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体育特长生管理暂行规定【模板】
大学特长生学籍管理规定
大学特长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艺术特长生和体育特长生(以下简称特长生)的学籍管理,培养品学兼优的特殊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体育特长生是指具有体育运动特长,由我校根据招生规定,作为高水平运动员招收的学生。
艺术特长生是指具有艺术特长,由我校根据招生规定,按照艺术特长生标准招收的学生。
第三条特长生在刻苦训练、努力创造佳绩、为校争光、积极带动学校文体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各类课程的学习。
特长生应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数,方能毕业。
各类课程学分要求如下:1.理论课中所有必修课学分;2.毕业设计(论文)及其他实践性教学环节学分。
3.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选修课学分的80%。
4.校选课学分不作要求。
其未修课程学分数应按本规定第九条的要求获得相应奖励学分或训练学分。
第四条特长生经考核达到学士学位要求,可向学校申请学位。
第五条为参加必要的校内外大型演出活动或重大比赛,校团委和体育部与学生所在院(部)协商后,可以报教务处调整参演或参赛学生的上课时间或短期停课,由此耽误的课程可事后进行补课,课程考试可采取缓考方式处理。
非参演或参赛学生按正常进度上课和考试。
第六条特长生的成绩管理1.学生因缺交作业、旷课、缺做实验等原因而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因考试舞弊、旷考等原因而未获得课程成绩,按实际情况记载,不考虑竞赛及平时训练加分。
2.平时成绩在60分以下者,其成绩记载时不考虑竞赛及平时训练加分。
3.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对特长生的教学要求与普通本科生同等对待,不作特别考虑。
其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实际评分和原始考试卷面分按比例折算后如实记载。
第七条符合加分条件的特长生,每学年由体育部、校团委提供训练日志、参赛及获奖文件、证书等复印件,教务处会同学生所在院(部)集中审核处理一次。
每次获奖只能享受当学年的加分。
若一学年内有两次及以上获奖,按高等级奖项计算,不重复累加计算。
符合加分条件的特长生,其总评不及格课程成绩可按以下标准加分,平时成绩记载不予更改。
体育特长生规章
体育特长生规章一、背景介绍体育特长生是指在体育方面具有出色天赋和潜力的学生,他们在体育项目上展现出非凡的才能和成就。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培养体育特长生,制定了以下规章。
二、选拔和录取1. 选拔标准:学校将根据学生在体育项目上的表现、竞赛成绩、体能测试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拔。
2. 录取程序:通过选拔的学生需提交报名申请,并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
最终录取名单将由相关部门公示。
三、培养计划1. 个性化培养:根据学生的特长和优势,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包括训练内容、强度和频率等。
2. 综合素质培养:除了体育项目的训练,学校还将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包括学术成绩、道德品质、领导力等方面的培养。
四、学业管理1. 学业优先:学校将确保学生在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中合理安排时间,不影响正常的学业进度。
2. 学业辅导:为了帮助体育特长生更好地平衡学习和训练,学校将提供学业辅导和个性化的学习计划。
五、训练管理1. 训练计划:学校将制定详细的训练计划,包括每日、每周和每月的训练安排,确保学生有规律地进行训练。
2. 教练团队:学校将配备专业的教练团队,负责指导和管理体育特长生的训练,确保训练质量和安全。
六、竞赛管理1. 参赛安排:学校将根据体育特长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参加各类比赛和选拔赛。
2. 竞赛经费:学校将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用于体育特长生参加竞赛的报名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七、奖励与考核1. 奖励机制:学校将根据体育特长生在竞赛中的表现和成绩,设立奖学金、荣誉称号等奖励机制,激励学生取得更好的成绩。
2. 考核机制:学校将定期对体育特长生进行综合考核,包括体能测试、技术水平评估、学业成绩等,以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进步情况。
八、纪律要求1. 遵守规章制度:体育特长生需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包括作息时间、纪律要求、行为规范等。
2. 团队合作:体育特长生应加强团队意识,尊重教练和队友,积极参与集体训练和比赛。
九、退出机制1. 自愿退出:体育特长生如有自愿退出的情况,需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
西安理工大学体育特长生管理办法
西安理工大学体育特长生管理办法西安理工大学体育特长生管理办法西理体字[2003]4号为了适应当前高校的发展,改变我校一些比赛项目(尤其是田径),多年来处于落后地位的状况,我校招录了一些有特长的高水平运动员,他们已经或将在今后为学校争得更大的荣誉。
为了使这支队伍健康成长,能真正为学校做出贡献,同时也鼓励和表彰那些在体育竞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个人,参照《西安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各运动项目的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 招生1. 体育部按学校教务处和主管校长批准的招生名额进行选拔测试,由教务处按特长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2. 体育部按需要对不同项目的运动员进行选拔。
测试条件是二级以上的运动员(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以及其他项目)。
3. 对努力完成学业,且成绩突出,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学生,经体育部建议,所在学院免试推荐,可优先考虑其研究生。
二. 学籍与日常管理1. 体育特长生由学校安排在适当专业就读。
2. 其学籍及日常事务由相关学院管理,训练、奖励、处罚、评优等由体育部指定专人协助相关学院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
三. 免修和学制1. 对运动员采取运动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累计计分评价的办法,评价标准与其他学生相同。
