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1.doc

合集下载

医院特殊管理药品规章制度

医院特殊管理药品规章制度

医院特殊管理药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对患者疾病进行诊断和治疗的必需药品,具有较大毒理作用或者易引起严重不良反应,需要进行专门管理和监督的药品。

第三条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抗生素、抗癌药、免疫抑制剂等。

第四条医院特殊管理药品使用应遵循“适宜使用、科学合理、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应符合《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工作由医疗质控委员会负责监督。

第七条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工作由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第八条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需经执业医师处方,并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的配药、发药、使用等环节必须有专人负责,不得出现相互推诿或者漏检漏查等情况。

第十条医院特殊管理药品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意外事件,应立即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和处理。

第十一条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的库房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第十二条医院特殊管理药品一经开封,不得退还或者转让他人使用,避免产生交叉感染和药品浪费。

第十三条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的外观应清晰明了,标签应醒目清晰,包装应完整无损。

第十四条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的销毁工作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的详细清单和使用情况应每月向医疗质控委员会报告,定期进行审核和总结。

第十七条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情况应对患者进行告知和教育,避免滥用或者误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八条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应贯穿于全院各个环节,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得私自调换或者擅自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第十九条医院特殊管理药品规章制度的修订应由医疗质控委员会提出建议,并经医院相关部门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殊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特殊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特殊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特殊药物在医院临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确保特殊药物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考虑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特殊药物临床使用过程中的相关管理工作,包含特殊药物的存储、配送、处方、使用、监测和不良反应的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定义解释1.特殊药物:指具有特殊药理作用、临床应用受限或有较高风险的药物,包含但不限于抗癌药物、免疫抑制剂、生物制品、罕见病药物等。

2.临床使用管理:指对特殊药物在临床使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掌控和管理,确保特殊药物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3.处方:指医师依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开具特殊药物的医嘱,并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

第二章特殊药物的存储和配送第四条存储环境和设施1.医院应设立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特地存储区域,保证特殊药物在存储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2.存储区域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对温度、湿度、光线等进行监控,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物的存储区域应设立特地的存放柜,并依照药品类别、剂型等进行分类摆放。

第五条特殊药物的配送1.特殊药物的配送应由特地的配送人员负责,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特殊药物的配送单应认真记录配送时间、药品名称、批号、数量等信息,并由医师或药剂科人员进行核对。

第三章特殊药物的处方和使用第六条特殊药物的处方1.特殊药物的处方应由经过相应培训和授权的医师开具,并依照相关要求进行书写。

2.处方的内容应明确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诊断、药物名称、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等信息,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第七条特殊药物的使用1.医务人员在使用特殊药物前,应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并了解药物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等关键信息。

2.在使用特殊药物时,必需依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严禁超出介绍剂量的使用。

第八条特殊药物的监测和评价1.特殊药物的使用应建立健全的监测和评价制度,包含患者用药情况的记录、不良反应的报告和处理等。

特药使用管理制度

特药使用管理制度

特药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特殊药物的使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促进医院用药的科学合理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特殊药物的使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抗肿瘤药物、免疫调节药物、罕见病治疗药物等。

三、特殊药物的使用申请1. 医生在开立特殊药物处方前,须进行严格的临床诊断和评估,明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适应症,同时提供完整的病史和相关检查资料。

2. 医生开具特殊药物处方时,需向医院特殊药物使用审查委员会递交申请表。

申请表中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特殊药物名称、规格、剂量等详细信息,以及医生的签名和盖章。

3. 医院特殊药物使用审查委员会将在收到申请表后,对患者的病情、用药适应症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医生开具的处方符合规定的用药指南。

四、特殊药物的采购和存储1. 医院特殊药物的采购应当以医院药品采购文件和特殊用药管理制度为依据,由专业的采购人员进行规范采购,确保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2. 特殊药物的存储应当符合药品储存管理的规定,要求在符合相应储存条件的环境下存放,严格遵守特殊药物的标签要求,确保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 特殊药物的配送应当由专业的仓储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药品的使用的安全和准确性。

五、特殊药物的使用管理1. 医院特殊药物的使用应当在符合药品使用管理的规定下进行,医生应该全面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对特殊药物的使用适应症和禁忌症进行充分的了解。

