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敌意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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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敌意收购
描绘发生在中国的敌意收购的有限词汇增加了一个新短语:要么发出正式收购要约,要么就收手(put up or shut up)。新奥能源(ENN Energy)和中石化(Sinopec)对中国燃气(China Gas)的收购案迄今已历时8个月并且还将持续下去,但香港监管机构不会再准许这对联合求婚者延长实施收购
的期限了。这让人叫好。有些收购交易很复杂。这称得上是中国第一起国企对民营公司展开敌意收购的案例,但其唯一能配得上这个称号的地方却是它的一拖再拖。
解决方案就是提出更明确的时间表。让人感到欣慰的是,香港证监会(SFC)首次提出了派发收购要约文件的明确截止期限,开创了先例。这与其说与英国著名的“要么发出正式收购要约,要么就收手”规则相似,不如说更像“你最终将被要求采取行动”,但这终归是一种进步。去年12月,新奥能源和中石化向中国燃气提出每股3.50港元的有条件收购要约,令后者感到意外。所谓条件指的是获得中国商务部批准,而后者尚未就此表态。
即使新奥能源和中石化在10月中截止期限前确实采取行动,这起收购也没有多大机会获得成功。目前中国燃气股价比上述收购报价高出20%。而且中国燃气及其盟友——韩国
SK集团和伦敦的富地石油(Fortune Oil)——目前总共控制着中国燃气53%的股份。要想拆散这个联盟,就得提出比原报价高得多的报价。另一家国企北京控股(Beijing Enterprises)也以高于4港元的价格增持了中国燃气,目前其持股比例为20%。另外,如果收购成功,新奥能源股票也可能失去其投资级评级。新奥能源已为这起悬而未决的交易的过渡性信贷费用和利息支出耗费了近1亿元人民币。
这堪称是一个代价高昂的教训。试图以低价收购中国燃气看起来似乎很聪明,但市场复苏打碎了买家们的如意算盘。中国商务部的审批周期最长可达5个月,并且这一关是不可避免的。但提出更明确的时间表——比如说中国商务部审批截止日期——对收购目标和投资者都是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