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的历时演变及其翻译标准_徐赛颖
法律英语教学大纲
《法律英语》教学大纲一、序言(一)课程发展的历史沿革西北政法学院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设法律英语课程,是我国是较早开设该课程的高等院校之一。
当时开设此类课程的院校只有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由于学校和学院的高度重视,个别教师的积极参与,法律英语课程一直是我院的特色课程,并成为法律英语专业的核心课程。
经过十几年的教学实践,除了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外,还培养出了一支集科研与教学为一体,职称比例、年龄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其科研成果和教学经验在我国的西北五省区处领先地位,并在全国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早在1993年,由谢立新任主编、范小玲、樊林波任副主编出版的《法学英语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是我国最早的法律英语教材之一。
通过一定量的教学实践并在总结前书成功编写经验的基础上,由谢立新、马庆林共同完成的《新编法学英语教程》(2000年12月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出版),除了作为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法律英语专业和全校法学专业的指定教材外,还被其他院校广泛使用,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解放军政治学院、西北大学、西安科技大学、宁夏大学等,并受到教师和学生的普遍好评。
在教学过程中,为了使学生的学习更具有针对性、更能适应社会对法律+英语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我们曾经于1999年和2003年就法律英语课程的课时安排、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等在学生中进行过实际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
根据调查结果和师生们的反馈意见,我们及时撤换掉了一些稍显陈旧的内容,与此同时也加大了部门法和案例法的教学比例以强调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尤其是突出了当今社会与法律密切相关的话题。
另外,为了改变学生知识结构单一这一现状,我们还增加了英美司法文书、法律翻译、法律语言学、英美法概论等选修课程以丰富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文化背景知识。
2004年法律英语课程被西北政法大学正式确定为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经过2年多时间的相互合作和共同努力,课程组成员顺利完成该课程所需的课程大纲、教案、学习参考文献目录、试题库、实践教学指导计划、教学辅助资料阅读、国外经典案例分析等分项内容的建设工作,其中法律英语教学课件还于2006年分别获得“西北政法大学首届青年教师多媒体课件比赛”一等奖,“第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优秀奖”。
法律英语的词源与专门术语
法律英语的词源与专门术语本文旨在探讨英汉法律术语的特点、词源及翻译方法。
我们将简要概述英汉法律术语的主要区别和,接着深入挖掘英汉法律术语的词源,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翻译过程中应考虑的因素。
英汉法律术语具有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的特点。
这些术语涵盖了法律体系的各个方面,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英汉法律术语也呈现出各自的特点。
英语法律术语往往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需要具备较好的英语基础和法律专业知识才能准确理解和运用。
例如,“ Testament”在英语中通常指代遗嘱,而在汉语中则翻译为“遗嘱”或“遗嘱书”。
汉语法律术语则更多地体现了本土化特点,往往与特定的文化和社会背景相关联。
例如,“土地产权”在英语中翻译为“land property right”,但这一术语在汉语中则具有更为丰富的社会和文化内涵。
英语法律术语的词源主要涉及拉丁语、法语、古英语等语言。
例如,“jurisdiction”一词来源于拉丁语的“iurisdictionem”,原意为“统治者的权力”。
而汉语法律术语则主要源于古汉语、民间俗语、外来语等。
例如,“不动产”在英语中翻译为“real estate”,该词源于古汉语中的“不动之产”。
在翻译英汉法律术语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尊重原文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在翻译过程中应尽可能保留原文的法律专业含义,避免歧义和误解。
考虑到目标语言的习惯表达和语境。
翻译时需要结合目标语言的语境和习惯表达方式,以确保译文的自然和地道。
例如,在英语中常用“null and void”来描述某项法律条款或合同无效,而在汉语中则更习惯使用“无效”或“作废”来表达相同的意思。
注重保持文化的差异性和特色。
在翻译过程中应尽量保留原法律术语的文化内涵,以体现不同法律体系的特性。
例如,“无罪推定”在英语中翻译为“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这反映了英美法系中对于被告在未经证实有罪之前应被视为无罪的理念。
