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合集下载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该法则不但在立法中引起激辩,一边叫好喝彩,一边无法接受劳动者的无劳而获质疑条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但立法通过后,激辩无法阻挡该罚则的实施。

但是该罚则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所引发的争议更多,不论公司、劳动者、法律工作者,甚至法律的适用者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和操作。

因此本文,结合法理和相关司法判例,就题述主题,予以解析和探讨。

一、标准劳动关系系双倍工资赔偿的基数和前提《劳动合同法》仅适用于劳动关系,即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也仅适用于劳动关系。

民事关系、劳务关系则不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

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在于单位和劳动者是否系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劳动关系。

因此双倍工资赔偿的适用,首先要考量基础法律关系是否系劳动关系。

而劳动关系又分为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

一般来说,只有标准劳动关系中才存在劳动者的双倍工资请求权。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无须订立书面劳动协议,也就意味着非全日制用工这一非标准劳动关系不存在双倍工资请求权。

二、双倍工资赔偿的计算期间与基数双倍工资赔偿的期间,起始于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这点应该没有异议。

但是终止时间,第一种观点是满一年即止,第二种观点是满一年应签订无固定期限而未签订的期间,仍应支付双倍工资。

主张第二个观点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立法原意,我认为第二款应是对第一款的补充,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样应是指书面的劳动合同,应该认定第二个观点。

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上海法院普遍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未签合同满一年,单位应承担责任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要双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要双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要双倍⼯资⽹友提问:劳动法中是不是有“未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资”的规定?我怎么找上⼀个⼯作单位要钱?今天,我们谈谈双倍⼯资到底是怎样⼀回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双倍⼯资。

有这样⼀则案例:张⼥⼠是某幼⼉园教师,她于2012年9⽉1⽇进⼊某幼⼉园⼯作,每⽉⼯资由基本⼯资加技能⼯资加⼯龄⼯资等构成。

但幼⼉园⼀直未与张⼥⼠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2016年5⽉30⽇,因个⼈原因,张⼥⼠向幼⼉园递交辞职报告。

单位在其多次要求下,也出具了劳动关系解除证明。

随后,张⼥⼠委托律师出⾯,要求幼⼉园⽀付2012年10⽉1⽇⾄2013年9⽉1⽇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的双倍⼯资差额。

对于张⼥⼠提出的双倍⼯资差额,该幼⼉园却以“请求过时效”为由拒绝⽀付。

随后张⼥⼠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资差额。

最后经仲裁裁决驳回了张⼥⼠的诉求。

店铺⼩编来给⼤家分析⼀下这个案件,为什么张⼥⼠没有跟幼⼉园签订合同还能进⾏⾃⾝维权?为什么她只主张11个⽉的双倍⼯资差额?为什么她提出权⼒主张时幼⼉园以“请求过时效”为由⽽拒绝?最后申请的补偿双倍⼯资差额劳动仲裁为什么也给驳回了呢?⾸先我们应该理解以下两个法条↓↓↓《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单位⾃⽤⼯之⽇起超过⼀个⽉不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也规定:“⽤⼈单位⾃⽤⼯之⽇起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之⽇起满⼀个⽉的次⽇⾄满⼀年的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付两倍的⼯资,并视为⾃⽤⼯之⽇起满⼀年的当⽇已经与劳动者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即与劳动者补订书⾯劳动合同。

”从这两个法条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点信息:⾸先,劳动者与⽤⼈单位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在离职后是可以⾏主张双倍⼯资的权利的。

其次,⼆倍⼯资所适⽤的时效为⽤⼯之⽇起超过⼀个⽉不满⼀年,即劳动者最多能拿11个⽉的⼆倍⼯资。

二建法规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二建法规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二建法规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签订或者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

为此,本文将围绕二建法规劳动合同赔偿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 补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补缴社会保险;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工资。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标准1.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算,但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负的法律后果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负的法律后果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负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用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用人单位存在用工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仍然常有发生。

殊不知,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保障用人单位用工权的一种方式,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自身用工也存在很大的风险。

第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本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仍负有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

其意义在于自“视为”订立之日起到劳动者退休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而不再有终止的问题。

第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

倘假设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员工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也就不能以这一条为由辞退员工,带来的用工风险显而易见。

第四,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易得到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案例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案例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案例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倍工资从建立劳动关系满一个月后的次日起开始起算,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一个月。

