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接待来访工作流程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规则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规则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及时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廉洁、公正执法的社会形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受理(一)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二)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
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当场制作笔录,并交由投诉人签字。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
(四)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超过2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超过2年期限的计算,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五)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
(六)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设立举报投诉接待室,公布办公地址、电话、传真、信箱和电子邮址等,指派专人负责接待、登记、受理举报投诉案件。
举报投诉设立台帐登记制度。
二、立案(一)立案应依法严格审查投诉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1、投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投诉人与被投诉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3、投诉人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事实;4、投诉人的请求事项;5、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对应提交材料不足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
劳动监察受理后的流程
劳动监察受理后的流程1.引言1.1 概述劳动监察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职能,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劳动监察受理后的流程是指在接到劳动监察投诉或举报后,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解决问题的一系列程序。
劳动监察受理后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投诉或举报受理、案件审核、现场勘查、调查取证、问题解决、结果通知、跟进监督等。
首先,劳动监察机构将对接到的投诉或举报进行受理。
受理时,需要核实投诉人身份和投诉内容是否属实,对于属于劳动监察范围的问题,将进入下一步的案件审核环节。
在案件审核阶段,劳动监察机构将对投诉或举报的问题进行初步调查和评估。
他们会对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接下来是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的阶段。
劳动监察人员会前往涉事企业或机构进行实地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资料,确认问题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
这一步常常需要与雇主、雇员以及相关证人进行谈话,了解情况。
问题解决是劳动监察受理后流程中的核心环节。
根据搜集到的证据和调查结果,劳动监察机构将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可能包括责令雇主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劳动者补偿或支付欠薪、罚款或行政处罚等。
重点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的秩序。
完成问题解决后,劳动监察机构将向投诉人和涉事方发出结果通知。
通知中将详细说明问题的处理结果以及需要采取的具体行动。
投诉人有权对结果表示满意或不满意,如果不满意,他们可以提出复核申请或诉讼。
最后,劳动监察机构会跟进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监督。
他们将对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或机构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并防止再次发生。
总之,劳动监察受理后的流程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和程序。
通过这个流程,劳动监察机构能够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但其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下面将进一步探讨相关的改进建议。
劳动局工作人员工作流程及标准操作规范
劳动局工作人员工作流程及标准操作规范劳动局作为管理和监督劳动就业的机构,承担着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就业平等和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职责。
为确保工作的高效和规范,劳动局工作人员需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工作。
本文将介绍劳动局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及标准操作规范。
一、接待劳动者咨询与投诉劳动局工作人员的首要任务是接待劳动者的咨询与投诉。
当劳动者前来咨询时,工作人员应友善、耐心地进行接待,并积极解答劳动者的问题。
若劳动者提出投诉,工作人员需详细了解情况,记录相关信息,对于简单问题,工作人员可以及时解决;对于复杂问题,工作人员需将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告知劳动者处理进展。
二、调查核实劳动纠纷劳动局工作人员在接到劳动纠纷案件时,应按照下述步骤进行调查核实:1. 接收案件:工作人员应认真记录案件基本信息,包括当事人姓名、单位名称、纠纷起因等。
2. 实地调查:工作人员应前往涉案单位或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现实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
3. 调解协商:如果确实存在劳动纠纷,工作人员应与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寻求双方和解并达成共识。
4. 薪资核算:对于涉及薪资问题的劳动纠纷,工作人员应核算涉案人员的薪资情况,确保其得到应有的工资待遇。
5. 制定处理方案: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工作人员应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并告知当事人其权益和义务。
6. 跟踪处理进展:对于复杂的劳动纠纷案件,工作人员需要及时跟进处理进展,确保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三、协助劳动关系协商劳动局工作人员还需要协助劳动关系协商,促进劳资双方的和谐与平衡。
在进行劳动关系协商时,工作人员应遵循以下操作规范:1. 中立公正:工作人员应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协商结果的公平合理。
2. 与会协商:工作人员应参与劳资双方的协商会议,了解双方意见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建议。
3. 倾听与引导:工作人员应倾听劳资双方的诉求,有需要时进行引导,帮助双方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4. 纪要记录: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协商内容,包括双方达成的共识、约定的协议等,以备后续参考。
劳动监察的程序有什么
劳动监察的程序有什么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等方式。
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公务应当由两名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被检查单位监察的内容、要求和法律依据。
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法定的劳动监察部门会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单位和劳动者的具体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关键是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相关行为有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
下面,小编为您解答劳动监察流程的内容。
