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风险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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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1. 信用证是什么?信用证,听起来挺高大上的,其实就是一种支付工具,常用于国际贸易。

简单来说,信用证是银行给买卖双方的一个保证:买家通过银行向卖家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卖家只要按照约定交货,银行就会付款。

这就像是在打麻将时,有人给你撑腰,你敢放开手脚,哈哈!但,虽然听起来很不错,可这背后却藏着不少风险。

2. 信用证的风险2.1 风险一:买家违约首先,买家的违约是个大问题。

想象一下,你辛辛苦苦做了货,结果买家一声不吭,直接跑路了,简直让人心痛不已。

这种情况虽然银行会介入,但你心里的那份失落和焦虑可不是金钱能弥补的。

毕竟,信任建立得不易,轻轻松松就给推翻了,真是让人心累。

2.2 风险二:卖家不按约然后就是卖家不按约。

这情况同样让人抓狂。

你准备了货物,结果卖家一忙,搞错了规格、数量,甚至干脆给你送了个空箱子。

那时候你就像是掉进了一个黑洞,想要追究责任却发现自己根本无从下手。

哎,这就是为什么大家在做生意时,要认真审核每一个细节,不然可就得为一时的疏忽付出惨痛的代价。

2.3 风险三:银行信用风险还有一种风险,就是银行的信用风险。

虽然大多数银行都还算靠谱,但总有些小银行可能会出现问题。

万一哪天银行跑路了,你的货和钱就成了泡影,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

所以啊,在选择银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别选了个“小霸王”给自己添麻烦。

3. 如何防范这些风险?3.1 签订合同防范这些风险,首先得从签订合同开始。

在合同中,要把所有细节都写得清清楚楚,不留死角。

这就像买房子时,房产证上得有你名字,买卖合同上同样得清楚明确,谁的责任、义务,一目了然。

这样一来,如果出问题,至少能有个底儿,心里也踏实。

3.2 选择可信赖的伙伴再者,选择合作伙伴时可得谨慎点。

就像交朋友一样,别光看表面,得多花点时间了解对方。

可以通过多方渠道查查对方的背景,听听圈子里的人怎么说。

交朋友讲究的是“以诚相待”,做生意更是如此,大家都有了信任,合作才会顺利,生意也能做得风生水起。

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及防范

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及防范

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及防范信用证业务在促进国际贸易中起重大作用的同时,但是同样也会显现出一定的负面作用。

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信用证结算的风险是怎样的?信用证结算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可转让信用证与背对背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信用证结算的风险1、买方面临的风险UCP600第四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使得信用证除了“银行第一性付款责任”外,具有另外两点特性,即“信用证的独立自足性”和“表面真实单据化业务”。

这就是说信用证一经开立便独立于基础合同之外,即使基础合同无效,也不影响信用证的支付,只要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开证行不能援引信用证之外的原因拒付货款,即只要审单后“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就应无条件支付(包括承兑)货款。

正是信用证这两点特性给欺诈者留下了可乘之机。

卖方可能没有按照买方的要求完成合同,甚至根本就没有去履行合同,但只要能向银行提供信用证项下要求的单据,卖方就能获得银行的付款,而银行据此原则免责。

这样,买方很可能遭遇货、款两空的风险。

在实际业务买方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货物品质无保证由于银行对于买卖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若卖方以次充好,以假冒真,或数量、质量均实质不符,只要卖方提供的单据表面符合信用证要求,照样可以得到货款。

(2)利用虚假单据,骗取货款即在没有货源的情况下,根据信用证对结汇单据的要求伪造单据,如提单、保险单去银行结汇,或者预借、倒签提单或是出具保函换取清洁提单,使其表面符合信用证要求骗取买方货款。

这是最常见、最容易得逞的信用证欺诈方式,因为依据UCP600的规定,受益人只要提交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全套单据,就可以从银行获得无条件的支付。

(3)来自银行方面的风险按UCP600第七条规定“只要规定的单据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行,并且构成相符交单,则开证行必须承付”。

开证行方面承担有审单的义务,但若开证行不认真审核议付行提交的单据,将导致来单的一些不符点未能被审出,进而损害到买方的利益。

信用证风险控制策略分析:如何避免信用证操作中的风险及处理方式

信用证风险控制策略分析:如何避免信用证操作中的风险及处理方式

信用证风险控制策略分析:如何避免信用证操作中的风险及处理方式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交易中重要的支付工具之一,其具有强大的价值转移和风险分散功能,为买卖双方提供了高效、便捷和安全的交易环境。

但是,由于信用证涉及的各方众多,交易环节繁琐,所以其操作风险也相对较高。

如何有效地避免信用证操作中的风险以及处理方式,成为国际贸易交易中的一大难题。

一、信用证风险控制的目的信用证操作风险控制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和交易的安全性。

具体而言,如下所示。

1.保障款项的安全:信用证可以保证卖方无需担心买方无法支付款项,同时也保障了买方在付款后能够获得商品。

2.保障产品的品质:信用证可以促使卖方在规定时间内交货,同时也可以减少货物损失和产品售后维权风险。

3.缩短货款结算时间:通过信用证快速结算货款,可以提高买卖双方的现金流,避免汇率风险。

二、信用证风险控制的方法为了有效地控制信用证操作风险,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审议、监控、管理、控券等方面。

下面我们将分别对这些措施进行详细阐述。

1.审议在交易前,买卖双方应对信用证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审议,目的是为了尽量排除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减少信用证操作时的风险。