以一个具体案例为例,假设朱某于2018年8月19日入职杭州某公司,岗位工资标准为4000元/月。

后双方于2019年4月30日补签了书面劳动合同。

朱某主张该公司按照4000元/月的标准向其支付2018年9月19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的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因此,朱某主张的二倍工资计算期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得到支持。

具体计算方式为:从2018年9月19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2019年4月29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按照朱某的岗位工资标准4000元/月计算,共计8个月。

因此,朱某应得的二倍工资为4000元/月× 8个月 = 32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超过一年,则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支付了一倍工资,则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为实际工资与已付一倍工资的差额。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双倍工资的规定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双倍工资的规定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条双倍⼯资的规定⾸先,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规定:⽤⼈单位⾃⽤⼯之⽇起超过⼀个⽉不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现实⽣活中许多⽤⼈单位因事实上违反第⼋⼗⼆条规定⽽被判令承担⽀付⼆倍⼯资的义务。

下⾯就由店铺⼩编来分析。

随着《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该条款的落实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

是否只要出现⾃⽤⼯之⽇起超过⼀个⽉未签订书⾯劳动合同,⽤⼈单位均应承担⽀付⼆倍⼯资的义务?在此问题上全国各地的司法实践并不统⼀,有的地⽅以事实上不订⽴劳动合同为充分必要条件,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劳动者拒不签订书⾯劳动合同情形除外;⽽有的地⽅以⽤⼈单位过错为要件进⾏适⽤。

其次,我们从条⽂的字⾯含义来看,《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之规定似乎只要⾃⽤⼯之⽇起超过⼀个⽉,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劳动合同”的事实状态,⽤⼈单位就应承担⽀付⼆倍⼯资的义务。

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并不应简单理解为未签订书⾯劳动合同的事实状态,该法条规范的是⽤⼈单位应当在⽤⼯之⽇起⼀个⽉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合法、公平、平等⾃愿、协商⼀致、诚实信⽤的原则与劳动者签订书⾯合同。

如果⽤⼈单位已经依法跟劳动者协商订⽴劳动合同,但由于劳动者拒绝签,或双⽅就包括劳动报酬在内的劳动合同主要条款未能协商⼀致,均不应归责到⽤⼈单位。

国务院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该条进⾏修正性的规定:如果是劳动者拒绝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终⽌劳动关系,并⽀付经济补偿⾦,但此情况下⽆需⽀付⼆倍⼯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虽然只规定了“劳动者拒不签订书⾯劳动合同”作为⽤⼈单位不⽀付⼆倍⼯资义务的情形,但并不等于除此之外⽤⼈单位不应有其他不⽀付⼆倍⼯资的合法事由。

最后,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的适⽤不应该只孤⽴考查该条款规定本⾝,应该结合《劳动合同法》总则规定的相关原则、⽴法精神进⾏理解与适⽤。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基数及索赔时效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基数及索赔时效

一、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仅仅确立了双倍罚则的原则,但并未明确另一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对此有三种观点:一是双倍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为标准确定,包括各种税费在内;第二种观点认为双倍工资基数以实得工资为标准确定,即,在应得工资基础上扣除各种税费后发到劳动者手里的的“裸体工资”;第三种观点认为双倍工资基数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标准确定,不应包括加班工资等。

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观点。

因为《劳动合同法》之所以设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罚则,旨在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里代价具体表现为,你如果不与这一具体相对人签定劳动合同就要付出两倍的成本,或者说,使用一名劳动者的成本相当于两名劳动者。

成本包括劳动报酬和非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报酬,如正常劳动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等,非劳动报酬不属于工资,如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计划生育费等。

因为法律规定的是双倍工资,也就是剔除非劳动报酬之外后的成本,包含所有实发工资以及个人税费在内。

因此,在剔除非劳动报酬后的全部工资都应当作为计算基数。

这一分析的合理性就自然排除了第二种观点的存在。

至于第三种观点不妨采取特例法排除。

如果劳动者在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11个月工作期间,请事假该怎么计算?工伤医疗期怎样计算?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怎样计算?因责任事故扣发工资怎样计算?难道不按应得工资计算反而按正常劳动时间工资计算?劳动者本来就没有按正常时间提供劳动,你却要按提供正常劳动计算工资,这是哪门子道理?因此,以上特例的任何一条都可以否定双倍工资不得以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工资为准,否则,在无条件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同时也就侵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这与立法宗旨是相悖的。