一、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流程( 一)在执行日常劳动保障监察任务时,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员共同进行。
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二)告知用人单位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三)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职工就业登记、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书、工资表、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手册、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考勤表等),巡视劳动场所,调阅或复制相关的资料。
(四)现场检查和询问情况应由监察员制作笔录。
笔录经核对后,由劳动保障监察员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或劳资人员双方签名或盖章(如询问对象是企业其他人员,笔录应由当事人签名或按手印)。
(五)在对用人单位检查时,如法定代表人或劳资人员不在现场,无法当场了解有关情况的,监察人员应当对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约定核对有关资料的内容、时间、地点和人员,并做好笔录。
(六)检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调查取证,凡复印件证据材料应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被检查单位印章。
调查结束后,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及时向支队长汇报调查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支队长批准后,向用人单位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告知用人单位申辩权利,并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应注明拒签情况,并应有证明人签名。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对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是予以了特别保护的。
如果⽤⼈单位有违法⾏为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队进⾏投诉、举报的。
那么,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流程⼀、任何组织或个⼈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为,有权向劳动保障⾏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政部门依法查处,且为举报⼈保密。
⼆、劳动者对⽤⼈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为,有权向劳动保障⾏政部门投诉。
对因同⼀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应书⾯推荐3-5名代表投诉。
投诉应当由投诉⼈向劳动保障⾏政部门递交投诉⽂书。
书写投诉⽂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笔录,并由投诉⼈签字。
投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投诉⼈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作单位、住所和联系⽅式,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的姓名、职务;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案⼀、劳动保障⾏政部门对符合下列⽴案条件的投诉,应当在接到投诉或举报之⽇起5个⼯作⽇内决定是否⽴案,⽴案应当填写⽴案审批表,劳动监察机构负责⼈批准之⽇即为⽴案之⽇,并通知投诉⼈或举报⼈。
1、违法⾏为发⽣在两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且投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因被投诉⽤⼈单位的违法⾏为造成的;3、属于劳动监察受理范围且属于本级管辖的。
⼆、对没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及投诉理由和事实不清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补正投诉材料。
三、对不予⽴案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理由。
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案件承办监察员必须⾃⽴案之⽇起,在规定的60个⼯作⽇内完成调查取证,案情复杂的经上级批准可以延长30个⼯作⽇。
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案件处理⼀、审议讨论:对案件承办监察员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经集体审议讨论后,报上级批准并依法定程序实施处理。
⼆、⾏政处理:劳动保障⾏政部门⽴案调查取证完成,应在15个⼯作⽇内作出⾏政处罚(⾏政处理)或者撤消⽴案等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7⽇内送达当事⼈。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一、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监察局一科、二科、案件审理科。
二、责任人分管副局长、科长、副科长,承办人(主办人a角,协办人b角)。
三、承办事项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承办事项所需的要件1、承办条件投诉举报当事人需能证明其合法有效身份,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供审验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供存档。
2、承办要件投诉人应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其中,投诉文书应载明: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五、办理程序及时限1、办理程序(1)投诉举报登记。
环节说明。
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投诉人应当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监察机构指定人员制作笔录,并由投诉人确认。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登记,并为举报人保密。
(2)案件受理。
环节说明: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②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③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举报、投诉人:①举报、投诉事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②举报、投诉事项应当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③举报、投诉人不提供被举报、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实等基本情况的;④举报、投诉事项不属于接受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的;⑤被举报、投诉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二年内被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标准流程及相关文书标准格式【模板】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标准流程及相关文书标准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若干规定》《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文书格式>的通知》《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行政执法标准体系汇编>的通知》(2019年10月印发)的要求对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标准流程和相关文书标准格式重新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案件办理标准流程和相关文书标准格式予以印发。
劳动保障监察系统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新修改的案件办理流程和相关文书格式的要求开展执法工作。
为便于对应掌握和使用标准流程及相关文书标准格式,将案件办理分为立案、调查、处理、执行四个阶段。
- 1 -- 2 -一、立案阶段标准流程及相关文书标准格式 (一)立案阶段标准流程检查发现 投诉、举报 上级机构交办 其他机关移送其他案件来源登记立 案 不予立案 移送有关部门案件来源初审(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二)立案阶段相关文书标准格式1.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登记表登记人: 登记时间:- 3 -2.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来源登记表- 4 -3.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 5 -二、调查阶段标准流程和相关文书标准格式(一)调查阶段标准流程。
