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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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证合照一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84号),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X大会议精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整合涉企登记备案事项,创新管理方式,强化部门协同,提高办事效率,有效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容易经营难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确保改革落地生根,实现追赶超越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标准统一规范。规范企业登记材料和流程,统一事项、统一表格、统一材料、统一部署、统一实施,核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二)信息共享共用。强化相关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归集和充分运用,让“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
(三)流程简化优化。整合简化办事环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务求程序上简约、管理上精细、时限上明确。
(四)服务便捷高效。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让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三、改革内容
在现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和个体工离户菅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两证整合”改革的基础上,再将49项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的登记备案(其中10项省上已整合,涉及我市的有39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54证合一”。改革实施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由县编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整合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同时,根据深化改革需要,继续整合更多涉企证照事项,扩大“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范围。
四、改革任务
(一)一窗受理。申请人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一套材料”,市场监管部门“一窗受理”,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再另行办理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的相关涉企登记备案证照。
(二)信息共享。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菅业执照后,将企业登记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进行公示,同时推送至省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合,由省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将登记信息推送至省级相关部门,市级各有关部门做好与相应省级业务部门的对接,确保信息发布上下畅通。
(三)加强衔接。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由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登记信息推送至省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证照被整合的职能部门通过省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时接收认领相关信息,做好后续监管工作。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直接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办理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的相关涉企登记备案证照。
(四)部门互认。“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施后,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保险机构等,在办理涉企事务时,要认可“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法律效力,不得要求市场主体另行提交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的相关涉企登记备案证照,不得要求企业提供额外证明材料。对已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的相关涉企登记备案事项,相关业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重复进行登记备案。
(五)强化监管。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充分利用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断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努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五、职责分工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多证合照一码”改革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顺利推进。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制定统一的登记材料规范和工作流程,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省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会同县编办及时对整合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县编办负责调整涉企登记备案事项被整合部门的相关职责和权责清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及时对整合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证照被整合的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及时梳理修订本部门与“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相冲突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及时通过省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合接收认领相关信息,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市级“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建设经费保障工作。
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做好“一留受理”相关工作,做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续相关单位窗口的增设和改造工作,确保群众“只跑一次”。
其他相关部门包括应用部门,要对涉及“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该修订的及时修订,该废止的及时废止,确保“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与市场主体有关的所有领域和环节畅通无阻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开展联合督导,有针对性地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要奖罚分明,对改革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和激励;对落实不力、延误改革进程的要严肃问责。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宣传“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政策,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营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提升服务效能。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多证合一、一照一哥”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开展系统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快窗口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统一登记条件、登记标准和登记规范,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