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内审制度
万达公司内审制度
万达公司内审制度
万达公司内审制度是指万达公司内部进行审查和审核的一套规定和流程。
该制度旨在确保万达公司的各项业务和运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并且有效管理风险和资源。
万达公司内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内审组织与职责:明确内审组织的设置和职责,一般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
内审部门应独立、中立,可直接向高层管理层报告。
2. 审计计划和程序:制定内审年度计划,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并根据风险进行风险评估。
审计程序包括数据收集、风险识别、内部控制评估、实地勘查、样本检查等。
3. 审计报告和作业纪律:内审部门应及时向高层管理层提交审计报告,报告应包括审计结果、问题指出、风险建议等。
内审部门应遵守保密责任,不得泄露审计结果。
4. 内外部合作与沟通:内审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合作和沟通,共同完成审计工作。
内审部门还应积极向管理层提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建议。
5. 审计结果跟踪和改进: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内审部门应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支持。
此外,还应对内审流程和方法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
通过建立和执行万达公司内审制度,可以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公司内部业务运营,提高企业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文(七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____审计法》、《____部审计条例》、《____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审计对象,特指本公司财务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四条公司所属财务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目的、工作职责及范围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的。
内部审计工作是在本公司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评价职能。
通过内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以达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协助公司领导层有效的履行职责,规范公司运作行为,降低运营风险,完成公司经营目标。
第六条内部审计的职责1、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审计工作计划报董事长审批。
2、召开部门会议,围绕工作计划制订审计项目计划,按照计划实施审计工作。
3、负责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底稿。
4、编制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5、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及落实情况。
6、建立健全审计档案。
第七条工作范围。
1、财务审计。
对被审计对象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其他有关经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2、内部控制审计。
____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保证完成经营目标而制定的政策、计划、程序和规定等所组成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完善,是否得到的有效遵守及执行。
3、项目预决算审计。
对各子公司工程预算、结算、签证、决算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计。
4、经济责任审计。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投资项目的经济目标、经营责任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5、交接、离任审计。
核实债权债务,监督资产交接;对离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其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集团内审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内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审工作,提高内控水平,保障集团资产安全和经营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成员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总部、分支机构、子公司等。
第三条集团内审工作应遵循公正、独立、客观、及时的原则,充分发挥内审职能,为集团管理层提供全面、准确的内部审计信息及建议。
第四条集团内审管理制度应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确保内审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集团内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内审团队,配备专业的内审人员,并定期对内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内审人员素质和能力。
第六条集团内审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补充,由集团总部内审部门负责,并报领导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二章内审组织第七条集团内审部门作为内审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集团内审工作。
第八条集团内审部门应结合集团整体经营情况,制定年度内审计划,明确内审资源配置及内审工作重点。
第九条集团内审部门应依据内部审计国际准则和规范,全面开展内审活动,确保内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集团内审部门应建立内审报告和内审意见的撰写和发布机制,以反映内审工作的成果和建议。
第十一条集团内审部门应建立内审结果跟踪和监督机制,对内审建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追踪和检查。
第十二条集团内审部门应建立内审风险管理机制,对内审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内审工作的风险可控。
第十三条集团内审部门应建立内审档案管理制度,对内审活动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查阅和审查。
第三章内审程序第十四条集团内审工作应按照内部审计国际准则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内审程序的合规性。
第十五条集团内审部门应根据内部审计国际准则和规范,建立内审程序手册,明确内审程序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
第十六条集团内审部门应根据内部审计国际准则和规范,对内审对象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内审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第十七条集团内审部门应根据内部审计国际准则和规范,采取适当的内审方法和技术手段,对内审对象进行审计检查。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德实发电子公司内部审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在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内部控制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科学合理性,内部控制过程的符合有效性所进行的测试与评价。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门,直属办事处,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本制度接受审查、监督。
第二章内部控制审查的范围第五条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信息及沟通、监督等五要素,贯穿于集团经营活动的全部过程,构成了内部控制审计审查的范围。
1、控制环境审查的内容(1) 所属单位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2) 所属单位的诚信原则和道德价值观;(3) 所属单位组织结构、职责划分的合理性以及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管理行为守则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管理层对逾越既定控制程序的态度等;(4) 所属单位员工能力、各层管理人员的知识与技能、重要岗位人员的权责匹配程度以及人力资源政策及实务;(5) 所属单位员工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员工聘用程序及培训制度的有效性;(6) 所属单位员工对企业文化内容的理解和认同程度。
