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
完工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

XX公司完工项目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完工项目管理,全面评价项目经营管理状况,考核项目管理绩效,总结项目管理经验,为今后的项目管理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完工项目管理的组织与分工1、完工项目的定义:主体工程完工或工程量已经完成超过80%的项目,以及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联合审计的项目。
2、公司成立完工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各完工项目(含挂靠自营项目)实行全面、统一的监督、控制,进行完工项目联合审计。
组长由公司董事长任命确定,根据需要可设置副组长,抽调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小组主要分为两大块,即工程组与财务组。
其职责如下:组长:负责完工项目管理的协调与指挥,审计报告的审批、确认工作,以及负责完工项目管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抓好联合审计工作的落实。
工程组:负责监督项目部技术资料、竣工文件的退场管理,开展项目部工程部、试验室、质检、安环等部门的内部审计;监督剩余工程变更方案和索赔的策划与落实;监督项目部实际工程量的核定、工程量计量状况,劳务作业队伍施工协议、材料供应协议及工班、材料计量有关结算资料的整理;监督项目部自有机械设备、试验、测量仪器、剩余工程材料(工程施工机具)、周转材料、行政物资的退场管理,进行项目部主要材料用量核算,开展项目部材料内部审计。
以上内容须出具审计意见。
财务组:负责项目部各项成本费用、会计资料的审查工作,并出具审计意见。
人力组:负责监督项目部员工的退场管理工作,开展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意见。
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管理领导小组,接受公司完工项目领导小组的审计。
其分工如下: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部人、机、料退场工作的管理。
完成项目交工验收、结算统计的所有后续性工作。
工程部:负责技术资料、竣工文件退场的整理、归档、交接工作。
材料部:负责项目部自有、租赁机械设备、剩余工程材料、试验、测量仪器、周转材料、临时用电设施退场的恢复性保养、检验、清量、拆卸、交接工作;核实设计与实际材料用量。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五范本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五范本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本细则制定。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客观、独立、保密的原则,着重发挥风险管理、内控评价、合规性评价、运营效率评价等职能。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依据审计规划、审计方案、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等四个阶段进行。
第五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根据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拟定相关政策、流程和工作制度。
第六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师的专业技能和独立性。
第七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完整、及时、准确地记录相关的工作过程和结果。
第八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保证机关、单位的资产、利益、业务以及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
第九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与机关、单位其他部门的配合和沟通进行。
第十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进行内部审计职务的培养和培训。
第二章审计规划第十一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依据机关、单位的授权、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制定年度审计规划。
第十二条年度审计规划应当包括审计计划安排、工作重点确定、资源配置等内容。
第十三条年度审计规划应当由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机关、单位的领导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应当定期评估和调整年度审计规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工作遇有重大变动时,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年度审计规划。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根据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审计的时间安排。
第十七条年度审计计划应当包括审计项目、审计时间、审计人员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八条年度审计计划的制定和修订应当适应机关、单位的变化和内外环境的变化。
第十九条年度审计计划应当在机关、单位的内部或者网络上进行宣传和公布。
第三章审计方案第二十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依据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审计方案。
第二十一条审计方案应当明确审计的目标、范围、内容和方式。
第二十二条审计方案应当明确审计程序和方法,制定相应的工作表格和问卷。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是指针对国有企业制定的内部审计制度和规范化的操作程序,包括审计计划、审计调查、审计报告和审计跟踪等环节,以确保国有企业的合法经营和财务管理。
以下就该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阐述。
一、审计部门的组建和职责国有企业应当在组织机构中设置审计部门,并聘任专业人员,由该部门对企业内部的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开展审计。
其中,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实施审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调查;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制定并监督实施整改措施;提供内部审计咨询等服务。
二、审计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审计部门需针对企业的经营特点、风险分布情况和内部控制体系的状况,确定实施年度、中期和临时审计计划,并报企业领导或公司董事会审批。
审计计划的执行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风险评估和定期审计,并及时向企业领导或公司董事会提交审计报告。
三、审计调查的开展和管理审计调查是内部审计的核心环节之一,主要是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企业内部的经营数据和行为,评估其合法性、规范性和经济效益。
审计调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时效。
同时,还需注意保护企业信息安全,防止泄露。
四、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反馈审计部门需按照规定格式和标准要求,编制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目的、内容和结果等,还需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审计报告应及时反馈给企业领导或公司董事会,并在企业内部进行通报和交流,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采纳审计结果和建议。
五、审计跟踪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保证企业的合法经营和健康发展。
为此,审计部门需对企业内部的整改措施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其及时、有效地落实。
除此之外,还需定期评估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运行情况和效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发展和完善。
总之,内部审计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优化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和保障企业形象。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自设的审计机构或部门,负责对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独立和客观的评价,以提供咨询和改进建议。
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对于组织的健康发展和持续改进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目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目的在于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为组织提供可靠的审计保障。