2. 医院特殊药物的配药、配液、复核等工作应该由具有相应证书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特殊药物的使用过程中,医生和护士应该及时记录用药的相关信息,包括患者的用药情况、不良反应等,确保用药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在特殊药物的使用过程中,医生和护士应该全程监测患者的情况,对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时及时处理,确保患者的安全。

六、特殊药物的废弃处理1. 特殊药物的废弃应当符合药品废弃管理的规定,特殊药物的废弃应当由专业的废弃处理人员进行,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医院特殊药品权限管理制度

医院特殊药品权限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特殊药品管理,确保临床合理安全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三、职责分工1. 医院药学部: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特殊药品的使用、储存、保管及管理工作,确保药品安全、合理使用。

3. 医院保卫部门:负责特殊药品的防盗、监控等工作。

四、特殊药品权限管理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印鉴卡》管理。

药品采购员负责申办、换发《印鉴卡》,申报用药计划及办理变更手续,并按期报送药品购用情况统计报表。

2. 特殊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等工作,需经医院药学部批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学人员负责。

3. 临床科室领用特殊药品时,必须同时开具药品领用单和专用处方,并在药库领取,登记入册。

4. 手术室领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同时开具药品调拨单和专用处方,并登记入册,周转柜应当每天盘点结算记录。

5. 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

6. 临床科室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领用、储存、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五、监督管理1. 医院药学部定期对特殊药品进行检查,至少每月1次,做好记录。

2. 医院保卫部门定期对特殊药品的防盗、监控等工作进行检查。

3. 医院医务部对临床科室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特殊药品流失、被盗、滥用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一、目的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特殊药品的管理,确保特殊药品的正常供应和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医疗质量提升。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特殊药品的管理工作。

三、定义特殊药品:指按照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具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进口药品、特殊适应症药品、罕见病药品等。

四、特殊药品管理流程1. 采购环节:a. 药品采购委员会根据临床需求和专家意见确定采购计划;b. 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制度,确保药品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c. 采购人员应根据标准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保留相关的采购记录;d. 药品采购验收时,应按照标准验收程序,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2. 入库环节:a. 药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并与采购记录核对;b. 药品入库时,应妥善保管有效的质量合格证书、有效期、温度要求等信息;c. 药品应按规定放置在专门的药品库房,分类存放,并做好库存管理;d. 对于特殊要求的药品,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贮存和保管。

3. 配送环节:a. 药品配送应按照采购计划和患者需求合理安排;b. 配送人员应按照规定的配送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准确性;c. 对于冷链药品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特别注意温度控制和保持药品完整性。

4. 暂存环节:a. 药品在暂存区暂存时,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b. 对于特殊药品,应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安全性和效力;c. 暂存区应设立专门负责人,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并及时清理过期、损坏药品。

5. 使用环节:a. 药品使用应按照医嘱或临床指南执行,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b. 用药过程中应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并在必要时进行评估;c. 对于特殊要求的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和患者实际情况进行使用。

6. 废弃环节:a. 废弃药品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和标识;b. 废弃药品应交由专门的废弃药物处理单位或者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c. 废弃药物处理记录应保存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是为了规范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二、目的1. 保障特殊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错用和滥用的风险;2. 确保患者能够获得适宜的特殊药品治疗;3. 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增强用药安全意识;4. 加强特殊药品的备案和监管,确保药品质量。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特殊药品管理,包括特殊用途药品、进口药品、高风险药品等。

四、使用管理原则1. 严格按照药品注册证的适应症使用药品;2. 审查患者的病历和体征,确保药物治疗的必要性;3. 严格按照药品的用量、用法和用时使用药品;4. 保持用药记录,便于追踪和监测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

五、特殊药品的备案和审批1. 所有特殊药品需要提前备案并经过审批;2. 申请备案的材料包括药品说明书、注册证、药品价格等;3. 尽量选择备案的特殊药品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和疗效;4. 申请备案时需要提供特殊药品使用的理由和疗效评估。

六、特殊药品的存储和配发1. 特殊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药物储藏室,防止日晒、潮湿和高温;2. 特殊药品的配发需要经过相关负责人的审批;3. 配发时需要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和患者信息;4. 配发记录要详细、准确,并按时提交药库。

