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学习资料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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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履行向公司更高一级的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的义务。《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
规定》要求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应当主动、及时地向合规总监 报告”,以此督促各证券公司做到主动防止违规、及时发现违规、迅速纠正违规,从而及时、有效地控 制或减少机构的违规风险,将可能的违规概率或损害降至最低。
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客户可疑资产。
公司员工有义务留意洗黑钱的行为,有权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客户、或无理拒绝提供按照 规定要求的资料的客户采取怀疑态度,并向合规部门汇报。
二、基本准则 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为有效保护公司知 识产权和防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特别注意: 1.对公司自有知识产权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2.在法律允许或权利人同意的范围内使用他人知识产权;
2.禁止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赠送、销售公司资产。
3.不得将公司的任何资源用于个人利益。
二、基本准则
员工外部活动约束 1.公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 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当员工加入公司成为从业人员时,原持有 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2.不得擅自代表公司对外发表有关言论、接受采访,或以个人身份发表 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外部言论,如果需要,必须经过事前的授权或批准。 3.未经许可,员工不得从事影响工作时间、效率和业绩的外部活动。
《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学习资料
平安证券 合规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
目
录
一、前言 二、基本准则
三、禁止行为
四、监督及惩戒 五、员工合规履职
一、前言
为规范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2009年01月19日,中
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以下简称“准则”),
二、基本准则
反商业贿赂
员工应当意识到商业贿赂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并加以预防,所有员工应确保其 行为的廉洁,不得干扰或妨碍本人履行工作职责或代表公司作出判断和决定,或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 1. 应遵循廉洁自律的从业原则;
2. 严禁索取被管理对象或服务对象的钱物;
3. 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馈赠和宴请; 4. 严禁接受来自公司关联交易方所提供的私人、商务或其他的机会;
个人隐私是指不为人知、同时不愿意向他人披露的个人的家庭状况、婚姻、经历、财产状况及其它 相关情况。如果从业人员以书面或口头等形式泄露客户的个人隐私并造成一定影响,将承担侵害客 户名誉权的民事责任。如从业人员将执业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
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二、基本准则 报告义务
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证券业从业人员从事证券业务应遵守本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据本准则对从 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自律管理。 《准则》共分五章二十二条,包括《准则》制定的宗旨、制定依据、适用对象、 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禁止行为及相应的监督与惩戒措施等。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下面,我们根据《准则》规定的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各位同事做
信息隔离墙
公司所有员工都应遵循信息隔离墙的要求,信息隔离墙用于限制影响证券市场价的尚未 公开的敏感信息(含内幕信息)的流动。敏感信息的处理应遵循: 1.仅限于在隔离墙内部按照“需要且应该知道”的原则进行传阅,敏感信息不应提供给与 该项业务无关的人员; 2.敏感信息或基于敏感信息的建议不得擅自以任何目的向他人提供,比如擅自提供给研究 人员、自营交易人员以及客户,或公司内外的其他人员; 3.当隔离墙制度允许或事先获得批准和备案后,敏感信息接受人员应注意资料保密,并按 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理; 4.任何信息接触人员,不得利用敏感信息谋取私利,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 证券。同理,获得信息的自营交易人员禁止将该信息用于自营交易业务; 5.若持有敏感信息,应尽快向合规部门汇报,以便合规部门及时进行跟踪管理。
国家的法律规范: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
行业自律规则:1、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自律规则;2、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 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等; 3、证券登记机结算机构制定的有关证券登记、 结算、账户管理等规则。
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平安证券公司合规手册、各业务条线合规分册、内部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
事项。从业人员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或过失泄露国家 秘密罪,将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 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从业人员违反约定或违反所在机构及客户要求披露商业秘密,属于侵犯商业 秘密的行为,将会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三、禁止行为
禁止行为之一: 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欺诈是指利用与客户进行交易的机会,或者利用其受托人、代理人或管理人的身份,使 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 用明知是错误的、虚假的或者隐瞒了重要事实的信息诱骗他人收购或者买卖证券的行为。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包括(一)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四)公司债务担 保的重大变更;(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 三十;(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 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三、禁止行为
从业人员一般性禁止行为
(一)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五)贬损同行或以其它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六)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 (七)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八)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九)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十)泄露客户资料; (十一)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基本准则 保密义务