立案调查进入现场检查询问相关人员要求提供资料,下达询问书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复制等方式收集相关资料完成调查6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延长30个工作日- 6 -(二)调查阶段相关文书标准格式4.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对你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员、向被告知人出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证件)。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流程总图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流程总图一、案件立案阶段1.接收投诉:接到劳动者或其他相关方的投诉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受理投诉并立案。
2.确认案件事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确定案件事实。
3.立案决定: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决定是否立案,并向投诉人发出立案通知书。
同时,通知被投诉方提供相关材料。
二、调查取证阶段1.取证调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组织调查人员对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了解劳动条件、用工情况、工资发放等情况,并记录相关证言。
2.召集听证:如果需要进一步调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以召集相关当事人进行听证,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
3.查阅材料: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以要求相关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进一步核实案件事实。
三、案件处理阶段1.制定处理方案: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包括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罚等。
2.送达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向被投诉方送达处理决定书,明确要求被投诉方采取相应的措施改正违法行为,并告知法律后果。
四、执行阶段1.自行履行:被投诉方在接到处理决定书后,应主动采取措施改正违法行为,并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整改情况。
2.监督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被投诉方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要求被投诉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监督阶段1.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被投诉方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其改正违法行为并落实相关劳动保障措施。
2.处理结果公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案件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公布相关信息,以倡导公正和透明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以上是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流程的大致总图。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及时处理。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一、案件立案1.受理投诉或发现问题: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通过接受劳动者的投诉、巡查检查等方式发现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2.登记立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接受的投诉或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确立案件立案编号,同时对投诉人或举报人的信息进行核实。
3.形成案件材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按照立案登记信息,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案件材料,包括案件基本情况、调查取证材料等。
二、调查取证1.制定调查方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的目的、范围、对象和方法。
2.进行现场调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根据调查方案,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包括查阅相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勘查现场等,获取相关证据。
3.面谈询问: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约谈当事人和证人,询问案件相关情况,并记录相关内容。
4.调取证据: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调取涉案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三、行政处罚1.依法裁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根据调查取证结果,依法对劳动违法行为进行裁定,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违法行为、处罚内容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申诉途径。
3.行政处罚告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告知其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申诉途径。
4.履行行政处罚: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可以选择接受处罚或提起申诉。
如果当事人选择接受处罚,应按照决定书的要求履行处罚。
四、申诉1.提起申诉:当事人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行政复议部门提起申诉。
2.审理申诉:上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行政复议部门收到申诉后,将组织人员进行审理,并根据申诉人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调查核实。
3.申诉裁决:上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行政复议部门依法作出申诉裁决,决定是否维持原处罚决定、改变处罚决定或撤销处罚决定。
接待处理信访工作程序
(2)来信要求解决某一具体问题、进行政策咨询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交分管业务处室办理;属于行政复议问题的信件,转交厅法制处办理;属于举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信件,转交劳动保障监察处办理;属于劳动就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及生活保障、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等方面的信件,转劳动就业处办理;属于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方面的信件,转厅职业技能开发处办理;属于工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作息时间等方面的信件,转厅劳动工资处办理;属于养老保险方面的信件,转厅养老保险处办理;属于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方面的信件,转厅医疗保险处或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属于失业保险方面的信件,转厅失业保险处办理;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的信件,转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办理;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方面的信件,转企业社保中心、机关事业社保中心办理。
(3)本厅所属单位职工反映的问题,交由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办理。
