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俸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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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俸禄制度一、东汉各秩别月俸额

二、赏赐

1、定期赏赐——春赐、腊赐

《汉官仪》称:“立春之日,遣使者赐文官司徒、司空帛三十匹,九卿十五匹;武官太尉、大将军各六十匹,执金吾、诸校尉各三十匹。武官倍于文官。”“腊赐:大将军、三公各钱二十万,牛肉二百斤,粳米二百斛。特进、侯十五万,卿十万,校尉五万,尚书三万,侍中、将、大夫各二万,千石、六百石各七千,虎贲、羽林郎二人共三千,以为祀门户直。”

2、庆典赏赐(皇太子、皇帝幼年即位至成人亲政)

3、功勋赏赐

三、封爵食邑

据司马迁的估计,“封者食租税,岁率户二百”,即封邑主从每户百姓那里每年获取的租谷大致可折合为200钱,有的为5斛谷物。但各地每户百姓拥有的土地数量不同,土地产量也不一样,按收入交纳的田租也就不同。这种情况下,即使食邑户数相同,实际收入也会有差别。

东汉封爵食邑基本上继承了西汉时的制度,列侯中又出现了县侯、乡侯、亭侯等高低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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