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买卖合同庭审笔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范本之买卖合同庭审笔录
买卖合同庭审笔录
【篇一:法庭审理笔录】
法庭审理笔录
时间:年月日
地点: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旁听人数: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
审判员:
陪审员:
书记员:
原告及律师:
被告及律师:
开庭准备:
书: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许可,不得记录、录音、摄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的行为。
(4)不得随意发言、提问。
(5)不得随意吸烟和随地吐痰。
(6)关闭移动电话和传呼机。
(7)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庭后以书面形式提出。
(8)如违反法庭纪律,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训诫、责令
退出法庭、罚款和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纪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请坐。
书:书:报告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经合法传唤均已到庭,法院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审: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鉴于买卖双方的营业所分别处在中国和美国,该仲裁案应当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原告(美国某贸易公司):我司认为中方公司违约。我司及被告公司双方通过传真达成了销售货物合同,但中方私自将货物转售给第三方,未履行合同将货物及时运达我司,给我司造成重大损失,损害了我司合法权益。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特诉你院,依法裁决。
被告(中国某贸易公司):我司认为,原告公司修改销售确认书不经我司同意,且原告公司未及时开立信用证,应此我司有权撤销合同。原告公司损失不该我司承担。
(法庭质证省略)
法庭辩论
审:法庭审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现在合议庭根据庭审质证和庭审调查已查明事实,确认时双方当事人应围绕下列焦点进行:
焦点一:原告不经被告同意修改确认书合同条件,此修改合同是否有效?
焦点二:原告在原合同期限内未开具信用证,那被告是否能将货物转售给第三方?
原告:被告先寄来已签名确认书,我司延期开证时间,说明被告公司同意延期。因此,修改后的合同有效。
被告:原告未经我司同意修改合同,货物销售应以原合同为准,修改合同无效。
原告:按照修改后的合同,被告私自将货物售给第三方属于毁约,不合法。
被告:原告不经我司同意修改合同,修改后的合同应为无效。原告未及时开具信用证,我司有权转售给第三方。
审:围绕争议事实,双方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双方无新的辩论,辩论结束。
审:对此原告有无异议?
原告:没有
审:对此被告有无异议?
被告:没有
审:下面由原告发表最后意见
原告:被告公司违反修改后的协议,将货物售给第三方,对我司造成损失。恳请法院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本案进行判决,批准被告赔偿我司50万美元。
审:下面由被告发表最后意见
被告:我司认为原告公司未经我司同意修改销售确认书,构成违约,我司有权撤销合同,将货物售给第三方。因此,恳求法院驳回原告的仲裁请求。
审:现在宣判,仲裁庭认为双方已经通过传真达成货物销售合同;而后,原告未经被告同意修改销售确认书,货物销售应当依据原合同条件履行,原告未及时开立信用证构成违约,被告有权撤销合同。因此,我院驳回审请人原告的仲裁请求。
【篇二:仲裁庭审笔录】
仲裁庭审笔录
时间:年月日
地点:南海市仲裁委员会
案由:李某诉某华侨物业总公司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一案
仲裁员:xxx xxxxx
书记员:xxx
申请人:xxx
代理人:xxx xxx
被申请人:xxx
代理人:xxx
宣布仲裁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
仲裁员:本仲裁庭就常锦诉广东华侨物业总公司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一案现在不公开审理是否申请回避?
申请人:不申请。
被申请人:不申请。
仲裁员:现在开始仲裁庭调查。先由申请人宣读申请书。
申请人:宣读申请书。
仲裁员:被申请人宣读答辩状或口头答辩。
被申请人:宣读答辩状
仲裁员:申请人出示证据,被申请人质证
申请人:证据一、李某与某华侨物业总公司于2000年6月25日签订
的两份《认购书》
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商品房购销合同关系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关系
被申请人:真实性无异议申请人:证据二、李某与某华侨物业总公司于2000年7月12日签订
的合同编号234703、234723的《商品房购销合同》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商品房购销合同关系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关系,同时证明申请人购买二间连在一起的商铺的目的是合并使用被申请人:对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不能证明申请人购买二铺
合并使用。申请人:证据三、2000年7月12日、8月4日的编号为0072981、
0072980、0020268、0020267的《企事业单位预收款凭证》4张证明:申请人李某已付首期、第二期购房款共83616元被申请人: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并非全部购房款申请人:证据四、2000年6月25日和8月4日的编号为0010626、
0006523的《收据》二份证明:李某为购房已交公证费用、抵押登记费、贷款等费用400元,
以及交给被申请人指定的广州市某房产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两铺综
合服务费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