2、控制活动审查的内容(1) 货币资金控制:不相容职务是否相分离、对货币资金的收、管、支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是否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范、授权制度及其有效性以及会计控制方法的有效性;(2) 实物资产控制:实物的取得、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理等关键控制点是否有效控制、会计记录与实物保管是否相互分离和制约、非实物保管人员无权领发货物等一系列控制方法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因控制实效发生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3) 销售与收款控制:客户管理、广告投放、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制约机制以及减少应收账款、坏帐损失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4) 采购与付款控制:采购过程中因不正当行为导致本单位资金流失或采购物资质次价高等问题控制的有效性,对采购决策权有无制约机制,实施采购各环节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机制是否得到保障;(5) 成本费用控制:成本费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开发成本和生产成本是否进行目标或计划成本管理控制、考核、奖惩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程度;(6) 预算管理控制:是否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体系,预算指标审定、执行、考核是否符合规定程序,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是否存在失控现象;(7) 工程项目控制:项目招投标、承发包及合同外的工程、费用等关键环节是否做到有效控制;(8) 投资控制:投资的决策制约机制和程序是否健全有效,有无集体审议联签等内部控制制度,有无权威的投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效益论证,是否对投资风险进行充分分析估计;(9) 产品研发控制:研发项目立项决策程序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对研发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有效控制;(10) 筹资控制:筹资活动控制是否有效,控制体系是否能保障降低筹资成本和筹资风险;(11) 担保控制:对外担保业务、减少担保损失的制约机制是否健全和有效,是否有效地规避担保损失风险。
集团企业审计制度范本
集团企业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审计行为,保障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包括集团总部及其所属子企业、分支机构的审计工作。
第三条集团企业审计工作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集团企业审计部门是集团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应依法行使审计职权,对集团企业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五条集团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配置充足的审计人员,确保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工作经验,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学历和专业能力。
第七条审计部门应保持人员的稳定性,避免审计人员的频繁调动,确保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性。
第三章审计范围和内容第八条审计部门应对集团企业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
第九条审计部门应对集团企业的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计。
第十条审计部门应对集团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第四章审计程序和方法第十一条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计划,对审计对象进行调查、取证、分析,形成审计报告。
第十二条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监督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
第十三条审计部门应建立审计档案,对审计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第五章审计结果运用和整改第十四条审计部门应将审计结果报告给集团企业总经理,并根据需要向相关部门和子企业通报。
第十五条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监督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
第十六条集团企业应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审计效果的落实。
第六章审计纪律和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保持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审计态度。
第十八条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应保守审计秘密,不得泄露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集团内审管理制度
集团内审管理制度第一章緒論一、背景與目的內部稽核是公司管理的重要部分,對於檢視公司營運是否合乎法規或公司政策,以及監督控制環境的有效性,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集團內部稽核制度必須健全,以確保公司在投資、融資及營運方面的風險管控。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全體集團員工,包括董事、高階主管、經理人員及全體同仁。
第二章稽核委員會一、組成1. 稽核委員會由獨立董事及高階主管組成,負責監督內部稽核工作。
2. 稽核委員會的成員由公司董事會指定,並設定委員會主席。
二、職責1. 監督公司內部稽核工作的執行情形。
2. 檢視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有效性。
3. 確保公司遵守法規及公司政策。
4. 監督公司高階主管履行風險管理的職責。
5. 提出內部稽核工作的改善建議。
三、會議1. 稽核委員會每季召開一次會議,並紀錄議事內容。
2. 稽核委員會可視需求召開臨時會議。
3. 稽核委員會應規劃長期議程。
四、辦事守則1. 稽核委員會應遵守公司章程及相關法規。
2. 稽核委員會成員應保持獨立性。
3. 稽核委員會應保密公司機密資訊。
第三章內部稽核部門一、設立1. 公司應設立內部稽核部門,由專業的稽核人員組成。
2. 內部稽核部門應獨立於公司其他部門。
3. 內部稽核部門的主管應直接向稽核委員會報告。
二、職責1. 定期檢查公司各項業務的運作,確保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有效性。
2. 檢討公司遵守法規及公司政策的情形。
3. 提出內部控制系統的改善建議。
4. 監督公司高階主管履行風險管理的職責。
5. 報告內部稽核結果及改善建議給稽核委員會。
三、資源1. 內部稽核部門應有足夠的資源,以確保內部稽核工作的有效執行。
2. 內部稽核部門應有升遷及培訓的機會。
四、稽核計劃1. 內部稽核部門應規劃年度稽核計劃,包括重要風險的稽核活動。
2. 內部稽核部門應定期檢視稽核計劃的執行情形。
第四章工作程序一、稽核範疇1. 內部稽核部門應根據公司風險評估的結果,確定內部稽核的範疇。
2. 內部稽核部門應持續檢視公司風險評估,以確保稽核範疇的適當性。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公司内部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进行审查、评价和监督的必要手段。
3.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发现和纠正经济运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企业廉政建设。
二、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1.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承担经营责任。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配备足够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内部审计工作。
3.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企业机密,认真履行职责。
三、审计范围和权限1.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工程审计、物资采购审计、招投标审计、投资审计等。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收支、工程项目等进行审计,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
3.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评估投资风险和效益。
4.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5.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有权调阅公司有关文件、资料、档案,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审计程序和方法1.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审计内容和要求。
3.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规定,对审计事项进行调查、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形成审计报告。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4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____字)第一部分:总则第一章: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并具有指导性、强制性和约束性。