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 未续签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 未续签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未续签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许多人知道首次入职后,如果未书面签约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二倍工资,但并不知道当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但未续签合同时,能否索要二倍工资?以下案例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为广大劳动者答疑解惑。

【案例1】继续用工未续签合同,公司应当支付二倍工资肖女士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虽然双方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但肖女士仍在公司原岗位工作,公司也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甚至还按照原劳动合同支付了工资。

直到9个月后,2023年5月20日,公司才让肖女士离职。

肖女士想知道:可以向公司要求不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吗?【点评】肖女士可以向公司要求不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有人据此认为,类似情况下应视为已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其实不然。

由于劳动合同期满后的用工属于重新用工,新的“用工之日”相对于重新用工而言,不再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一日为用工日。

上述规定中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内涵只是视为双方具有接受原条件诸如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的合意,而这个合意并不等于双方续签了新的书面劳动合同。

既然双方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就应当依法向肖女士支付二倍工资,且起始日期为原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第二天。

【案例2】员工拒不续约仍被留用,公司应当支付二倍工资2022年8月,胡女士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

公司提出与其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时,胡女士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

此后,公司也没有坚持她一定要续签劳动合同。

2023年5月17日,公司基于业务方向调整和精简人员的需要,决定辞退胡女士。

劳资法律案例分享(3篇)

劳资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劳资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为复杂和敏感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规范劳资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的劳资法律案例,分析劳动合同法的运用与挑战,以期对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启示。

二、案例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案例背景】某公司于2010年6月招聘了张三,但在张三入职后,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11年5月,张三提出离职,并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在本案中,公司未与张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启示】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避免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案例背景】某公司于2011年8月招聘了李四,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以李四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李四不服,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

在本案中,公司未提前通知李四,违反了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启示】企业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操作,提前通知劳动者,避免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四、案例三:加班费支付的法律问题【案例背景】某公司员工王五因工作需要,经常加班。

但公司未支付王五加班费。

王五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加班费。

杭州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计算方法

杭州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计算方法

杭州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计算方法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杭州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计算方法导言在中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基本权益和义务,其中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薪酬支付等方面。

未签定劳务合同赔偿金标准

未签定劳务合同赔偿金标准

一、赔偿金适用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意味着,只要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后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赔偿金计算标准1. 二倍工资:这是未签订劳务合同最基本的赔偿形式。

用人单位应从用工之日起至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之日止,每月向劳动者支付本人月工资的两倍。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满一年后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特殊情况下的赔偿金1.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辞退劳动者的,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 公司解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解散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赔偿金。

四、赔偿金的支付时限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要求支付赔偿金之日起15日内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未签订劳务合同赔偿金标准主要包括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第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及时效适用

第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及时效适用

第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及时效适用第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及仲裁时效如何适用问题分析。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处所讲的二倍工资实际上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劳动者的正常工资,一部分为惩罚性的赔偿金。

2017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条中已经将二倍工资中赔偿金部分规范表述为“第二倍工资”,可见其性质上也区别于劳动者正常劳动期间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于是本文在此也统一用“第二倍工资”进行表述。

我们本次要分析讨论的即是第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及仲裁时效如何适用问题。

第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从国家层面来看,法律对第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但按照正常理解,我们通常所说的“工资”是指“应得工资”。

目前司法实践中主流观点为: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当月应得工资,而应得工资其实就是劳动者在相应时间段内的全部工资收入,即工资总额。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当劳动者每月工资数额有变化时,第二倍工资通常也会随之变化。

从各地司法实践来看,实务中各地针对二倍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差异性相当大,为大家总结如下:1、以劳动者应得工资为基数,包含加班费、年终奖等全部工资性收入(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二条【双倍工资的具体数额】用人单位因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每月支付的二倍工资,按照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以确定;其中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第七章法律责任法条内容: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释义内容:【释义】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1994年,我国制定出台了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实践中,多数用人单位能够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往往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切实贯彻劳动合同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里包括三层含义: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订立的是口头的劳动合同,则也是违法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接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

未签署劳动合同双倍薪资补偿司法实践之深度分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未签署劳动合同双倍薪资的罚则,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个月支付二倍的薪资。

