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管理办法
大学生培养管理办法
1 目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和人才现状,大量引进大学毕业生进入各个岗位是公司提升整体人才素质的必要方式。
如何更好的吸引和留住大学毕业生、提高员工满意度,使毕业生个人成长与公司的需求和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就必须有一个系统的培养考核制度。
就必须有一个系统的培养考核制度。
这一制度也是今后在公司内实行人才梯队建设和干部储备机制这一制度也是今后在公司内实行人才梯队建设和干部储备机制的基础。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经过公司招聘程序正式入职公司试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3 职责3.1 3.1 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3.1.1 3.1.1 对大学生统一进行入职培训。
对大学生统一进行入职培训。
3.1.2 3.1.2 负责大学生培养岗位分配和调整工作。
负责大学生培养岗位分配和调整工作。
3.1.3 3.1.3 负责大学生培养期的跟踪。
负责大学生培养期的跟踪。
3.1.4 3.1.4 负责大学生考核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负责大学生考核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3.1.4 3.1.4 负责提交每年《大学生培养报告》负责提交每年《大学生培养报告》。
3.2 3.2 各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3.2.1负责毕业生导师的分配、工作安排、培养、考核。
3.2.2督导导师与学生交流沟通及面谈,听取大学生反馈意见,根据情况与人力资源部联系及时调整培养计划中的内容。
3.3 3.3 大学生导师大学生导师3.3.1负责学生的工作指导:安排、指导学生的具体工作,主动询问学生的工作状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3.3.2负责学生的思想及生活指导:主动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解决学生的思想和其他问题。
3.3.3 3.3.3 具体要求:每天进行简单交流沟通,并做好《导师具体要求:每天进行简单交流沟通,并做好《导师具体要求:每天进行简单交流沟通,并做好《导师--学生沟通手册》(表三),月底总结后上交人力资源部,做为导师考核的依据。
3.4 3.4 新进大学生新进大学生3.4.1 3.4.1 在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提出本人职业发展意向,填写《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表》在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提出本人职业发展意向,填写《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表》。
大学生早操管理办法
大学生早操管理办法
一、如无特殊情况(恶劣天气、考试周等),一、二年级学生应按要求自觉进行早操锻炼。
二、出操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早6:30—7:00为大一学生出早操时间;每周二、周四早6:30—7:00为大二学生出早操时间。
三、出操形式:由各系负责组织,以班级为单位采取灵活的锻炼形式,如跑步、做广播操、打军体拳或其他各类健身活动。
具体项目由各系自定。
四、考勤办法
1.每天6:30,各班负责人将本班出操人数报本系学生会值班人员,各系学生会报学校值班人员。
2.由学工部、体育部、系学生工作办、国旗队等部门成员组成检查组,对各系各班进行抽查,同时到宿舍检查内务及旷操人员。
3.学生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通报批评。
4.学工部负责每周通报出操结果。
五、请假办法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因急病或紧急事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
2.学生如遇特殊情况请假,需经本班辅导员批准,出示假条并签字。
凡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操处理。
3.参加学校运动队训练的同学,由体育部出具证明报学工部,可免于出操。
六、奖惩办法
1.每个学生早操的出勤情况,应作为该生本学年各类评优、评奖内容之一。
2.学生早操旷操1次学期体育课成绩扣2分,旷操5次及以上者学期体育课成绩最高为50分。
3.每学期对旷操5次及以上者,根据旷操次数的多少以及其检查的态度,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4、各系早操组织情况及出勤率应作为评选“群体工作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
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引言勤工助学作为一项重要的校园工作,旨在帮助大学生缓解学费压力、增加社会实践经验和培养学生工作能力。
但是,勤工助学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不完善等问题日益突出。
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勤工助学的基本情况1. 人数据统计,目前全国有超过500万的大学生进行勤工助学,其中80%以上的勤工是在校内完成的,包括如助教、工读、志愿者等。
还有一部分学生会选择到校外做兼职。
2. 形式勤工助学可以是正式的职位,也可以是短期的兼职工作。
其中正式职位的表现形式比较丰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别:•助教:协助老师批改试卷、组织考试等工作。
•图书管理员:协助图书馆管理书籍、借书、还书等工作。
•安保人员:协助学校维护校园治安,保障校园安全。
•社区志愿者:协助社区或者便利店等服务业工作,以增加社会实践经验为主。
•校内服务员:协助学校在食堂、宿管等方面的工作,为学校提供服务。
3. 权益与其它正式工作不同,勤工助学的工作成果不被直接认定为收入,但是也有一定的报酬,通常是通过学校发放津贴或者劳务工资的形式。
此外,勤工助学人员可以获得一些附加权益,比如参加学校社团、参加社交活动等。
勤工助学管理的问题1. 管理制度不完善学校在勤工助学工作上的管理制度相对比较滞后,一些规章制度没有明确规定,比如周工作时间、有无社保和福利待遇、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等,都是需要明确的问题。
2. 回答偏差问题有时候,勤工助学人员会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偏差问题,需要及时得到解决。
但由于缺乏健全的管理手段,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这样就影响了学生的工作状态和心态。