第二章:内部审计基本原则第三条:有效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当保证其工作的有效性,确保真实、准确和全面。
第四条:独立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独立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行使其职能,保证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第五条:机密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严守职业道德,保护企业商业机密和员工个人隐私。
第六条:专业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审计工作。
第三章:内部审计组织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由公司聘用的内部审计人员组成,直接向董事会汇报。
第八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报备公司监事会,并定期向监事会汇报工作。
第九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进行组织调整,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效率。
第十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内控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存储、查阅和保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二部分:内部审计程序第四章:内部审计计划和风险评估第十一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业务规模和风险特征,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计划应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目标、重大项目、关键业务和风险控制需求。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内部审计计划。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与公司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了解业务流程和风险点,确保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内部审计实施第十五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进行全面的审计。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遵循内部审计操作规程,采取合理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和高效。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发现和报告企业经营风险、系统缺陷和管理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审计署《____内部审计工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事业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任务、范围与依据第四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企业的正确执行,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范围:(一)年度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二)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三)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效益审计(年度审计每年进行一次,半年进行监督检查;(四)经济责任审计。
包括中层干部(正职)或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五)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____;(六)与对境内外经济____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长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进行____;(七)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八)对公司直属具有财务、金融、经济活动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预算指标或承包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九)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十)对国家税款的缴纳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税收政策掌握和执行的完整性进行审计;(十一)对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十二)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宜。
第六条内部审计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
集团内部审计部规章制度
集团内部审计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发挥内部审计部的监督和管理作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集团内部审计部,包括审计组织结构、审计职责、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等内容。
第三条内部审计部是集团内独立的审计部门,直接隶属于集团最高管理层,负责对集团各单位及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内部审计部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开展审计工作,维护集团企业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审计组织结构第五条内部审计部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审计人员若干名。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设立审计组和专业组,审计组负责财务审计工作,专业组负责技术审计工作。
第七条内部审计部由主任和副主任领导,根据审计任务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三章审计职责第八条内部审计部负责对集团各单位和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管理,包括财务审计和技术审计两个方面。
第九条财务审计主要对集团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涉及资金、资产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条技术审计主要对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技术管理体制的执行情况,以及涉及生产、技术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章审计程序第十一条内部审计部应当根据审计任务和工作需要,制定审计计划和方案,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部应当依法、规范地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论真实、准确、全面。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部应当对审计对象的重大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审计,提出合理和有效的改进建议。
第五章审计报告第十四条内部审计部应当按照审计规程和流程,及时编制审计报告,向集团最高管理层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审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审计结论和发现,并提出改进建议和建议落实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部在审计工作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正、客观、唯恐。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应当加强内部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XX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完善集团内部控制制度,优化集团各业务流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制度所指的内部审计是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和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服务的意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和经济活动的原理、原则,对企业生产管理活动中的业务事项进行鉴证,对其真实性、正确性表述意见,实施监督、鉴证和评价。
