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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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完成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抽检监测任务基础上,力争实现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和经营等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场所

和辖区内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通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计

划,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及

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实现监督抽

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

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辖区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突出安全性项目指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主动发现风险隐患,强化源头控制。检测项目以食品

及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真菌毒素、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为重点。特别是要加大

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

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与频次。

(二)全覆盖原则,突出抽检监测工作的靶向性。监管环节上覆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等不同业态,品种上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30大类,覆盖全区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食品靶向重点:一是对本地区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的兽药残留等进行抽检;二是加大对餐饮食品,特别是小餐饮的抽检力度;三是加大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抽检力度;四是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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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快速检测的靶向性。

保健食品靶向重点:主要针对涉嫌夸大宣传、虚假标注、投诉举报多以及消费量大的保健食品进行抽样,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抽检,抽样时应索取所抽样品产品企业标准,随所抽样品一同移送至承检机构。

(三)坚持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原则,突出后处置工作。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和既往抽检情况,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内容:一是社会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项目;二是节令性食品及可能存在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三是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需要开展专项抽检的食品。针对抽检监测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依法规范处置,全面提升全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四)坚持监检结合原则。根据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对于抽检发现可能存在区域性和行业性风险的,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措施,消除潜在风险。加强抽检与监管工作的信息互联互享,强化风险会商,联管联动。

(五)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提高抽检工作效能。要把“双随机”理念纳入食品抽样过程中,在满足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的情况下,随机抽检该企业生产的食品品种,在满足检验需求的前提下,按规定的抽样方法随机抽取样本。要按照自治区局的要求,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三、工作任务

2018年海城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2 —

划,包括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监测样本总量至少1210批次。其中,自治区局转移支付海城区食用农产品抽检240批次(以下称“区抽”任务),食品类快速检测任务970批次,市局配套食品抽检任务(以下简称“市抽”)待市食安办2018年抽检计划出台后再作安排,此外,还要根据传统节日、地域性特产水产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具体情况进行抽样。

(一)区抽任务。按照总局要求,原则上实现高风险食品每季度至少抽检一次,较高风险食品每半年至少抽检一次,一般风险食品每年抽检一次,由于自治区局组织国抽对区内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覆盖一次,可结合国抽相应减少抽检频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开展跟踪抽检,增加对既往抽检出现不合格食品企业(不合格企业名单另发)的抽检频次。原则上对于上一年度检出不合格2批次及以上的企业,抽检频次至少增加2次;检出不合格2批次以下的企业,抽检频次至少增加1次。对于连续2次检出不合格产品的,要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

(二)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海城区全年食用农产品抽检至少完成240批次。

1.抽样对象。我局负责辖区内除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外的抽样。按月实施的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加大对餐饮企业食品原材料和餐饮具的抽检。适当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力度。

2.检测项目。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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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指标, 各食用农产品品种的具体检测项目以自治区局制定检验项目为准。

4.承检单位、抽样和送样时间。食用农产品承检单位为北海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送样时间安排在每月第3周和第4周的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工作时间,如有变动,以检验所的收样时间安排为准,检验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夏莲,6803533。

(三)保健食品抽检任务安排。承担区抽保健食品监督抽检3批次。保健食品抽样任务于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检验任务11月1日前完成。

(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快速检测样本总量970批次。要结合以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分析结果,确定快速检测项目,以消费者投诉和社会反映较集中、重点监管、国家或全区专项整治的食品和项目为监测重点。

(五)市抽任务

严格按照市局生产科、流通科、餐监科下达文件的要求完成监督抽检任务。抽检品种的检验项目及检验机构以市局下发文件为准。

(六)日常监督抽检

专项抽检另文制定。重大活动保障及食品突发事件抽检,不定批次。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抽验要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决定抽验食品原料或成品品种和检验项目。检验项目根据所送样品品种由检验机构参照区局文件具体决定,承检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北海食品实验室。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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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按时完成任务。

食品安全抽检由稽查大队副大队长邹尤锋牵头,具体抽检任务由稽查大队综合业务室组织各街道所完成。综合业务室要加强与承检机构的沟通和配合,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确保顺利完成各项抽检任务。抽样时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的通知》,按规定要求采集、贮藏和运输样品,及时送样,确保程序合法。

(二)严格监督执法,依法处置不合格食品和问题食品。

稽查大队和各街道所要重视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风险监测对监督执法的技术支撑作用,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快速检测的效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凡是快检发现问题的,必须予以监督抽检;凡是监督抽检不合格的,要及时依法处置;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发现问题处置率要达到100%。

(三)加强抽检监测信息平台数据管理。

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要在送样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将样品信息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各单位应加强抽检监测数据质量的管理,提高数据质量。样品信息采集部分所填信息应严格匹配所抽样品的标称信息,杜绝录入过程中多写或者漏填,正确选择任务来源,选对抽样地所在省市县,以及标示生产企业所在省市县选项,完整写明抽样地详细地址(具体如xx 市xx县xx路xx号),准确填写生产许可证号,按抽样编号规则编制抽样单,准确选择样品类型,区分好工业加工食品与食品相关产品,选对抽样单位级别,选对送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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