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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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

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

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CAAC:中国民航(=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飞机类别(CCAR2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a)正常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00磅)或以下,用于非特技飞行的飞机。

非特技飞行包括:(1)正常飞行中遇到的任何机动;(2)失速(不包括尾冲失速);(3)坡度不大于60°的缓8字飞行、急上升转弯和急转弯。

(b)实用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00磅)或以下,用于有限特技飞行的飞机。

按实用类审定合格的飞机,可作本条(a)中的任何飞行动作和有限特技飞行动作。

有限特技飞行包括:(1)尾旋(如果对特定型号的飞机已批准作尾旋);(2)坡度大于60°但不大于90°的缓8字飞行、急上升转弯和急转弯。

(c)特技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00磅)或以下,除了由于所要求的飞行试验结果表明是必要的限制以外,在使用中不加限制的飞机。

(d)通勤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1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8618公斤(19000磅)或以下,用于本条(a)所述非特技飞行的螺旋桨驱动的多发动机飞机。

通勤类飞机的运行,是指正常飞行所能遇到的任何机动,失速(不包括尾冲失速)和坡度不大于60°的急转弯。

飞机类别飞行限制座位设置最大审定起飞重量发动机正常类非特技9座及以下5,700Kg或以下单发或多发实用类有限特技特技类不加限制通勤类非特技飞行19座及以下8,618 Kg或以下螺旋桨驱动的发动机CCAR-25用于运输类飞机的合格审定,不限定座位数和最大起飞重量,但不适用于单发飞机。

CCAR121:大型航空器第121.3条适用范围(a)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航空运营人实施的下列公共航空运输运行:(1)使用最大起飞全重超过5,7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定期载客运输飞行;(2)使用旅客座位数超过30座或者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不定期载客运输飞行;(3)使用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全货物运输飞行。

船舶适航方案

船舶适航方案

船舶适航方案1. 引言船舶适航方案是指确保船舶能够安全、有效地在特定水域中航行的一套规定和指导方针。

适航方案主要包括小型船舶和大型船舶的适航标准、设计要求、航行规则等内容。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船舶适航方案的相关内容。

2. 小型船舶适航方案小型船舶适航方案是指针对小型船舶制定的适航标准和规定。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小型船舶适航方案可能会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小型船舶适航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船舶结构安全:小型船舶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需要满足特定的结构安全要求,以确保船体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动力系统要求:小型船舶适航方案中还包括对动力系统的要求,例如发动机的功率、燃料类型等,以确保船舶能够正常运行并满足航行的需求。

•船舶设备要求:适航方案中还包括对船舶设备的要求,例如通信设备、导航设备等,以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

3. 大型船舶适航方案大型船舶适航方案与小型船舶适航方案类似,但由于大型船舶的规模更大、航行范围更广,适航方案在某些方面可能会有所不同。

大型船舶适航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船舶结构和材料:大型船舶的结构和材料要求更加严格,以确保船体的强度和稳定性。

船舶的结构设计需要考虑到各种力的影响,例如海浪、风力等。

•船舶装备和系统:大型船舶的装备和系统要求更加复杂,例如通信设备、导航设备、动力系统等。

这些设备和系统需要满足特定的要求,以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效率。

•航行规则和安全标准:大型船舶适航方案中还包括对航行规则和安全标准的规定。

这些规则和标准通常是根据国际标准或国内法规制定的,目的是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遵守相应的规定,保障安全。

4. 船舶适航方案的重要性船舶适航方案对于船舶和船员的安全至关重要。

适航方案提供了一套系统的规范和指导,帮助船舶保持适当的工作状态,以应对各种可能的危险情况。

适航方案还确保船舶满足国际和国内法规的要求,遵守航行规则,保护周边环境。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分类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分类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分类简介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是指对民用航空器进行合规性评估和监督的过程。

为了确保飞机的安全性和适航性能,航空器适航管理将飞机分为不同的分类,根据其设计和使用目的,为其制定相应的适航管理措施。

本文将深入探讨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分类。

一级分类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一级分类是根据其设计和用途来区分的。

根据这个分类,民用航空器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商用航空器商用航空器主要用于商业航空运输,包括客机和货机。

商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重点是确保其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适航管理措施包括设计审查、型号认证、飞行测试等。

2. 通用航空器通用航空器是指非商业航空运输的航空器,包括私人飞机、企业飞机和商务飞机。

通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重点是确保飞机在各种飞行环境下的安全性和性能。

适航管理措施包括飞机注册、设备安装审批、维护管理等。

3. 军用航空器军用航空器是用于军事目的的航空器,包括战斗机、运输机和直升机等。

军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重点是根据军事需求确定适航标准和要求。

适航管理措施包括军用适航评估、军事标准符合性审定等。

二级分类根据一级分类,民用航空器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不同的类型。

以下是对商用航空器、通用航空器和军用航空器的二级分类:1. 商用航空器的二级分类商用航空器可以根据其设计和功能进一步细分为以下几类:(1)客机客机是商用航空器中主要用于运输旅客的飞机。