法律英语的词源和术语介绍
一、 法律英语词源的三个主渠道
英语词汇的来源最具开放性, 法律英语词汇亦是如 此。 在英语发展的历史长河中, 法语和拉丁语构成了法律 英语词汇来源的主渠道, 另外, 古英语复合副词及其它常 用古词语构成另一主渠道。
的具有多义性, 应用时要注意词形变化和语境。
2. 排他性专门涵义术语 这种术语指排斥与法律概
念无任何联系的一般涵义而保留特定的法律专门涵义的 法律专门用语。 这类术语有两种涵义: 一是法律方面的; 二是普通意义方面的。 由于两种涵义截然不同, 所以必须 通过排斥与法律无关的普通涵义才能明晰地揭示特定的 法律专门涵义。 这类术语的多义现象主要是由于词义范 围在历史演变中扩大或缩小而产生的。 据此, 可将其分为 两类形式: ①词义外延术语: 许多专门创造的法律专门术语由 于词义从原先表示的单一概念扩大到表达外延较宽广的 概念而越出其使用范围, 渗透到日常生活中, 例如 a lib i 是一个法律专门术语, 意为 “不在犯罪现场” , 现在词义已 扩大为 “借口, 托辞” , 甚至还转化为动词 “为…辩解” 。再 试看以下词义外延的例子: 法律专门术语
law yer, cri m e cri m ina l, con tract con tractua l, 而 且 有
语在现代英语中已不再广泛应用了, 而且逐渐在消亡, 但 是在法律英语中古词语的应用却十分普遍。 正如 D avid
C rysta l 和 D erek D avy 所 言: It is esp ecia lly no ticeab le tha t any p a ssage of lega l Eng lish is u sua lly w ell studded w ith a rcha ic w o rd s and p h ra ses of a k ind tha t cou ld be . ( 任何一段法律英语都 u sed by no one else bu t law yers
高教指定教材《法律英语》译文
高教指定教材《法律英语》译文第一部分特点与特点美国既是一个专门新的国家也是一个专门老的国家。
与许多别的国家相比它是一个新的国家。
同时,它还因新人口成分和新州的加入而连续更新,在此意义上,它也是新国家。
然而在其它的意义上它是老国家。
它是最老的“新”国家——第一个由旧大陆殖民地脱胎而出的国家。
它拥有最古老的成文宪法、最古老的连续的联邦体制以及最古老的民族自治实践。
美国的年轻(性)有一个专门有意思的特点确实是它的历史肇始于印刷机发明之后。
因此它的整个历史都得以记录下来:确实能够专门有把握地说,任何其它国家都没有像美国如此全面的历史记录,因为像在意大利、法国或者英国过去的传奇中湮没的那样的事件在美国都成了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之一部分。
而且其记录不仅全面,还专门浩繁。
不仅包括那个国家自1776年以来的殖民时期的记录,还有当前五十个州以及各州和联邦(nation)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的历史记录。
因此,据一个专门简单的例子,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汇编有大约350卷,而一些州的判例汇编也几乎有同样多的卷数:想研究美国法律史的读者要面对的是超过5000巨卷的司法案例。
我们不能说一个文件或几个文件就能揭示出一国人民或其政府的特性。
但假如横跨一百多年的千百万个文件敲出始终如一的音调,我们就有理由说这确实是其主调。
当千百万个文件都以同样的方式去解决同样的中心问题,我们就有理由从中得出能够被称为国民特定的确定结论。
第二部分一般法和衡平法同英国一样,美国法律制度从方法论上来说要紧是一种判例法制度。
许多私法领域仍旧要紧是由判例法构成,广泛而不断增长的制定法一直受制于有约束力的(说明制定法的)判例法。
因此,判例法方法的知识以及使用判例法的技巧关于明白得美国法律和法律方法是极其重要的。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一般法确实是由英国皇家法院的巡回法官的判决所得出的一般的一样法——优于地点法。
采纳或执行某项诉讼要求是以存在法院令状这种专门形式的诉为前提的,而这就使最初的一般法表现为由类似于古罗马法的“诉”所构成的体系。
法律英语参考译文 完整版Lesson1-16
当然,对法律编纂的目标也有回应。倡导法典编纂者认为这会使法律的确定 性,统一和系统的法律记载更有可能,而反对者声称法典编纂会导致法律僵化。
普通法 普通法构成了历史作为英国领地和英国殖民地国家的主要法律。它
市民法是世界盛行的法律体系,它源于罗马法,没有详尽的规则系统,通常 是法典式的,它被法官应用和解释。然而,现代法律系统是 19 世界法典编纂运 动的派生物,在那期间大多数重要法定(尤其是拿破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诞生 了。
市民法以罗马法为基础,尤其是《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后来在中世纪由中 世纪的法官发展。对罗马法的吸收接纳,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特点。在一些国家, 它的影响来自于立法机关的法令,亦即罗马法成为有建设性的法律。而在另一些 国家,罗马法则在法律理论家主张的审核程式上被接受。
于,来源于 live under 在……统治下生活)
普通法和制定法存在于美国法律制度中。在历史发展进程中,法律的某些部 门几乎不由制定法所控制,而是由司法判决所控制。例如,合同法大部分内容就 是在英国法律制度的演进中由普通法的法官发展出来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 一法律部门就不存在立法。立法机关实际上也制定涵盖合同内容的法律,立法广
法由规则的全部所组成。这些全部的规则在构建的政府机关下被适应、被执 行,以确定什么样的行为是正确的、什么样的行为是可被允许的、以及什么样的 行为是应被否定或惩罚的。