3. 福利待遇不到位有的学校虽然已经明确勤工助学人员应该享受福利待遇,但实际上仅仅是以少量的补助或者奖励的形式来回报学生,而没有真正地提高勤工助学的待遇。
这些情况会导致学生工作积极性下降,致使勤工助学形同虚设。
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1. 建立完善的制度管理制度是勤工助学工作的基石,需要清晰明确,包含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和待遇等方面的问题。
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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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管理办法(定稿)[1]
新入职大学毕业生管理办法为加强新入职大学毕业生管理,妥善安排好他们在见习期和跟踪考核期的学习和工作,使其增强对企业产品结构的深入了解,培养对企业的爱岗敬业精神,为今后的专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如下:一、见习期安排1、见习期:指对公司新入职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设立的岗位适应期和培养期,使其在经历见习期后能胜任岗位工作。
新入职大学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研究生见习期为半年;往届毕业生视其具体情况确定见习期。
2、见习期管理机械制造类专业新入职大学毕业生见习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操作岗位见习阶段,即见习员工在指定的岗位(装配钳工、车工、磨工、铣工、加工中心、铸造、热处理等)轮换见习。
通过见习熟悉和了解公司产品的结构、工作原理和零件加工工艺过程等。
见习期为九个月,期间,人事关系、考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日常管理由见习单位负责。
第二阶段为定岗见习阶段,即见习员工在初步确定的工作岗位见习,见习期三个月。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等入职后即可确定工作岗位的新入职大学毕业生实行定岗见习。
定岗见习期间的人事关系、考勤及日常管理由相关用人单位负责。
见习期内由所在见习单位安排公司聘任的具有技师及以上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的员工作为师傅进行见习指导。
3、见习要求及考核(1)、新入职大学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有事要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或所在见习单位领导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新入职大学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要认真做好见习日记,详细记录每天的工作及个人收获。
在每个单位见习期满后写出见习总结,交所在见习单位。
(3)、在见习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见习鉴定表要求进行见习,每个岗位见习期满时(非机械制造专业的见习员工每满3个月考核一次),所在见习单位根据《见习鉴定表》中见习要求,进行工作态度考核和专业测试,其中专业测试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并把考核及测试成绩和鉴定意见记入《见习鉴定表》中,附个人见习总结返给公司人力资源部。
大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大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院系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
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事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
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
一学期旷课在十学时以下,由班主任、辅导员批评教育。
超过十学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详情见《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请假与考勤管理制度》。
六、学生上课、仔细、实习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系内抽查。
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
七、学生请假手续
1.学生请假时应按照学生管理条例,履行请假手续。
应写书面请假条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交辅导员审核签暑意见
后,报系主任,签字完毕后交辅导员存档。
2.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班干无权批假。
3.学生请假一天以上至三天以内的,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后交系主任审批。
4.学生请假超过三天或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先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后交系主任签署意见后再报请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八、考勤统计表每周末交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辅导员,经汇总、审核后交行政秘书,形成处分文件,记入学生档案。
新入职大学生管理办法
新入职大学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入职大学生管理,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入职大学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其中本科生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新入职大学生管理遵循“支撑战略、持续培养、科学配置、合理使用、有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新入职大学生首次合同期含试用期、见习期。
(一)首次合同期:指新入职大学生第一次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
按照《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专科生、本科生首次合同期为3年,硕士生首次合同期为5年,博士生首次合同期为5年或5年以上固定期限。