根据座位数量和航程能力的不同,客机可以分为不同型号和规模。

(2)货机货机是商用航空器中主要用于运输货物的飞机。

货机的设计和装载能力可以适应各种货物的运输需求。

2. 通用航空器的二级分类通用航空器可以根据其用途和规模进一步细分为以下几类:(1)私人飞机私人飞机是指为个人或家庭所拥有和使用的飞机,主要用于私人旅行和娱乐活动。

(2)企业飞机企业飞机是指为企事业单位所拥有和使用的飞机,主要用于商务会议、客户拜访等商业活动。

(3)商务飞机商务飞机是指为商务旅客提供专业化的航空服务的飞机,主要用于高端商务接待和奢侈品市场。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确保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

这涉及到在中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器(含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桨)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的单位或个人,向中国出口民用航空器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外维修在中国注册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取得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维修执照和适航证等有效证件。

这些证件的取得是为了保证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符合适航标准,维修和运营符合安全要求。

此外,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负责,负责制定和执行适航标准和规定,对航空器的适航性能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航空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总的来说,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和执行适航标准和规定,对航空器的设计、生产、维修和运营进行监督和检查,以及确保航空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公众的安全,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健康发展。

欧美适航证 考核指标

欧美适航证 考核指标

欧美适航证考核指标
欧美适航证的考核指标涉及多个方面,包括飞行安全、飞机设
计和制造、维护和运营等多个方面。

首先,飞行安全是欧美适航证
考核的重点之一。

飞机必须符合严格的飞行性能标准,包括起飞和
着陆性能、飞行稳定性和操纵性能等。

此外,飞机在各种极端条件
下的飞行性能和安全性也是考核的重点,例如在极端天气条件下的
飞行性能和飞机的结构强度等。

其次,飞机的设计和制造质量也是欧美适航证考核的重要内容。

飞机制造商必须符合欧美航空管理局(EASA)和美国联邦航空管理
局(FAA)的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飞机的设计和制造质量达到要求。

这包括材料的选用、结构设计、飞机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等方面。

另外,飞机的维护和运营也是欧美适航证考核的重点之一。


机在运营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关的维护标准,确保飞机的空中运行安
全可靠。

此外,飞机的运营人员也必须符合相关的培训和资质要求,确保他们能够安全地操作和管理飞机。

总的来说,欧美适航证的考核指标涉及飞行安全、飞机设计和
制造、维护和运营等多个方面,要求飞机制造商和运营商严格遵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确保飞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适航管理复习重点

适航管理复习重点

签派员的理论知识要求(CCAR-65.55)●与航线运输驾驶员权力、限制和飞行运行相关的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中使用的规定;●气象,包括锋的知识和影响,风的特性、云的形成、结冰和高空资料;●气象和航行通告资料的搜集、分析、分发和使用;●气象图表、地图、预报、顺序报告、缩写和符号的理解和使用;●在相应的空域系统内运行时,有关的气象服务职能;●风切变和下沉气流的认识、识别和避让;●仪表气象条件下的空中导航;●与航路运行、终端区和雷达环境下有关的运行以及仪表进离场和进近程序相关的空中交通程序和驾驶员的职责;●航空器的载重与平衡、航图、图表、表格、公式和计算的应用以及对航空器性能的影响;●与正常和非正常飞行状态下的航空器飞行特性和性能有关的空气动力学;●人为因素;●决策与判断;●机组资源管理,包括机组交流和协调。

主要部件载荷:增升装置(CCAR-25.345/335)如在起飞、进场或着陆期间使用襟翼,飞机经受的对称机动载荷系数最大到正 2.0,垂直作用于水平飞行航迹的正、负突风速为7.6米每秒,襟翼的设计速度不得小于:A.襟翼在以最大起飞重量起飞时的位置,1.6Vs1;B.襟翼在以最大着陆重量进场时的位置,1.8Vs1;C.襟翼在最大着陆重量着陆时的位置,1.8Vso。

如考虑以起飞重量着陆时,用着陆襟翼,过载系数为1.5。

操纵面和操纵系数载荷(CCAR-25.391/393/395/397/407)a.平行于铰链线的载荷b.飞行员作用力的影响c.配平调整片的影响d.非对称载荷e.地面突风载荷增压舱载荷(CCAR-25.365)a.飞机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来承受飞行载荷和由零到释压后最大调定值的压差载荷的组合作用b.计及飞行中得外部压力分布以及应力集中和疲劳的影响c.如允许基材带压着陆,则着陆载荷必须和由零到着陆期间所允许的最大压差,这时不计其他载荷;d.飞机应有足够的强度承受相应与1.33倍释压后的最大值时的压差,这时不计其他载荷;e.能承受突然的压力下降,由于发动机碎片穿通机体时,空动最大不允许超过1.86平方米。