5.需要立案查处报结果的信件,由仲裁处牵头办理。
(二)接待处理群众来访工作程序正常工作时间,由仲裁处派人在厅群众来访接待室接待来访,做好来访登记,然后按下列办法处理:1.来访职工属于各市、县的,一般情况下,由仲裁处出具《越级上访通知单》,介绍回当地劳动部门接待处理。
2.来访职工属于省直单位的,采取以下方式处理;(1)反映问题属于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由仲裁处处理;(2)反映问题属于举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非法用工等问题的,交由劳动监察处接待处理;(3)反映问题属于行政复议的,交由法制处接待处理;(4)来访咨询具体政策的,由仲裁处接待人员依据现有文件解答,不能解答,由有关业务处室解释;(5)用人单位来访由有关业务处室接待处理;(6)本厅所属单位职工反映问题的,由厅办公室或人事教育处接待处理。
3.对5人以上职工集体上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无论是市、县来省的,还是省直单位的,由相关处室和仲裁处参与处理。
对发生在省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相关处室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派人赶到现场,积极负责做好化解工作并按照信息传递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政府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流程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流程是什么劳动监察有权利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劳动者或者⽤⼈单位进⾏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但是在进⾏相关的处罚前也需要进⾏相关的办案流程。
那么,劳动保障监察办案流程是什么?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流程是什么1、⽴案(1)投诉案件接受投诉后,5个⼯作⽇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于受理当⽇⽴案。
(2)其他案件,通过举报、⽇常巡视检查、书⾯审查或专项检查,发现⽤⼈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为的,应当及时登记⽴案。
2、调查(1)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5号)规定的程序、措施及应履⾏的义务进⾏调查。
(2)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为的调查,应当⾃⽴案之⽇起60个⼯作⽇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政部门负责⼈批准,可以延长30个⼯作⽇。
(3)当事⼈逃匿,⽆法取得相关证据或者其他法定事由,致使调查⽆法进⾏的,中⽌案件的调查。
待中⽌调查的情形消除后恢复调查。
⾃恢复调查之⽇起,调查期继续计算。
3、处理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1)对依法应当受到⾏政处罚的,依法作出⾏政处罚决定;(2)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政处理决定;(3)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或者经调查、检查,劳动保障⾏政部门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的,撤销⽴案;(4)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作出⾏政处罚(⾏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案决定,应在⽴案调查结束后15个⼯作⽇内完成;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政部门负责⼈批准可以延长。
4、结案在当事⼈履⾏⾏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政处理决定)后,应当办理结案。
在遇到有劳动纠纷的时候也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来维护⾃⼰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如果你的情况⽐较复杂,店铺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处理方法(省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
1
目录
一.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流程 事.案件调查处理方法
总 结
2
第一部分 一.动保障监察案件流程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流程
总 结
3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定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涉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 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是否存在 违法行为,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 处理的行为亊件。
6
案例一
经核实,该房地产公司为贵阳市工商局注册的企业, 监察支队按规定进行了立案,并指定监察员王某和李某开 展调查处理。 经调查查明,刘某2014年12月12日进入该公司工作, 担任公司销售员,月工资2500元。进入公司时,公司以试 用期为由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直 至2015年10月12日,刘某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公司也一 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
功能:1、惩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2、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3、解决劳资矛盾,促进劳动兲系和谐稳定。
4
STEP
一.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流程
STEP
1
1.収现违法行为线索 2.审查、批准立案 3.案件调查 4.案件处理 5.结案归档
2
STEP
3
4
STEP
5
STEP
案例一
劳动者刘某到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 映,其2014年12月进入某房地产公司工作,公 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要 求公司为其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支付未签劳动 合同的双倍工资。
案件处理
法律链接——《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调查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期间,有下列 情形乊一的,经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 调查: (一)当亊人下落不明的; (事)因不可抗力不能调查取证的; (三)案情需要进行鉴定的; (四)其他需要中止调查的情形。 中止调查的情形消除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3日内 恢复调查。 法律链接——《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乊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撤销立案,有 举报人、投诉人的,应当告知举报人、投诉人: (一)违法亊实不能成立的; (事)违法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 (三)被调查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兲闭,没有财产进行分 配,又没有相兲义务承受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立案的其他情形。
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工作程序的相关问题的解释
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工作程序的相关问题的解释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工作程序是指相关部门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的一系列工作流程。
下面将详细解释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工作程序的相关问题。
一、案件获取与调查1. 案件获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过巡查、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定期报送等方式获取劳动保障案件。
此外,还可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等,筛选和发现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