(二)试用期:指新入职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起始日起六个月。
(三)见习期:指新入职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起始日起一年,含试用期。
其中,博士生不设见习期。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专升本、三本、二本非主专业引进大学生在培养、配置、待遇方面和专科生归为一类进行管理。
第六条自愿占用学历要求低于本人学历的招聘名额引进的大学生,按照所占用名额对应的学历进行岗位配置、落实相关待遇。
涉及其它专业管理方面的有关事项按专业管理规定执行。
编制:郭亚武审核:尹德批准:胡玉亭编码:TGRG(R)-028-2021 修改码:A/0 第 2 页共 12 页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管理部门、业务部门、二级单位及子(分)公司的新入职大学生的管理。
外埠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人力资源部(一)对各单位新入职大学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价;(二)统筹协调跨单位多岗位认知;(三)办理专科生、本科生转正事宜。
第九条教培中心(一)根据公司培训纲要,组织实施新入职大学生公司级入职培训、专业研修等;(二)设计策划课程,编制《新入职大学生培训教材》;(三)对所实施培训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价。
第十条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新入职大学生军事训练并制定考评细则、进行考评。
大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大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为了贯彻执行我国的教育方针,加强大学学生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入学和注册第一条凡经本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和缴费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持有关证明,事先向学校请假。
未经请假或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在第一学期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合格后取得学籍。
对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凭所在单位证明,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第四条学生必须按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参加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考核。
考核成绩载入学生成绩登分表,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五条考试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记分。
每门课的总评成绩由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组成,其中期末考试成绩一般占总评的70%,平时成绩一般占总评的30%。
平时成绩主要依据学生的出勤情况、上课纪律、完成作业情况以及平时测验成绩评定。
第六条学生无故缺课累计时数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判定为“因故缺课”,不属于“无故缺课”:1、病假:需提供医院医药费单、病假单、住院通知或出院小结;2、突发事件:指家庭变故或意外事故等;3、因公出差:指因单位工作需要出国、出差或因公执勤等。
需提供相关公司证明。
上述“因故缺课”的学生须在事前或事后(一周内),向任课教师和班主任递交书面请假条,并提供相关的请假证明,说明自己缺课的原因。
因故缺课的课程内容学生必须自学,并及时向任课教师提交自学的记录(如学习笔记、补做作业等)。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学籍及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学籍及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学籍及教学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大学生的学籍及教学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学、注册与缴费第一条入学1. 凡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来学院办理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及时向学院请假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假期一般不能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循私舞弊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情节严重者报有关部门查究。
3. 新生健康复查患有疾病者,经指定医院诊断,认为在一年内可治愈并达到健康标准者,由本人申请,经教学管理部批准,准予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发给保留入学资格证明,回家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在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重新提交入学申请。
将保留入学资格证明及县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肝炎患者需交最后连续三个月的肝功能指标正常化验证明,肺结核患者需交透视片及最后连续三个月的痰化验正常证明)在7月15日前寄至教学管理部,凭教学管理部的通知按时到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不按期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注册与缴费1. 新生经复查合格应予注册并取得学籍,发给学生证。
2. 在校生每学年第一学期上课前两天内,须以班级为单位持学生名单到财务缴学费、住宿费等,凭缴费收据到教学管理部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学籍。
凡未缴费的学生不予注册。
逾期缴费,取消上课资格。
在校生每学年第二学期上课前两天内,由本人凭学生证到辅导教师处办理注册手续,以取得本学期的学习资格。
大学生注册管理办法
大学生注册管理办法一、学生注册是学校对学生在校学习资格的认定,是对学生学籍有效性的认可。