适航基础知识

适航基础知识

适航基础知识随着航空技术的不断发展,适航基础知识成为了航空行业中的重要内容。

适航是指飞行器在设计、制造和运营过程中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能够安全地进行飞行。

本文将介绍一些适航基础知识,包括适航的定义、适航的主要内容以及适航的重要性。

适航是指飞行器在设计、制造和运营过程中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能够安全地进行飞行。

适航有三个方面的含义,即适航设计、适航制造和适航运营。

适航设计包括飞行器的整体设计、系统设计和部件设计,确保飞行器在各种操作条件下都能够安全地飞行。

适航制造包括飞行器制造的各个环节和质量控制,确保飞行器的制造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适航运营则是指飞行器在运营过程中需要符合一系列的适航要求,包括维护、检修、飞行员培训等。

适航的主要内容包括适航设计、适航证书、适航监管和适航规则。

适航设计是指在设计飞行器时要考虑到各种操作条件下的飞行性能、结构强度、系统可靠性等因素,确保飞行器的设计满足适航要求。

适航证书是指航空主管机构对飞行器的适航性进行评估,并颁发适航证书,证明该飞行器满足适航要求。

适航监管是指航空主管机构对飞行器的设计、制造和运营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其符合适航要求。

适航规则是指航空主管机构发布的一系列规则和标准,用于指导飞行器的设计、制造和运营,保证适航性。

适航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适航是保障飞行安全的基础,任何一台飞行器都必须经过适航的审定才能够进行飞行。

适航的设计、制造和运营要求都是为了保证飞行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适航的严格要求和标准能够有效地筛选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飞行器,并为合格的飞行器提供一个统一的标志,使乘客和机组人员能够对飞行器的安全性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适航还能够推动航空技术的发展和创新,促进航空产业的繁荣。

适航基础知识对于航空行业的从业人员来说也是必备的。

设计师需要了解适航的要求和标准,以确保其设计满足适航要求。

制造人员需要了解适航制造的各项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检验,以确保飞行器的制造质量。

我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引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是保障飞行安全的重要环节。

我国针对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标准,旨在确保航空器的设计、制造、运营等各个环节符合安全可靠的要求。

本文将介绍我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

适航定义和目的适航是指民用航空器在设计、制造和运营过程中遵守适航规定,以确保航空器在一定条件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性能符合要求的能力。

适航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航空器的安全运行,并提供可靠的服务。

适航管理体系我国的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体系由航空器适航管理法规、技术标准、监管机构等组成。

其中,航空器适航管理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规定》等,旨在确立适航管理的法律依据和基本要求;技术标准涵盖了航空器设计、制造、维修等方面的要求,包括《航空器设计适航规范》、《航空器制造适航规范》等;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航空器适航工作,确保适航管理的有效实施。

适航审定过程设计阶段适航审定的第一步是在航空器设计阶段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规范遵循:航空器设计应符合我国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设计符合安全性、可靠性和性能要求。

2.设计审定:根据我国法规和标准,航空器设计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定,确保设计方案符合适航要求。

制造阶段适航审定的第二步是在航空器制造阶段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材料选择:航空器制造需要使用符合适航标准的材料,确保制造的航空器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

2.生产过程管控:航空器制造过程需要符合相关的质量控制要求,确保制造的航空器符合设计规范。

3.制造审定:航空器制造完成后需要经过适航审定机构的审核和验收,确保制造过程和产出的航空器符合要求。

运营阶段适航审定的第三步是在航空器运营阶段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运营规章制度:航空器运营需要遵守我国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航空器维护保养、航班运行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航空器的安全运营。

适航管理重点(附适航法规)复习资料汇编 附答案

适航管理重点(附适航法规)复习资料汇编 附答案

适航管理主要内容第一章1、适航性、适航标准、适航管理、初始适航、持续适航定义;2、适航标准的特点及含义;3、适航性责任;4、适航管理的宗旨;5、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及方法;6、适航管理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中的作用;第二章1、适航管理结构体系及各层管理单位;2、各地区管理局适航处、各适航审定中心的主要职责;第三章1、适航管理立法的必要性;2、适航管理立法的基本原则;3、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体系的构成及各层主要的法律法规;4、适航管理相关法规具体针对的内容;5、适航指令、适航管理程序、咨询通告定义及编号方法;6、与初始适航、维修、运行相关的法规;第四章1、航空器从事国际国内飞行必须携带的证件;2、国籍登记标志的相关规定;3、挂旗航空公司的定义;第五章1、适航管理各证件的颁发对象、有效期和转让性;2、生产许可证的申请资格及持有人权利;PC编号;3、适航证类别及颁发对象;适航证的重新签发;4、特许飞行证分类及颁发对象;第六章1、初始适航管理中适航部门的基本责任;2、专用条件、适航标准的豁免或等效安全措施的定义;3、型号设计更改的分类;4、对型号设计“大改”的批准形式;5、生产许可证可获得的适航批准;6、对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审定批准方式;PMA不适用的条件;PMA,CTSOA的区别;7、航空产品的分类,各类航空产品用于国内或出口时应颁发的适航证件;8、如何保持合格证的完整性:适航指令,使用困难报告;第七章1、持续适航管理的三要素;2、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要求:航空器运营人对航空器适航性的责任;运行规章适用的条件;公共航空运营人维修系统的组成及其主要职责;维修记录的要求;ETOPS定义及类别;二类仪表近进分类;民用航空器的年检制度;适航证的签署;3、维修单位的分类;维修单位通过合格审定需具备的条件;维修放行证明类别;等效安全措施;外委要求;对维修单位监督检查的制度;4、持续适航管理对维修人员的要求;(按照CCAR-66的规定)5、航空器适航信息网的结构及责任单位;适航信息管理工作的流程(即三个工作环节);主要监控对象;6、持续适航文件:维修大纲;维修方案;MMEL;MEL;CDL;保留故障/缺陷要求;适航指令定义及办法条件;第八章1、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的分类;第九章1、维修的定义;2、维修和改装人员要求;3、重要修理和改装的批准放行要求;4、维修管理指令的定义,与CAD的区别。