第九条 从业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对在执 业过程中所获得的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国家司法机关和政府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 从业人员对客户服务结束或者离开所在机构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上述保密义务。 解读:保密对象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第十条 机构或者其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发出指令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人员应及时按照所在机构 内部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机构未妥善处理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者协会报告;协会对从业人员的报告行为保密。 机构或机构相关人员不得对从业人员的上述报告行为打击报复。 解读:从业人员在接收到涉嫌违法违规的指令后,不能以执行主管上级或机构的指令为由,坐视违 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或对潜在的违规风险知情不举,而是有责任主动、及时地按照所在机构内部违规举
最有效的办法,最严格地按照当事人的意志履行委托人所托付的义务。证券从业人员在各
项业务中,应勤奋踏实,努力不懈地做好本职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应依照相应的业务规范 和执业标准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
二、基本准则 投资者教育及风险揭示
第七条 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依照相应的业务规范和执业标准为客户提供专业服
务,对客户进行证券投资相关教育,正确向客户揭示投资风险。 解读:从业人员在提供专业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应的业务规范和执业标准,对客户 进行证券投资相关教育,正确向客户揭示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者对金融期货的风险防范意识 和自我保护意识,倡导正确的投资理念。
本条还规定,在机构不能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的情况下,从业人员应当继续履行报告义务,直接向证
监会或协会报告相关的违规行为。 为更好地保障从业人员行使举报权利,本条还规定有关监管机构应当对从业人员的报告行为予以保 密,并明确禁止机构或其它人员打击报复。
二、基本准则
除了以上由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中规定的基本准则外, 公司还制定并发布了《合规手册》,也对公司工作人员的行为作出了指引性规 定,作为员工工作的参考指南。这些基本准则包括:
二、基本准则 利益冲突报告
第八条 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可
能发生冲突时,应及时向所在机构报告;当无法避免时,应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对待。
解读:证券从业人员在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客户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应遵循的 处理程序和原则是: 主动报告。如从业人员确信自身或相关方利益户客户利益存在或可能存在冲突,或者所服 务的不同客户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则应及时向所在机构履行报告义务,主动避 免利益冲突的发生。 公平对待客户利益。在无法避免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应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公平对待,而 不得从事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注:从业人员在无法确知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利益冲突或对如何处理利益冲突存有疑 问时,应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向上级主管或合规部门报告,寻求内部的专业支持。
取得从业资格,接受后续培训
第七条 为保证必要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从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通过所
在机构向协会申请执业注册,接受协会和所在机构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
解读: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所有的证券从业人员均 需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注册后方可上岗。为加强从业人员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掌握 程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从业人员还需接受 协会和所在机构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
业务流程等。 行业公认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如正直诚信、勤勉尽责、廉洁保密、自律守法等
二、基本准则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第六条 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利益,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维护行业声誉。 解读: 诚实守信是指从业人员要严守信用,实事求是,忠实履行所承担的职责和诺言,取信于客 户。诚实要求证券业从业人员在执业时不欺诈、不隐瞒、对自身及所在机构的相关情况进 行客户观、公正和全面的介绍;守信要求证券业从业人员严格履约、信守承诺,不违背所 作的承诺和与客户的约定。 勤勉尽责的核心内容是对受托业务尽责,当委托代理关系建立,受托人要以最大的善意、
3.避免和预防合作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4.合作方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不应违背公司合作的初衷,对公司形成不 可接受的限制; 5.应事先明确作为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 任何以剽窃、窃取、篡改、假冒、泄露、非法占有、擅自转让、变相转让及 许可使用或以其它方式侵害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
二、基本准则
反洗钱
所有员工都应遵循公司反洗钱的规定,以及涉及预防、监控和调查反洗钱的法律法规。 洗黑钱包括将非法所得通过合法的金融资产加以掩盖,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1.严禁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不得为身份不明确的客户提供服务; 2.审慎地识别可疑交易、大额交易,履行反洗钱报告义务; 3.严禁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 4.严禁员工从事洗钱活动,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洗钱活动提供帮助; 5.按规定的要求保留、保管账户和交易信息档案; 6.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协
5. 严禁在工作中对各级政府官员和职员以及公司关联交易方进行贿赂或从事有
贿赂嫌疑的活动,员工在与上述人员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超出合理的消费支 出水平。
二、基本准则
正当使用公司资产
公司资产包括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含文件、凭证、账簿、报表、合同、客 户资料)、信息资产(含电脑软件、数据处理系统、电脑程序和数据库)、设备 和物品、司名司徽以及公司印章、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各类金融票证等。公司 资产必须得到保护和正当使用,所有员工有义务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避免发生丢 失、毁损、盗用或者其它任何有损公司资产的情况。 1.任何人必须按照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资产,转移公司资产必须得到明确授权, 即使这些资产是员工本人在公司受聘期间收集、获取或创造的。
一解读,希望各位同事通过本解读,能够更好地学习和掌握《准则》核心内容, 尤其是熟知基本准则和各项禁止行为。
二、基本准则 遵纪守法
第五条 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接受并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与管理,接 受并配合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交易所有关规则、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的职业 道德和行为准则。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