七、特殊药品的使用监测1. 患者使用特殊药品后需要进行有效的观察和监测;2. 观察和监测的内容包括疗效评估、不良反应监测等;3. 不良反应需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4. 特殊药品的使用监测结果要及时整理、汇总和分析,定期向医务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八、特殊药品的废弃和销毁1. 特殊药品过期或损坏后需要及时废弃;2. 废弃时需要填写废弃记录表,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3. 废弃药品需要分类、储存并按规定销毁;4. 销毁过程需要有相关人员监督,并记录销毁的过程和数量。

九、特殊药品的培训与教育1. 医院需要定期进行特殊药品的培训和教育;2. 培训内容包括特殊药品的适应症、用法、剂量和不良反应等;3. 培训结束后需要进行考核,确保医务人员掌握相关知识;4. 培训和教育结果需要记录,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用药权益。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特殊管理药品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

二、术语和定义1. 特殊管理药品: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国家重点监控的药品、基本药物、烈性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等。

2. 医疗机构: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等。

3. 相关人员:指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临床医生、药师、护士等直接从事特殊管理药品管理的人员。

三、管理要求1. 特殊管理药品采购a)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具备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采购特殊管理药品。

b) 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保证采购的药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c) 采购特殊管理药品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档案,包括采购合同、供应商资质、药品质量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和审计。

2. 特殊管理药品配送和储存a)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特殊管理药品的配送和储存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避免交叉污染。

b) 特殊管理药品应当单独存放,标示明确,与普通药品相隔离。

c) 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环境应当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严禁超过药品规定的储存温度和湿度范围。

d) 特殊管理药品的配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3. 特殊管理药品处方和使用a) 临床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科学地使用特殊管理药品,遵循相关的药品使用指南和规范。

b) 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包括药品名称、用量、用法等信息的完整、准确。

c)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记录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和使用情况,以备查验和监管。

4. 特殊管理药品的库存和报告a)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特殊管理药品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库存,及时更新药品的进销存记录。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涉及特殊管理药品的所有工作。

三、定义1. 特殊管理药品:指具有较高毒性、危害性或易滥用性的药物,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需进行严格的管理和使用。

2. 特殊管理药品清单:指国家、省、市规定的特殊管理药品名录。

3. 麻醉药品:指用于局部或全身麻醉的药品。

4. 精神药品:指用于治疗精神疾病或调节情绪的药品。

5. 放射性药品:指用于医学放射学和核医学诊断和治疗的药品。

四、管理要求1. 药品采购: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程序,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获得相关药品批准文号的合法药品供应商处采购特殊管理药品,不得擅自从外部渠道采购或使用。

2. 药品入库:医疗机构应建立特殊管理药品入库登记制度,对药品进行统一编号、贴标、封存,并按规定存放和保管。

3. 药品处方:医务人员在开具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对患者进行充分的医学诊断和评估;(2)严格按照规定的特殊管理药品清单选用药品;(3)遵循相关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疗程、禁忌和注意事项等规定。

4. 药品发放:医务人员发放特殊管理药品时,应当核对患者身份信息、处方信息和药品信息,确保发放正确。

患者只能领取自己的药品,不得代领或转售。

5. 药品使用:医务人员在使用特殊管理药品时,应当认真阅读相关说明书和标签,严格遵守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剂量和用法用量等规定,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副作用。

6. 药品报告: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特殊管理药品使用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对发生的不良反应,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并对患者进行有效治疗和跟踪观察。

五、处罚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将被依法追究责任,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承担相应的行政、刑事责任。

六、实施细则本管理制度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解释和实施,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工作人员。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流程及程序.doc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流程及程序.doc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流程及程序1精心整理XXXXX医院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及程序为严格管理特殊药品,保证特殊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和卫生部颁布的各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我院所涉及到的职能科室和各级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总则1、“XXXXXX医院特殊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以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主管领导组成。

相关科室、病房必须指定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兼职,管理,该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

特殊药品管理领导小组XXXXXXXXXXXXXXXXXX2、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颁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执行。

3、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

实行“三级管理”和“批号管理”药库、药房、使用部门.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要实行“五专管理”,双专人负责、专柜加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药剂科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各部门特殊药品的使用应建立收支帐目,根据各类特殊药品的管理要求做好专册登记,逐日或逐月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当立即上报。

5、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特殊药品的监管责任,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清点数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药剂科每3个月一次对药剂科外备用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药剂科外备用特殊药品的清单一式两份,药剂科保存一份,各部门保存一份。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特殊药品的管理,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并适用于本单位内的特殊药品管理工作。