适航管理知识点梳理.doc

适航管理知识点梳理.doc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第一章适航概述1.适航性定义适航:也称适航性(AIRWORTHINESS)。

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的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其型号合格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安全性:既是出发点,也是归宿。

)2.适航标准(1)定义▪特殊的技术性标准,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

▪适航标准是国家法规的一部分。

(2)国际上比较有影响的适航标准体系:FAA:FAR;JAA欧洲联合航空局:JAR;EASA欧洲航空安全委员会: CS 。

(3)适航标准特点:法规性;务实性;稳健性;平衡性。

(4)适航标准=最低安全标准最低的含义:该标准是基本的、起码的;表明该标准是经济负担最轻的。

3.适航责任航空器设计和制造单位:对航空器的初始适航负主要责任;航空器使用单位和维修单位:对航空器的持续适航负主要责任;4.适航的航空器必须满足的条件:a航空器的型号设计符合相应的适航标准并获得适航当局的批准;b航空器由取得适航当局批准的单位制造,经过检查确认符合型号设计;c航空器由持有合格证件的人员按照当局批准的大纲进行维修,贯彻执行了适航当局颁发的相应适航指令;d航空器在上述检查、维修中没有发现重大故障,不需要进行大的修理或调整。

5.适航管理(1)定义:以保障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的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维修各个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

实施者:政府适航部门目标:保障航空器的安全性为最终目的性质:技术管理依据:适航标准对象: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维修各个环节工作方法: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2)组成:✈初始适航管理:主要指航空器交付使用前,适航部门依据适航标准和规范,对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的控制和管理;✈持续适航管理:主要航空器获得适航证并投入运行后,对其使用和维修的控制和管理,保证航空器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适航法规学习笔记2/4--

适航法规学习笔记2/4--

适航法规学习笔记2/4--适航管理适航管理适航,即适航性Airworthiness,是民用航空器的一种属性。

指在预定的使用环境中和在经申明并被核准的使用限制之内运行时,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和子系统、性能和操纵特点)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

适航管理,是对航空器的适航性进行控制。

当符合经批准的型号设计且处于安全可用状态时,我们说航空器处于适航状态。

这表明,一方面航空器要符合初始审定时的型号设计批准,另一方面航空器还要遵守持续适航的要求。

适航管理的基本模式适航管理遵循一条主线,即从立法定标,到合格审定,到最后的持续适航管理。

基本模式立法定标:其中立法定标,对于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制定适航审定规定(初始适航规章);对于航空器的使用和维修,制定持续适航规章。

规章合格审定:其中合格审定中,采用颁发证件管理,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单机适航审定、运行合格审定、维修许可审定等。

即3大类审定14种证件的管理方式。

3大类审定14种证件持续适航:在航空器的使用和运行中还需遵守维修和运行的相关要求,使航空器处于安全可用的状态。

持续适航持续适航管理的主要手段:航空器评审小组AEG、(运行和)持续适航文件ICA、适航指令AD、机构和人员的要求等。

适航审定AA民航局适航审定部门制定颁发适航标准,并监督设计和制造部门对规章的符合性。

适航审定部门初始适航管理中的适航标准和管理要求适航标准:是适航部门根据民用航空工业的发展水平及航空产品的使用类别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包括CCAR-23、25、27、29、、33、35、37等),是长期的运行经验和历次飞行事故教训的总结;随着科技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民用航空器生产、使用的国际化,适航标准逐渐国际化。

适航审定标准例:CCAR25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本部规定供颁发和更改运输类飞机型号合格证用的适航标准。