没有法律,社会就会处于无政府状态。法律是社会赖以生存的手段,它提供 个人保障,它建立制度和维持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秩序、保证社会健康和安全, 它提供一个和平解决争端的方式,它维持人与人之间在经济关系中的稳定性和灵 活性,以及它禁止对社会有破坏性的行为。规章制度反映其所实施的社会和时代。 法律的发展是符合实际的,它在其日常运作中随着社会对合理性和灵活性的需求 而发展。
《法律英语翻译》课件
法律英语翻译简介
掌握法律英语翻译的基本概念和应用领域,为后续内容奠定基础。
法律术语概述
详细介绍常见的法律术语,包括罪名、法律程序和合同条款等,让你熟悉法 律领域的专业词汇。
法律词汇来源与理解
讲解如何将英文的法律术语准确翻译成中文,避免误解和歧义。
从中文翻译到英文的法律术语 翻译
介绍如何将中文的法律术语翻译成英文,确保准确传达法律意图。
了解法律词汇的来源,包括拉丁文和英语法律文献,以及如何正确理解和翻 译这些术语。
法律英语翻译的挑战
探讨法律英语翻译中的主要挑战,包括文化差异、法律体系差异和语言特点等,并提供解决方案。
成功的法律英语翻译策略
分享实用的法律英语翻译策略,包括术语对应、上下文理解和审校方法,帮 助你提高翻译质量。
从英文翻译到中文的法律术语翻译
英语法律话语通俗化运动及其写作原则
V0 1 . 2 7N o . 1
J a n .2 01 4
英语法律话语通 俗化运 动及其 写作原则
徐赛颖 ,刘艳苗
( 宁波 大学 外语 学院 ,浙江 宁波 3 1 5 2 1 1 )
摘要 :西方的法律话语 由于历 史沿革的原 因一 直保持 着复杂深奥的语 言特征 ,而时代 的发展 决定 了其通俗 化 的发展趋 势。文章 阐释 了英语法律话语的通俗化运动 ,探 讨 了其兴起 的理论背景、发展历 史及影 响,同
一
信息传递为 目的, 避免行话 、 不必要 的技术术语 和 复杂 的语 言 , 使 用普 通 民众 熟悉 的语 言 。… … 它同时指出, 实践证明通俗英语 的使用对客户有 很多好处 , 如: 更好地理解接受他们所需 的信息 ;
节 省 时间 ;避免挫 折 ;避免 误解 ;对该 组织 产生 更 好 的印象 ” 。 上述定义大 同小异 ,都表达 了一个核 心意思 ,
第2 7卷 第 1 期 2 0 1 4年 1 月
宁 波 大 学 学 报 ( 人 文 科 学 版)
J O U R N A L O F N I N G B O U N I V E R S I T Y( L I B E R A L A R T S E D I T I O N)
即法律文件须用通俗英语书写, 保证其可理解性。 由于英语法 律话语 通俗化 有利 于扩大法 律文件 交 流的范围,以及深化交流的内容,所以在法律英 语的话语共同体 中,大多数法律工作者 、 政府官 员及普通民众都支持英语法律话语通俗化。 二 、法律 话语 通俗 化运 动兴 起 的理论 背 景
( 6 ) 拥有着具备相应专业 内容和知识 的成员 。
行事 。通俗化英语应考虑其设计 、格式 以及语 言” 。…法律 文 件 往往 规定 公 民的权 利 和义 务 ,
英语论文 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和翻译策略
英语论文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和翻译策
略
1. 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
法律英语是一种特殊的英语语言形式,具有以下语言特点:
- 正式性:法律文件和法律英语使用正式的语言风格和术语。
这是为了确保准确和一致的理解,以及法律条文的确定性和权威性。
- 技术性:法律英语使用大量的专业术语和复杂的句子结构。
这些专业术语和句子结构的正确理解对法律文档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 精确性:法律英语要求准确表达法律概念和条款。
任何模糊
性或歧义都可能导致法律风险或误解。
- 一致性:法律英语使用一致的术语和表达方式,以确保法律
文件的统一性和可靠性。
2. 法律英语的翻译策略
在翻译法律英语时,以下策略可以帮助确保翻译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 精确翻译:法律英语的翻译必须准确传达原文的法律概念和条款,不能有误导或模糊之处。
- 专业翻译:由于法律英语具有技术性和特定性,最好由熟悉法律领域的专业翻译人员负责翻译,以确保专业术语和句子结构的正确使用。
- 一致翻译:法律文件的翻译应保持一致性,使用相同的术语和表达方式,以维护法律文件的统一性和可靠性。
- 查证翻译:翻译人员应该查证任何不确定的术语或句子,以确保准确传达原文的意思。
- 校对翻译:翻译的法律文件应该经过校对,以确保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以上是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和翻译策略的简要概述。
在实际翻译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还可以结合其他策略和方法,以确保法律文件的准确翻译和传达。
法律英语翻译的技巧与规范
法律英语翻译的技巧与规范IntroductionLegal translation is a specialized field that involves the conversion of legal documents and materials from one language to another. In recent years, legal translation has become an essential aspect of global communication and commerce. To ensure high-quality legal translations, professionals need to follow certain rules and guidelines. In this article, we will explore the techniques and norms that are crucial for legal translation in English.Terminology ConsistencyOne of the most critical aspects of legal translation is consistency in