(1)交易方审议。

交易双方要对信用证的主要条款进行充分讨论和理解,以避免因误解而导致的风险。

在确定交易门槛、商业合同的基础上,应一同确定信用证的主要条款,如开证金额、有效期、交货时间等。

(2)银行审议。

银行应认真审查买方、卖方和其他参与方的信誉度、经营规模等信息,从而确认参与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对于涉及安全的交易,需要更加详细的审议和核实参与方的资信。

2.监控一旦信用证被发出,银行和买卖双方应该对信用证的执行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寻找解决方法,从而避免操作风险的发生。

(1)银行监控。

银行应对信用证执行过程中的情况进行监控,包括检查卖方交付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情况,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防止事态扩大。

(2)买卖双方监控。

买方应及时对卖方交付货物的情况进行监控,确保货物的数量、品质、包装等符合合同要求,以及料号、有效日期等信息的准确性。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风险的防范与救济分析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风险的防范与救济分析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风险的防范与救济分析一、信用证的基本原理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之一,简而言之,它是银行为申请人(进口商)开立的一种保证性文件,对出口商的付款进行保障。

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护双方权益,有效地规避了进口商和出口商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

第二,提升了出口商的信誉度,因为信用证是由银行开具并保证的,这意味着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通知后就能放心发货,而且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能确保收到付款。

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1. 延期付款风险在信用证交易中,延期付款风险是一种常见的风险形式。

通常情况下,信用证规定了进口商应当在特定时间内支付款项,但是如果进口商延迟支付,出口商就会面临资金周转不灵、融资成本增加等问题。

防范措施:遵守信用证规定,规避延期付款风险,同时合理安排资金和采取融资措施来应对可能出现的延期支付情况。

2. 不可撤销信用证风险信用证通常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意味着信用证的开证行不可更改或撤回。

有些进口商可能会通过不正当手段要求开证行撤销或修改信用证,这样就会给出口商造成损失。

防范措施:出口商应在信用证开立之前就能充分了解信用证的具体要求,如果遇到不可撤销信用证的情况,应尽量避免对信用证进行修改,避免给出口商带来损失。

付款违约是指进口商未能按时或全额偿还到期的信用证付款。

这是信用证交易中最为严重的风险,一旦出口商遭遇付款违约,就会导致严重的资金链断裂,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防范措施:为了规避付款违约风险,出口商可以要求开证行出具确认信用证,并通过与买方签署追索权转让协议等方式提高收款的保障。

1. 信用证监管信用证交易中,银行作为信用证的开立、修改和支付的主体,它在信用证交易中具有重要性作用。

银行的监管层面主要是针对信用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把关。

在信用证交易中,银行还要对申请人进行实质的审查,以确保合同的执行风险。

2. 争议解决在信用证交易中,如果有发生争议,首先应当根据信用证规定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下,国际贸易日益频繁,而信用证作为一种重要的支付方式,在促进贸易往来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风险。

了解并防范这些风险对于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和个人来说至关重要。

一、信用证的基本概念与特点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 L/C)是指银行根据进口商(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出口商(受益人)的一种保证在一定条件下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

其特点主要包括:1、银行信用:信用证是银行对出口商的付款承诺,而非进口商的直接信用。

2、独立性: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贸易合同的自足文件。

3、单据交易:银行只根据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付款,而不管货物的实际情况。

二、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风险(一)开证行风险开证行的信誉和实力直接影响到信用证的支付保障。

如果开证行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不稳定、政治动荡,或者开证行本身经营不善、信誉不佳,可能导致无法按时付款或拒绝付款。

(二)信用证条款风险1、“软条款”风险:一些信用证中可能存在隐蔽的“软条款”,这些条款使得受益人在履行合同、提交单据时处于被动地位,给进口商提供了拒付或压价的机会。

例如,要求受益人提交无法获得的单据、规定某些条件需由进口商确认等。

2、条款模糊不清:信用证中的某些条款表述不明确、不完整,容易引起理解上的分歧和争议,导致付款延误或拒付。

(三)单据风险1、单据不符:出口商提交的单据如果与信用证的要求存在任何不符点,即使是细微的差异,都可能被银行拒付。

2、伪造单据:不法分子可能伪造或篡改信用证相关单据,以骗取货款。

(四)贸易欺诈风险1、进口商欺诈:进口商可能与开证行勾结,故意设置陷阱条款或提供虚假的信用证,骗取出口商的货物而不付款。

2、出口商欺诈:出口商可能提供虚假的货物或单据,以获取不当利益。

(五)汇率和利率风险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由于结算时间较长,汇率和利率的波动可能导致收付款的实际价值发生变化,给一方带来损失。

信用证风险及防范措施课件

信用证风险及防范措施课件

规范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因合同争议引发的信用证风险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
02
明确信用证操作流程和各方责任,减少操作风险。
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
03
提供详细的信用证实务指导,帮助各方理解并遵守信用证条款