其职责不仅仅是查错纠错;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各环节的健全性、有效性,经济活动的效益性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揭示矛盾、找出差距、分析原因、研究措施、提出建议,将服务意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以促进企业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有序发展。
第3条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第4条集团不单独设立审计部门,审计职能实行小组负责制,审计小组成员实行董事长指派制、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定期或不定期依照本制度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5条内审人员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6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7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机构职责第8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团财务内部审计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制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3.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测试评估;4.对公司重要岗位负责人及各权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5.对集团及各权属子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对发生重大经营、财务、法律异常的子公司,及时组织进行专项审计;6.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固定资产等的立项、概(预)算。
大唐电力集团审计制度—内审工作标准
大唐电力集团审计制度—内审工作标准大唐集团制…2005‟106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标准》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标准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主题词:集团公司审计标准通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5年7月1日印发― 1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根据《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2004年第8号令,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审计部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审计活动。
第三条本标准所称企业~是指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企业。
第四条本标准是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审计部门,及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提交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二章一般标准第五条一般标准是关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审计部门及审计人员的基本规范。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健全内部审计― 2 ―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不断强化内审监督机制。
第七条审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战略目标~按照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的总体要求~制定内部审计战略或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八条审计部门要在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效开展审计工作~并定期提交内部审计报告。
第九条审计部门负责人要树立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理念~充分动员内部审计资源~着力打造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的内部审计团队~在创建与一流企业相适应的内部审计实践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集团内审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内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集团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审计行为,确保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计目的集团内审管理制度旨在:(一)保证集团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评价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三)评估集团风险管理程序的合理性;(四)促进集团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五)预防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条审计范围集团内审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经营决策等方面的审计工作。
第四条审计机构集团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机构向集团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五条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审计职业道德,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
审计人员不得参与集团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第六条审计程序(一)审计计划:内部审计机构根据集团经营状况、风险评估等因素,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报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审批。
(二)审计准备: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计划,组成审计小组,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目标、范围、程序和方法。
(三)审计实施:审计小组按照审计方案进行审计,收集相关证据,评价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审计报告:审计小组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改进建议,报内部审计机构。
(五)审计决定: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形成审计决定,提交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审批。
(六)审计整改:集团相关部门根据审计决定,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内部审计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七条审计资料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获取充分的审计资料,包括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流程、合同协议、管理制度等。
审计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第八条审计意见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应当提出明确的审计意见,并对审计意见负责。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内部审计扮演着重要角色。
集团公司作为一个庞大的组织机构,为了有效监督各个子公司和部门的运营状况,制定和实施一套严格规范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探讨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方式。
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有效控制风险:集团公司存在着各种潜在风险,例如内部财务造假、资产侵占等。
通过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风险,保护公司的利益。
2.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内部审计通过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体系,促进透明度和合规性,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这对于保护股东权益、增强企业形象非常重要。
3. 支持决策和改进业务流程:内部审计在发现问题时提供相应建议,帮助高层管理层做出正确决策。
此外,审计结果还可以促进业务流程的改进与优化。
三、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集团公司应设立一个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
该部门应与其他部门独立运作,直接向公司高层报告工作。
2. 审计工作范围内部审计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