terminology. The translated document must use the same technical terms as the source document to ensure accuracy and clarity. This means that the translator must have a good understanding of legal terms in both languages to avoid mistranslation. For instance, the word ‘trial’ in English can be translated to ‘juicio’ in Spanish, but this may not be appropriate for all contexts. Therefore, the translator must know the correct equivalent for legal terms in different contexts.Legal ContextLegal translation is all about context. Legal concepts and drafting conventions vary from one jurisdiction to another. Therefore, it is essential to consider the target audience and their legal system duringtranslation. For instance, UK and US legal systems may have different terminology and drafting conventions, and a document drafted for a UK audience may not be suitable for a US audience. In such cases, the translator must ensure that the translated document reflects the legal context of the target audience.Cultural NuancesThe cultural nuances of language can also have an impact on legal translation. Legal concepts may not directly translate from one language to another as they may have different meanings orcon notations. For example, the word ‘fairness’ in English may not have an exact equivalent in another language, and translating it directly may result in a mistranslation. Therefore, the translator must take into account cultural nuances and accurately convey the meaning of legal concepts.Clarity and ConcisenessLegal documents are often complex and lengthy. However, translated legal texts need to be clear and concise. The translator must avoid using long sentences, complex terminology, and convoluted phrases that could confuse or mislead the reader. The translator should strive to simplify the language without losing the legal meaning of the text.Formatting and StyleFormatting and style are important aspects of legal translation. The translation must follow the same formatting and style as the source document. This includes anything from headings and subheadings to legal references and citations. Following the original formatting and style will make the translated document more readable and accessible for the target audience.ProofreadingFinally, proofreading is a crucial step in legal translation. The translator must ensure that the translated document is error-free and accurately conveys the legal meaning of the source text. This includes checking for grammatical errors, spelling mistakes, and mistranslations. Proofreading by a second person is often recommended for quality assurance.ConclusionIn conclusion, legal translation is a specialized field that requires attention to detail and knowledge of legal terminology and concepts. To ensure the accuracy and clarity of legal translations, professionals