国际合作在信用证风险防范中的重要性
01
跨国交易的复杂性
跨国交易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 文化和商业环境,单靠一国之力
市场风险
指由于市场价格波动、汇率变 动等因素导致的信用证当事人
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风险。
信用证风险的来源
开证申请人
开证申请人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可能提 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受 益人遭受损失。
受益人
受益人可能伪造单据、货物或提供虚 假信息,骗取货款。
开证行
开证行在审单过程中可能出现疏忽或 失误,导致出现单证不符或单据欺诈 等问题。
开证行应确保对提交的单据进行准确 审核,避免因疏忽导致纠纷或损失。
核实基础交易的真实性
开证行应核实基础交易的真实性和合 法性,避免出现欺诈行为。
及时处理纠纷
开证行在出现纠纷时应及时介入处理 ,维护各方利益。
04
信用证欺诈及应对策略
信用证欺诈的种类
01
02
03
04
假冒信用证
通过伪造信用证文件,骗取货 物或货款。
操作不规范风险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开证行的操作不 规范或疏忽,可能会导致信用证条款 执行出现问题,进而影响各方利益。
03
信用证风险的防范措施
买方风险防范措施
选择资信良好的开证行
审核信用证条款
买方应选择国际知名度高、资金实力雄厚 的开证行,确保开出的信用证得到国际认 可。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它的流程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存在一些主要风险。

本文将分析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首先,信用证存在欺诈风险。

一些不良商家可能利用信用证的复杂性,提供虚假文件或进行伪造等欺诈行为。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银行应对信用证的申请人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其可靠性和信誉度。

此外,银行还应加强对信用证的复核,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防止欺诈情况的发生。

其次,信用证存在付款风险。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买方在开立信用证后可能会出现资金问题,导致无法按时付款。

为了降低这种风险,建议银行在开立信用证前要仔细审查买方的资信状况,并要求买方提供足够的抵押品或担保。

此外,银行还应及时催促买方履行付款义务,并保持与买方的良好沟通,确保款项的及时到账。

第三,信用证存在操作风险。

由于信用证流程复杂,涉及多个环节,操作中可能出现疏忽、错误等问题,导致付款延迟或文件无效。

为了减少这种风险,银行应加强对信用证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熟悉信用证操作流程,并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

此外,银行还应加强对信用证操作过程的监控和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操作错误。

第四,信用证存在政治和法律风险。

国际贸易中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易,当国际关系出现变动或发生法律冲突时,可能对信用证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应对这种风险,银行应密切关注国际形势,及时了解相关政治和法律变化,并在必要时与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沟通,以确保信用证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最后,信用证存在货物风险。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长途运输和不同国家之间的货物检验标准存在差异,可能导致货物的质量、数量或完整性出现问题。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银行应建立健全的货物检验机制,确保货物符合合同要求。

此外,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标准,以减少相关争议的发生。

综上所述,信用证业务存在一些主要风险,包括欺诈风险、付款风险、操作风险、政治和法律风险以及货物风险。

信用证风险的原因分析及防范

信用证风险的原因分析及防范

信用证风险的原因分析及防范信用证是国际贸易长期发展的产物,它是指开证行按照开证申请人即进口商的请求,保证对受益人即出口商交来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和单据必须承兑和付款的书面文件。

其目的在于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为出口商安全收汇、进口商安全收货提供保障,所以在我国信用证的比例高达80%多。

但是信用证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支付方式,它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本文试图探讨信用证风险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信用证风险的原因分析1.信用证业务是一种单据买卖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只审核单据而不管单据所代表的货物的实际情况如何,若出口商资信不好,以劣货代替好货,但单据上却符合信用证要求,银行就必须要付款,但进口商却遭受损失。

另外,银行在审核单据时只审核单据表面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

根据这条规定,银行只负责审查单据是否在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而不审查单据所代表的货物和信用证的规定是否一致,因为银行在实际进出口业务中并不是货物交易的当事人,对货物的实际情况如何无法知道,也不具备相关的技能,所以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所反映的货物,这样就给资信不好的出口商以行骗的机会。

此外,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对单据的真假不负责,如UCP500第十五条规定:“银行对于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伪性或法律效力,或对于单据上规定的附加的一般性及/或特殊性条件,概不负责……”。

该条款说明对于受益人所提供的单据是否纯系伪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当事人是否蓄意欺诈等,银行都没有义务予以审查。

在实际进出口业务中有时会出现开证行按规定支付了货款,但进口商拿到提单后却提不到货,经调查后发现出口商所提交的商业发票、海运提单、保险单、装船通知等单据纯属伪造,事实上出口商根本就没有发货,而是以假单据来骗取货款。

2.信用证中软条款的存在信用证中的软条款是指置信用证的受益人于不利地位,使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可单方面地解除不可撤销信用证的付款责任的条款。

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

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有汇付、托收和信用证。

其中跟单信用证的使用最为广泛,也一直被视为相当保险的支付方式。

我们一般都认为,使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方式付款,出口方一经收到进口方国家所在银行开来的信用证,货款就像放进了保险箱。

殊不知在外贸业务实践中利用信用证方式进行诈骗的案例比比皆是,信用证支付方式也是危机四伏,处理不好同样会使出口商陷入钱、货两空的境地。

一、出口贸易信用证风险的主要类型1.使用伪造或变造的信用证带来的风险。

进口商利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绕过通知行直接寄给出口商,引诱出口商发货,骗取货物;或进口商与已倒闭或濒临倒闭的银行的职员恶意串通,开立信用证等直接寄出口商,若出口商麻痹大意,将导致货、款两空的损失。

2.开证行或保兑银行的资信出现问题,造成出口商收汇的风险。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付款保证。

出口商可凭信用证直接向开证银行凭单取款,而无须先找进口商,开证行或保兑行是第一位付款人。

因此,如果开征银行或保兑银行的资信能力出现问题,出口商收汇就没有保障。

3.单证不符的风险。

信用证纯粹是一种单据业务,银行对卖方交来的单据必须“合理小心审核”,只要确定单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银行就保证付款或承兑。