2. 案件调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获取到的案件进行初步调查,包括实地勘察、调查取证、询问相关当事人等。
调查的目的是确认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二、案件登记与初审1. 案件登记:勘察核实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需要对案件进行登记,包括记录案件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违法行为等。
登记工作是为了统一管理和追踪案件的处理过程。
2. 案件初审:登记完毕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从法律法规的角度评估案件的重要性和处置措施的可行性。
初审过程往往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例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等。
三、案件调解与处理1. 调解程序:对于问题较小的违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提出调解意见,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决。
此过程中可能会进行双方谈判、调解会议等。
调解的目的是通过沟通协商解决纠纷,保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2. 处理措施: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罚款、暂停业务等。
同时,对于涉嫌涉法违规的案件,可移送司法机关进行进一步处理。
四、案件跟踪与归档1. 案件跟踪: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需要及时跟踪案件的进展情况,确保处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与其他部门进行协作,例如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整改报告等。
2. 案件归档:在完成案件处理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将案件进行归档,包括形成案件报告、案卷整理等。
归档工作是为了记录案件处理的全过程,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参考提供依据和经验。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处理方法
6.突収群体性亊件
法律链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 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 诉信箱和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亊件,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兲部门处理。
6. 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调查亊项或者被调查对象,与本人
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兲系的,应当遵守回避制度; 7. 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乊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宋
成; 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20
2016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
事、初步沟通
可通过电话联系用人单位,初步沟通案件情况,约定 时间,要求来人协助调查处理。为提高效率,可让来 配合调查处理的人员带上相兲资料。 沟通要点:表明身份、介绍案件立案基本情况 不能随意对案件定性 对调查处理时间、资料等明确提出要求
7
2016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
案例一
监察人员向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公司 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为刘某补办在公司工作期 间的社会保险登记。 但该公司未按要求进行改正,于是监察人员向公司下 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理告知书》,要求公 司支付刘某9个月的双倍工资2.25万元和处以2万元的罚款。 并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 政诉讼的权利。该单位未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也不按规 定执行,最终报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 结案归档
6
2016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Only they who fulfill their duties in everyday matters will fulfill them on great occasion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一、登记立案二、调查取证三、处理 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将案件处理报批表报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劳动监察案件应从立案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四、送达。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调查企业用工情况的时候,如果发现其有违法违规现象,符合立案条件的,要给予立案处理。
那么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流程是什么?各个环节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通过一篇短文和大家做个简单分享。
一、登记立案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并经过审查由劳动监察机构确认有违法事实的,应当登记立案。
登记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
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
二、调查取证登记立案后,劳动监察机构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完成调查取证后,应当作出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案件处理报批表。
三、处理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将案件处理报批表报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劳动监察案件应从立案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个工作日。
2、调查中出现法定中止调查情形的,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调查。
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有关单位和人员。
中止情形消除后,应当恢复调查。
调查处理期限自中止情形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立案后,发现用人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撤销案件。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规范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规范为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用人单位合法生产经营,根据《劳动法》、《行政处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结合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来源1、接受举报投诉获得的用人单位违法线索;2、在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主动监察活动中发现的;3、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时发现的;4、上级机关交办、有关部门移送、下级机关报送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材料;5、突发性事件。
二、受理举报投诉(一)举报、投诉由指定的专人进行接待登记,填写《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案件登记表》,并由举报投诉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实填写《举报投诉材料》,接待人应及时制作《询问笔录》。
1、对用人单位主体明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明显符合立案条件的,由接待人按规定直接移交给相应主办监察员立案并办理;2、对劳动关系模糊,违法事实不清晰,证据缺乏的举报投诉事件,应由接待人员先期移交指定的主办监察员进行案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