must follow certain rules and guidelines. They should strive for consistency in terminology, consider the legal context and cultural nuances, simplify the language while maintaining the legal meaning, follow the formatting and style of the source document, and proofread the translated document. Adhering to these techniques and norms willresult in high-quality legal translations that are accessible and understandable for the target audience.。
法律英语句式特点及翻译策略
法律英语句式特点及翻译策略2019-07-24【摘要】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和中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我国在政治、经济、⽂化等各个领域的国际交往也越来越频繁。
在许多情况下,国际交往的顺利进⾏都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当拥有不同语⾔和不同法律制度的国家之间⾯对共同的法律问题时,就需要通过翻译进⾏沟通,达成共识。
因此,对法律翻译的需求也⽇益迫切。
【关键词】法律英语句式翻译⼀、法律英语的句式特点法律英语(Legal English),在英语国家中被称为Legal Language或Language of the Law,即法律语⾔,在英语中指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诉讼或⾮诉讼法律事务时所⽤的语种或某⼀语种的部分⽤语。
从此概念可以看出,法律英语所使⽤的语⾔不仅是英语,还包括其他语种,如法语、拉丁语等。
要成功地做好法律英语的翻译,⾸先必须了解法律英语的语⾔特点。
作为专门⽤途英语的⼀种,法律语⾔具有与⾮法律语⾔明显不同的句式特点。
(⼀)⼤量使⽤结构复杂的长句与科技英语、商务英语相⽐较⽽⾔,法律英语中的句⼦结构就其长度和使⽤从句的连续性⽽⾔要复杂得多。
法律英语中的长句主要指多重复合句,除主谓结构外,还有许多修饰成分,如从句、短语等,其主从关系有各种连接词贯通以表⽰逻辑关系,句⼦结构严谨。
例如:The Congress, whenever two-thirds of both houses shall deem it necessary, shall propose amendments to this constitution, or o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legislatures of two-thirds of the several states, shall call a convention for proposing amendments, which , in either case, shall be valid to all intents and purposes, as part of this constitution,when ratified by the legislatures of three-fourths of the several states, or by conventions in three-fourths thereof, as the one or the other mode of ratification may be proposed by the Congress; provided that no amendment which may be made prior to the year 1808, shall in any manner affect the first and fourth clauses in the ninth section of the first article; and that no state, without its consent, shall be deprived of its equal suffrage in the Senate.这个句⼦共有135个单词,其中包含了定语从句、状语从句,⽽且从句之间相互嵌套,构成了错综复杂的句式结构。
法律翻译
法律翻译是翻译中的高端服务,它主要服务律 师,外资企业,进出口公司等社会上层群体,质量 要求和技术难度都相当高。作为法律语言学主要研 究内容之一的法律翻译,包括口译和笔译,在国内、 国际社会生活中将起日益重要的作用。法律翻译工 作除了对译员及相关的条件提出较高的要求外,还 受制于法律语言本身的特点。法律翻译由来已久, 经历了几个历史阶段。
Hale Waihona Puke 2.法律翻译门类逐渐齐全(突出宪政类、商法类书籍翻译) 在修订法律的同时,清政府为了缓和日益激化的国内外矛盾 而提出“君主立宪”的主张,并派载泽、端方等出国考察。 考察后编译成的《列国政要》收集了德、意、奥、俄、美等 国有关宪法、管制、行政、军事、法律、警察制度及教育等 内容,以供清政府从中寻找合适的“君主立宪”模式。另一 方面,新兴的资产阶级为维护其利益,实现立宪改良的目的, 也开始关注有关宪法、行政法及其他资产阶级法律学说。 由于朝野的共同推动,“宪法”及有关书籍得以大量翻译并 出版发行。较有代表性的有“作新社”从日本转译的《各国 宪法大纲》;上海商务印书馆推出的“宪政丛书”;此外还 有蔡文森根据日本元老院的《欧美各国议院典例要略》译本 编译的《十六国议院典例》等。
此外,梁廷(1796-1861)在其1846年刊印的《海国四说》 中也涉及了英、美等国的法律制度,该书中以《合省国说》 最为重要,介绍了美国的总统选举及任期制度、参众两院、 司法制度等。另外,众所周知的魏源的《海国图志》,通 过翻译对西方法律、政治制度亦有涉及。 以上可以认为是中国人认识外国法律的起点,也是我国近 代法律翻译的开端。不过,正如王健教授所言,这些著作 尽管可称得上“旷世未有”,但是这些翻译过来的西方知 识在当时的中国并未引起广泛传播。这些法律翻译作品的 翻译“充其量只不过是在一潭死水里泛起的微微的波澜”。
