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本级定点零售(慢性病定点)药店(诊所)2018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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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本级定点零售(慢性病定点)药店(诊所)2018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市本级各定点零售药店(诊所):

为了规范我市定点药店(诊所)和慢性病定点药店(诊所)医保服务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有效履行。根据《安康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制度》之规定及协议约定,市社保中心于2018年12月18日至26日对市本级定点药店(诊所)和慢性病定点药店(诊所)履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考核,并量化赋分和综合评定。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对市本级定点药店、诊所(含慢性病定点药店、诊所)进行了全面考核,总体上看,多数定点零售药店都能按照《安康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要求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和药品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能为参保职工提供优质的服务。大部分药店有较全面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工作人员能热情服务,医保卡刷卡操作比较熟悉;绝大多数药店医保刷卡系统运转正常,按照规定时限到市社保中心进行对账,配有专人负责信息系统管理和正常维护,数据传输及时准确;多数药店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行为规范监督牌》,经营场所秩序整齐,建立有药品批发商的资质档案等,提供的药品能保证质量,购药发票保存完整,药品均在有效期内明码标价销售。同时陕西百家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还积极捐赠药品在中心帮扶村开展健康扶贫活动,其善行义举值得表扬。

二、存在问题

在考核中,我们仍然发现:部分定点药店摆放的有生活用品、化妆品或以生活用品开展促销活动,部分药店未按要求悬挂《安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行为规范监督牌》;协议期内变更地址、变更名称及法人未及时向市社保中心备案;少数营业场所杂乱无序、环境不整洁;个别药店无刷卡药店标识、无慢性病定点药店标识;少数定点药店工作人员对医保刷卡操作不熟练,对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不熟悉,少数慢性病定点药店对慢性病政策不熟悉等。这些问题必须下决心整治,不断规范经营服务活动。

三、考核结果与应用

(一)根据市社保中心《关于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诊所)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安社保发〔2018〕80号)规定,结合平时明察暗访情况,经综合评定:陕西百家惠大药房育才路店等216家定点机构为“优秀”;振兴医药连锁大桥路医药城等2家定点机构为“合格”;陕西百家惠大药房阳光丽都店等2家定点机构为“基本合格”;考核中发现违规摆放生活用品、化妆品等的20家定点机构暂不定格次,因违规被责令限期整改的5家定点机构不评定格次,名称、法人、地址变更未及时备案的10家定点机构暂不定格次,因违规摆放生活用品且名称、法人、地址变更未及时备案的2家定点机构暂不定格次。

(二)考核市本级慢性病定点药店(诊所)共85家,其中西安怡康安康连锁店等 66家定点机构被评定为“优秀”;振兴医药连锁大桥路医药城等3家定点机构被评定为“合格”;考核中发现的违规摆放生活用品的7家定点机构暂不定格次,因违规被责令限期整改的4家

定点机构不评定格次,名称、法人、地址变更未及时备案的3家定点机构暂不定格次,违规摆放生活用品并且名称、法人、地址变更未备案的2家定点机构暂不定格次。

(三)根据《安康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制度》(安社保发(2018)15号)第十七条、《服务协议》第九条“--,在付款时预扣应付款的5%作为协议执行质量保证金,经年度考核后,甲方视情决定质保金返还金额”之规定,按中心规定特作出以下决定:

1、优秀等次的全额返还质保金,并在《安康日报》、中心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布;

2、合格等次的全额返还质保金;

3、基本合格等次的返还质保金80%,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社保中心稽核科,对拒不整改或不上报整改结果的药店,将不再续签协议,并随之终止其医保刷卡业务。

4.本次考核中发现违规摆放生活用品的20家药店(诊所)(名单附后)暂停医保刷卡业务,待进一步调查后再依规进行处理。

5.本次考核中发现药店名称、法人、经营地址变更而未及时报备的定点药店的10家(名单附后)暂停医保刷卡业务,约谈法人,责令限期整改,待整改后再定格次。

6.本次考核中发现违规摆放生活用品并且药店名称、法人、经营地址变更而未及时报备的2家定点药店(名单附后)暂停医保刷卡业务,除责令整改外,将在进一步调查后一并处理。

(四)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定格次的定点零售药店暂缓签订下一轮服务协议,待整改结束后,视情况续签定点服务协议。

四、几点要求

(一)各定点药店(诊所)要认真学习宣传《安康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诚信经营。

(二)要加强员工医保政策和业务技能的培训,熟练掌握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医保刷卡软件操作技能,为参保职工提供满意的服务。

(三)各定点机构要严格执行与市社保中心签订的定点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应树立通过优质服务拓展业务、提高经营效益的理念,而不能投机取巧获不义之财,绝不允许见利忘义。

(四)重申社保基金使用管理纪律。医保卡结算的费用是社保基金,资金使用管理国家有严格的政策法规规定,这里,市社保中心郑重警告定点药店法人代表和经营管理人员,严禁摆放生活用品,严禁以非药品促销职工刷卡消费,一经发现,将按欺诈骗保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罚。

附:1、2018年市本级定点药店(诊所)考核优秀名单2、2018年市本级慢性病定点药店(诊所)考核优秀名单安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2018年12月29日

1、2018年度市本级定点药店(诊所)考核优秀名单

序号

药店名称

编码

联系人

联系地址

得分

格次

1

百家惠大药房

*******

尹欧群

安康市汉滨区解放路45号

102

优秀

2

陕西百家惠大药房育才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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