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与惠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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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与惠施(一)

一、一对同乡两个布衣庄子与惠施是战国中期的两位卓越哲等家。他们的生卒年在史书上皆无明确的记载,按现在学术界一般接受的观点,庄子约生于公元前369年,卒于公元前286年,惠施约生于公元前370年,卒于公元前310年。《庄子·徐无鬼》篇云:“庄子送葬,过惠子之墓……”据此,惠施比庄子早卒是可以肯定的。如按他们的生年说,庄子与惠施大致可说是同时代的同龄人。《史记·老庄申韩列传》云:“庄子者,蒙人也……”刘向《别录》云:“宋之蒙人。”《吕氏春秋·淫辞》篇高诱注云:“惠子,惠施,宋人也……”据此可知,庄子与惠施同为宋人;说得亲近点儿,他们是一对同乡(中国历有“尸骨还乡”之俗,观“庄子送葬,过惠子之墓”,以及《庄子·至乐》篇所云“庄子妻死,惠子吊之”,二人相居可能不会太远)。这一对同乡早年是否有过交往,史书上无记载。侯外庐等在《中国思想通史》中所作“惠施年行略表”云:公元前334年,惠施“三十六岁,为魏相……”公元前322年,惠施“四十八岁,被张仪逐至楚,转入宋。与庄子相晤论学。”1]钱穆着《惠施公孙龙》亦云:“(魏惠)王果听张仪,施见逐之楚。……楚王……乃奉施而纳之宋。时梁惠王之后元十三年也。遂与庄子交游。”2]如果这里所谓“与庄子相晤论学”、“遂与庄子交游”是说惠施与庄子初次相见,那么二人的交往是比较晚的。但我们还不能这样认定。可作为参考的是《庄子·秋水》篇云:惠子相梁,庄子往见之。或谓惠子曰:“庄子来,欲代子相。”于是惠子恐,搜于国中三日三夜。如果这段话不是全出于杜撰,那么

庄子与惠施至少在“惠子相梁”时即惠施被逐至楚的十多年前就已有过交往。如果再考虑到惠施身为魏相,庄子以一介隐士欲往见之,恐不是素昧平生而突兀造访,两人在此之前曾有过一些接触,庄子要去见一见以前的老朋友,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秋水》篇说,惠施对于庄子的到来很不理解,轻信了别人说“庄子来,欲代子相”,于是“搜于国中三日三夜”。惠施恐不至于真的这样器量狭小,这段话可能是要说明惠施当时不知庄子之清高,于是引出庄子“南方有鸟,其名为鹓鶵……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一段话。如果说在此之前惠施与庄子已有过交往,而惠施不知庄子如此之清高,那么有两种可能性,一是惠施对庄子知之不深;二是庄子本人的思想有很大变化。我倾向于后一种可能性。庄子思想的清高、冷峻、深刻、洒脱,决不是一个少年或青年所能企及的。他的思想饱含了对社会黑暗、生活酸楚、世态炎凉的人生体验,说他的思想形成于中年时期是比较合理的。庄子早年曾在蒙做过漆园吏,也就是说,他并非一开始就超然物外,而是也曾被世所“用”。这一段被世所“用”的经历可能对庄子思想的形成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在《庄子·人间世》篇中有几则关于被世所“用”和不被世所“用”的寓言,作为一篇之总结的一段话说: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照些话是说,被世所“用”而致伤。其中“漆可用,故割之”当是庄子从做漆园吏的社会实践中体验得来。“漆”被世所“用”而致伤,这不仅是指“漆”而言,而且是指庄子曾做漆园吏被世所用而受到世俗的伤害而言。文中有“栎树”所云:且予求

无所可用久矣,几死,乃今得之,为予大用。使予也而有用,且得有此大也邪?这段话凝聚着庄子从被世所“用”到“无所可用”而“为予大用”这样一段人生转折的艰难困苦的经历,这段经历也是庄子思想逐渐形成并愈发坚定的过程。庄子在世上求“无用之用”,这样一条人生道路虽使他陶然于精神之逍遥,但也窘迫于物质之贫困。《庄子·山木》篇云:“庄子衣大布而补之……”正说明了庄子当时的社会身份——他是一个穷苦的布衣之士、一个平民知识分子。《庄子·外物》篇载“庄周家贫,故往贷粟于监河侯”云云,也正是庄子生活贫困,受到权势阶层的怠慢,而庄子奋力作精神抗争的写照。庄子做漆园吏之前的身世如何,今人无从确考;他辞去或被罢去漆园吏之后的家境,肯定是很贫穷的。这种贫穷不是由于仕途受阻,而是由于庄子看破了仕途的险恶,不甘为世所“用”。庄子把通过仕途而得富贵比喻为在“骊龙颔下”得珠,他对谄媚于君王而侥幸于富贵者更有“舔痔”之讥(见《庄子·列御寇》)。《秋水》篇和《列御寇》篇有两段庄子拒绝受聘的叙述,司马迁把这两段话作了综合,写入了庄子的传记(见《史记·老庄申韩列传》)。庄子是否真的曾被楚威王“许以为相”,今人也无从确考,但那两段话确实表明了庄子不为世“用”、不与当时的统治者合作的态度。与庄子相比,惠施在政治上走着不同的道路。据侯外庐等所作“惠施年行略表”:公元前338年,惠施“初至魏,见魏相白圭。应魏王召,论齐、魏战马陵事”;公元前334年,惠施“为魏相,主谋齐、魏相王”。如果说楚威王聘庄子“许以为相”确有其事的话,那么楚威王于公元前339年至公元前330年在

位,这段时间也正是惠施初至魏、然后任魏相的时候。庄子对相位避之唯恐不及,而惠施则被视为“新娶妇”加入了魏国卿相的行列。《吕氏春秋·不屈》篇载惠施初至魏,向当时的魏相白圭诉说使魏国强盛之策,白圭竟以“新娶妇”不该指责夫家的弊端陋习而责怪之,可见惠施在魏国旧卿眼中的地位是很低微的,而这正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惠施在任魏相前的社会身份。《吕氏春秋·不屈》篇又载,魏惠王欲让贤传国于惠施,惠施说:“……今施,布衣也,可以有万乘之国而辞之,此其止贪争之心愈甚也。”这段话说明了惠施为什么被魏国旧卿视为“新娶妇”——惠施原本属“布衣”之士,同庄子一样是平民知识分子。惠施的社会政治主张除“止贪争”外,还有“泛爱万物”(见《庄子·天下》)、“去尊”(见《吕氏春秋·爱类》)、“偃兵”(见《韩非子·内储说上》),这些与墨家的“兼相爱,交相利”、“爱无差等”、“非攻”等思想很相近。墨学代表了小生产者的利益,惠施之学虽不是小生产者的利益所能范围,但它反映了一般平民阶层的愿望还是应该肯定的。《吕氏春秋·淫辞》篇云:惠子为魏惠王为法。为法已成,以示诸民人,民人皆善之。献之惠王,惠王善之,以示翟翦……

翟翦先说“善也”,但又说“不可行”,并将其喻为“郑卫之音”。翟翦是翟璜之后,翟璜又是魏文侯欲举为相的私友(见《吕氏春秋·举难》)。翟翦反对惠施所立之法,与“民人”异,很可能是出于旧臣权贵的偏见。而“民人皆善之”,这说明惠施所立之法照颇到一般民众的利益。荀子说惠施之学“不法先王,不是礼义……不可以为治纲纪……”(《荀子·非十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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