三、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1. 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架构应当明确,包括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等内容,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2. 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与方法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与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程序的执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审计结论的形成等环节,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 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控制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控制是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工作的自查与互查、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评价与改进等内容,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与跟踪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与跟踪是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重要环节,包括审计报告的编制、审计报告的传达与反馈、审计报告的跟踪与整改等内容,确保审计工作的成果得到有效利用。
四、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执行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执行需要全面贯彻落实,包括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过程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效果评价等环节,确保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五、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监督与改进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监督与改进是内部审计工作的持续改进的重要保障,包括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内部审计工作的改进与完善等内容,确保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能够不断适应组织的发展和变化。
六、总结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是组织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只有科学合理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才能够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内部审计是组织机构内部的一种管理工具,主要通过对组织内部的风险和控制进行评估,提供独立的咨询和评估意见,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并改进其业务和运营过程。
本方案旨在建立一个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以提高组织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促进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和方法1. 独立性原则:内部审计必须保持独立性,独立于组织的运营和管理活动之外,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2. 全面性原则:审计工作要覆盖组织所有的风险和控制领域,包括财务、运营、合规、信息安全等;3. 风险导向原则:审计工作要从风险角度出发,针对组织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并提供相应的改进建议;4. 数据分析方法:通过采用数据分析工具和技术,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5. 合作性原则:内部审计与组织其他部门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6. 持续改进原则: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通过评估和反馈机制,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和流程。
三、工作步骤和流程1. 项目选择和计划: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和管理需求,确定审计项目,并编制审计计划,包括项目范围、目标、方法和时间安排;2. 风险评估和控制检查:对审计对象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其存在的风险,然后进行控制检查,评估控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3. 数据采集和分析:采集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并进行数据分析,通过数据挖掘等方法,发现潜在的问题和异常情况;4. 发现和分析问题:根据对数据的分析和内部控制的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和影响;5. 提出改进建议:根据问题的分析结果,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包括改进控制措施、优化业务流程等;6. 编写审计报告:根据审计项目的结果,编写审计报告,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管理层,总结和反馈审计工作的结果;7. 跟踪和验证改进:对提出的改进建议进行跟踪和验证,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实施;8. 审计总结和反馈:对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和反馈,包括审计工作的效果和收益,以及改进审计工作的建议。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五范文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五范文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真实、准确、客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内部审计是指依法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经营成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等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查和评估,为本单位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本单位的良好运行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是本单位的一项基本管理职责,是一项综合性、持续性的工作,应该与本单位的战略、财务、运营以及风险管理紧密结合。
第五条内部审计工作是本单位内部控制的一部分,应该与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一同设计、实施和评价。
第六条内部审计工作应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对内部审计工作予以全力支持,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保障。
第二章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第八条本单位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由具备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内部审计工作的计划和方案;(二)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三)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四)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五)定期向本单位管理层和监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的情况。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本单位监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保持独立、客观、公正。
第十四条本单位的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全力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数据。
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的计划和方案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战略、目标和风险状况制定内部审计的年度工作计划。
内部审计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步骤

内部审计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步骤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有计划、系统性地评估和改进组织运营、风险管理和内控程序的过程。
制定正确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对于确保审计的有效性和高质量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份关于内部审计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步骤的详细说明。
一、审计计划的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是在评估组织风险和控制环境的基础上制定的。
以下是工作计划制定过程的主要步骤:1.确认审计目标:明确审计的目标,例如评估特定业务流程、检查特定项目或评估特定区域的风险。
2.收集信息:收集审计相关的信息,包括组织的战略计划、组织结构、经营情况、风险评估和内控程序。
3.确定关键风险因素:通过分析收集到的信息,识别关键风险因素,包括内部控制的弱点以及存在的风险。
4.制定审计计划:根据确定的关键风险因素,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的范围、时间安排和资源分配。
5.审计计划的审查和批准:审计计划需要由审计领导或高级管理层审查和批准,确保计划符合组织的目标和需求。
二、审计实施的步骤审计计划制定完成后,就可以开始实施审计工作。
以下是审计实施过程的主要步骤:1.预备工作:进行审计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相关的文档和信息,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了解相关业务流程和内控程序。
2.制定审计测试计划:根据审计计划,制定具体的测试计划,包括确定测试的样本大小、选择测试的方法和工具。
3.进行测试:根据审计测试计划,对选定的样本进行测试,包括对文档、记录和数据进行分析、对关键控制点进行测试和实地访察。
