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实质审查及复审与无效请求审查的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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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触申请的申请人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删除“所称的他人 包括申请人部分相同的情形”。
公布的专利申请改为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 文件
抵触申请
国际专利申请构成抵触申请的情形:申请日以前由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提出、并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由专利局作出 公布或公告的且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
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
对两件专利申请的处理
修改后指南
申请人不同:在审查过程中,对于不同的申请人同日 (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分别 提出专利申请,并且这两件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 的,应当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通 知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申请人期满不答复的,其申 请被视为撤回;协商不成,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进行修 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两件申请均予以 驳回。
在先申请构成抵触申请或已公开构成现有技术的,应根 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款,而不是根据专利法第九条 对在后专利申请(或专利)进行审查。
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
对两件专利申请的处理
修改后指南
申请人相同:在审查过程中,对于同一申请人同日(指申请
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两件专利申
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 处理。
可以放弃实用新型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情形:
同一申请人()
同日()
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
利权尚未终止()
申请时分别说明()
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
修改后指南
对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法第九条或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中所述的“同样的发明创造”是指两件或两件以 上申请(或专利)中存在的保护范围相同的权利要求。
新颖性的概念
新第二十二条中,“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 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 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 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 件中”。
相对于原来的“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 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 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 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 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请,并且这两件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应当就这
两件申请分别通知申请人进行选择或者修改。申请人期满不答
复的,相应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
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两件申请均予以驳


由于新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抵触申请情形中删去“他人”, 因此对申请人相同的两份申请的处理仅涉及同日申请的情形。
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
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 细则第四十一条 同一申请人在同 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 日(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 ()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 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 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 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 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 (),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 专利();未作说明的,依照专利 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同样的发明
抵触申请仅指在申请日以前提出的,不包含在申请日提 出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创造性的概念
修改后指南
发明的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 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修改前 发明的创造性,是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
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
新专利法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
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 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 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 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修改后指南
删除“禁止重复授权是指同样的发明创造不能有多项处于有 效状态的专利权同时存在”。
指南修改删除了“现有技术与时间、地域和公开方式有关”。
和“ 地域界限
现有技术的地域界限视具体的公开方式而确定。属于出版物公 开的,该地域指全世界范围;属于使用公开和以其他方式公 开的,则仅限于国内”。
在“公开方式
现有技术公开方式包括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和以其他方式公 开三种”后,增加“均无地域限制”。 以明确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开的地域 均指国内外。
抵触申请
修改后指根南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发明或者实用 新型新颖性的判断中,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 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 (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损害 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 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
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
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的修改内容
适应性修改 新颖性(第三章) 同样的发明创造(第三章) 遗传资源(第一章和第十章) 其他修改 修改的时机和方式(第八章) 分案申请(第六章) 驳回条件(第八章)
适应性修改重点内容介绍
• 与有关的修改内容(第三章、第四章、第七章) • 新颖性的概念(第三章第节) • 现有技术(第三章第节) • 抵触申请(第三章第节) • 创造性的概念(第四章第节) • 与有关的修改内容(第三章第节) • 与有关的修改内容(第八章第节) • 与和有关的修改内容 • 第一章新增第节 • 第十章新增第节
现有技术的概念
修改后指根南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现有技术是指申请 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现有技术包括在申请日 (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 在国内外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原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已有的技术是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 指优先权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公开使用 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即现有技术也称为已有的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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