法律英语的发展历史 英文
法律英语的历史发展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0-06-05 15:47 共15人浏览[大] [中] [小]Modern legal English is based on standard English. However,it contains a number of unusual features. These largely relate to terminology,linguistic structure,linguistic conventions,and punctuation,and have their roots in the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English as a legal language.现代法律英语是基于标准英语。
然而,它包含了许多不寻常的特点。
这些大部分与术语中,语言结构、语言公约,标点符号,并扎根于开发历史英语作为法律语言。
Following the Norman invasion of England in 1066,Anglo-Norman French became the official language of legal proceedings in England for a period of nearly 300 years. Consequently,many words in common use in modern legal English are derived from what evolved into Law French. These include property,estate,chattel,lease,executor,and tenant. The use of Law French during this period has an enduring influence on the general linguistic register of modern legal English. It also accounts for some of the complex linguistic structures employed in legal writing.证明诺曼人于1066年入侵英国的,Anglo-Norman法国人成为官方语言的法律诉讼程序在英国呆了一段时间的近300年的历史了。
法律英语的词汇特征
法律英语的词汇特征
濮阳荣;徐赛颖
【期刊名称】《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5(018)003
【摘要】作为英语语言的一个变体,法律英语有两个显著的文体特征--准确和正式.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法律英语在词汇、句式和篇章等方面都有着自己的特征,如于其它文体不多见的古语词、屡见不鲜的长句以及众多的平行段落排列等.文章拟从分析法律英语的词汇特征入手,说明法律英语之所以有如此独特的词汇特征是因为这些手段能有效地使法律文件呈现准确和正式的特点.
【总页数】4页(P77-80)
【作者】濮阳荣;徐赛颖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宁波,315211;宁波大学,宁波,31521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H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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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法律英语的词汇特征 [J], 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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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英语的词汇特征分析 [J], 顾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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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英语的词汇特征分析 [J], 潘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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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英语的翻译
论法律英语的翻译
张晓颖
【期刊名称】《平顶山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5(020)004
【摘要】翻译法律英语最要紧的是坚持"严谨"的原则.在此原则下,译者可以选择适当的翻译方法与技巧.如抓住主线,理顺脉络;遵循文体形式规范;译好专词专意,把准关键词语.熟练掌握这些技巧,对提高翻译质量具有明显的实践意义.
【总页数】3页(P84-85,102)
【作者】张晓颖
【作者单位】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河南,郑州,450002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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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与翻译技巧
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与翻译技巧