2. 为使运动员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训练,在全国比赛、陕西省高校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每学期可免修不超过2门非主干课程,具体免修的课程由学生提出申请,经体育部与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3. 未能按时修完学业,暂时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可延长学制1—2年。
四. 运动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管理凡在各级比赛中取得好成绩,可按以下标准取得运动成绩分,运动成绩分可以加记在文化课成绩中,在获奖学年内有效。
个人项目的运动成绩分:1. 在全国比赛中,个人项目(包括全运会、大运会、城运会、全国大学生单项协会的正式比赛)每取得1分,记10分运动成绩分,以得分的多少计算运动成绩总分数。
体育特长生规章制度
体育特长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体育特长生的管理,促进其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凡在校期间表现出色,具备体育特长的学生,经过认定后可被评选为体育特长生。
体育特长生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遵纪守法,积极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努力成为校园体育的旗帜和楷模。
第二章体育特长生的认定与评选1. 体育特长生的认定标准(1)身体素质良好,具备较高的体育技能和潜力;(2)在学校或其他比赛中获得过突出成绩;(3)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领导能力;(4)品德端正,遵守学校纪律,受到老师和同学的好评。
2. 体育特长生的评选程序(1)学生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2)学校体育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3)经过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4)最终评选出体育特长生名单并公示。
第三章体育特长生的权利义务1. 权利(1)享受专门针对体育特长生的培训和指导;(2)优先参加校内外各类体育比赛和活动;(3)获得相关奖励和奖励;(4)参加各类培训和交流活动。
2. 义务(1)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2)积极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提高自身技能;(3)维护校园体育设施和公共秩序;(4)做体育精神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第四章体育特长生的管理1. 体育特长生培训(1)学校体育部门组织针对体育特长生的基础和专业培训;(2)根据不同运动项目进行个性化训练;(3)建立个人档案,定期评估和调整训练计划。
2. 体育特长生考核(1)定期组织考核,包括体能测试、技能测试和综合表现考核;(2)根据考核结果对体育特长生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培训计划。
3. 体育特长生表现评定(1)根据体育特长生在训练和比赛中的表现进行评定;(2)表现优秀者可获得奖励和提升机会;(3)表现不佳者应加强训练,改进表现。
第五章体育特长生的奖励与惩罚1. 奖励(1)获得比赛奖项;(2)表现出色者获得师生表彰;(3)获得相关证书和荣誉称号。
2. 惩罚(1)不遵守规章制度者,给予批评和教育;(2)严重违纪者,暂停或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3)造成不良影响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体育特长生规章
体育特长生规章引言概述:体育特长生是指在体育方面具有出色天赋和潜力的学生。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培养这些特长生,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体育特长生规章的内容和要求。
一、选拔标准1.1 体育能力测试:学校将定期组织体育能力测试,包括力量、速度、敏捷性、耐力等项目,以评估学生的体育潜力和水平。
1.2 学业成绩要求:体育特长生不仅要具备优秀的体育能力,还要保持良好的学业成绩,学校要求特长生在各科目中保持一定的平均分。
1.3 品德表现:体育特长生应该具备良好的品德素质,遵守学校的纪律规定,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对他人友善和乐于助人。
二、培养计划2.1 个性化训练:学校会根据每位特长生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训练计划,包括技术训练、体能训练和心理训练等,以提高特长生的综合素质。
2.2 专业教练指导:学校将聘请专业教练对特长生进行指导和培养,确保他们的训练科学合理,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3 竞技经验积累:学校会组织特长生参加各类比赛和培训交流活动,为他们提供展示自己的机会,让他们在实战中不断积累经验和提升能力。
三、学业与体育的平衡3.1 学业优先原则:学校强调学业的重要性,特长生在参与体育训练和比赛的同时,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学习任务的完成。
3.2 弹性学习安排:为了给特长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学校会根据他们的训练时间和比赛安排,合理调整课程表,给予弹性学习安排。
3.3 学业支持措施:学校设立学业辅导班和特长生学习小组,为特长生提供学业上的指导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平衡好学业和体育训练。
四、纪律要求4.1 遵守训练纪律:特长生要按时参加训练,服从教练的指导,不得迟到早退,要保持良好的训练纪律。
4.2 遵守比赛规则:特长生在比赛中要遵守比赛规则,尊重对手和裁判,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胜利。
4.3 遵守学校规定:特长生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包括校园秩序、课堂纪律等,为校园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五、奖励与考核5.1 奖励机制:学校将根据特长生的表现和成绩,设立奖励机制,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参观交流等,激励和鼓励特长生在体育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
学校特长生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特长生管理,充分发挥特长生的优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具有特殊才能和特长,经学校认定并招收的特长生。