4.收集证据:在测试过程中,收集相关的证据,包括文件、记录、采访笔录等,以验证内控有效性和合规性。
5.分析和评估: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和评估,以确定存在的问题、风险和建议的改进措施。
6.撰写审计报告:根据分析和评估的结果,编写审计报告,包括对问题和风险的陈述、建议的改进措施和对管理层的建议。
7.审计报告的审查和批准:审计报告需要由审计领导或高级管理层进行审查和批准,确保报告的准确和客观。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五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五(一) 前言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监督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发现问题、改进管理、提升效率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细则,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 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1. 独立性原则内部审计应保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避免利益冲突和干扰。
审计人员应独立地履行职责,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影响。
2. 客观性原则内部审计应客观公正地评价组织的风险和内部控制体系,不受主观偏见的干扰。
3. 小心谨慎原则审计人员应小心谨慎地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过程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 保密性原则审计人员应保守审计工作中的相关信息,确保审计结果和资料的保密性。
(三) 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1. 审计计划编制内部审计工作应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和管理需求,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应明确审计范围、审计目标、审计方法和时间节点等内容。
2. 风险评估和控制评价审计人员应通过风险评估和控制评价,确定内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建议。
3. 审计调查和取证审计人员应运用审计技巧和方法,进行审计调查和取证工作,收集、整理和分析审计证据。
4. 问题分析和处理审计人员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和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5. 结果报告和跟踪审计人员应编写审计报告,详细陈述审计结果和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的解决和改进效果。
(四) 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1. 资产管理审计人员应对组织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包括资产获取、使用、监管和清理等环节,确保资产的合理流转和有效利用。
2. 内部控制审计人员应对组织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审计,包括风险评估、控制目标、控制措施和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3. 财务管理审计人员应对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运作情况进行审计,包括财务报告的准确性、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等方面。
4. 绩效评价审计人员应对组织的绩效评价体系进行审计,包括目标设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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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维护集团的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工作条例》、《黑龙江省内部审计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控股产业公司、农牧场有限公司实施内部监督控制,依法监督和评价财务收支以及与其相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三条下列单位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全资或控股产业公司、农牧场有限公司。
第四条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审计经费,应列入本单位财务预算,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设备,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予以配置和保证。
第五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在行政上接受本级企业的领导,对本企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上一级审计机构的领导,对***审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章人员设置及要求第六条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应合理配置内部审计人员,审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第七条根据企业的规模及实际情况,经***批准后,企业可设立总审计师。
第八条***审计部部长须具有内部审计从业资格,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任职资格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资格,各级企业审计部部长须具有内部审计从业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资格。
***审计部部长的任免由集团董事会批准。
各企业审计部部长、副部长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审计部的意见,并按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第九条***及各级企业审计部部长除具备第八条所列条件外,还应具备从事五年以上审计、会计或者相关工作的经验。
除集团、各级企业审计部长外的其他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有内部审计从业资格,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财会、审计等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初级以上职称;二是具备三年以上审计、会计或者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中级以上职称。
优先考虑取得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聘任需事先报集团审计部备案,各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调动应事先报集团审计部备案。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一)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审计对象有权申请审计人员回避:1. 与审计对象负责人和有关主管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2. 与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3. 与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正常审计业务的。
(二)各级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回避由该级企业审计部部长决定;企业审计部部长的回避由集团审计部决定;集团内部审计人员的回避由集团审计部部长决定;集团审计部部长的回避由集团管理层决定。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各级审计机构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各级内部审计机构要逐级报告工作。
第十二条集团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职责:(一)贯彻国家、省审计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二)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三)组织领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召开内部审计工作会议,组织审计人员培训,审计理论研究以及有关资料的编写等;(四)表彰先进,总结推广内部审计工作经验;(五)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审计成果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综合、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六)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下级单位的审计;(七)对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中重大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审计调查;(八)促进所属单位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九)办理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农牧场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领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及有关资料的综合、统计、汇总、上报工作;(三)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审计及专题审计调查;(四)促进所属单位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五)办理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审计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全资或控股产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对财务计划或者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二)对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三)对国有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进行审计;(四)对经济效益进行审计;(五)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六)对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委托经营、合资合作项目经营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包括改变经营方式前审计、兑现审计、离任审计);(七)对企业内部的重组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拍卖、抵押、租赁、转移和企业停业、破产进行审计;(八)对建设项目工程实施审计;(九)对国家财经法规和部门、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审计;(十)完成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任务;(十一)完成本单位交办的各项审计任务;(十二)其他审计事项。