余婷
【期刊名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7(007)003
【摘要】法律英语是有别于普通英语的工具性语言.作为一种语域变体,法律英语是英美法系国家经过长期的司法实践逐步形成的特有的表达模式和规范.由于法律英语具有复杂性、准确性、庄重性等独特的语域文体特征,这使法律英语的翻译工作也具有极强的专业性特色.文章从法律英语的翻译本质、翻译原则和其文体特点等几个方面入手,分析归纳法律英语的翻译方法与技巧.
【总页数】4页(P95-98)
【作者】余婷
【作者单位】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1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H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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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从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看法律英语的翻译——功能对等理论在法律英语翻译中的应用 [J], 谢天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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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卷 第3期 宁 波 大 学 学 报(人 文 科 学 版) Vol. 22 No.3 2009年5月 JOURNAL OF NINGBO UNIVERSITY(LIBERAL ARTS EDITION) May 2009—————————————— 收稿日期:2008 - 10 - 30作者简介:徐赛颖(1970 -),男,浙江宁波人,宁波大学外语学院讲师,硕士。
法律英语的历时演变及其翻译标准徐赛颖(宁波大学 外语学院,浙江 宁波 315211)摘要:以案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其语言特征的形成有其长期的历史演变过程。
拉丁语、法语以及盎格鲁—萨克逊语的共同影响使法律英语成为特别风格的职业语言。
虽然现代法律英语有着不断简化的发展趋势,但它仍旧是高度专业化、具有专门特征的英语文体。
文章通过对法律英语历时演变的主体特征的历史解读,透视其法律语言的规约性、严谨性、专业性以及去个性化特征,这些特征使得法律英语的翻译须遵循“忠实、精确、统一、简洁”这四个原则。
关键词:法律英语;历时演变;翻译标准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 - 5124(2009)03 - 0061 - 05语言是法律的媒介,是法律用来调整社会行为而使用的工具。
正如Maley 所说,“一旦准则及诉讼记载下来并标准化和制度化,那么一种特殊的法律语言就成形了,它代表着一种专业化的功能模式” 。
[1]法律英语作为一种法律语言具有独特的语言特征,这种特征一方面源于法律英语的职业特殊性,另一方面还来自于其悠久的演变历史。
考察法律英语的这种历时演变有助于我们了解法律英语翻译中的特殊性及其独特的评价标准。
一、法律英语的起源及其演变欧洲大陆的国家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起源可以追溯到罗马法,精确地说可以追溯到公元6世纪Corpus Juris 所制定的Justinian Code 。
[2]也就是说,大陆法系的起源是以法典的形式固定下来的。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起源有很大的区别,虽然罗马法对英美法系的起源有一定的影响,但英美法的起源在于英国法主要使用于英国、英国的原殖民地以及美国。
英美法系的产生不是以法典的形式而是依赖于法官对长期以来不同案件判决的经验的积累,它给予法庭以极大的权力,而且法律的从业者对于这种法系的形成起了很大的作用,因为在英美法系中,是律师而不是法官首先准备上诉的材料、盘问证人,也是律师根据自己的从业经验和法官对以前的案例的判决提出证据,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英美法是由法律的从业者发展成形的。
英美法最早起源不是书面的,只存在于法律从业者的记忆当中。
在11世纪初,法官才开始把各种判决的案例记录下来,这就是为什么英美法有时候也被称之为“案例法”(case law),也就是说可以由法官解释的法律,与“成文法”(statutory law)相对应。
[3]英美法的真正发展是在公元1066年诺曼底人征服英国后,那时才开始出现了用英语和拉丁语 书写的法律,但拉丁语起着主导作用,它成为正式的法律文件比如公文和准则的书写语言。
到了13世纪,由于法语随着诺曼底征服后在英国地位逐渐加强,也由于13世纪时半数以上的欧洲法庭都使用法语,所以法语代替了拉丁语成为英国法庭的口头使用语言,但那时拉丁语还是英国法律的书面语言。
[4]到了14世纪,法语才取代拉丁语成为了英国最早的法律年报和法规的书面使用语言。
所以 法律法语在词汇上和形态上对现代法律英语有着巨大的影响,在当时英国,所有的法律以及记录的案例都使用法语。
直到15世纪后期,随着1476年专业出版机构的出现,以及对伦敦标准语作为书62 宁 波 大 学 学 报(人 文 科 学 版)2009面英语形式的接受,一些法规才开始用英语印刷出版,也正是从那时起英语才逐渐取代法语成为英国法庭的口头使用语言以及英美法系中法律和法规的书面使用语言。
但那并不意味着来源于拉丁语和法语的法律词汇到那时都从法律中消失了。
相反,许多词都融入了法律英语而成为其一部分并被法律界广泛使用。
正是由于历史上拉丁语、法语对英美法的巨大影响,所以如Vystrcilova所说的“现代法律英语 中大量法律专业术语或行话来自于拉丁语和法语而不是来于本土的盎格鲁萨克逊语言。
……这些词虽有外来的词形却有英语的读音”。
[5](92)现在在法律英语文书中还不时可以看见拉丁语、法语、盎格鲁萨克逊语并存的情况。