三、特长生认定1. 特长生认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定。
2. 特长生认定条件:(1)在音乐、美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具有明显特长,并在相关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2)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良好。
(3)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四、特长生管理1. 学校设立特长生管理部门,负责特长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特长生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 特长生在享受学校提供的学习、生活、文体等方面的便利条件的同时,应充分发挥自身特长,为学校争光。
4. 特长生参加各类比赛、活动,需经学校批准,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
5. 特长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学校将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五、特长生培养1. 学校为特长生提供个性化的培养方案,根据特长生特点,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
2. 学校设立特长生辅导团队,定期开展辅导活动,提高特长生的专业技能。
3. 学校为特长生提供展示平台,鼓励特长生参加各类比赛、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4. 学校加强与特长生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特长生的成长。
1. 特长生在学习和生活中表现优秀,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特长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3. 特长生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制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规定。
3. 本制度由学校特长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高中艺体特长生管理规定
高中艺体特长生管理规定XXX艺体特长生管理规定(暂行)为了规范对特长生的管理,让特长生在健康的氛围中,更好地发展特长。
高中部结合本部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特长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XXX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及违纪扣分标准》、《XXX学生请假制度》等制度。
二、不得无故缺席升旗、早操、课间操和晨会等一切学校活动,更不能旷课。
三、如果专业训练时间有变更,必须每次向班主任、年级组长说明情况。
如果没有说明,按迟到、旷课论处。
累计旷课3次者,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共同教育。
四、保持宿舍的整洁,遵守宿舍纪律,服从宿舍管理员和寝室长的安排,完成宿舍值日工作。
五、按规定在校内用餐,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出吃饭。
六、不着奇装异服,上学期间要按学校规定穿校服。
七、不得假借训练之名,逃避文化研究和文化课教师的辅导。
如果逃避文化研究,学校有权终止他参加特长研究,并按制度扣分。
八、艺体特长生外出研究、培训,必须经本人与家长共同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年级组长、指导老师和学校批准、备案;研究期间特长生的管理、人身及财产安全由专业老师负全责;研究、培训结束后应立即回校研究。
九、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
专业体育训练时间早上:6:20---7:10下午:17:15---18:10星期一、星期五晚上第三、四节课高二音乐特长生:星期天下午5:00--6:30.星期一下午5:00--6:30.进班研究时间早上7:35前进入教室研究。
晚上6:40前进入教室进修。
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
音乐星期二下午第七节课--6:30操演钢琴时间:星期二晚4节课。
高一音乐特长生:星期一晚自4节课,星期一、三、五整理课。
以学校的作息时间为准。
美术高二美术特长生:每周星期二、三晚自时间其他以黉舍作息时间为准10、特长生在专业训练期间的管理,由班主任和年级组长提出请求,专业老师负主责管理;文明进修期间的管理由班主任负责。
十一、特长生在研究期间出现的一切违纪行为。
特长班学生规章制度
特长班学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长班学生管理,推动特长生全面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特长班学生,包括但不限于音乐、美术、体育等特长班学生。
第三条特长班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校应加强对特长班学生的管理,建立健全特长班学生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入学管理第六条特长班学生的招生标准为具备相应特长技能,并经学校选拔录取。
第七条特长班学生入学时需提交特长技能证明,经学校审核后方可入学。
第八条特长班学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统一的入学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学。
第九条特长班学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适应训练,以适应特长班学习的要求。
第三章学习管理第十条特长班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课程表参加课程学习。
第十一条特长班学生应按时到达教室,认真听讲,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特长班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完成作业任务,不得擅自抄袭或者作弊。
第十三条特长班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考核方式完成学习任务,合格后方可晋级。
第十四条特长班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特长比赛,提升技能水平。
第四章行为管理第十五条特长班学生应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互相帮助,不得进行欺凌行为。