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案件,经办监察员应当在7日内提出不予受理的意见,并告知举报投诉人。
3、对非劳动关系或并未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保障管辖范围,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举报投诉事件,应由接待人员向举报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告知或引导举报投诉人当相关承办部门办理,并做好不予立案登记工作。
决定立案的案件应由专人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情况登记表》,并按规定分派给相应的主办监察员进行办理,主办监察员应填写《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报送本机构负责人审批,负责人批准之日即为立案之日。
接待举报投诉人负责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实施督促,直至案件办理完毕。
三、案件调查1、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
主办监察员对所承接的案件负主要责任;2、案件受理立案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应当指定案件的主办、协办监察员。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接待来访工作流程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接待来访工作流程接待1、询问来访人员的基本情况2、认真听取来访人陈述,弄清来访人的事由(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单位、法人、事情起因和事发过程)。
了解之前是否处理、结果如何。
3、详细记录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反映的内容和要求等。
登记1、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2、摘录来访人员反映的内容和要求;文字登记要简明扼要。
处理1、针对来访人反映的情况,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作出如下处理:举报、投诉部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内容的,依法进入立案程序;举报、投诉的内容属于劳动争议的,告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举报投诉的单位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告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2、将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投诉、举报登记表》。
立案1、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条件的,应在5日内立案;2、立案应填写《立案审批表》;3、已立案的来访案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查处,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来访者。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接待来电工作流程图接电1、询问来电人员的基本情况2、认真听取来电人陈述,弄清来访人的事由(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单位、法人、事情起因和事发过程)。
了解之前是否处理、结果如何。
3、详细记录来电人的基本情况、反映的内容和要求等。
登记1、填写《来电投诉、举报、咨询登记表》;2、摘录来电人员反映的内容和要求;文字登记要简明扼要。
处理1、针对来访人反映的情况,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作出如下处理:举报、投诉部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内容的,依法进入立案程序,告知投诉人本人带相关证件材料来劳动监察队投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的,电话告知其立案流程、办理时限等基本情况;举报、投诉的内容属于劳动争议的,告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举报投诉的单位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告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2、将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来电投诉、举报、咨询登记表》。
立案1、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条件的,应在5日内立案;2、立案应填写《立案审批表》;3、未到现场立案的来电立案案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查处,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来电者。
上海市劳动监察案件受理处理流程
上海市劳动监察案件受理处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上海市劳动监察案件受理与处理流程详解上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着严格的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接待来访工作流程
接待
1、询问来访人员的基本情况
2、认真听取来访人陈述,弄清来访人的事由(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单位、法人、事情起因和事发过程)。
了解之前是否处理、结果如何。
3、详细记录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反映的内容和要求等。
登记
1、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
2、摘录来访人员反映的内容和要求;文字登记要简明扼要。
处理
1、针对来访人反映的情况,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举报、投诉部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内容的,依法进入立案程序;
举报、投诉的内容属于劳动争议的,告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举报投诉的单位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告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2、将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投诉、举报登记表》。
立案
1、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条件的,应在5日内立案;
2、立案应填写《立案审批表》;
3、已立案的来访案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查处,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来访者。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接待来电工作流程图
接电
1、询问来电人员的基本情况
2、认真听取来电人陈述,弄清来访人的事由(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单位、法人、事情起因和事发过程)。
了解之前是否处理、结果如何。
3、详细记录来电人的基本情况、反映的内容和要求等。
登记
1、填写《来电投诉、举报、咨询登记表》;
2、摘录来电人员反映的内容和要求;文字登记要简明扼要。
处理
1、针对来访人反映的情况,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举报、投诉部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内容的,依法进入立案程序,告知投诉人本人带相关证件材料来劳动监察队投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的,电话告知其立案流程、办理时限等基本情况;
举报、投诉的内容属于劳动争议的,告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举报投诉的单位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告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2、将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来电投诉、举报、咨询登记表》。
立案
1、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条件的,应在5日内立案;
2、立案应填写《立案审批表》;
3、未到现场立案的来电立案案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查处,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来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