如开证行确定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它可以拒绝付款,也可以自行确定联系进口人(申请人)对不符点予以接受。

在这种情况下,出口人处于被动地位,能否顺利进行,取决于进口人的态度。

如果这时该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看好,进口人就可能会同意银行付款赎单;如果行情跌落,进口人就会示意银行拒绝付款赎单。

这样,出口商就有可能因单证不符而无法通过信用方式取得货款,卖方的收款只能降为托收方式,在行情跌落的情况下卖方的收款常常遭到买方的拒绝,造成货款两空。

或者虽然货物不会被提取,但是,卖方要承受将货物另行处理或装运回来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和降价损失。

4.信用证软条款风险。

软条款信用证是指开征申请人在开立信用证时,在没有事先征得出口方同意的前提下,故意制造一些隐蔽性的条款,这些条款出口方不易办到或即使办到也会被开证行借故拒付,赋予了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单方面的主动权,从而使信用证开证行的第一性付款责任随时会因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单方面的行为而解除,以达到不付货款或少付货款的目的。

信用证风险防控措施

信用证风险防控措施

信用证风险防控措施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和扩大,信用证作为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在跨国贸易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伴随着信用证的广泛使用,相应的风险也随之而来。

为了有效防控信用证风险,各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少风险并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本文将探讨信用证风险的主要来源,并提出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

1. 交易方的信用风险交易方的信用风险是信用证交易中最为重要的风险之一。

为了防范此类风险,建议在选择交易方时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并参考信用报告和交易方以往的财务状况。

此外,还可以要求交易方提供担保或抵押以减少交易风险。

2. 信用证开证行风险信用证开证行的信用风险也是需要关注的重点。

在选择开证行时,应该优先考虑那些具有良好声誉和稳定财务状况的银行。

此外,还可以通过查看开证行的国际信誉评级来判断其信用风险水平。

3. 信用证的合规性风险信用证的合规性风险是指信用证文件与信用证规则要求不符的风险。

为了减少此类风险,建议交易双方在开具信用证之前,详细研究信用证条款,并确保所有文件和要求都符合国际贸易规则。

4. 物流运输风险在国际贸易中,物流运输环节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降低物流运输风险,建议采用可靠的物流公司,并购买适当的保险来保护货物免受损失。

此外,及时跟踪货物的运输情况,确保货物按时安全到达目的地。

5. 避免欺诈风险欺诈风险是信用证交易中的一大隐患。

为了避免受到欺诈行为的损害,建议交易双方要保持警惕,加强交流沟通,确保双方的意图和要求明确无误。

同时,还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采用电子支付方式和在线交易进行支付,以减少欺诈的可能性。

6. 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措施除了外部风险,企业还应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措施。

这包括建立清晰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财务状况进行定期监控和评估,并加强内外部的风险培训。

此外,企业还可以选择与信用保险公司合作,购买信用保险来保障贸易风险。

7. 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信用证风险是全球范围内的共同问题,需要各方加强合作与信息共享。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一、信用证不符点风险不符点是信用证支付中最常见的风险。

“不符点”指买家开出信用证后,卖家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交单据,一旦卖方的单证跟L/C上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即便一个字母或一个标点符号与信用证不相符合,都记为一处不符点。

一旦存在不符点,信用证的银行信用就不复存在,进而转变成客户的商业信用。

因为单证不符,银行无需承担偿付责任,你能否收回款项,就全凭客户信用。

如果客户拒付,卖家将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这就是信用证不符点的风险所在。

信用证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两大类:(1)时间类不符点,包括信用证过期、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受益人交单过期等。

(2)单据内容类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九种:①交单单据不齐,如缺少装船通知或快递单据、证明等;②提单没有"运费付讫"字样(一般来说,如果客户是做FOB的,出的又是船东提单,船公司是不允许提单上出现“FREIGHT PREPAID”字样的);③船证没有按信用证要求出具(船证一般由船公司出具,但大部分船公司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不能完全按照信用证要求显示,因此产生不符);④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⑤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⑥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没有按要求背书;⑦货物短装或超装(一般信用证都会有±5-10%的数量上落差允许,可以在客户开证之前再做提醒);⑧单据没按要求签字盖章;⑨单据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包括提单,这是可以提前与货代沟通的)。

【信保建议】当收到信用证草稿的时候,要注意看信用证的有效期、出货日期是否在我们能安排的范围内,信用证中是否有要求一些由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或文件,谨记:只有受益人自身能做的单据和文件,才是可控的。

要想更好地控制不符点,提前做好准备是关键。

二、信用证软条款风险软条款,是一种“陷阱条款”,简单的讲就是出口方(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需要第三方配合,即买方掌握了整个交易的主动权。

信用证不可不知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信用证不可不知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信用证不可不知的风险与防范措施中国信保接到了来自A企业的求助电话,企业在电话中显得极其郁闷,原因是企业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已经将货物生产好准备装箱出运了,这才发现对方在信用证条款中设置了开证申请人(买方)通知装船日期,受益人(卖方)才能装船的“软条款”。

眼看信用证快过有效期了,买方却迟迟不予配合,在A企业的多次催促下,买方竟然提出了货物打折的要求。

A企业已成立多年,虽然很多同行们都已经接受信用销售方式,但是出于风险考虑,企业一直采用以信用证结算方式为主的保守经营方式,直至遭遇此次风险,才惊觉原来信用证背后也陷阱重重,因此向中国信保求助。