第十六条特长班学生应遵守校园规定,爱护校园环境,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第十七条特长班学生应着装整洁,不得穿着暴露或不雅的服装。
第十八条特长班学生应禁止携带手机、电子设备等物品进入教室,不得在课堂上玩耍.第十九条特长班学生应遵守学校规定的宵禁时间,不得熬夜。
第二十条特长班学生应遵守学校规定的消费制度,不得恐怖消费。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特长班学生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可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处理。
第二十二条特长班学生如果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学校可给予停课、留校察看等处分。
第二十三条特长班学生如有犯罪行为,学校将移交警方处理,并按学校规定予以开除。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学校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体育生管理制度范文
体育生管理制度范文一、选拔和录取1.选拔基本条件:应具备一定的体育特长和潜力,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学习成绩达到一定水平。
2.选拔方式:可以通过学校组织的体育项目选拔赛、面试等方式进行选拔。
3.录取标准:对于表现出良好潜力和能力的学生,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
二、体育特长生的权益保障1.学业安排:体育特长生的学业安排应尽可能合理,学校应提供灵活的学习方案,确保他们能够平衡体育训练和学业。
2.体育训练:学校应合理安排体育特长生的训练时间和内容,提供良好的训练设施和教练资源,确保他们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训练。
3.奖励措施:对于体育特长生在比赛中取得的成绩和表现,学校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如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三、体育特长生的管理和培养1.专业指导:学校应配备专业的体育教师和教练,对体育特长生进行系统的训练和指导。
2.培养方案:学校应根据体育特长生的实际情况和潜力,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注重培养他们的技能和素质。
3.竞赛经验:学校应积极组织体育特长生参加各类比赛,提供他们锻炼和展示自己的机会,培养他们的竞技意识和经验。
四、学业要求1.学分要求:体育特长生需按照学校的学分规定完成学业,不得因特长而减免学分。
2.学业辅导:学校应为体育特长生提供学业辅导,帮助他们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果。
3.学业考核:体育特长生需按照学校的考核要求参加学业考试,不得因特长而放宽考核标准。
五、纪律管理1.行为规范:体育特长生需遵守学校的行为规范,不得有违纪行为,如打架斗殴、逃课、作弊等。
2.纪律处分:对于违纪行为,学校应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纪律处分,以维护校园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六、心理关怀1.心理辅导:学校应为体育特长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帮助他们调整心态,克服竞争压力,保持良好心理状态。
2.交流活动:学校应定期组织体育特长生间的交流活动,促进他们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增强凝聚力。
通过以上的体育生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培养体育特长生,提高他们的竞技水平和素质教育。
体育特长生管理条例【范本模板】
附城中学体育特长生管理条例为了保障和促进附城中学在校体育特长生正常学习、训练、生活和身心健康、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体育特长生学习、训练、竞赛和生活的特殊性,依照学校各项有关学生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一、体育特长生管理规定1、体育特长生必须遵守《中学生手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附城中学校纪校规。
2、体育特长生要礼貌待人,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尊敬师长,爱护同学,相互帮助,相互合作共同进步3、体育特长生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注意听讲,认真完成各科作业,期中期末考试各门课程均要努力达到及格以上.4、体育特长生要按时刻苦训练,发扬体育精神,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和运动成绩,不断提高自己发展自己.5、体育特长生要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和竞赛,带头上好体育课.6、体育特长生必须服从教练员的管理,保质保量完成训练和比赛任务.7、体育特长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及各科老师的管理,保证学习任务的完成。
8、体育特长生就餐问题…9、体育特长生衣着整齐不准奇装异服,男生头发不得超过2CM,不准穿耳洞戴耳钉,女生不得烫发染发不得浓妆艳抹。
10、体育特长生严禁打架、斗殴、偷窃、抽烟、喝酒、去网吧上网、夜不归宿等违法乱纪现象。
二、体育特长生处罚规定1、体育特长生因违犯《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附城中学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处分两次或记过以上处分一次者,取消运动员资格。
2、体育特长生不服从教练员管理,不按时到场训练或训练不认真,不刻苦,经教育不改者,取消运动员资格。
(1)体育特长生不按教练员要求或规定时间到场训练,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请家长,第三次警告处分,第四次取消运动员资格。
(2)体育特长生不准无故旷课(文化课)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请家长,第三次警告处分,第四次取消运动员资格。
(3)体育特长生在各项体育活动和竞赛中不能起带头作用,或班级体育课一学期无故旷课三节以上者,取消运动员资格,.(4)对于学习不努力,训练不刻苦,道德品质又差的运动员坚决予以清退。
关于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
关于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一、工作制度招收艺体特长生是我校中考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长生的专业水平、思想表现、学习状态都直接关系到二中的声誉。