为加强学校的学生管理,依据教育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凡我校全日制学生应当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以班为单位到学生处统一注册。
学生办理注册手续时系(部)学生部门应确认学生本人是否到校,是否已交清学杂费及完成其他规定的项目后方可注册。
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应在其学生证“注册登记栏”上加盖注册印章,注册方为生效。
三、已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方可继续取得学籍,具有该学期的学习和考试资格。
凡在规定注册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凡因各种原因未能在学期开学两周内办理完相应注册手续的学生,必须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经学校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审查后处理。
未申请者按白动放弃注册处理。
五、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作退学处理。
各班级要对未注册的学生做好登记,并标明未注册原因,由班级存档备查,同时,上报系(部)和学生处各一份备案,并将结果通知学生家长。
六、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二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由学生处统一办理学生证,系(部)在学生证“注册栏”加盖注册印章。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注册。
1.无正当事由欠交学费者;2.无正当事由超过注册期限者;3.无正当事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复学相关手续者;4.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
八、已作退学处理和在停课、休学期间的学生不得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和课程考核。
九、各任课教师不得接受已退学、停课、休学的学生参加所任课程的学习和考核,监考人员监考时要检查考生的学生证,对学生证上未加盖本学期注册印章的学生应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及时报学生处、教务处。
十、凡违规注册,出现登录成绩以及未对不注册学生及时进行处理等情况,并给学校造成损失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大学学生管理和学生服务制度
大学学生管理和学生服务制度大学作为教育机构,不仅要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学生管理和学生服务制度,以确保学生能够全面发展和有效学习。
本文将探讨大学学生管理和学生服务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其具体内容。
一、学生管理制度1. 学生注册管理大学学生注册是整个管理制度的起点,通过规范的注册流程,学校可以收集到学生的基本信息,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入学。
2. 学生行为管理学生行为管理是大学学生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学校应该建立一套严格的行为准则,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包括在校园内的行为规范、学术诚信和社交规范等。
同时,学校应该设立专门的学生纪律处分机构,对违反校规的学生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学生学业管理大学学业管理是学生成功完成学业的关键环节。
学校应该制定学业规划和指导方案,帮助学生规划和管理自己的学习进程。
同时,学校还可以设立学业辅导中心,提供学习技巧以及各种学科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困难和问题。
4. 学生活动管理学校应该鼓励并组织各类学生活动,包括学术讲座、社团活动、校园文化节等,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创造力。
同时,学校还应该建立学生社团管理机制,支持学生社团的发展,为学生提供广泛参与校园活动的机会。
二、学生服务制度1. 心理健康服务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心理健康服务制度。
学校可以设立心理咨询中心,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测试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提高心理素质。
2. 就业指导服务大学毕业生就业是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
学校应该建立就业指导服务制度,通过开展就业指导讲座、举办就业洽谈会等形式,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形势、提高就业技能,并提供就业信息和推荐服务,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3. 学生资助服务部分学生可能会面临经济困难,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制度,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形式,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经济帮助,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大学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引言:大学生实习是协同发展院校与企业之间的一种富有意义的行为,对于学生来说这是拓展实践经验、培养职业能力的机会,对于企业来说,大学生实习是培养优秀后继人才的有效手段。
而实习管理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对于高校来说则是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严肃教育行业价值观,强化应用技能和社会责任感的必要途径。
就学生而言,管理办法是一个规范自己行为,规避风险的指南。
今天我们将探讨大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制度的实施。
一、大学生实习管理的主体1.高校教育部门:管理大学生实习的各类事务,制定实习教学计划、管理实习工作的企业名单、建立实习信息发布系统、以及对实习过程中的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估。
2.企业实习基地:接纳高校学生进行实习,规范实习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确保实习过程安全、公正、合法,并制定实习考核制度。