二、定义1. 特殊药品:指那些在临床上应用受限、具有较高风险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毒性药物、放射性药物、免疫生物制品、特殊标示药品等。

2. 特殊药品管理人员:指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存储、分发和使用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特殊药品的采购1. 特殊药品的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

2. 特殊药品的采购应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供应商提供,并进行严格的供应商资质审查。

3. 特殊药品的采购应使用正规渠道,不得使用非法渠道或从个人处购买。

四、特殊药品的存储1. 特殊药品的存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药品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2. 特殊药品的存储区域应具备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并与其他药品相互隔离,避免交叉污染。

3. 特殊药品的存储区域应设置相应的标识,注明药品的名称、剂型、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特殊药品的分发和使用1. 特殊药品的分发应由特殊药品管理人员负责,并按照医疗机构内相关制度和程序进行。

2. 特殊药品的分发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员等,并由领用人员进行签名确认。

3. 特殊药品的使用应按照临床需要和医疗机构内相关制度进行,严禁超量使用、滥用和私自使用特殊药品。

六、特殊药品的报损和处置1. 特殊药品的报损应按照医疗机构内相关制度和程序进行,必要时应报请主管部门进行核销。

2. 特殊药品的处置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严禁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置特殊药品。

七、特殊药品的监测和反馈1. 特殊药品的使用应进行监测,对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进行及时上报,确保用药安全。

2. 特殊药品的监测结果应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不断提高特殊药品管理水平。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特殊药品是指那些具有特殊功效、治疗罕见病或重大疾病的药品,不属于一般药品的范畴。

特殊药品的管理包括审批、生产、经营、使用、监测等环节。

第三条特殊药品的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特殊药品的合理用药和安全使用。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特殊药品的开发、生产、经营、使用、监测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二章特殊药品的审批第五条特殊药品的审批由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依法依规进行。

第六条特殊药品的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审批。

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的研究数据和证明材料,明确特殊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

第七条特殊药品的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80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批时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

延长审批时限的原因和期限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特殊药品的审批结果应当及时向申请人通知,并在药品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公布。

第九条特殊药品的审批结果分为批准和不批准两种情况。

批准的特殊药品应当办理相关的生产、经营许可手续;不批准的特殊药品应当告知申请人理由,并提供申请复审的程序。

第三章特殊药品的生产和经营第十条特殊药品的生产和经营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并按照许可证上的范围和要求进行生产和经营。

第十一条特殊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能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生产特殊药品。

第十二条特殊药品的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条件和资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经营管理体系要求经营特殊药品。

第十三条特殊药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特殊药品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特殊药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应当保障特殊药品的生产过程不得发生异常情况,确保生产出的特殊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十五条特殊药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特殊药品的溯源系统,确保特殊药品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踪。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及程序范本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及程序范本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及程序范本一、特殊药品管理制度1. 特殊药品的定义:特殊药品是指具有较强药理作用、药剂学、临床应用等方面特殊属性和较高风险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剧毒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

2. 特殊药品的存储与保管:(1)特殊药品应设专门的存储区域,存放于密闭、防火、通风良好的药品柜内。

(2)特殊药品应单独存放,与其他药品隔离开来,避免交叉感染和污染。

3. 特殊药品的采购与配送:(1)特殊药品的采购需提前制定采购计划,由专业人员负责采购,并保留相应的采购记录。

(2)特殊药品的配送需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质量,配送过程中应保持药品的冷链、光线、防潮等要求。

4. 特殊药品的出入库管理:(1)特殊药品的出入库需由特定人员负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与标识。

(2)特殊药品的出库需经过审批程序,并在出库记录中描述用途和接受者的信息。

二、特殊药品管理程序范本1. 特殊药品的申请与审批程序:(1)申请人须填写特殊药品使用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

(2)特殊药品管理团队负责对申请进行审查、评估和审核。

(3)审查通过后,申请人需提供特殊药品使用计划,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2. 特殊药品的采购程序:(1)药品采购部门负责制定特殊药品采购计划,并与供应商进行采购协商与洽谈。