上述审计任务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就地审计、报送审计或联合审计等有效的方式进行。
第五章审计待遇及权限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补贴、劳保待遇的标准,比照当地审计机关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履行独立的审计监督权,不附属于其它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取权、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借故设置障碍,妨碍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更不得对内部审计人员打击报复。
对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应视情节给以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有关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二)检查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的文件和资料;(三)参加部门、单位的年度计划、预决算和重大投资、资产处理、资产调度等重要经营决议等会议;(四)对审计涉及到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的文件和资料;(五)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可能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应当报告单位负责人并予以制止;(六)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予以封存;(七)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以及纠正、处理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意见;(八)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九)对审计中的重大事项,向上一级内审部门进行反映;(十) 内部审计机构或者人员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有权责令被审计单位配合查询其在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并取得证明材料;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可以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通报、警告、内部罚款、收缴违纪资金、责令改正等权力,收缴处罚款项交同级财务部门。
对严格遵守和维护财经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向部门、单位领导人提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建议。
第六章审计工作程序第十九条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一)根据上级部署和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审计部门备案;(二)审计项目实施前应进行审前调查,制定审计方案,实施审计三日前,应当向被审计单位发审计通知书;(三)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制定审计方案,下达审计任务书,确定审计方式、范围、内容。
步骤、时间,明确审计小组分工;(四)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审计查证、取证、核实工作,审计结束后审计组提出审计组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或者人员的意见后,提交单位负责人审定,形成审计报告并作出审计决定;(五)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六十日内向内部审计机构所在单位负责人和上级审计机构申请复审,复审期间审计决定照常执行;(六)对主要审计项目要进行后续审计,检查执行审计决定和采纳审计建议的情况;第二十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档案,按照规定实行规范化管理。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组织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对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对项目的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内部审计业务文书规范第二十一条审计公文、业务用纸及行文格式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公司规定执行。
审计项目确立后,由审计组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编制依据;(二)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三)审计的目标;(四)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五)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六)预定的审计工作起讫日期;(七)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八)编制的日期;(九)其他有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审计通知书》由审计部发出,向被审计单位通知有关实施审计的事项,主要内容包括:(一)被审计单位名称;(二)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三)审计组组长及成员名单;(四)对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五)审计部公章及签发日期。
第二十三条审计证据是审计部门收集的用以证明审计事项真相并作为审计结论基础的材料,主要包括:(一)内部审计人员取得的以书面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书面证据,包括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各种原始凭证、会计记录(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各种明细表)、各种会议记录和文件以及各种合同、通知书、报告书、函件等资料的复印件;(二)通过实际观察和清点,取得为确定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事实是否确实存在的查证核实事项记实;(三)就审计事项向有关人员进行口头调查所形成的审计调查记录;(四)其他证据。
第二十四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记载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获取的证明材料名称、来源和时间等,其主要内容包括:(一)被审计单位名称;(二)审计事项;(三)会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四)内部审计人员及编制日期;(五)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摘要及其依据;(六)复核人员、复核意见及复核日期;(七)索引号及页次;(八)附件。
其中,审计工作底稿附件包括:(一)与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二)与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往来函件、公证、鉴定等资料原件、复印件或摘录件;(三)其他有关的审计资料。
第二十五条《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审计依据;(二)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起讫时间;(三)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四)被审计单位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承诺情况;(五)实施审计的步骤和采取的方法及其他有关情况的说明;(六)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及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及其评价意见;(七)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以及定性、处理、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八)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审计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审计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间;(二)审计报告认定的被审计单位违规违纪的行为事实;(三)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定性,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及其依据;(四)需要进行整改的事项;(五)处理、处罚决定执行的期限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