3.学生实习人员:严格按照实习计划实施实习任务,并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度,如实作出实习成果报告,接受实习基地的考核评价。
二、规范实习流程1. 实习评估机制评估机制对于高校和企业实习基地同样重要。
高校应当根据实习工作的不同类型和水平,建立科学的实习评估办法。
企业实习基地应当对实习学员进行具体的实习考核,包括实习成果、实习表现、社会知名度等方面考评。
评估结果用于学业评定、学信网评定和就业推荐等。
2. 实习信息公开透明高校应该通过自己的官网、专门的实习网站和其他媒介公开实习信息。
当然,实习方案、实习基地名单、实习报酬等必须在高校内部人员之间互通,且不能向外界公开。
3. 实习协议的签订协议是学生实习过程中管理和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在于明确学生实习细则、学校教育部门和企业实习基地的责任、学生保险、实习工资及相关薪酬等。
学生、高校和企业实习基地都应认真仔细签订实习协议,保证实习的规范开展。
4. 实习工作提前策划实习工作应有完整时间表,但也有可能因直接责任人的突发情况而有所调整。
如单方取消合同,学校和企业均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和学生,并安排后续工作。
大学生见习管理办法
大学生见习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加强大学生见习管理,提高见习质量,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的见习活动及其管理工作。
3. 大学生见习是指学生在校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进行的实践性、应用性的实习活动。
二、组织与管理4. 学校设立大学生见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大学生见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5. 各学院(系)设立大学生见习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系)大学生见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工作小组由学院(系)领导担任组长,教学秘书、辅导员等为成员。
6. 学校与见习单位签订《大学生见习基地建设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推进见习基地建设。
7. 学校对见习单位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优秀的见习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的见习单位予以整改或取消资格。
三、见习计划与实施8. 学校每学期制定大学生见习计划,明确见习人数、专业方向、见习单位等内容。
9. 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参加见习活动。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见习单位或时间。
10. 学生在见习期间,应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的管理和安排,认真完成见习任务。
11. 学生在见习期间,应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定期向学院(系)汇报见习情况。
四、见习考核与评价12. 学生见习结束后,应填写《大学生见习报告》,并提交见习单位鉴定意见。
13. 学院(系)对学生的见习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实习态度、实习能力、实习成果等。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4. 学校将学生的见习成绩记入学籍档案,作为评定奖学金、评优评先、推荐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五、经费与保障15. 学校设立大学生见习经费,用于支付学生的见习补贴、交通费等费用。
16. 学生在见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大学生管理办法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森工集团)招聘大学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招聘分配至各单位的大学毕业生(简称大学生)的管理,营造尊重人才、珍惜人才、爱护人才、善待人才的良好人才环境,改善大学生外流的现状,实施好林区人才战略,根据《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森工集团)招聘大学毕业生实施方案(试行)》(内兴林局字[2008]168号)的要求,结合林管局(森工集团)人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林管局(森工集团)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招聘、由人事处统一分配到各单位的大学生。
第二章合同签订及解除第三条各单位人力资源科具体负责与大学生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合同续聘、解聘以及到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人才交流中心(简称交流中心)审查备案等手续。
负责依法变更在订立合同时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后的有关合同内容。
第四条初次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在试用期满1个月内及时与大学生签订《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履行聘用手续。
第五条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经交流中心审查批准签章后生效,用人单位、大学生各留存一份,交流中心留存一份备案,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履行。
第六条聘用合同作为约束用人单位与大学生的法律依据。
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需要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仅限办理一次。
连续签订二次,且大学生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经林管局(森工集团)批准后,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七条为了严格控制大学生外流,减少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大学生如需要提前解除聘用合同,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