审计范围应囊括集团公司各个分支机构及其子公司。
3. 审计计划与程序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计活动。
审计程序应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数据分析,以及实地调研等环节。
4. 审计报告与追踪内部审计部门在完成审计后,应撰写审计报告,并向公司高层提交。
报告应准确详尽地描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应跟踪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高层汇报。
5. 保密与独立性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应遵守保密协议,确保审计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性,避免与被审计单位发生利益冲突。
四、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1. 培训与教育集团公司应向内部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教育,使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三条授权经营企业中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所属单位较多的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其他业务较少的企业,可以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并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常设机构在财务审计部,代表集团公司实行审计监督。
其职责是: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法规、制度等;2、制订年度和季度审计实施计划;3、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总经理报告审计结果;4、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建立建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5、负责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6、负责审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和内部审计理论研究等;7、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集团有限公司的审计工作;8、总结、交流、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三章审计范畴和权限第六条内审工作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对集团公司有关职能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集团公司负责报告工作。
第七条内审工作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1、财务计划、成本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2、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3、经济效益;4、内部控制制度;5、经济责任;6、承包经营或委托承包经营决算;7、投资项目概(预)算、决算;8、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9、其他审计事项。
某集团公司内审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等方面的作用,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六部委联合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即通过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活动,对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公司经营管理大纲及各项规定、决策、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以提高公司运营的效果及效率。
本制度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集团公司从事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监察专员以及从非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本制度所称“下属单位",是指**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与控股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及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为集团公司管理层系统地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咨询和信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对外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审计部是公司专职的内部审计及监督机构,在工作上直接向总经理报告,特别重大的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审计部应配备符合工作要求的审计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应该拥有或获取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
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
广东省某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实施审计工作规程的若干规定》,结合广东省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集团公司)工作实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某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办理审计事项的准则,审计人员必须遵循本规程。
第三条本规程的内容包括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的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以及审计档案管理。
第二章审计准备第四条确定审计事项某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应根据当年的年度审计计划和本单位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确定审计事项。
第五条组成审计组确定了审计事项后,应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并委任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
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应当明确职责,互相配合。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六条收集资料审计组在编写审计方案前,应当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
审计组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真实、完整的下列资料,被审单位不得拒绝:一、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等基本概况和资产情况;二、组织机构和管理层人员结构、财务隶属关系、人员编制情况;三、银行帐户、会计报表、纳税鉴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及其他有关的会计资料;四、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和工作岗位设置情况及工作情况;五、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六、公司章程、重要经济合同、协议、董事会会议纪要等;七、前次接受审计检查情况;八、宏观经济形势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九、其它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七条编制审计工作方案一、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之前,应当根据项目审计的要求和被审单位情况,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编制总体审计方案和具体审计计划。
二、总体审计方案是对从审计立项组成审计组到出具审计报告整个过程基本工作内容的综合规划。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_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_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是保障公司风险管理、内控制度有效性和治理机制合理性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以及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1.内部审计范围明确:明确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内控制度的设计与运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资产的保护和利用及公司治理等。