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相较于汇付、托收支付方式中商业信用带来的不安全性,信用证由于其银行信用带来的自身安全高效的特点被进出口商广泛应用。

可是随着全球国际贸易不断深化和演变,贸易实务中信用证业务比例不断降低的同时,信用证业务风险频频发生,打破了“低风险甚至零风险”的传统观念。

中国信保在日常的业务咨询、案件处理中,也接触了很多存在潜在风险的信用证案例,接下来,中国信保就对信用证潜在风险进行梳理。

一、信用证不符点风险不符点是信用证支付中最常见的风险。

“不符点”指买家开出信用证后,卖家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交单据,一旦卖方的单证跟L/C上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即便一个字母或一个标点符号与信用证不相符合,都记为一处不符点。

一旦存在不符点,信用证的银行信用就不复存在,进而转变成客户的商业信用。

因为单证不符,银行无需承担偿付责任,企业能否收回款项,就全凭客户信用。

如果客户拒付,卖家将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这就是信用证不符点的风险所在。

信用证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两大类:1. 时间类不符点,包括信用证过期、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受益人交单过期等。

2. 单据内容类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九种:(1) 交单单据不齐,如缺少装船通知或快递单据、证明等;(2) 提单没有"运费付讫"字样(一般来说,如果客户是做FOB的,出的又是船东提单,船公司是不允许提单上出现“FREIGHT PREPAID”字样的);(3) 船证没有按信用证要求出具(船证一般由船公司出具,但大部分船公司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不能完全按照信用证要求显示,因此产生不符);(4) 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5) 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6) 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没有按要求背书;(7) 货物短装或超装(一般信用证都会有±5-10%的数量上落差允许,可以在客户开证之前再做提醒);(8) 单据没按要求签字盖章;(9) 单据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包括提单,这是可以提前与货代沟通的)。

信用证欺诈风险防范

信用证欺诈风险防范

信用证欺诈风险防范
信用证欺诈是指利用信用证交易过程中的漏洞或者制造虚假情况,达到骗取钱财的行为。

为了防范信用证欺诈风险,以下措施可以被采用:
1. 认真审核客户的信用:在接受客户信用证交易申请时,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了解,避免与不知名的客户进行交易。

2. 遵守义务和交易标准: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则和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并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核机制。

3. 仔细检查信用证文件:在接收信用证文件后,认真核对信用证的各项条件,并且进行详细的审查。

4. 支付前的再次确认:在交易完成前,再次确认全部的信用证条款,确保交易条件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5. 提高员工的警觉性: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提升他们的意识,使他们能够意识到信用证交易中存在的风险,能够有效地预防和避免欺诈行为的出现。

以上这些措施可以大大提高信用证交易的安全性,降低风险的出现。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的探究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的探究

防范软条款风险
严格审查信用证条款,确保其明确、具体、无歧义
避免接受信用证中包含的软条款,特别是要求提供特定单据或满足特定条件的条款
及时与开证申请人沟通,确保其了解并同意信用证条款 在收到信用证后,及时与相关人员核实,确保其准确无误
及时处理拒付
重新审核单据,确保单证相 符
及时与开证行沟通,了解拒 付原因
定义:信用证保险制度是一种 为国际贸易中信用证风险提供 保障的保险机制
目的:降、 伪造、变造等风险
投保方式:由出口商或进口商 自愿投保
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
统一监管标准,促进各国监 管机构在信用证监管方面的 协调与一致
加强国际组织的作用,推动 制定国际统一的信用证监管
加强企业风险管理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明确风险管理目标、流程和责任。
提高员工风险意识,定期进行风险培训和教育。
强化客户信用管理,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和评估机制。 关注国际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管 理策略。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增强风险意识:了解信用证的风险,提高风险意识 提高专业能力:掌握信用证业务知识和技能,提高业务水平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国际贸易法律法规,确保合规操作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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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风险的防 范措施
提高国际贸易中 信用证的风险意 识
国际贸易中信用 证的风险
加强国际贸易中 信用证的监管
信用证欺诈风险
伪造单据:提交虚假单据,骗取 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货物短缺:实际交货数量少于信 用证规定,导致买家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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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贸易背景:与信用证要求不 符的贸易背景,导致无法正常交 货或交货时间延误

信用证项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项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项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信用证业务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得到了充分发展,银行承担审单人的责任也越来越大,同时单据方面的操作风险也明显增加。

银行面临的风险增加,银行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完善信用制度,将风险置于可控范围之内,有效减少银行损失维护自身利益。

本文不仅列举了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同时也给出了相应的具体解决措施。

关键词:信用证银行风险防范措施1.信用证特征与银行面临的风险的联系1.1.独立性产生的信用证风险信用证一经开出后,即使出现信用证中存在条款与合同不符的现象,无论是申请人还是受益人都无权要求银行终止业务。

信用证基于该特性产生的风险主要在于合同买卖双方。

1.2.单据业务导致的信用证风险信用证业务以单据形式开展,该方式无疑简化了国际贸易结算过程,但同时也为信用证存在风险埋下了伏笔。

由于开证行仅需要对审核信用中表面的真实性负责,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特点,伪造虚假单据对开证行进行欺诈,而开证行审单过程中并不会发现单据是伪造的。