(2)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确认药品规格、质量标准、数量等事项。

(3)采购部门验收合格的特殊药品,并记录到药品库存系统中。

3. 特殊药品的存储与保管程序:(1)药库管理员负责特殊药品的存放和保管。

(2)药库管理员定期检查特殊药品的存放条件,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性。

(3)特殊药品的库存管理需建立相应的台账,包括入库记录、出库记录、损耗记录等。

4. 特殊药品的出库与使用程序:(1)特殊药品的出库需经过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2)出库时须填写出库记录表,并进行签字确认。

(3)特殊药品的使用须按照医嘱、处方或手术需要进行,严格遵守相关流程和规定。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有效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涉及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的相关单位。

第三条特殊药品是指具有特殊用途、适用范围狭窄、使用风险高等特点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罕见病药品、特效药品、生物制品等。

第四条特殊药品使用应当遵循“谨慎用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监控反馈”的原则。

第二章特殊药品的申请和审批第五条医疗机构在使用特殊药品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药品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提供患者病历、诊断意见、用药原因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药品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用药需要,审批特殊药品使用申请,并出具相应批准文件。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特殊药品使用档案,记录患者信息、用药原因、用药计划等内容,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特殊药品的储存和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特殊药品应当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规定条件存放,避免受潮、受热、受潮等影响药效。

第十条特殊药品的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药品管理培训,掌握药品的特殊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四章特殊药品的配送和使用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在配送特殊药品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并注明收货人和使用日期。

第十二条特殊药品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医嘱进行,不得擅自增减剂量或更改用药途径。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特殊药品使用监测系统,定期对患者进行用药效果评估和不良反应监测。

第五章特殊药品的报告和追踪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在使用特殊药品后,应当及时向药品管理部门报告用药情况、患者疗效和不良反应情况。

第十五条药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特殊药品使用追踪系统,定期对特殊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六条对违反特殊药品使用管理规定的医疗机构,药品管理部门有权予以警告、限制使用特殊药品、罚款等处罚。

第十七条对遵守特殊药品使用管理规定的医疗机构,药品管理部门可给予表扬或奖励。

医院特殊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特殊药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特殊药物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特殊药物的定义本制度所指的特殊药物包括以下几类:1. 高毒性药物:如抗癌药物、细胞毒药物等。

2. 高致敏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

3. 麻醉药品:如吗啡、杜冷丁等。

4. 精神药品:如安定、阿普唑仑等。

5. 其他需严格管理的药物:如免疫抑制剂、抗凝剂等。

三、特殊药物的管理职责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医院药剂科负责特殊药物的采购、储存、分发和回收等工作。

3.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特殊药物的管理和使用。

4. 医师、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负责特殊药物的合理使用和患者教育。

四、特殊药物的管理措施1. 采购与储存(1)特殊药物采购需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2)特殊药物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并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3)特殊药物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并定期检查库存情况。

2. 分发与使用(1)特殊药物分发需由药剂科统一管理,实行“双人核对、双人发放”制度。

(2)医师开具特殊药物处方时,应详细注明患者病情、用法、用量等信息。

(3)药师审核处方,确保用药安全、合理。

(4)护士严格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给予患者特殊药物。

3. 回收与销毁(1)患者出院或死亡后,医务人员应及时回收特殊药物。

(2)回收的特殊药物应集中存放,由药剂科统一销毁。

(3)销毁特殊药物时,应做好记录,并定期上报。

4. 培训与考核(1)医院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特殊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使用特殊药物的能力。

(2)对医务人员进行特殊药物使用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对特殊药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保障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经营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和药店对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等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特殊药品是指具有特殊治疗用途或有严格使用限制的药品,包括限制销售的处方药品、限制采购的进口药品、限制使用的剧烈毒剂药品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建立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落实。

第五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设立特殊药品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等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定期组织特殊药品管理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建立特殊药品的档案,并按照规定进行保存。

第八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定期对特殊药品进行库存清点,确保药品的准确、完整。

第九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对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等环节进行记录和备案,确保药品的流向可追溯。

第十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根据患者需求和药物的疗效,合理使用特殊药品,严禁滥用、超量使用或非法销售。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特殊药品的采购,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与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正常供应。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在进行特殊药品的采购前,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在进行特殊药品的采购时,应按照需求量、患者用药情况等因素确定采购数量,不得囤积药品。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在进行特殊药品的采购时,应对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定期对特殊药品的保质期进行检查,并及时淘汰过期的药品。

第三章储存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适当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将特殊药品存放在专门的药品存储区域,禁止与普通药品混存。