为此,这项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把确实优秀的体、艺特长生选拔到我校继续培养,使之成才。
(一)成立有关机构1、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指导整个招生过程,制定有关工作规程;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进行查处。
外聘专业评委,对有争议的学生或事件进行裁决,对公开提出的特殊情况进行研究,研究确定特长生名单。
组长:校长成员:副校长,教育处主任,教务处主任,体艺组组长2、成立项目测试评委组。
负责项目测试、打分。
组长:分管体艺工作的副校长成员: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外聘专业人员3一5人,教练员,音乐、美术老师。
3、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报名、咨询、资格审查,分类统记,记录测试成绩,指导填报特长生的各类表格。
组长:教育处主任组员:音、体、美教师各1人,教导员,大夫(二)测试程序及要求1、测试前,工作小组在报名结束后,给特长生按特长的类别编组登记。
临考前,按组抽签编号,号码别在考生的衣服上,姓名与对应的号码保密,备齐测试所需的一切物品。
2、测试中记录成绩、名次、服务。
3、测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或名次,有关人员签字。
4、田径项目测试时,给每个运动员记时或测量的评委不少于2人。
5、篮球测试现场不少于5个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记名次。
6、声乐、器乐测试现场不少于5个评委。
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记名次。
7、美术临时抽调监考人员,密封试卷阅卷,评委不少于5个,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记名次。
8、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决策。
二、管理规定为加强我校艺体特长生的管理,为国家培养输送优秀后备人才,特制定以下规定。
1、艺体生应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必须模范执行《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2、艺体生必须认真学习文化课,力争取得良好成绩。
学校音体美特长生管理规定
学校音体美特长生管理规定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学校音体美特长生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提高特长生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音体美特长生的选拔、培养和管理。
3. 学校应当为音体美特长生提供良好的学习、训练和比赛条件,加强特长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促进特长生全面发展。
二、选拔与培养
1. 学校应当根据特长生的特长和兴趣,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为其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培训。
2. 学校应当定期组织特长生的选拔活动,选拔具有音体美特长潜质的学生,为其提供专业的培养和训练。
3. 学校应当鼓励特长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和演出,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4. 学校应当加强特长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管理与考核
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特长生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特长生的管理和监督。
2. 学校应当定期对特长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
技能、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等方面。
3. 学校应当根据考核结果,对特长生进行奖惩,对表现优秀的特长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特长生给予指导和帮助。
4. 学校应当加强对特长生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和解决特长生在学习、训练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四、其他规定
1. 学校应当加强对特长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关心和支持特长生的成长和发展。
2. 学校应当加强对特长生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特长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 本规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4.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体育特长生管理细则
体育特长生管理细则一、特长生选拔1.学校将针对高中入学的学生进行特长生选拔,主要依据考生在体育方面的成绩和表现进行评估。
2.特长生选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等。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参加相关项目的选拔。
3.特长生选拔将分为初选和复选两个阶段,初选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技能和表现,复选则更注重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潜力。
二、特长生管理1.特长生将会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集训和培训,供他们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体育技能和素养。
2.特长生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比赛和公开展示,展现自己的能力和成果。
3.特长生需要按照学校制定的学业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学业成绩要优秀,任何因体育训练或比赛而耽误学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4.特长生是学校的形象代表,需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仪表和素质,言行举止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5.学校将为特长生提供相应的奖励和支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奖学金、体育装备、培训资源等。