1.3.“银行信用”导致的信用证风险开证银行作为第一付款人,如果进出口双方利用信用证业务作为间接从银行进行融资的手段,此时会给银行造成巨大风险。

若买方与银行勾结一同欺诈卖方,那么信用证业务也会给卖方造成巨大风险。

2.信用证项下的银行面临的风险2.1.欺诈风险欺诈在各国都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且欺诈是各种交易中最常见的一个问题,欺诈是一种道德风险问题。

信用证欺诈的风险具有较大的风险表现为其负面影响较为严重。

信用证欺诈具有国际性的特点,自上世纪40年代以来呈扩张趋势,且发展中国家受影响颇为严重。

信用证欺诈给公司和银行都造成极大的损失和不可挽回的影响,银行信用受损。

信用证是基于银行信用而产生的银行支付方式,信用证欺诈极大地损害了银行信用,给银行支付体系造成了影响,同时会对金融体系造成影响。

2.2.监管制度风险我国目前针对规范国内信用证的规章制度过于单一,仅有人民银行制定的《国内信用证结算方法》。

银行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银行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1、本文概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信用证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和指示签发的书面文件,承诺在特定条件下并凭特定文件向第三方(受益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付款。

在这个过程中,银行作为信用证的中心环节,也面临着各种风险。

本文旨在探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申请人、受益人和第三方的风险,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风险的深入分析和探索,为银行开展信用证业务的风险管理提供参考和建议,以确保银行资金安全和业务稳定。

同时,本文也希望能吸引更多学者和从业者关注和反思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的风险管理问题,共同促进信用证业务的健康发展。

2、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面临的风险信贷风险:这是银行面临的最直接、最重大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信用证申请人或受益人可能无法履行其在信用证交易中的义务,导致银行需要预付资金的可能性。

例如,如果信用证申请人破产或失去支付能力,银行可能需要向受益人付款,无法从申请人那里收回资金。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涉及银行内部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引起的风险。

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银行操作错误、系统故障或欺诈行为都可能导致损失。

例如,银行员工的不正确操作可能导致不正确的付款或拒绝付款,从而导致法律纠纷或经济损失。

法律和合规风险:银行在处理信用证结算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

如果银行不遵守这些规定,它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差异也可能给银行带来额外的合规风险。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波动导致银行资产价值下降的风险。