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1 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者治疗药品,药品零售医院药房可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配方用毒性中药品种、麻醉中药品种和二类精神药品。

2 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从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批发医院药房购进,并指定专人负责。

4 购入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由两人进行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最小包装。

5 特殊管理药品应在到货后 5 小时内验收完毕。

6 特殊管理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注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警示语或者警示说明。

7 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保管、专人管理和专帐记录。

8 其他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双人双锁,专帐记录 ,专人保管;专柜应配备安全防盗措施。

9 特殊管理药品出库上柜台时,应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10 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凭盖有医疗单位原印章的医生处方限量销售,处方保存二年备查.11 二类精神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七日常用量;处方必须载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处方不得涂改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2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不得单独配方;调配处方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

并由配方人员和具有执业药师或者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审定后再进行调配;处方保存二年备查.13 不合格特殊管理药品的报告、确认、报损、销毁等均应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14 销毁不合格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报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由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派人现场监督销毁,销毁工作应有记录。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加强药品购进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和合法特制定本制度1 把质量作为选择药品和供货单位条件的首位,严格执行“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购进药品;2 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程序》,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等,确保从合法的医院药房购进符合规定要求和质量可靠的药品。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3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3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特殊药品是指具有一定毒性或副作用,使用具有一定风险的药品,为了保障特殊药品的安全使用,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使用范围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单位。

三、管理机构特殊药品的管理机构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特殊药品的分类和管理特殊药品分为以下四类:1. 麻醉药品:包括吗啡、氯胺酮等,使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麻醉专业背景和技能,使用过程中必须进行监测和记录。

2. 禁忌药品:包括孕妇禁用、儿童禁用等,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患者评估和禁忌情况确认。

3. 剧毒药品:包括放射性物质、金属汞等,使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操作技能,使用过程中必须进行监测和记录。

4. 临床试验药品:包括新药试验和药物治疗性异常反应监测,使用需符合伦理委员会批准的试验计划和操作规范。

五、特殊药品的采购和配送特殊药品的采购和配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采购人员必须具备药品采购资质,并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和入库。

六、特殊药品的存储和保管特殊药品的存储和保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存储条件必须满足特殊药品的要求,药品保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药品保管资质,并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盘点。

七、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监测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的医务人员进行,使用前必须核对患者基本信息和过敏史,并进行相应的检查和监测。

八、特殊药品的审批和上报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进行审批和上报,审批程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上报内容和要求必须做到及时、准确。

九、特殊药品的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特殊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不良事件,必须进行及时的监测和报告,报告内容必须包括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处理过程和效果等。

十、特殊药品的处置特殊药品的处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包括过期药品和剩余药品的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置。

十一、特殊药品的培训和教育特殊药品的使用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和教育,培训内容包括特殊药品的知识、使用技能和不良事件处理等。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特殊管理药品安全1.严格执行《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办法》,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采购、储存和使用。

2.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必须由具备相关授权的人员负责,药品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的药品销售资质和许可证。

3.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必须符合药品储存的相关规定,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要求。

储存区域应干燥、通风,并进行适当的分类和标示。

4.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必须由具备相关授权和资质的人员进行,使用时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和医嘱进行操作。

5.特殊管理药品的销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过程应有专门负责人监督,并做好销毁记录。

(二)特殊管理药品的保密与安全防护1.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属于机密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2.特殊管理药品需进行安全防护,防止盗窃、滥用和泄露等情况的发生。

3.存放特殊管理药品的区域应设置专门的门禁和监控设备,对进出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和记录。

三、安全检查与应急措施1.定期进行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检查,包括储存条件、库存量、药品标示等内容,确保符合要求。

2.建立特殊管理药品的应急处置措施和预案,包括药品事故的处理程序、紧急联系人等信息,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四、人员培训与责任1.特殊管理药品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培训合格证,每年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2.特殊管理药品的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合规。

五、附则本制度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特殊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临床合理、安全使用,防止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本制度中的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成立特殊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特殊药品的全面管理工作。

2. 药学部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日常工作。

3. 各临床科室负责特殊药品的使用,严格执行本制度。

四、采购与验收1. 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采购规定进行。

2. 采购员需对特殊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并做好验收记录。

3. 验收不合格的特殊药品不得入库,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五、储存与保管1. 特殊药品应专库(柜)存放,实行专人负责、专账管理。