根据词源及词汇的文体特点,对现代法律英语中的法律术语及行话可以分析归纳如下:(一)来源于拉丁语的法律英语术语及行话传统上,英美两国法律专业的学生都要学习拉丁文。
[6]在标准法律词典或英汉法律词典里,仍然收录了大量直接来自拉丁语的词汇。
其中有些在语音上和词形上被英语同化,成为法律英语词汇的组成部分,如affidavit(宣誓书)、homicide(杀人)、custody(拘留)、prosecute(起诉)、testimony (证词)、orbiter(仲裁人)、veto(否决)、alias(化名;别名)、alibi(不在犯罪现场)、quorum(法 定人数)、legal(合法的)、minor(未成年人)、appeal(上诉)、mediator(调停者)、declaration(申诉)、notary(公证人)、per capita(人均)、pro forma(形式上的)等。
但还有另外一部分拉丁词汇常常出现在法律英语文件中,它们保留了拉丁语的外貌,让人一眼便知其拉丁语渊源,这些词汇专业性强、语义清晰,如果不了解会给翻译带来极大的理解障碍,如ad hoc(专门的,专门地)、bona fide(真诚的,真诚地)、per se(自身)、in re(关于)、in esse(实在的)、corpus delicti(犯罪事实)、mens rea(犯罪企图)、nulla bona(无财物供执行)、condominus (共有人)、confide jussio(共同保证)、res judicata(已判决的事件,既判案件)、nolle prosequi(撤 诉)、pro rata(按比例)、inter alia(除了别的以外,特别是)等。
总之,无论是否已融入英语,这些拉丁词汇都在法律英语当中占据突出位置,成为法律英语的显著特点。
(二)来源于法语的法律英语术语及行话据统计,仅在公元1250 - 1400年间就有约10 000个法语词汇直接进入英语词汇,其中75%一直沿用至今。
[7]在那一时期进入英语的法语法律词汇也最多。
在18世纪初至19世纪虽有法语词汇 继续进入英语,但是法律词汇并不多。
跟法律英语中的拉丁文一样,法律英语中的法语词汇也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已与英语同化,成为法律英语词汇组成部分,如attorney(律师)、bail(保释金)、bar(律师界/法庭)、bill(法案)、co-mplaint(控告)、contract(合同)、decree(法令)、dossier(案卷)、forfeit(没收)、hue and cry(追捕罪犯之喊叫)、heir(继承人)、inquest(审讯)、jury(陪审团)、insurance(保险)、indictment(公诉/控告书)、mortgage(抵押)、plead(答辩/抗辩)、ransom(赎金)、sentence(判决)、summons(传票)、verdict(裁决/陪审团裁决)、plaintiff(原告)等。
还有一类是未被同化的仍保留了法语外貌的法语词汇,在现在的法律文件中还常用到。
如feme sole(独身女子/未婚女子)、feme covert(已婚女子)、estoppel(禁止翻供/不容反悔)、lashes(长期不行使权利/对行使权利的懈怠)、alien or aliene(转让)、quash(撤销)、fait accompli(既成事实)、voir dire(预备询问/预先审核)等。
由于14、15世纪期间法语大量地进入法律英语,所以在英美法系中法律文书的起草者有个传统沿袭至今,即为避免对术语的两种语言的错误理解,或为了避免另一方借两种语言词义间的细微差别大做文章,法律工作者在起草法律文书中大量使用同义词或近义词以保证表达的准确性。
正如Beveridge所说,“这些同义词或近义词大多数是对词使用,有时也有若干词组合使用”,[8](4)如last第3期徐赛颖:法律英语的历时演变及其翻译标准63will and testament,terms and conditions,goods and chattels,cease and desist,null and void,save and ex-cept,breaking and entering,free and clear,peace and quiet,force and effect,等等。
(三)源于本族盎格鲁—萨克逊语的法律术语及行话上文已提及英美法起源的根子还在于英国法,所以虽然法语和拉丁语构成了法律英语外来词汇的主渠道,但另外一部分法律英语专业术语及行话却来自于本土的盎格鲁—萨克逊语本身,主要是一些中古英语时期遗留下来的复合副词和其他常用古词语。
中古英语时期是指从诺曼底征服英国后到大约公元1476年伦敦标准语作为书面英语的形式这段时期。
[9]在这期间,形成了在今天还普遍使用于法律英语的一些专门词汇,这些词语在现代英语其他文体中,尤其是英语口语中,已很少使用,但在法律文书中仍旧普遍应用,为法律英语增添了其特有的专业文体特色。
其使用的目的就是使法律英语的行文更加庄重、正式、古典和严肃,具有很强的文体效果,如notwithstanding、aforesaid和aforementioned。
最突出的古体形式是那些由here、there和where加上一个或几个介词构成的复合副词,如herein、hereafter、hereunder、hereto、thereby、therein、thereof、thereunder、thereupon、where-by、wherein、whereas、wherein、whereof、whereunder、whereupon等词。
试看以下两例: (1)Neither Party hereto shall assign this Agreement or any of its rights and interests hereunder without the other Party’s prior written consent, which shall not be unreasonably withheld.(2)All other obligations under this Agreement and the time for performance thereof shall not be affected thereby.这类词中的here应理解为this、there应理解为that,where应理解为wh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