在信用证结算中,如果涉及货币兑换,汇率波动可能会影响银行的收益。

经济环境的变化也可能影响信用证交易双方的支付能力。

欺诈风险:由于其独特的“有条件支付”机制,信用证结算方式容易成为欺诈行为的目标。

例如,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可能串通进行欺诈或伪造文件以骗取银行的付款。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国贸实务第一次个人作业题目: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姓名:班级:学号:指导老师: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由于采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要比其它的结算方式如汇付和托收等安全的多;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所以信用证被认为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重要的支付结算方式;是十九世纪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但在国际贸易中; 屡屡有中国的外贸企业在采用了信用证支付方式后; 而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而近些年来;信用证使用比率也在逐年下降..信用证作为支付手段究竟有什么样风险及如何防范呢本文将就这两个问题展开分析..关键词:信用证支付手段风险措施一、信用证概况及特点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由于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汇付和托收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国际贸易的需要;19世纪后期开始出现了由银行保证付款的信用证..信用证的作用主要有安全保证和资金融通..信用证的付款人是银行;银行拥有高于付款人为进口商的信用;因此比较其他支付方式;信用证安全可靠..出口商在交货前;可凭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作抵押;向出口地银行借取打包贷款;用以收购、加工、生产出口货物和打包装船;或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办理货物出运;并提交汇票和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叙作押汇取得货款..这是出口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从而有利于资金周转;扩大出口..信用证方式有以下三个特点:1、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2、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3、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二、信用证风险概述理应指出;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绝不是完美无缺的..例如;买方不按时开证、不按合同规定条件开证或故意设下陷阱使卖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交货、交单后因不符合信用证规定被拒付而使出口人遭受损失..而且无论是申请开证;还是审证、审单;技术性均较强;稍有疏漏差错都会造成损失..1、对进口商而言的风险1出口商交货严重违反贸易合同的要求由于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全以L/C条款为依据..银行对于买卖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如货物品质、数量不符概不负责..若出口商以次充好;以假冒真;只要出口商提供的单据与L/C相符;出口商照样可得到货款;而深受其害的则是进口商..(2)出口商伪造单据实施欺诈UCP600第4条规定“信用证就性质而言是独立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涉及该合同; 银行亦与该合同完全无关; 且不受其约束”;第5 条规定“银行仅处理单据; 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根据其文意; 出口方如果提交了与信用证条款完全一致的单据; 就能保证安全迅速收汇; 即使他没有履行合同..3出口商勾结承运人联合欺诈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 出口商有时会勾结承运人联手进行欺诈..一是在货物实际装船日期已晚于信用证所规定期限时; 为了使提单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出口商要求承运人按信用证上规定的装运日期签署提单;这称作倒签提单; 二是出口商由于货未装船或未备妥或船期延误未到港; 担心不能按期提供提单而要求承运人先行签发已装船提单; 这种在货物装船前被出口商“借走”的提单即预借提单; 三是保函换取清洁提单; 即出口商发的货有重大缺陷而要求承运人签发信用证要求的清洁提单; 承运人出于自身利益往往要求出口商出具保函..2、对出口商而言的风险1由于交货期、交货数量、规格等不符点而造成的风险..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常常发生出口方未按信用证条款规定交货的情况;如品质不符;数量与信用证规定有异;逾期交货等;任何一个不符点都可能使信用证失去其保证作用;导致出口商收不到货款;即使出口方完全按信用证规定出货;但由于疏忽而造成单证不符;也同样会遭到开证行拒付..2因软条款而导致的风险..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开证人可以任意、单方面使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即使受益人提交了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也可解除其付款责任..这种信用证实质上是变相的可撤销的信用证..常见的软条款有以下几种:①船公司、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收货人、装船日期等须待开证人通知或征得开证人同意;开证行将以修改书的形式另行通知..②货物备妥待运时须经开证人检验..开证人出具的货物检验书上签字应由开证行证实或和开证行存档的签样相符..③货到目的港后须经开证人检验才履行付款责任..④信用证暂不生效:本证暂不生效;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或待货样经开证人确认后通知生效..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其支付完全操纵在进口商手中;从而可能使出口商遭受损失..3进口商利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绕过通知行直接寄出口商;引诱出口商发货;骗取货物..4正本提单直接寄进口商..有些目的港如香港、日本等地;由于路途较近;货物出运后很快就抵达目的港..如卖方同意接受信用证规定“1/3正本提单径寄客户;2/3提单送银行议付”的条款;则为卖方埋下了风险的种子..因为3份正本提单中任何一份生效;其他两份自动失效..如果一份正本提单直接寄给客户;等于把物权拱手交给对方..客户可以不经银行议付而直接凭手中的提单提走货物..如果寄送银行的单据有任何不符点而收不到货款;银行将不承担责任..实质上这是将银行信用自动降为商业信用..5进口商申请开立不合格信开证;并拒绝或拖延修改;或改用其他付款方式支付..此时卖方若贸然发货;将造成单证不符或单货不符的被动局面..6开证行倒闭或无力偿付信用证款项..此时;出口商只能凭借买卖合同要求进口商付款;须承担商业信用风险..三、信用证风险的防范措施信用证决不是一种无懈可击的支付方式;银行信用不可能完全取代商业信用;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商业风险;必须注意对信用证项下风险的防范..1、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重视资信调查..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进行深入的资信调查;包括买方卖方之间的相互自信的了解;银行与开证申请人、受益人之间的资信了解..外贸企业应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客观分析客户资信情况..在交易前通过一些具有独立性的调查机构仔细审查客户的基本情况;对其注册资本、盈亏情况、业务范围、公司设备;开户银行所在地址、电话和帐号、经营作风和过去的历史等等;进行必要的调查评议;选择资信良好的客户作为自己的贸易伙伴..在交易中;经常与业务员沟通交流;对业务员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疑点、难点问题给予指导帮助..交易后以应收未收帐作为监控手段;防止坏帐的产生;这样;可以最大可能地避免风险;为业务的顺利进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2、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素质;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外贸业务人员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是防止风险的关键..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瞬息万变的市场对业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贸易做法也越来越灵活多变;业务上如果不熟;碰到问题看表面而不看实质;对风险缺少充分的估计;盲目乐观;很容易造成巨大损失..从以往的应收未收帐的案例分析;绝大多数是由于业务员工作马虎;忽视风险而造成的..3、认真审核信用证..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认真地对信用证与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对于软条款要特别警惕..一旦卖方发现信用证中存在不符之处或无法接受的条款;应立即向买方提出改证要求;否则将陷入被动局面..4、开证行应认真审查开证申请人的付款能力;严格控制授信额度;对资信不高的申请人要提高保证金比例;落实有效担保..通知行应认真核对L/C的密押或印签;鉴别其真伪..议付行应认真仔细审核议付单证;确保安全及时收汇..总之;信用证是一种相对安全的结算方式; 只要我们时时提高警惕; 严格审证、谨慎制单; 一定会在国际贸易中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将外贸业务越做越好..。

信用证的结算风险与防范措施分析

信用证的结算风险与防范措施分析

信用证结算风险与防范措施分析信用证是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人)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书面付款保证,即开证行保证在收到受益人交付全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条件下,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履行付款的责任。

因此,信用证结算是依据银行信用进行的。

一、信用证的特点1.信用证是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出的付款保证,所以,在信用证方式下,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即信用证是以银行信用取代了商业信用,这一特点极大地减少了由于商人间交易的不确定性而造成的付款不确定性,为进出口双方提供了很大的保障作用。

2.信用证虽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它一经开立,就成为独立于合同以外的一项契约。

《UCP500》第3条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并且不受其约束。

由此可见,信用证的所有当事人仅凭信用证条款办事,以信用证为唯一的依据。

出口方如果提交了与信用证条款完全一致的单证,就能保证安全迅速收汇。

出口方履行了信用证条款,并出具了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并不保证他完全履行了合同,相反,如果出口方认真履行了合同,却未能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时,也会遭到银行拒付。

3.信用证业务是纯粹的单据买卖。

《UCP500》第4条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所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

银行只看单据,不看货物。

只要求受益人所提供的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而对于所装货物的实际情况如何,是否中途遗失,是否如期到达目的港,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等等概不负责;银行有义务合理小心地审核一切单据,以确定单据表面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以及伪造或法律效力等概不负责。