大学生到单位任职后未履行完聘用合同约定的义务,住宿、伙食、住房等相关补助资助费用应退还给用人单位。
合同期满、大学生考上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且有录取单位相关证明资料的可以免除赔偿损失,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新入职大学生管理办法
新入职大学生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加强对新入职大学生的管理,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1.2新入职大学生包括硕士生、本科生和大专生。
1.3对新入职大学生的管理,应遵循“支撑战略、持续培养、科学配置、合理使用、有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新入职大学生的管理。
2.管理职责2.1人力资源处2.1.1负责办理大学生入职手续,主要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各种劳动保险的申报。
2.1.2负责大学生入职培训、专业培训及对培训项目进行效果评估。
2.1.3负责安排大学生进行生产实、在岗实等相关工作。
2.1.4负责对各部门新入职大学生的管理与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评价。
2.2所在部门2.2.1组织实施岗位认知及技能提升培训,制定各阶段造就计划、考核标准,对新入职大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造就。
2.2.2检查对新入职大学生的辅导、造就情况,并纳入部分绩效考核。
2.2.3组织建立本部门答辩评审委员会,对新入职大学生转正进行答辩评审。
2.2.4对符合转正条件的大学生,负责向人力资源处申请办理转正手续。
3.造就管理3.1公司按“三年四模块”人才成长计划对新入职大学生进行造就,即:入职培训模块、车间实模块、岗位认知模块及业务提升模块,促使新入职大学生迅速成长为职业人。
3.2各部分关于新入职大学生接纳“导师制”的造就方法。
一般“导师”应由工作业绩突出、品德好、有责任心,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以上职称资格者,或公司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优秀员工担负。
“导师”应根据企业人才造就计划,履行对新入职大学生的造就和辅导责任。
3.3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和相关岗位要求,各部门的“导师”可采用“一对一”或“一对多”辅导的形式对新入职的大学生进行岗位技能培养,并根据需要制定考评标准定期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对“导师”的绩效考核。
4.相关待遇4.1新入职大学生的工资待遇标准可根据车间实(一般为3个月)、专业岗位实(一般为9个月)、转正定级等不同阶段执行不同的工资待遇,具体标准执行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相关条款。
大学生素质养成教育与行为规范标准实施与管理办法
素质养成教育与行为规范实施与管理办法为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养成教育,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提高综合素质,规范素质养成教育与行为规范学分的认定、考核和赋分,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要求加强学生素质养成教育,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把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具有集体主义观念和团队精神;热爱劳动,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讲究公德,文明礼貌,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法纪意识和安全意识;心理健康,具有较强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的综合素质较高的技能型人才。
二、教育内容以主题班会、团日活动、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形式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四个文明竞赛”等主题教育活动和宿舍、教室、校园日常管理等形式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以安全教育讲座、安全隐患排查等形式加强学生安全、纪律教育;以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等形式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三、实施办法1.实施范围从2010级新生开始,在我院三年制各专业学生实施,实施学期为1~6学期。
2. 实施要求由各系(院)依据学生素质养成教育与行为规范考核标准与要求进行考核,凡加分扣分项目须经相关部门或辅导员认定为准,并由辅导员进行平时成绩的考核、计算,并进行核定、系统录入。
四、考核与评定1.考核标准参照学院《大学生素质养成教育与行为规范标准》考核标准执行。
2.考核成绩由各系(院)依据学生素质养成教育与行为规范考核标准与要求进行考核,每位学生基础分为60分,每学期考核一次,根据其本学期行为表现进行加减分,每学期公布一次积分。
基础分以上每得10分获得1个学分,在校三年必须积满120分,方可获得6学分。
五、工作量计算平均1个学期1个学分,按每学期每个学生班级10个学时计算,由辅导员完成工作量。
具体计算办法统一参照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六、管理办法1.辅导员每周利用班会时间进行素质拓展教育开展情况的讲评,并公布本周成绩。
每月汇总一次,并记入学生素质教育手册,学期末进行学分的核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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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新进大学生职员的管理,促进大学生职员快速稳定的成长,推动公司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的进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大学生职员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纪律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大学生管理整体工作推进与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录用的所有新进大学生职员。