6.特长生有义务向学校报告自己参加其他校外比赛或训练的情况,学校将视情况进行支持或调整。
三、特长生退出1.特长生如发现自己已经没有继续从事体育特长项目的兴趣或意愿,可以书面向学校提出退出申请。
2.特长生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因素,未能达到学校要求的表现,学校有权取消其特长生身份,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3.特长生如被发现参与学校未经批准的商业活动或与外界进行不当交往,学校有权取消其特长生身份,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4.特长生经过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特长生身份,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5.特长生退出后,学校将不再对其提供相关的体育培训和支持,但学校仍然会关注其在学业和其他方面的表现。
四、特长生保障1.学校将为特长生提供相应的培训设施和场地,确保他们能够进行有效的训练和比赛。
2.学校将为特长生提供专业的教练指导,以帮助他们提高体育技能和发展潜力。
3.学校将为特长生提供相应的体育保险,以应对训练和比赛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体育特长生规章
体育特长生规章一、引言体育特长生是指在体育方面具有特殊天赋和潜力的学生,为了更好地培养和发展这些学生的体育特长,我校制定了本规章。
本规章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体育特长生的培养和管理,确保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同时也保障其他学生的权益。
二、选拔和录取1. 选拔标准体育特长生的选拔标准主要包括体育项目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和体育特长生面试成绩。
具体的选拔标准将根据各个体育项目的特点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2. 录取程序录取程序包括报名、初审、体育特长生面试、体育特长生选拔结果公示和录取确认等环节。
录取程序将由学校体育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执行。
三、培养和管理1. 培养计划学校将根据体育特长生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包括培训课程、训练时间、比赛安排等内容。
培养计划应兼顾学生的学业和体育特长的发展,确保学生能够平衡发展。
2. 课程安排学校将为体育特长生安排专门的体育课程,包括基础训练、专项技术训练和比赛训练等内容。
体育特长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并积极参与训练和比赛。
3. 专项培训学校将根据体育特长生的特点和需求,安排专业教练进行专项培训。
专项培训内容包括技术训练、体能训练、战术训练等,旨在提高学生在特定体育项目上的水平。
4. 比赛参与学校将积极组织体育特长生参加各类比赛和锦标赛,提供展示和锻炼的机会。
体育特长生应按照学校的安排积极参与比赛,并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和纪律。
5. 管理要求学校将建立健全的体育特长生管理制度,包括考勤管理、表现评价、奖惩制度等。
体育特长生应按照管理要求参加各项活动,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权益保障1. 学业保障学校将为体育特长生提供学业保障,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学校将协调体育训练和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帮助。
2. 健康保障学校将加强体育特长生的体育锻炼和身体健康管理,确保他们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
学校将定期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体育特长生的健康问题。
3. 心理保障学校将关注体育特长生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体育特长生学籍及学分制管理规定
体育特长生学籍及学分制管理规定为加强体育特长生的规范管理,充分调动体育特长生认真攻读专业知识和教学训练的积极性,培养具有高素质、有文化、高水平竞技体育的新型复合式人才。
依据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学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制定我校体育特长生学籍及学分制管理规定。
学籍管理第一条按学校统一规划要求,体育特长生的学籍管理、授课及其日常管理,均由体育特长生所在学院负责。
第二条体育特长生须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要求(其中包括专业必修课、选修课、附加体育教学训练课),并纳入体育特长生所在学院的教学管理。
第三条体育特长生与普通生一样,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队规队纪及受司法部门处罚者,严格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条体育特长生因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赛前集训而不能参加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军训、实习等课程的学习及专业课程的考试(考查),由体育竞技中心学工办,为其统一办理请假的相关手续。
第五条体育特长生入校后,如运动水平大幅下降,未达到学校竞技体育培养要求,该生则不再享有在队体育特长生的相关政策;对有能力为学校体育事业作出贡献,而拒不服从安排或自动离队者,体育竞技中心有权上报有关部门令其退学。
第六条体育特长生在校期间,参加重大国际或国内比赛,成绩突出者,将其名单及其政治表现和运动成绩,一并上报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体育竞技水平优秀的体育特长生,由学校向各省、市专业队推荐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作为学校师资后备人才,重点培养或留校任教。
学分制管理为加强体育特长生专业课学习和体育竞赛与教学训练的有效管理,充分调动其专业课学习和教学训练的积极性,激励和促进体育特长生学习专业课和教学训练地自觉性,提高运动成绩,为学校争光,决定在体育特长生中试行学分制管理。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正式注册的体育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挂靠我校的各项体育特长生可参照本规定进行学分制管理。
