立,就是公与私的对立。
在他看来,凡符合天理的就是公,凡属于人欲的就是私。
“性主于理而无形,气主于形而有质。
以其主理而无形,故公而无不善;以其主形而有质,故私而或不善。
以其公而善也,故其发皆天理之所行;以其私而或不善也,故其发皆人欲之所作。
”他认为,天理表现为仁义礼智等道德,人欲表现为利欲之心。
“仁义根于人心之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
”这就是说,公是人心固有的,私则是由于物欲的引诱而产生的。
朱熹继承了孔孟的道德伦理思想,提倡公利,反对私欲,因而主张“存天理,灭人欲”。
他说:“天理人欲之并行,其或断或续,固宜如此。
至若论其本然之妙,则惟有天理而无人欲。
是以圣人之教,必欲其尽去人欲,而复全天理也。
若心则欲其常不泯,而不恃其不常泯也。
在朱熹看来,尽管人欲是不可避免的,但要立足于心常不泯而天理常明,而不能只满足于有时符合天理之心理。
同时,朱熹认为,革尽人欲和复尽天理是统一的,人欲革尽自然全是天理。
而革尽人欲就是要排除过分的私欲,是去恶;复尽天理就是一切按“礼”行事,是从善。
所以,存天理,灭人欲,就是要扬善去恶,立公去私。
其次,朱熹强调“存天理,灭人欲”是为了遏制人们对物欲的无限追逐。
朱熹说:“人欲者,此心疾,循之则其心私而且邪。
”这就是说,人欲就像人之内心的疾病,如果不加以遏制,任其滋长和蔓延,其心必私,而且会日益走到邪路上去。
因此,他竭力主张从各方面阻止和窒息人之私欲的横流。
他认为,人的私欲是无尽的,只有“存天理,灭人欲”,用伦理道德去规范人们的行为,才能遏制人们对物欲的无限追求。
再次,朱熹强调“存天理,灭人欲”是为了说服人们用“道心”去改造“人心”。
朱熹认为:“知觉从耳目之欲上去,便是人心;知觉从义理上去,便是道心。
”[3]人心生于形气之私,道心原于性命之正;从人心出发去行事就是人欲,从道心出发去行事就是天理。
同时,他还认为“人莫不有是形,故虽上智,不能无人心;亦莫不有是性,故虽下愚,不能无道心。
二者杂于方寸之间,而不知所以治之,则危者愈危,微者愈微,而天理之公,卒无以胜夫人欲之私矣。
精则察夫二者之间而不杂也,一则守其本心之正而不离也。
从事于斯,无少间断,必使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焉,则危者安,微者著,而动静云为,自无过不及之差矣。
”[5]因此,在他看来,有人心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正确处理好人心与道心的关系,用道心去改造人心,坚持以“天理之公”去“胜夫人欲之私”,使“道心常为一身之主”,使人心服从于道心,使私欲服从于公理,才能“存天理,灭人欲”,从而使人欲逐渐消退。
总之,朱熹将“存天理,灭人欲”看成是事关天理人伦的大事。
他把人的物质欲望分为合乎社会道德的“天理”与违背天理的“人欲”,主张“遏人欲而存天理”,要求人们抑制自私自利的“人欲”,努力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社会的道德规范。
二过去一些学者认为,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思想主要是为了抑制被统治阶级的欲望和要求,而不是针对统治者和当权者的。
现在看来这种观点也是片面的。
事实上,封建统治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协调好内部的关系和稳定外部的环境,也要求其统治集团的成员严格按照封建等级制度享用俸禄,控制自己的欲望,不能越雷池一步。
朱熹认为,心有“天理、人欲之异”,合乎天理者为“道心”,顺从人欲者为“人心”;出于道心者“公而且正”,出于人心者“私而且邪”。
因此,他不仅要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克服自身的私欲,而且还告诫封建统治者要“汲汲于正心诚意以立其本”[9]。
他说:“盖天下之大本者,陛下之心术也。
……天下之事,千变万化,其端无穷,而无一不本于人主之心者,此自然之理也。
”[10]在朱熹看来,帝王如以“道心”治国,实行的就是王道政治,这与天理是相符合的;帝王如以“人心”治国,实行的就是霸道政治,这与天理便是相违背的。
他认为,夏、商、周三代帝王实行的是王道政治,以道心治天下,故天理流行,社会一片光明美好,到达了“仁”的理想境界;三代以后,帝王实行的是霸道政治,道心不传,故人欲横流,社会一片黑暗而混乱。
因此,朱熹将“存天理,灭人欲”作为帝王是实行王道政治还是霸道政治的标准,认为顺天理仁义者为王道,挟私欲求功利者为霸道。
他说:“古之圣人致诚心以顺天理,而天下自服,王者之道也;后之君子能行其道,则不必有其位,而固已有其德矣。
固用之则为王者之佐,伊尹大公是也;不用则为王者之学,孔孟是也。
若夫齐桓、晋文,则假仁义以济私欲而已。
设使侥幸一时,遂得王者之位而居之,然其所由则固霸者之道也。
”[1]由此可见,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就其普遍意义而言是修身的格言,而对于最高统治者来说也是一个政治准则。
这是因为,统治者的修养品德与国家的治乱兴衰是紧密相关的,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纲常名教,遏制统治阶级内部成员贪得无厌的私欲,无疑有利于封建统治阶级统治地位的巩固。
朱熹说:“如今当官,须是恁地廉勤,自君子为之,只是道做官合当如此。
”[11]封建统治者只有做到为政廉勤,才能维持自己的统治;否则,其统治地位是难以巩固的。
三毋容置疑,朱熹作为封建统治阶级的思想家,其所宣扬的“存天理,灭人欲”思想,是以宣传和维护封建伦理的三纲五常为根本目的的,这就使得其理欲观具有很大的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
第一,朱熹的理欲观,从根本上来说,是为维护封建的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服务的。
众所周知,封建的三纲五常是为了维护封建地主阶级“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关系而提出来的,它的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实质是为了鼓吹封建等级的合理性。
朱熹认为,“三纲五常,礼之大本,三代相继,皆因之而不能变”[4]。
他把三纲五常说成是“天命之性”和“天理人伦之至”,从而使他的理欲观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为维护封建的宗法等级制度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二,朱熹的理欲观,强调“革尽人欲,复尽天理”,不免带有很大的片面性。
我们知道,人欲并非都是不合理的,其中也有符合天理的成分。
完全灭尽世间的人欲,必然会把人们引向禁欲主义的道路。
明清之际的启蒙思想家王夫之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指出:“学者有理有欲,理尽则合人之欲,欲推即合天之理”;“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天理之大同,无人欲之或异。
”[12]这种批评显然是十分中肯的。
第三,朱熹的理欲观,宣扬所谓“天理人欲,同行异情”[13],因而带有很大的欺骗性和虚伪性。
朱熹认为,“天理人欲,几微之间”,“天理人欲,不容并立”[14]。
这就是说,在朱熹看来,划分天理与人欲的标准是不确定的,同样一种行为,由于动机不同,在此人来说是天理,对彼人来说则是人欲,这就是所谓“天理人欲,同行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