2.内部审计计划编制: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风险特征,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报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核批准。
3.内审工作方案制定:针对每个审计项目,内审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内审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方法、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4.内审报告撰写:内审报告应准确、清晰地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治理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内控改进跟踪及整改:审计报告的发出并不是工作的终点,审计部门应跟踪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6.内审工作文件的管理:内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审计工作文件的完整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1.风险导向的审计:审计时需将风险管理视为核心内容,重点审计公司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2.审计资源的合理分配: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风险特征,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确保资源的最佳利用。
3.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审计部门应与公司各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建立信任关系,获取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4.价值驱动的审计:审计部门应注意审计价值的实现,提出具体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公司提供实际帮助。
5.技术手段的应用:内审工作中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6.追踪内审工作效果:审计部门应建立内审工作的绩效评估体系,定期追踪内审工作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7.专业素质的提升:内审人员应具备扎实的财务和业务知识,持续不断地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总结而言,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以及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的合理应用,可以有效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篇1: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辰能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机构和人员其次条内部审计机构: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和经营管理部。
集团公司审计工作由财务审计部统一向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经营管理部协作完成经营审计部分的工作。
集团公司将依据进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肯定的政治素养、具备相应的审计专业职称、专业学问和审计阅历。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需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爱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三、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1.集团公司本部有关部门;2.集团公司本部事业部、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集团公司参股公司的派驻人员;4.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您正在扫瞄的文章由.glwk8.om(管理文库)整理,版权归原、原出处全部。
内部审计范围: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2.财务方案的执行状况;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状况;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状况;6.公司制度体系的合理性和执行的公正性;7.事业部、子公司日常经营状况;8.公司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离任的经济和经营责任;9.协作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10.其他与经营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2.集团公司规章制度;3.公司经营方针、方案、目标;4.其他有关规定。
四、审计种类和方式第十条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包括: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等方面的作用,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六部委联合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即通过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活动,对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公司经营管理大纲及各项规定、决策、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以提高公司运营的效果及效率。
本制度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集团公司从事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监察专员以及从非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本制度所称“下属单位”,是指**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与控股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及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为集团公司管理层系统地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咨询和信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对外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审计部是公司专职的内部审计及监督机构,在工作上直接向总经理报告,特别重大的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审计部应配备符合工作要求的审计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应该拥有或获取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
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
审计人员应通过职业后续教育和培训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七条审计部应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对外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
其主要职责为:(一)对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的可靠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和评估;(二)对企业的人力、财政和物质资源的利用是否切实有效、厉行节约并有所保障进行审查和评估;(三)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行审查和评估;(四)了解和评价公司出现重大风险的可能性,并帮助公司改进风险管理工作;(五)必要时,对属于内部审计任务规定范围内的涉及被指控的任何措施行为和渎职的案件进行调查;(六)开展企业的反舞弊工作,对举报信息进行特别调查;(七)确保内部审计、调查和检查报告的完整性、及时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八)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服务。
第八条审计部行使内部审计职责时有如下权限:(一)根据经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在职责范围内,自主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二)根据需要委派审计人员对有关单位或特定的事项实施内部审计。
实施审计过程中,除特别限定外,受委派的审计人员具有与委派其工作的审计部同等的审计权限;(三)在履行职责时,审计部可以不受限制地任意、直接、立即查阅属于被审计单位的所有文件与记录,包括但不限于:1.规章制度、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内部文件资料;2.凭证、账册、报表、对账记录、实物等会计资料;3.签订的各类合同、招投标活动纪录、材料物资核价单、供应单位及人员信息档案等资料;4.工程计划、施工图纸、预算、结算、决算等文件资料;5.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文件资料;6.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四)进行内部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部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审计部报送、提供与审计内容相关的原始文件资料或其复印件。
