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业务调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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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调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杨安泽

一、信贷业务调查的重要性

信贷业务调查是信贷决策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信贷决策的信息基础,这个环节决不能留于形式。

1、外部经营环境的易变性要求必须进行贷前调查

市场信息多变,商机中蕴涵多种不确定因素,需要贷前调查来澄清。国家行业政策多变,产品不断升级换代,需要贷前调查来确定业务风险。国家的企业法律制度在不断完善,企业的法律架构需要贷前调查来核实。

2、企业银行信息的不对称性要求必须进行贷前调查

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在向银行申请信用时,时常掩饰风险,夸大收益,单凭企业的报告和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衡量银行信贷业务的风险水平。通过实地贷前调查,摸清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市场占有份额和发展趋势,预测企业将来收益水平,使银行的风险评价建立在真实、可靠的基础之上,达到规避银行风险、提高银行收益的目的。

3、贷后银行企业权利的不对称性要求必须进行贷前调查

信用发生后,银行只能以债权人的身份对企业进行管理,由于债权的满足只能靠债务人的配合才能实现,债务人基本上处于主动地位,债务人的能力和还款意愿决定着信用的安全。通过贷前调查,查清企业高管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信用记录,有利于银行规避企业的能力风险和商业道德风险。

4、社会上针对银行频发的犯罪警示我们必须进行贷前调查

社会上价值取向不同的人的爆富心理,眼睛盯住银行的各种漏洞。在暴力犯罪难以实现的情况下,采取以欺骗为主的高智力手段,利用隐瞒事实、虚构假象的方法,制造各种企业繁荣的现象,骗取银行信用,最后利用我国企业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漏洞,抽逃企业资金,转移企业资产,逃避银行债务,逃避法律制裁。通过贷前调查,揭露这部分人的真实意图,有效保证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

5、农业银行巨额不良资产警示我们必须进行贷前调查

农业银行的一部分不良贷款的成因显示,不了解企业基本情况,不了解企业贷款的真实用途,不揭示信贷业务的真实风险水平,盲目决策,跟风冒进,主要原因就是缺少了贷前调查环节。

二、集团客户的特征

集团客户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客户类型,相对与单一客户而言有着不同的表现,如集团客户的承贷主体、合并财务报告、转移定价等,而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的信贷管理简单沿用单一客户的管理模式,管理内容的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普遍存在,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因此存在着极大的问题,集团客户由此也成为银监部门关注的热点。了解集团客户的特点首先应明确几个概念。

(一)企业法人

1、概念

法人的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条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我国现有企业法人的组织形式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3、法人的独立法律主体原则

公司在财产独立和责任独立构成了法人的独立法律主体原则的全部内容。

⑴公司的财产独立

也就是说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的个人财产。股东出资一旦投入公司,即丧失了对其投入公司财产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丧失了出资财产的所有权,不能再独立支配这部分出资财产,出资财产的所有人就变成了公司股东,股东依其出资份额享有股权;而公司则对股东出资聚合而成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可以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⑵公司的责任独立

引申为两层含义:一是公司的独立责任,即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独立清偿责任。这里的“独立”是指:首先,公司的责任独立于股东的个人责任,股东出资后的财产形成公司的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即完成了其对公司的全部责任,不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其次,公司的责任独立于公司管理人员的责任,公司的董事、经理和其他雇员在其职权或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进行业务活动,其行为产生的责任有公司承担,而公司的董事、经理和其他雇员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二是股东的有限责任,即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负有如期缴付出资的义务,股东的出资义务完成后,即完成了对公司的全部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负责任,与公司的债权人不发生直接的联系。这就是股东的有限责任的真实含义。这里需要进一步明确两点:1、“有限责任”是对股东而言的,指股东的有限责任。对于公司来讲,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责任,实质上是一种无限责任,其责任范围是其全部财产。因此,“公司的有限责任”这种提法是不正确的。2、股东的责任是对公司的责任,不是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公司独立人格的本质要求是公司的独立责任,从而排除了股东与公司债务之间的直接联系,公司的债权人只是公司的债权人,不是股东的债权人。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表明我国立法也认为只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对公司负责,而不是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二)法人治理结构

1、概念

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从事公司经营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最高领导机构,内容为公司的权力分配及其运做方式。

2、权力分配

在市场经济的长期发展过程中,现代企业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组织机构模式,通常包括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人以及监事会。

3、运做方式

股东大会(股东会)任命、领导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任命和领导总经理,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工作,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及总经理的工作。我国《公司法》也采取了这种组织模式。

4、公司的利益主体

股东、国家、债权人(消费者、供货商、银行和侵权债权人)。

(三)企业集团

1、概念

企业集团是以一个或少数几个企业为核心,以资产、契约或其他安排为纽带,由多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法律实体,按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组成的具有多层次组织机构,并从事多元化业务经营的经济组织。

2、企业集团的成员

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

3、企业集团的分类和联系

从企业集团发展的历史来看,我国企业集团可以分三种类型,一是政府行为型,主要是政府以行政手段对企业进行组合,这类企业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缺乏明晰的投资产权关系,管理上随意性大,运作不规范;二是家族关系型,家族成员部分或全部对成员企业控股,以家族集体对企业集团控制,家族意志决定着企业集团的决策行为;三是经济发展型,依据市场经济规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以合法的投资关系和平等的互利管理为基础组建而成,运作规范。

4、企业集团的特点和弊端

集团整体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外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集团内部成员以资产、契约或其他安排为纽带联结在一起,表现出集团整体利益的一体性;集团内部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表现出集团整体责任承担的分散性。利益的一体性和责任的分散性使集团成员之间的关联交易完全脱离市场规律的规制,转移定价时常发生,集团整体用此种手段转移利润,甚至资产来逃避各种义务,使得集团客户的债权人处于一种较单一客户更高风险水平之下,尤其是集团客户的商业道德风险。这种风险的最大承受者就是银行债权人。

三、集团客户的合并财务报告

信贷业务中经常涉及到集团企业的合并会计报表,如何正确理解合并会计报表关系到充分揭示集团客户信贷风险问题。信贷业务中时常见到的利用母公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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