公司有关制度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章招聘录用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人力资源招聘组织实施部门,负责统一组织、规
划并实施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战略,每年从各高等院校招聘录用30-50名应届大学毕业生。
具体的招聘方式、招聘流程参照公司《招聘管
理办法》的规定。
第七条同意录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入职时间,统一办理入职手续。
所有新进大学生职员必须拥护公司政策,服从公司安排。
第八条新进大学生职员统一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人力资源部收集报到所需资料,包括三张彩色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复印件,
一份学位证复印件等,经核对无误后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
第九条培训与考核的目的
(一)让新进大学生职员了解公司历史、政策、企业文化、产品知识,提供讨论的平台。
(二)培训新进大学生职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提供寻求帮助的方法,让新进大学生职员明白自己工作的职责、加强同事之间的关系。
(三)让新进大学生职员了解公司所能提供给他的相关工作情况及公司对他的期望,帮助大学生职员快速稳定的成长。
第十条培训管理
(一)组织管理
1、针对新进大学生职员开设培训班。
培训班设班主任一名,辅导员一名,
主要负责班级日常培训及相关事项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主导学习班成
员的考核工作。
2.、班组建制:成立学习班,实行小组管理,选出班干部、小组长。
由班
长组织小组长在公司领导下,分组进行管理,充分发挥团体、组织的
作用,建设一种协作互助、共同提升、班内自治的管理学习模式。
班
干部施行竞聘制。
(二)阶段培训
1、第一阶段:军事训练。
训练内容包括:队列动作(立正、稍息、跨立
与立正、蹲下与起立、敬礼与礼毕);步法行进与停止动作(齐步走、
正步走、跑步走)。
2、第二阶段:企业文化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熟知公司发展历程,感悟
企业精神与理念,雪莱特标准推广手册学习,学唱厂歌等。
3、第三阶段:公司制度知识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公司
行政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审批制度,公司法务制度,公司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公司后勤管理制度等。
4、第四阶段:产品知识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节能灯、HID汽车氙气灯、
紫外线杀菌灯、环境净化等产品知识。
5、第五阶段: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企业管理、财务
管理、市场营销、商务礼仪、法律基础、人力资源管理等企业经营
管理知识。
6、第六阶段:工厂实习。
实习内容:照明光源厂、照明电子厂、紫外线
生产车间、HID生产车间分批轮换实习。
7、第七阶段:定岗实习。
由人力资源部综合培训生的专业知识、工作技
能、培训成绩等因素,择优推荐到各职能部门、事业部相应岗位实
习。
(三)学分制度
根据各个阶段的培训任务,实行学分制,对学员的成绩、表现进行严格
的考核,并记录在册,建立规范的学员档案管理制度,为公司日后的人
才使用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
对培训任务设置学分额度,表现优秀者给
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四)晨会分享制度
每日上班后的30分钟,由各小组人员轮流派代表就昨日学习内容,或指
定某一主题进行讨论交流,并结合工作实际谈个人体会,以及对未来工
作的帮助或启迪。
第十一条考核方式
(一)考核标准
1、知识技能水平
2、发展潜力
3、培训任务的完成情况
4、公司认知
5、遵章守纪,拥护公司政策
(二)考核方法
1、笔试考核:对公司文化、制度、产品知识的培训,采取“边学边考”
的模式,考试不及格者参加补考,但补考次数不得超过2次。
补考2
次仍不及格的则淘汰。
2、关键事件考核:在培训过程中(如军训、工厂实习),发生拒不服从
管理、态度恶劣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则立即淘汰。
3、实习部门考核:在各工厂实习结束后,由各相关实习工厂对毕业生的
公司认知、专业知识、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工作态度、纪律性等
六大考核维度进行全方位考评,作为培训期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4、工作汇报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邀请公司高层参加。
主要
是对培训期的集体军训、通用与专业基础知识培训、工厂实习等三大试
用核心工作模块谈感想,谈体会,谈今后的工作思路与个人创新,对工
作汇报马虎了事、不负责任、收获与体会肤浅的,直接淘汰出局。
5、培训期满考核:采用360度考核工具,由各小组组长、周边同事与
公司领导进行专门考核,权重为30:20:50,加权计算。
第四章纪律管理
第十二条厂卡佩戴与出入门岗管理
(一)公司新进大学生职员按规定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厂卡(厂牌),同时办理一卡通。
一卡通在全公司范围内除具消费功能外,对所有职员还履行
考勤及出入门岗记录两项功能。
(二)公司新进大学生职员需将厂卡及一卡通两卡结合一起使用,并按公司
统一要求佩戴胸前,进出厂区各门岗、上班时间必须正确佩戴厂卡。
第十三条着装管理
(一)公司新进大学生职员在人力资源部领取印有公司标志的红色圆领T恤衫0件。
上班期间新进大学生职员统一着红色T恤衫。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新进大学生职员的着装规范检查和监管事宜。
第十四条出勤管理
(一)公司新进大学生职员均应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时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和实习工作,不迟到不早退,特殊情况提前请假,严禁旷工旷课。
原则上公司新进大学生职员统一执行如下作息时间标准(车间实习期
间遵守车间作息时间,临时培训的作息时间临时确定):
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新进大学生职员的考勤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并解释,经批准后实施,增删修改亦同。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广东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