2. 特殊药品库(柜)应设置明显标志,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3. 特殊药品库(柜)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光,确保药品质量。

4. 定期检查特殊药品库(柜),确保药品数量、质量、有效期等信息准确无误。

六、发放与调配1. 特殊药品的发放需凭处方或医嘱,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2. 药师应核对患者身份、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药途径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发放特殊药品时,应做好登记工作,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发放时间等信息。

七、使用与监控1. 临床科室应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的使用规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定期对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包括患者用药剂量、用药时间、用药效果等。

3. 发现特殊药品使用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八、报损与销毁1. 特殊药品因过期、变质、损坏等原因需报损时,应填写报损单,经上级部门批准后进行销毁。

2. 销毁特殊药品时,应做好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毁时间等信息。

九、丢失与被盗1. 特殊药品发生丢失或被盗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协助调查。

医院管理特殊药的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特殊药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成立特殊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特殊药品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2. 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3. 相关科室(如麻醉科、精神科等)负责特殊药品的使用,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四、采购与验收1. 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采购流程进行。

2. 药剂科在采购特殊药品时,应查验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确保药品合法合规。

3. 药剂科对采购的特殊药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等,确保药品质量。

五、储存与保管1. 特殊药品应存放在专用的药品库房,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2. 特殊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实行分区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3. 特殊药品的储存条件应符合国家规定,如温度、湿度等。

4. 特殊药品的库存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过期或浪费。

六、使用与调剂1. 特殊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处方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剂量和用法。

2. 使用特殊药品的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经过培训,确保正确使用。

3. 药剂科对特殊药品的使用进行调剂,确保药品使用安全、合理。

七、销毁与记录1. 特殊药品因过期、变质、损坏等原因无法使用的,应按规定进行销毁。

2. 销毁特殊药品时,应做好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销毁日期等。

3. 销毁记录应妥善保存,以便查阅。

八、监督与考核1. 医院定期对特殊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特殊药品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1、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包括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相关人员。

各病区及手术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实行护士长负责制。

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2、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订各岗位人员职责。

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5、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且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6、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
育和培训。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
1、根据本院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3、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4、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
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5、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
1、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库存数量由药学部门根据日常消耗确定,不超过两周用量。

周转柜必须每天结算。

2、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基数由各药房根据本药房日常消耗确定,不超过两天用量。

3、门诊药房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

4、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5、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处方。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1)前记: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2)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
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

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6、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7、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8、必须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专用账册的保存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9、必须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

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院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为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入病历。

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

10、各药房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按日做消耗统计,处方单独存放,按月汇总。

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11、各病区、手术室根据需要可以配备少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但必须在药学部门备案,且每个品种不超过5支,手术室根据需要可以与药学部门协商备用数量。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具有相应的防火设施。

门、窗装有防盗设施及报警装置。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的,均配备保险柜。

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均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包括药库、药房、病区及手术室等)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3、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5、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6、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必须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办理退库手续。

7、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五、门诊药房不得为患者办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退药。

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将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规定销毁。

六、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2、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七、医院存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部门或病区必须根据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制订各自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或规定,明确责任人,建立专册登记表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完善日消耗记录、交接班记录、处方医师记录、破损记录、空安瓿或用过贴剂退回药房记录及检查记录等,完善防盗措施。

各病区过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自行销毁,必须退还药械科,药械科根据有关规定集中销毁。

交接双方应建立详细的交接记录,包括: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效期、交接日期及科主任、交接人签字等,退还记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药械科主任各一份。

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值班巡查制度
一、设立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门窗有防盗设施,专柜使用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二、药房和备药科室值班人员应巡查毒麻药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保卫人员值班期间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安全。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

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储存、发放、调配、
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追回。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处方保管、发放、回收、销毁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管理制度患者使用麻、精药品分为一次性用药(或临时用药)和长期用药两种情况。

一次性用药或临时用药一般适用于急症外伤患者、明确诊断的急性疼痛患者或某些外科疾病患者等;
长期用药适用于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

一、一次性或临时使用麻、精药品的使用管理
1、获得麻、精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在亲自诊察患者后,视患者病情需要,可以为患者开具一次性或临时用麻、精药品。

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书写病历。

2、对于一次性使用或临时使用的麻、精药品注射剂只能在院内使用,且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也控制在院内使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