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1500LCLY 007-2019饲料原料 桔梗粗提液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Q/1500LCLY 山东聊城绿亚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1500LCLY 007-2019 饲料原料 桔梗粗提液
2019-04-25发布 2019-04-26实施
山东聊城绿亚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发布
前 言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到期复审。
为了贯彻国家标准化法,推进企业产品标准化管理,提高本公司产品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养殖业,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聊城绿亚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花春晖。
本标准于 2019年 4 月 25 日首次发布。
饲料原料 桔梗粗提物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原料桔梗粗提液的产品分类和代号、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饲料原料桔梗为主原料经提取、浓缩、精制成的桔梗粗提液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14699.1 饲料 采样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T 1307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 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
GB/T 13081 饲料中汞的测定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T 19424-2003 天然植物饲料添加剂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二 O 一五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1773 号《饲料原料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分类和代号
产品分类和代号见表 1。
表 1 产品分类和代号
4 技术要求
4.1 感官指标
本品为棕褐色液体,有少量轻易摇散的沉淀。
4.2 质量指标
桔梗粗提液质量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质量指标
4.3卫生指标
桔梗溶液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卫生指标
4.4 净含量
应符合标签标注,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 抽样
5.1 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同一生产周期、同一班次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5.2 采样
按照 GB/T 14699.1的规定执行。
6 检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
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玻璃烧杯中,在非直射日光、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观察其感官色泽,嗅其气味,检查有无异物。
6.2 PH值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二O 一五年版二部)pH值测定法。
6.3相对密度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二0一0年版二部)相对密度值测定法。
6.4 汞
按GB/T 13081-2006 规定执行。
6.5 沙门氏菌
按GB/T 13079-2006 规定执行。
6.6 总砷
方法1:按 GB/T 13079-2006 的规定执行。
方法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二O 一五年版二部 )的规定执行。
6.7 铅
方法1:按 GB/T 13080-2004 的规定执行。
方法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二O 一五年版二部 )的规定执行。
6.8净含量
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产品交货时应对外包装、标签、感官、净含量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本企业化验室进行,需有正式检验报告。检验合格的,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3 型式检验
7.3.1 型式检验指对产品质量、包装、标签进行全面检查,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7.3.2 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正式生产后,原料配方改变;
b)正式生产后,工艺设备有较大改进;
c)正式生产的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e)主要成分指标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7.3.3 型式检验由本企业化验室检验或委托检验。
7.4 判断规则
7.4.1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按 GB/T 18823 执行。
7.4.2 各项指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判定产品合格。
7.4.3 有一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判定产品不合格。
8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8.1 标签
符合GB 10648的要求。
8.2 包装
包装应采用塑料瓶包装,封口完整,不得渗漏。 包装应有产品说明书,以说明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和使用指标。
8.3 运输
运输过程应避免雨雪浸湿,受热受潮,防止污染。搬运装卸时小心轻放,保持包装的完整性。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8.4 贮存
存放于阴凉、通风、干燥处。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合存放。
8.5 保质期
在符合运输、贮存条件的情况下,原包装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9 安全
饲料原料桔梗粗提液为动物专用,避免用于人类,标签上应有标识。
本产品的保质期应根据产品特性合理确定。凡符合上述运输、贮存条件且在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其质量应符合本标准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