CCAR25CCAR26 运输类飞机的持续适航和安全改进规定:主要针对25部老龄化飞机,从EWIS、燃油箱、结构三个方面制定标准。

适航知识简介

适航知识简介

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 Department
联络处 Airworthiness Liaison Division
审定处
持续适航维修处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Division
Continuous Airworthiness Maintenance Division
八、合格审定程序
提交 申请书及 要求的资料 颁发 证件
受理 通知书
局方பைடு நூலகம்织 审查
证后 管理
八、合格审定程序
谢谢 欢迎指正
201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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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知识简介
一、概念
• 适航的概念:适航是适航性(Airworthiness) 的简称。指的是航空器适宜于空中飞行的 性质及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 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 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 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 ——最低安全要求 • ——包括安全性要求和环保要求
适航审定
四、零部件合格审定标准
五、零部件的批准方式
零部件的批准方式(国内) 颁发PMA 颁发CTSOA 随民用航空产品的型号合格审定、型号设计批 准审定、补充型号审定和改装设计批准合格审 定一起批准(随机审定) 零部件的批准方式(国外) 随民用航空产品的型号认可合格审定或补充型 号认可合格审定一起批准(随国外认可批准) 颁发设计批准认可证(VDA)(TSOA件) 民航局规定的其他零部件批准方式
六、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申请书
七、PMA的适用范围
除以下零部件外,生产已经获得TC、TDA的民 用航空产品上的加改装或者更换用的零部件, 应当取得PMA 根据型号合格证书或生产许可证生产的零部件; 根据民航总局颁发的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 书生产的项目; 符合民航总局认为适用的行业技术标准或国 家技术标准的标准件(如螺栓、螺母等); 航空器的所有人或承租人按照民航总局批准 的其他方式为维修或改装自己的航空器而生产 的零部件 。

飞机适航的定义

飞机适航的定义

飞机适航的定义以飞机适航的定义为标题,本文将从飞机适航的概念、适航性要求、适航证书及适航检验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飞机适航的概念飞机适航是指飞机在设计、制造和运营过程中符合一定的技术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飞机在各种情况下的安全和可靠性。

适航的定义涵盖了飞机的设计、制造、维修、运营等各个环节,旨在保证飞机的适航性能和安全性。

二、适航性要求飞机适航性要求是指飞机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需要满足的技术标准和法规要求。

适航性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结构强度:飞机的结构要足够强度,能够承受正常运行和突发情况下的载荷,确保飞机不发生结构破坏或失效。

2. 控制性能:飞机的操纵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控制性能,能够满足各种飞行阶段的操作需求,确保飞机的操纵稳定性和可靠性。

3. 燃油系统:飞机的燃油系统应安全可靠,能够满足飞机的燃油供应需求,并具备防火、泄漏等保护措施,确保飞机的燃油系统不发生故障或事故。

4. 电气系统:飞机的电气系统应具备良好的供电能力和故障保护措施,确保飞机的电气系统正常运行和应急处理能力。

5. 航电系统:飞机的航电系统应安全可靠,能够提供准确的导航和通信功能,确保飞机的导航和通信能力。

6. 内部环境:飞机的内部环境应舒适、安全,满足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基本需求。

7. 飞行性能:飞机的飞行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包括起飞性能、巡航性能、爬升性能、降落性能等,确保飞机的飞行安全和经济性。

三、适航证书适航证书是飞机适航的法定依据,是飞机投入运营前必须获得的必要文件。

适航证书由相关的航空主管部门颁发,表明该飞机符合适航性要求,并具备正常运行的能力。

适航证书的发放需要满足一系列的适航标准和规定,包括飞机设计文件的审查、制造工艺的验证、试飞和适航检验等。

四、适航检验适航检验是飞机在运营期间进行的周期性检查,旨在确保飞机的适航性能和安全性。

适航检验包括日常的维护保养、定期的大修和特定的适航检查等。

适航检验主要包括飞机的结构检查、系统设备的检查、飞行性能的检查等,以发现和排除潜在的问题,确保飞机的正常运行。

国际船舶适航注意事项

国际船舶适航注意事项

国际船舶适航注意事项
1. 船舶适航是指船舶在航行过程中满足安全和航行要求的能力。

因此,船舶适航的注意事项对于保证船舶的安全至关重要。

2. 在船舶适航方面,首先需要确保船舶的结构和设备符合适航要求。

这包括船舶的尺寸、排水量、船体结构、船舶操纵和控制设备等。

3. 其次,船舶适航还需要考虑货物的装载和稳定性。

船舶在装载货物时,需要根据货物的种类、重量和分布情况,合理安排货舱的使用和货物的固定,以确保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 船舶适航还需要考虑航行水域的条件和限制。

不同的水域对船舶的要求也不同,例如海上、内河、浅水区等,都有不同的适航标准和限制。

5. 船舶适航还需要根据航行计划和航行条件来进行考虑。

例如,船舶需要根据航行计划和目的地选择合适的路线和航速,同时还需要根据天气、海况和潮汐等因素来调整航行计划。

6. 最后,船舶适航还需要考虑船员的素质和能力。

船舶的安全和适航性还与船员的技能和知识水平有关,船员需要掌握适航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船舶能够安全航行。