体育特长生管理暂行规定
体育特长生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加强体育特长生的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体育特长生必须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不得自视为特殊生。
二、体育特长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以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若有特殊情况须写出申请,经班主任、学校分管校长审核批准。
三、体育特长生应认真参加学校全部课程的学习,按时上课,认真听讲。
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各项学习任务。
四、若训练和教育教学环节发生冲突时,需本人申请、教练签字、学校审批、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参加训练,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体育特长生应严格按照教练的训练计划自觉参加训练,不得迟到早退、无故停训。
六、训练期间未经教练许可,体育特长生不得私自离校,若离校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七、体育特长生在校期间因病需暂时中止训练时,由本人凭医院证明向其所在班的班主任及其教练提出申请,报分管校长审核并签署意见。
八、除特招的排球特长生外,学校对其他特别爱好体育锻炼、专项成绩达到一定水平、确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实行“体育特长生”准入制(方案另定)。
九、本规定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室。
校长室
二○一二年二月。
特长学校规章制度范本
特长学校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长学校学生的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特制订本规章。
本规章适用于特长学校全体学生,并由特长学校教职工监督执行。
第二条特长学校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学校师长,团结友爱,勤奋学习,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努力成长为社会有用之人才。
第三条特长学校学生在校内活动期间必须佩戴校徽,不得擅自外出,如有事要离校必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第四条特长学校学生在校内不得参与赌博、斗殴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妨碍他人学习和生活,严禁吸烟、酗酒。
第五条特长学校学生必须保护学校公共设施,禁止损坏学校财物,如有损坏,需根据情节轻重赔偿。
第六条特长学校学生必须遵守图书馆、实验室、宿舍等相关场所的使用规定,爱护公共物品,维护卫生环境。
第七条特长学校学生在校内活动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室、宿舍,必须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特长学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听从教师的教育,遵守学校纪律,服从学校管理。
第九条特长学校学生不得组织或参与违反学校规定的集会、游行等活动,不得传播违反学校宣传。
第十条特长学校学生应当尊重同学之间的隐私,不得干涉他人生活和学习,不得进行人身攻击、辱骂和伤害行为。
第十一条特长学校学生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管理人员举报,做到有则举报、有证必查。
第十二条特长学校学生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根据违纪程度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罚。
第十三条特长学校学生应当时刻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努力学习,争做学习优秀的学子。
第十四条特长学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做有益社会的人。
第十五条特长学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校园。
第十六条特长学校学生在课余时间应当注意文明用语,不得使用粗俗语言,不得传播不良信息。
第十七条特长学校学生应当尊重教师和同学的知识产权,不得抄袭、盗用、复制他人作品。
第十八条特长学校学生应当维护学校荣誉,爱护学校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损害学校声誉。
鲁北英才体育特长生管理细则
鲁北英才学校体育特长生管理细则为有利于本校体育特长生能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更好的发展体育特长,力争把他们培养成为既具有全面素质又有体育特长的未来大学生,同时也为了规范体育特长生的教育管理,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品行操守方面:1、尊敬师长。
在校听从教师、教练的教育管理。
不得和教师、教练发生冲突。
2、团结同学,爱护弱小,不寻衅滋事、不打架、不赌博、不吸烟、不喝洒。
3、不着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法,女生不烫发。
4、晚上熄灯后要早休息,不大声说话或弄出声响影响其他同学睡眠。
二、文化学习方面:1、上文化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考试不作弊。
2、上课必须专心听讲、积极动脑,积极回答教师的提问;不懂的问题必须及时请教老师或同学予以解决,按时独立完成作业并及时复习巩固。
3、不假借训练之名,逃避文化学习,逃避文化课教师的辅导、补课和教育。
三、课余训练方面:1、训练严格按照按照教练预定的训练计划进行。
训练时认真、刻苦,保质保量完成教练布置的训练内容和要求。
2、训练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训练迟到必须主动向教练说明原因并按要求补训,确实有病、有事不能参加训练时,必须事先当面向教练请假。
课余训练出勤管理细则如下:①无故旷训、迟到者需补训双倍训练时间(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的缺训均被定为旷训)。
为简化监督难度,统一把补训时间折合成需补训跑步的圈数,每2分钟折合成一圈,按照需补训的时间折合成需跑步的总圈数进行补训。
②迟到的补训必须主动于当天补上,缺勤的补训必须主动及时补上,无故拖拉补训时间的必须加倍补训,经提示无效的以旷训论处。
3、训练时,服装和鞋子必须适合体育运动,不穿过紧、过长、奇异的服装,不穿有碍运动的鞋子。
违者将视情况给予增加5—20圈训练量、批评教育等处理。