该法例不只在立法中惹起激辩,一边叫好喝采,一边没法接受劳动者的无劳而获怀疑条款的合理性和必需性。

但立法通事后,激辩没法阻拦该罚则的实行。

可是该罚则在司法实践中怎样合用所引起的争议更多,无论公司、劳动者、法律工作者,甚至法律的合用者也存在不一样的理解和操作。

所以本文,联合法理和有关司法判例,就题述主题,予以分析和商讨。

一、标准劳动关系系双倍薪资补偿的基数和前提《劳动合同法》仅合用于劳动关系,即未签署劳动合同双倍薪资的罚则也仅合用于劳动关系。

民事关系、劳务关系则不合用于未签署劳动合同双倍薪资的罚则。

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劳务关系的差别,在于单位和劳动者能否系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劳动关系。

所以双倍薪资补偿的合用,第一要考量基础法律关系能否系劳动关系。

而劳动关系又分为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

一般来说,只有标准劳动关系中才存在劳动者的双倍薪资恳求权。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整日制用工两方当事人能够订立口头协议,不必订立书面劳动协议,也就意味着非整日制用工这一非标准劳动关系不存在双倍薪资恳求权。

二、双倍薪资补偿的计算时期与基数双倍薪资补偿的时期,开端于自用工之日起超出一个月,这点应当没有异议。

可是停止时间,第一种看法是满一年即止,第二种看法是满一年应签署无固按限期而未签署的时期,仍应支付双倍薪资。

主张第二个看法的,法律依照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犯本法例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按限期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按限期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个月支付二倍的薪资。

”从立法原意,我以为第二款应是对第一款的增补,无固按限期合同相同应是指书面的劳动合同,应当认定第二个看法。

可是从司法实践来看,上海法院广泛以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按限期劳动合同,所以未签合同满一年,单位应肩负责任为订立无固按限期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无需再支付双倍薪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怎么抗辩5篇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怎么抗辩5篇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怎么抗辩5篇篇1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鉴于:1. 乙方自[入职时间]起在甲方处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甲方应支付乙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 双方就双倍工资支付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倍工资支付1.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标准为乙方实际月工资的二倍。

2. 双倍工资支付时间:自[入职时间]起至[合同签订时间]止,共计[实际工作月数]个月。

3. 双倍工资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每月的[工资发放时间]将双倍工资与当月应发工资一并支付给乙方。

二、合同签订及履行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合同签订时间]内,与乙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双倍工资,乙方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支付拖欠的双倍工资及利息。

2.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劳动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或盖章):[公司名称]日期:[签订日期]乙方(签字或盖章):[员工姓名]日期:[签订日期]一、关于双倍工资计算标准1. 双倍工资计算标准应依据乙方实际月工资确定,具体金额需双方协商一致。

2. 若乙方实际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区平均工资标准,则双倍工资应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若低于平均工资标准,则以实际月工资为基数计算。

3. 双倍工资计算时应扣除乙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关于合同签订及履行相关事宜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及时与乙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一、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承担二倍工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就是劳动者不敢与用人单位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员工聘用后一个月内通告劳动者中止劳动关系。

二、订立合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的风险一些用人单位在招录劳动者时建议劳动者提供更多借款,否则予以聘用。

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服劳役劳动者,严禁扣留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件和其他证件,严禁建议劳动者提供更多借款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缴纳财物。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以借款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缴纳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归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判处罚款;给劳动者导致侵害的,应分担索赔责任。

三、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风险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反感一年的,试用期严禁少于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反感三年的,试用期严禁少于二个月;三年以上紧固期限和并无紧固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严禁少于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就可以签订合同一次试用期。

以顺利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反感三个月的,严禁签订合同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差额的赔偿金。

开拓: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辞职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须要交纳违约金吗?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在如今的职场环境中,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仍有部分公司出于各种原因,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损害,那么劳动者应该如何获取应有的赔偿呢?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那么,具体的赔偿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呢?假设劳动者的月工资为5000 元,从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为 6 个月,那么公司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二倍工资差额就是 5000 元/月×5 个月= 25000 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二倍工资计算时间是有上限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时,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 11 个月的二倍工资。

如果劳动者因为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被迫离职,那么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主张赔偿的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常见的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工作证、服务证、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

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等材料。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依法进行审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裁决。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其改正。

总之,当遇到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劳动者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资、社会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答辩状

工资、社会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答辩状

工资、社会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答辩状未来巨星公司代理人就XXX的劳动争议纠纷提出如下答辩:一、XXX已经全额支付了她的工资,不存在欠付10天工资的情况。

