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董事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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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董事问责制

啤酒花事件提醒我们,如何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将有关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重要问题。

推行上市公司董事“问责制”,是加大董事违规成本,规范上市公司行为的一个重要途径。因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说到底也是规范人的行为,这个制度的核心,就是强化董事责任,谁犯错,就追究谁的责任。

目前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仍比较突出,一些公司董事对自己拥有的决策权力不能正确认识和行使,除了担保之外,还往往借关联交易、违规披露等手段,大肆掏空上市公司,造成上市公司资产流失,股东权益受损。尽管有关部门已对此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对董事行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范,但事实表明,这些法律追究工作仍然做得很不够,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更准确的规定,那些利用上市公司为一己谋私的行为大多仍能逍遥法外,“问责制”的推行已经变得刻不容缓。

实施董事“问责制”,关键在于以董事所承担的责任为基础,实现权责的统一。对董事不勤勉不尽责,导致上市公司权益遭受损害的,要采取措施,发现一个“问责”一个,绝不让违规董事蒙混过关;要将“问责”落实到人,对责任明确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责任人如遭到交易所警告或谴责,上市公司或有关方面应有权采取“应急措施”,暂停其职务,严重者或数次犯规干脆让其“下课”。

一是建立问责制。为了更努力地注重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大型国企正在实施两项新的政策,一项是业绩评价体制,另一项是建立在业绩评价基础上的薪酬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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