4、训练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横冲乱撞、乱掷乱投。
5、爱护场地和器材,遵守场地管理与使用规定。
器材使用完毕必须及时送回器材室并按照原样放整齐。
器材损坏或丢失时,必须及时告知并协助教练处理。
大学特长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模版
大学特长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模版大学特长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特长生学业考核工作,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素质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学业考核第一条特长生每学年必须完成学院制定的学业任务,不得低于普通学生的要求。
第二条除学院规定的必修课程外,特长生还需参加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
考核方式、成绩计算及认定办法与普通学生一致。
第三条特长生应严格遵守学院规定的学业考核相关要求,如缺课超过规定次数、作业未按时完成、考试作弊等,将影响其特长生身份认定。
第四条性格与品德考核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遵纪守法,自律自重,勤奋刻苦,彬彬有礼,团结友善,思维开阔,责任感强等。
第五条特长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学业考核,或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缺考或者补考。
逾期不申请的,按照缺考处理。
第六条学业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等级。
特长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查看自己的成绩,并及时申请复查。
第七条特长生在学业考核中如有不及格科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考。
补考成绩以其实际考试成绩计算,同时不得高于及格线。
不达标者,取消特长生身份。
第八条学院有权对特长生进行专项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奖励或惩罚。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九条学院领导对特长生学业考核管理负有全面责任,教务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是特长生学业考核管理的实施机构。
第十条管理机构应建成科学规范的学业考核管理制度,明确学生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考核程序,确保考核公正、公平,为保障特长生学业考核管理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一条学院应建立专门的特长生学业考核监督机制,并定期对特长生进行学业考核监督与评估,确保特长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十二条同时学院要加强对特长生的大学生权利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从大学生行为规范,自觉尊重考核结果,自觉接受监督评估。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发文日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院领导根据需要进行补充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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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体育特长生管理暂行规定
为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水平,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等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施范围
我院普通高招、单独招生和五年一贯制中招的学生。
二、学费减免及成绩管理
(一)体育特长生选报专业予以优先考虑,各系部应根据学院安排接收体育特长生就读。
(二)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资格者在校期间全部减免学费。
国家二级运动员入学第一年减免学费,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并获得第一名可减免第二年学费、第二名可减免第二年60%学费、第三名可减免第二年40%学费。
就读期间,非等级运动员获得或达到国家一、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竞赛成绩并取得认可证书的,可享受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待遇。
(三)体育特长生赛前集训(1-2个月)及经批准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所误考试(考查)科目的成绩,按平时学习情况评定成绩;一学期内参加二次(含)省级以上比赛,该学期所修课程经批准后可按平时学习情况评定成绩。
(四)体育特长生获得比赛名次奖励按学院关于奖励的规定执行(《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及评先评优奖励办法》琼软院〔2013〕122号)。
三、日常管理
(一)体育特长生的政治思想、文化课程学习以及日常生活管理由所在系部负责;训练和竞赛由基础教育部负责。
(二)体育特长生应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
刻苦训练,努力完成学业,未经批准不得代表外单位或擅自离校外出比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
1.不与教练配合、训练不认真、态度不端正、达不到训练要求,且屡教不改者;
2.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经常无故旷课,不努力学习,影响学风,被处以留校察看处分,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未经批准擅自离队造成严重影响者。
(四)因客观原因未能进入学院代表队的体育特长生不享受服装、训练、比赛、奖金和补助待遇。
四、本规定由教务处商基础教育部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学院领导,组织宣传部(统战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 工会, 团委,机关党总支。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2014年6月18日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