因此,信用证是一种相对于托收、电汇等方式而言信用度较高的一种支付方式。

交易双方通过信用证业务,就某笔交易,建立起商业信用加银行信用,这样的双重信用给了买卖双方更大的安全。

信用证风险简说

信用证风险简说
5、有关运输事项如船名、装船日期、装卸港等须以申请人修改 后的通知为准。
6、信用证前后条款互相矛盾,受益人无论如何也作不到单单一 致。
4、索汇路线不清,如受票人名称、寄单路线、偿付行名称地址 不清等。(参阅日本来证)
INSTRUCTIONS TO NEGOTIATING BANK:
THE NEGOTIATING BANK MUST AIRMAIL THE DRAFTS TO THE DRAWEE BANK TOGETHER WITH THEIR CERTIFICATE STATING THAT ALL DOCUMENTS HAVE BEEN FORWARDED BY REGISTERED AIRMAIL TO US IN TWO CONSECUTIVE LOTS.
6、转运,又称转船
除非信用证禁止转运,否则只要同一纸提单包括了海运全 程运输,银行将接受注明货物将转运的提单(既转船提单)。
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银行对下列单据仍予以接受:
(1)对注明将发生转运者,只要提单上证实有关货物已由集装箱、 拖车及/或子母船运输,并且同一提单包括海运全程运输, 及/或
(2)含有承运人声明保留转运权利条款者。
1、变相可撤销信用证条款, 当开证银行在某种条件得不到满足时可利用条款随时单方面
解除其保证付款责任
2、信用证开出后并不生效,要待开证行另行通知或以修改书通 知方可生效
3、客检条款” 信用证规定必须由申请人或其指定的签字人验货并签署质量
检验合格证书,才能付款或生效。
4、信用证对银行的付款、承兑行为规定了若干前提条件,如货 物清关后才支付、收到其他银行的款项才支付等。
信用证结算不只是受益人面临着一定风险,开证申请人也 会面临受益人不诚实的问题,开证申请人防范受益人欺诈的几 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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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理由(合理/不合理):
单证不符
单单不一致
单据制作不符合国际商会现行惯例和银行标准审 单实务要求 单据制作不符合逻辑、常理和常识
拖延承付/索偿不到

开证行/保兑行不严格按照UCP600规定的时间处理单据
拒付后长时间不理会出口方银行的催收 承兑到期后不付款 到期前要求延迟付款 指定银行向偿付行索偿,但开证行并未事先向偿付行进行 偿付授权
如何防范风险(三)

关注信用证生效的条件
关注有关费用的承担 特别关注已加具保兑的信用证、转让信用 证项下的费用承担

谢谢!
2009年8月
特殊的商检/认证条款

由某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Inspection report issued by cuba controal inspection company/authority.

发票须经出口当地的进口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证 实/合法化 Invoice must be legalized/certified/visaed by the embassy/consulate of CXX in beneficiary’s country



如何防范风险(二)

通过条款来防范风险: 审核信用证:尽量避免软条款/不利条款 使用“非物权凭证”运输单据要监控货物的提取, 保障自身利益 例如 : 空运单收货人可以做成开证行或者凭开证行指示, 勿简单做成申请人 AWB consigned to ABC Bank Ltd. AWB consigned to order of ABC Bank Ltd.
信用证风险及防范措施
主要的风险点



进口商利用假信用证骗取货物 信用证含软条款 信用证含特殊商检/认证条款 遭到开证行/保兑行拒付 开证行/保兑行拖延承付,指定行索偿不到 进口国家/地区经济、政治、外管风险 开证行资信和作风 运输实务中隐藏的风险
假信用证

进口商伪造/冒用银行名义开立的信用证
软条款

软条款的种类(四):
涉及制裁不处理/付款的免责声明: ABC Bank complies with the international sanc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Therefore ABC Bank undertakes no obligation to make any payment…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processing documents…
软条款

软条款的种类(三):
付款条件:Upon receipt of funds form the issuing bank/credit No.123456, we will effect payment to you as per your instruction.
生效条件:This credit will not be operative unless the following charges have been collected from the beneficiary:.........
软条款

软条款的种类(二):
单据要求: + Cargo receipt issued by applicant whose signature must be in conformity with issuing bank’s file. +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countersigned by applicant. +Shipment release certificate issued by applicant for shipment approval.


运输实务中隐藏的风险

FOB条件成交下,有无单放货的风险


信用证的运输单据为非物权凭证,面临客 户先提货,开证行又拒付的风险
进口商向开证行申请提货担保

如何防范风险(一)

了解你的客户很重要,基础交易健康是顺利收汇 的最大保障
把风险控制前移到合同签订环节、收证和审证环 节、跟单备货环节 适当了解有关的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标准实务规定 提高自身与客户沟通和磋商的能力,保持与银行 的沟通配合,但不能过分依赖银行

进口商伙同资信不良银行开出的信用证
软条款

什么是软条款?
软条款是指信用证中含有某些出口商 (受益人)无法确定能否通过相符交单 (Complying presentation)来获得开证行/保 兑行承付的条款。
软条款

软条款的种类(一):
付款期限 30 days sight 60 days after documents approval 90 days after documents receipt by issuing bank




经济、政治和外管风险

多见于进口国有严格的外汇管制
例如:孟加拉国外汇经信用证途径才能顺 利汇出,因此信用证结算有时形同虚设
例如:智利外管单据要求单据表面不得显 示任何修改
开证行/保兑行资信、作风

开证行/保兑行资信 ------ “硬件”
开证行/保兑行作风 ------ “软件” 开证行/保兑行的规范操作有利于受益人顺 利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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