《适航攻关专项方案》

《适航攻关专项方案》

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通用航空产业的快速发展,新能源通航飞机、无人机等新型航空器在民用和军事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

为保障航空器安全,提高航空产业整体水平,特制定本适航攻关专项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适航攻关,提高我国航空器适航水平和安全性能,提升航空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

2. 原则:(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关注航空器适航安全;(2)强化技术创新,提升航空器适航能力;(3)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先进适航经验;(4)完善适航体系,提高适航审定效率。

三、重点任务1. 航空器适航标准体系完善(1)梳理国内外适航标准,研究制定我国航空器适航标准体系;(2)针对新能源通航飞机、无人机等新型航空器,开展适航标准研究,填补标准空白;(3)推动航空器适航标准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航空器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2. 航空器适航技术研发(1)开展航空器适航关键技术研究,如复合材料、新能源动力、智能控制等;(2)推动航空器适航仿真技术、试验技术、检测技术等研发,提高航空器适航试验水平;(3)加强航空器适航软件、硬件等研发,提升适航审定效率。

3. 航空器适航审定能力提升(1)加强适航审定队伍建设,提高适航审定人员素质;(2)完善适航审定流程,优化适航审定工作;(3)推广先进适航审定方法,提高适航审定效率。

4. 航空器适航国际合作(1)加强与国际民航组织(ICAO)、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等国际组织合作,参与国际适航标准制定;(2)开展国际适航技术交流,引进国外先进适航技术;(3)推动我国航空器在国际市场上的适航认证。

四、保障措施1. 政策支持:政府加大对航空器适航攻关项目的资金投入,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

2. 人才培养:加强适航审定人才培养,提高适航审定队伍整体素质。

3. 技术创新: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航空器适航关键技术研究,突破关键技术瓶颈。