如有必要,报经批准,审计部可以暂时封存会计账册、凭证、档案等原始文件和资料;(五)根据需要,审计部可参加集团公司有关的会议,会签有关文件。
集团公司各部门、各下属企业召开财务、经营、管理等工作会议,重要合同、协议的洽谈与签订,应当邀请审计部参加。
审计部是大额采购、发包工程等事项的招标、评标工作小组的成员单位之一;(六)集团公司各部门、各下属企业的经营、财务等计划和执行结果报告,应当抄送公司审计部;(七)审计部进行审计工作时,有权实地察看、盘点或监督盘点实物,进行工作流程测试;(八)审计部履行职责时,有权就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书面或口头调查、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向审计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口头询问应作笔录,并由审计人员和被询问人员签署;(九)审计人员应根据预定的审计目标,在预定的审计范围内实施内部审计。
如有必要并经批准,可调整审计目标,扩大审计范围,或进行追溯、延伸审计;(十)审计部可以直接受理工作人员个人就可能存在的欺诈、浪费、滥用职权、不遵守行政、人事和其他制度或与内部审计的任务规定相关的其他不规范活动提出的投诉或提供的信息;(十一)所有工作人员均有权与审计部进行秘密接触和向其提供信息,而无打击报复之虞。
(十二)审计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下列行为,有权作出制止的决定,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建议:1.阻挠、妨碍审计工作的行为;2.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虚报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和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3.截留、挪用公司资金,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行为;4.其他违反公司内部规章、侵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
(十三)审计部提交的审计报告和其他汇报材料,可以不抄送、抄发相关单位和个人;(十四)对阻挠、妨碍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和拒绝提供资料的单位、部门或人员,审计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十五)审计部认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应当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提出处理建议。
(十六)对遵守和维护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
第四章任务和内容第九条内部审计的工作任务包括:1.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拟定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2.根据审计工作规划和公司年度总体计划拟定内部审计工作年度计划;3.下属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人的离任审计;4.公司员工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经总经理批准委托审计部进行的专项审计;5、根据内部审计工作年度计划,每年年底对各分子公司进行例行审计检查,评价经营班子的业绩;6.各单位认为有需要进行专项审计的,应报董事会批准后,提交经批准的委托书至审计部正式立项后开展审计。
第十条审计部为履行职责而开展的活动,应该包括保证活动和咨询活动。
保证活动是为了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独立评价而客观地审查证据的行为。
保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一)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二)绩效审计;(三)财务审计;(四)合规性审计(包括履约审计);(五)内部控制审核;(六)舞弊审计;(七)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离任审计);(八)重大事项审计;(九)各类审计调研及调查;(十)其他审计事项。
咨询活动是指提供建议以及相关的服务活动,这种服务的目的是增加价值并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
咨询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顾问服务、建议、协调、流程设计与优化、培训等。
第五章内部审计程序第十一条审计部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或接受委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前调查,确定审计人员,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第十二条审计部应在实施审计工作前三天向被审计单位发出书面的审计通知书,或在实施审计时现场送达。
进行审计工作时,应至少两名审计人员共同进行,以保证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部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审计人员可要求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在其提供的书面证据上签章。
如其拒绝签章,审计人员应注明原因,但不影响证据引用。
第十四条审计外勤工作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拟定审计报告初稿,并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就审计报告向审计部出具书面意见;如逾期未作回复,将视作无意见,由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注明。
审计部应在查明后采纳或维持原报告。
对被审计单位反馈的书面意见,审计部查明后维持原报告或作必要的修改。
第十五条审计部根据审计报告草拟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报总经理和管理层审阅。
经审定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应和审计报告一并下达被审计单位执行。
执行过程中需要集团公司其他有关单位协助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对审计报告反映的普遍性问题,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以集团公司名义批转各部门、下属公司执行。
第十六条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审计部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原审计决定继续执行。
审计部应当另行派人对申请复议事项认真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决定是否须变更或撤销原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
变更或撤销原审计决定的,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批准。
第十七条审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后续审计。
审计人员应通过定期回访方式,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并编写后续审计报告,总结审计效果。
根据审计事项的重要程度,后续审计可独立进行,也可作为下次审计工作的一部分。
第十八条审计项目终结后,审计人员应将审计过程中所积累的各种资料,包括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底稿、各种审计证据、被审计单位提供和通过各种形式获得的数据资料等加以集中、整理、分类和归档形成审计档案。
第六章标准要求第十九条审计部的工作应保证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计部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
审计人员在从事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时,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经营上应没有利害关系;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审计部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干扰和控制。
第二十条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并以专业熟练性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性开展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
审计人员必须正直、客观、勤勉、保密和胜任。
第二十一条审计人员在从事内部审计工作时,不得向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或其他人员提供、展示、透露审计工作记录文件、其他审计人员的意见及未经认可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等。
第二十二条审计部依法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十三条审计人员应恪守保密原则,对其为进行某项审计而收集到的任何信息的机密性予以尊重、保守秘密,并只应在进行审计所必须的情况下才适用该信息,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