XXX在2017年3月1日入职,之后于2017年5月30日离职,双方已结清应付工资。

XXX声称欠付10天工资,但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虽然XXX在离职后曾到公司柜台,但公司并没有安排她具体工作。

XXX本人声称怀孕需要在家休养,自此之后也没有正常上班。

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在XXX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不存在公司支付工资的事实。

二、XXX声称需要补缴社会保险,但XXX无权受理此项请求。

根据法律规定,社会保险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同时,XXX主张的权利的时间错误,在2017年5月30日之后她根本就没有正常上班。

如果确系应由公司为XXX补缴,应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缴纳或者补足,因此仲裁委员会无权受理此项请求。

三、XXX声称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6000元,但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XXX在试用期间,双方根本没有约定劳动合同履行时间,且在2017年5月30日之后,XXX因怀孕没能再来公司正常上班。

公司并没有过错。

因此,在试用期满后,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XXX虽然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公司仍然愿意录用她。

公司多次通知XXX,如果她想继续在公司工作,公司考核后可以与她签订劳动合同。

同时,双方劳动关系仅存在3个月,且双方约定实期为4个月,在实期未满的情况下,XXX主张经济补偿金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四、XXX声称公司需要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工资6000元,但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XXX自2017年3月1日入职,当时约定试用期内为4个月,实期满合格方可录用,因此在实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双倍工资。

试用不同于正式聘用,且试用最终不一定能转为正式聘用,且法律也未明确规定试用期内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满再签订也未尝不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对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给予“惩罚”,给予劳动者特殊保护,即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责任。

同时我国劳动合同法又规定了二倍工资支付的除外情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明文规定了二倍工资支付的免除情形,而且二倍工资也会因时效抗辩出现免责情形,因特殊人员、特殊情况出现二倍工资支付的例外情形。

1、二倍工资除外情形:用工一个月内和用工满一年。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由此可以看出用工一个月内(包括一个月)和用工满一年(包括一年),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是无需支付二倍工资的。

2、二倍工资免除情形:劳动者经单位书面通知不愿意签订并且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关系的即劳动者原因。

(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

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
第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原因在于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最好书面通知义务:书面通知签订和书面通知终止。

3、二倍工资免除情形:劳动合同期限法定顺延。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
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
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
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实践中劳动合同期限法定顺
延的情形主要是女职工三期、职工医疗期等。

《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该法的一个亮点。

有利于促使用人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

具体分为两个方面:
4、二倍工资免责情形:二倍工资仲裁时效已过。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
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倍工资无非也是仲裁请求的一种,同样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仲裁时效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由于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起算点各地仲裁实践可能存
在部分差别,但确实会因二倍工资的事先抗辩,免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5、二倍工资例外情形:由于法定情况或其他事由劳动关系中止履行期间(个人认为)。

该种情形系笔者个人观点,仅供娱乐。

现实中用人单位个别劳动者因违反治安管理处
罚法相关规定被依法行政拘留(也会出现司法拘留情形),虽然双方劳动关系不必然解除,
但由于双方劳动关系事实上没有实际履行,处于中止状态,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
不应支付二倍工资。

比如还有其他情形:企业长期停工停业期间、其他不可抗力期间等。

失的,即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试用期内未提前3日通知用
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情况为劳动者违反保密或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
失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履行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该解除行为就符合
法律规定,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解
除劳动合同无须赔偿用人单位的招录费用。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
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6、二倍工资例外情形:人事主管或专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虽然关于人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二倍工资,司法实践中裁判不尽一致,但是不支持二倍工资还是应当占据多数。

单位人事负责单位劳动合同的签订与保管工作,
代表单位行使人事管理权,其本人未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仅属于工作失职,也有
违诚实信用原则。

也有观点认为人事无法代表单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应由上一级管理
层代表单位与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有合理成分。

总之关于人事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
工资支付问题,尚可再论。

7、二倍工资例外情形: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主体。

(四)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
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
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当然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需依法登记注册成立。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
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
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
未依法注册登记的组织和童工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当然还有其他情形:退休返聘人员、在校大学生实习人员等。

以上系笔者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二倍工资的部分总结,仅仅是纯粹意义
上的总结学习,绝不是为用人单位找“借口”。

不尽完善、错误难免、假以时日、或许更
好!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