4. 体系建设:完善航空器适航标准体系,提高航空器适航审定能力。

适航性主要内容

适航性主要内容
3、型号设计更改的分类;
4、对型号设计“大改”的批准形式;
5、生产许可证可获得的适航批准;
6、对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审定批准方式;不适用PMA的零部件
7、航空相关产品的分类,各类产品用于国内或出口时应颁发的适航证件;
8、适航指令的定义,编号方法及适用条件;
第七章
1、持续适航管理的三要素;
2、航空器适航性责任;
2、国籍登记标志的相关规定;
3、挂旗航空公司的定义;
第五章
1、证件管理的基本环节;
2、适航管理各证件的颁发对象、有效期和转让性;
3、生产许可证的申请资格;生产许可证证件分类;
4、适航证类别;适航证暂停或吊销的情况;适航证的有效期;
5、特许飞行证分类;
第六章
1、初始适航管理中适航部门的基本责任;
2、专用条件、适航标准的豁免或等效安全措施的定义;
第三章
1、适航管理立法的必要性;
2、适航管理立法的基本原则;
3、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体系的构成及各层主要的法律法规;
4、适航管理相关法规具体针对的内容;
5、适航指令、适航管理程序、咨询通告、适航管理文件的定义;
6、初始适航管理相关规章;与运行相关的规章;与适航维修相关的规章;
第四章
1、航空器从事国际国内飞行必须携带的证件;
3、航空器运营人对航空器适航性的责任器的年检制度:年检适用的航空器;适航证的非正常签署;
5、维修单位通过合格审定需具备的条件;对维修单位监督检查的制度(主管适航监察员制度)
6、维修人员执照及资格证书的分类;持照人的权利;执照有效期;
7、航空器适航信息网的结构及责任单位;
适航管理主要内容
第一章
1、民用航空器、适航性、适航标准、适航管理、初始适航、持续适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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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响飞行安全的主要因素为:人、环境和设备;2.适航的定义:适航,即适航性的简称,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3.航空器适航应满足的两个条件:错误!航空器必须始终满足符合其型号设计要求;错误!航空器必须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4.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单位,从设计图纸、原材料的选用到试验制造、组装生产,直至取得型号合格批准和生产许可,要对航空器的初始适航性负主要责任;航空器的使用单位和维修单位包括所属的各类航空人员——飞行人员、维修人员、检验人员等,要对其使用和维修的航空器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即对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性负主要责任;5.适航管理,就是适航控制;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6.我国政府明确规定: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宗旨是:保障民航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7.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分为:初始适航管理和持续适航管理两大类;8.初始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交付使用之前,适航部门依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以确保航空器和航空器部件的设计、制造是按照适航部门的规定进行的;初始适航管理是对设计、制造的控制;持续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标准和规范、满足型号设计要求、符合型号合格审定基础,获得适航证、投入运行后,为保持它在设计制造时的基本安全标准或适航水平,为保证航空器能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而进行的管理;持续适航管理是对设计、制造的控制;9.民用航空器是适航管理的主要对象和最终目标;10.适航管理的特点:错误!权威性或法规性;适航部门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力,因此必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错误!国际性;错误!完整性和统一性;适航管理的完整性包含着整体完整性和过程完整性两个方面;错误!动态发展性;错误!独立性;11.适航管理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立法、定标;颁发适航证件;监督检查;12.适航管理的工作内容:错误!制定各类适航标准和审定监督规则;错误!民用航空器设计型号合格审定;错误!民用航空器制造的生产许可审定;错误!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检查;错误!民用航空器的持续适航管理;错误!对从事维修工作的人员的管理;13.建立健全严格的法规体系是适航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标志;民用航空器固有安全水平是在设计阶段确定的;14.适航标准是一类特殊的技术性标准,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适航标准与其他标准不同,是国家法规的一部分,必须严格执行;15.通观各国适航标准,大体上有如下共同特点:错误!适航标准的法规性;错误!适航法规的务实性;错误!适航法规的稳健性;错误!适航法规的平衡性;16.中国的适航标准和适航管理规则两方面的内容,均纳入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规章,凡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中的各项规定;17.适航标准的制定使用民用航空的实践,尤其是空难事故的调查结果为背景的;18.适航标准又称最低安全标准,“最低”的两层含义,一是表明该标准是基本的、起码的;二是表明该标准是经济负担最轻的;19.CAAC的组织机构:民航局以两级政府三级机构的方式实施安全管理;两级政府包括民航局机关和民航地区管理局;三级机构是指民航局机关、民航地区管理局和地方安全监督管理局;20.CAAC的适航管理机构:适航审定司和飞行标准司;、21.航空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国家主席颁发,是关于民用航空活动颁布的法律,民航局根据航空法及国务院的授权,对民用航空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2.适航管理程序AP是适航管理规章CCAR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程序;由各级适航部门根据专业分工起草、编写,经征求公众意见后,由民航局适航司司长批准发布;是各级适航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适航管理工作时应遵守的规则,也是民用航空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的单位或个人应遵守的规则;23.咨询通告AC是适航部门向公众公开的对适航管理工作的政策以及某些具有普遍性的技术问题的解释性、说明性和推荐性文件或指导性文件;24.适航管理文件AMD是各级适航部门就某一具体技术问题或工作与航空营运人、航空产品设计、制造人以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时所使用的形式;25.航空器登记国权利:错误!航空器在其登记国领域内活动,完全置于该国管辖之下;错误!航空器在其登记国领域外飞行期间,在一定条件下,其登记国也具有管辖权,对航空器内发生的法律行为和事件等可适用其登记国的法律;错误!航空器登记后,其登记国即对该航空器具有适航管理权;错误!保护权:航空器登记国有权保护本国航空器;26.航空器从事国际飞行须携带其登记国颁发或核准的下列证件:错误!航空器登记证错误!航空器适航证错误!无线电台执照27.国籍标志是识别航空器国籍的标志;登记标志是航空器登记国在航空器登记后给定的标志;28.挂旗公司是指被国家指定航空器外部绘制国旗的航空公司;29.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的绘制要求:错误!绘制的标志应永久性地附着在航空器表面上错误!每个字用实线构成,其颜色与背底颜色成鲜明对照;错误!不能混淆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的图案、标记或符号;错误!公司标志绘制在尾翼垂尾上;30.立法和颁证是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两大支柱;31.型号合格证是民航局对民用航空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滑翔机、载人气球、超轻型飞机或其他非常规航空器,以及装于其上的发动机、螺旋桨除外设计批准的合格凭证,航空产品取得了型号合格证,就意味着其设计符合适航标准;32.补充型号合格证是用以批准航空产品设计大改的一种方式;33.型号设计批准书针对初级类和限用类航空器分别颁发;34.适航证是民用航空器符合民航局批准的型号设计,并能安全使用的凭证,民用航空器只有取得适航证后,方可投入飞行或营运;35.出口产品分为三类:Ⅰ类产品指具有型号合格证的航空器、发动机和螺旋桨Ⅱ类产品指其破损后会危及Ⅰ类产品安全的主要部件Ⅲ类产品是指除Ⅰ、Ⅱ类以外的产品;36.技术标准规定是民航局颁布,规定装于民用航空器上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最低性能标准;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是批准技术标准规定项目的制造人的设计和生产合格的凭证;37.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是民航局批准安装在已获得型号合格证件的航空器,作为加改装或更换用的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凭证;38.根据CCAR-66部中的规定,执照和资格证书包括下列类别: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民用航空器部件维修人员执照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39.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航空机械专业划分为以下类别:涡轮式飞机,代码TA;活塞式飞机,代码PA;涡轮式直升机,代码TH;活塞式直升机,代码PH;40.型号合格审定流程:申请初审受理首次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会议型号合格审查组的审查验证试飞前TCB会议验证试飞阶段审查组任务最终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会议CAAC颁证证后监督和证件管理;41.型号设计批准证书是针对初级类和限用类航空器的型号合格审定所颁发的;42.常用的符合性验证方法可根据实施的符合性工作的形式分为四类:工程评审;试验;检查;设备鉴定;适航符合性验证方法43.型号设计Array更改分为“小改”和“大改”;此外,还有依据环境要求所采取的“声学更改”和“排放更改”;44.适航部门对航空材料、零部件和记载设备的审定批准方式有4种:错误!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错误!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错误!随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一起批准错误!其他批准方式45.适航指令是民航局授权适航部门对民用航空产品颁发的强制性检查要求、改正措施或使用限制,其内容涉及飞行安全,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46.当民用航空产品处于下述情况之一时,适航部门将颁发适航指令:错误!某一民用航空产品存在不安全的状态,并且这种状态很可能存在于或发生于同型号设计的其他民用航空产品之中;错误!当发现民用航空产品没有按照该产品型号合格证批准的设计标准的生产时;错误!当外国适航当局颁发的适航指令涉及在中国登记注册的民用航空产品时;47.持续适航管理有三个要素:维修机构、维修人员和航空器;48.合格的维修单位必须符合“五四”要求;“五”指厂房设施、工具设备、技术文件、人员和器材应符合所申请维修类别与项目的要求;“四”是指申请人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工程技术,生产管理和人员培训四个控制系统;49.主管适航检查员是指由适航部门指定的对某个些维修单位或营运人进行证件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适航检查员;50.航空器评审组AEG工作的组织机构由政府部门、支持单位和执行机构共同组成;AEG工作的法规文件体系包括法规依据、工作标准、工作程序三类;51.在航空器的初始型号审定中,AEG以成立航空器型号项目组并辅以专业委员会的方式开展工作,专业委员会包括以下三类:飞行标准化委员会;飞行运行评审委员会;维修审查委员会;52.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系统性与群众性相结合”;系统性是指承担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工作职责的适航部门及其所属全体人员;群众性是指民用航空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的各类企事业部门及其所属人员;53.适航部门对企事业单位实施适航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就是建立“委任代表”制度;这种制度就是在民用航空器设计、制造、维护和使用的企事业单位委任一些适当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适航部门的代表,协助适航部门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维护和使用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54.委任代表的主要作用是协助适航部门进行适航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民用航空企事业单位进行适航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力量;各企事业单位通过委任代表的帮助、监督和检查,使自己的适航管理工作更加完善,并通过他们密切与适航部门的联系;因此,各企事业单位不要把委任代表的作用仅局限于是为适航部门服务;各企事业单位对委任代表工作的支持,实际上也是在帮助完善自我;所以委任代表在适航管理中的作用不可忽视;55.委任代表分类:工程委任代表;生产检验委任代表;维修监督委任代表;维修人员执照主考委任代表;56.国际双边适航问题的原则和宗旨是要解决本国航空产品的出口问题及进口航空产品的安全性,这一问题的提出将在客观上解决适航部门自身的资源不足问题,为各国适航部门之间简化进口航空产品审查手续打下基础; 英文翻译::57.ICAO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国际民航组织58.ICAN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for Air Navigation空中航行国际委员会/国际航空委员会59.CAAC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中国民用航空总局60.TCB Type Certification Board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61.AFM Aircraft Flight Manual 民用航空器飞行手册62.FAA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联邦航空局63.EASA European Aviation Safety Agency 欧洲航空安全局64.AP Airworthiness Management program适航管理程序65.AC Advisory Circular 咨询通告66.AMD Airworthiness Management Doucument适航管理文件67.AD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适航指令68.TSO Technical Standard Order 技术标准规定69.SFAR Special Federal Aviation Regulation特殊联邦航空条例70.CTSOA 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71.PMA Parts Manufacturing Approval 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72.AEG Aircraft Evaluation Group航空器评审组73.BASA Bilateral security agreement双边安全协议74.75.3.图上的缩写76.TC Type Certificate型号合格证77.CAAC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中国民用航空总局78.ACD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Dossier适航取证档案79.MRB Maintenance Review Board维修审查委员会80.TCB 首次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会议81.TCT Type Certification team 型号合格审查组82.CMR Certification Maintenance Requirement取证维护要求83.TIA Type Inspection Authorization 审议型号检查核准书84.MMELG85.ALI86.87.ISC Industry Steering Committee工业指导委员会88.PPH Policies and procedures handbooks政策和程序手册89.MRB Maintenance Review Board维修审查委员会90.WG-SYS Working Group- system系统工作组91.WG-PWP Working Group- powerpiston 动力装置工作组92.WG-E/E Working Group-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电子/电气工作组93.WG-STR Working Group- structure结构工作组94.WG-ZON Working Group- Zone区域工作组95.MPD Maintenance Planning Document 维修计划文件96.MS 初始维修方案97.PMRBR Proposal Maintenance Review Board Report 建议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98.MRBR Maintenance Review Board Report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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