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专利侵权判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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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判定等同原则和禁止反悔原则浅析

专利侵权判定等同原则和禁止反悔原则浅析

专利侵权判定等同原则和禁止反悔原则浅析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有:1、全面覆盖原则。

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也是首要原则。

2、等同原则。

3、禁止反悔原则。

4、捐献原则。

5、先用权原则。

先用权原则即先用抗辩权,源自于法律的公平原则。

6、实施公知现有技术不侵权原则(现有技术抗辩原则)。

其中等同原则的适用受禁止反悔原则的限制,本文着重从制度设计的底层逻辑分析为什么等同原则受到禁止反悔原则的限制。

等同原则的渊源历史:专利法通过授予发明临时的“垄断权”来“促进科学和技术的进步”。

这种“垄断权”是一种财产权,像其他财产权一样,其边界应该是明确的。

边界的明确对促进科技进步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使我们能够对发明进行有效的投资。

专利持有人应该知道什么是属于他的,而公众应该知道什么不属于他(专利持有人)。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专利法要求发明人“清楚、简要地限定其发明”,这是法律试图在专利持有人权利与公众利益之间寻找平衡。

发明人基于法律承诺的“垄断权”利益不断促进科技进步,而公众也应该在专利持有人独享的权利范围之外被鼓励去追求发明、创造和创新。

但问题在于:任何语言都有其局限性,书面表达更是如此,文字很难抓住专利申请中某一事物的实质。

专利申请人在为其发明申请专利并将其公开的同时,也承担着其他人不遗余力地钻专利语言空子的风险。

一项发明大多以有形的结构或者一系列图纸的形式存在。

语言描述常常是为了满足专利法的要求而在事后形成的。

这种从机器到语言的转化所带来的意思偏差,难以避免。

而且,一项新奇的发明无法用现存的语言描述,是合理现象;字典因其滞后性无法始终跟得上发明者的脚步。

从逻辑上而言,事物并不是以语言为基础才被制造出来的,事实正好相反,语言是以事物为基础才存在的。

专利权利要求中的语言可能无法抓住发明的每一个细微差别或者完全精确地描述该发明的新颖性。

如果专利仅仅以字面条款来解释的话,他们的价值则会被大打折扣。

第十章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第十章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药事管理与法规(第十章)
We all have moments of desperation. But if we can face them
head on, that’s when we find out just how strong we really are. 我们都有绝望的时候,只有在勇敢
2 时间性
专利权只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有效
3 地域性
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权仅在 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 发生法律效力
一、专利制度概述
(三)我国专利制度的建立
2008.12.27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第三 次修正案
2000.8.25 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修订
1992.9.4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专利法修正案
第二节 医药专利保护
Section2 Drug Patent protection
一、专利的概述
(一) 专利的概念
专利是指法律保障创造发明者在一定时 期内由于创造发明而独自享有的权益。
一、专利制度概述
(二) 专利制度的法律特征
一项发明创造所产生的专利权只能授予一个
1
独占性
独立的主体;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人不 得实施和使用专利技术
•医药知识产权是指一切与医药产业领 域有关的发明创造和劳动所生产的智
力成果的财产权。Βιβλιοθήκη 二、药品知识产权的概念、种类
(二) 药品知识产 权的种类
医药专利权 医药商标权 医药著作权 医药商业秘密权
二、药品知识产权的概念、种类
(三)
药品知 识产权 保护的
意义
•有利于推动药品的发明创造,鼓励采用新技术。 •有利于打破技术封锁,推动科学技术的交流与发展 •有利于加强科研和生产的管理,摆脱科研与生产相 脱离、科研项目重复浪费的现象,推动产学研结合。 •有利于加强国际交流和技术贸易,充分利用技术资 源。 •有利于创造利润回报,推动和发展经济。

专利侵权法律规定(3篇)

专利侵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制度是国家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法律制度。

专利侵权法律制度作为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专利侵权法律规定,包括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侵权行为的认定、侵权责任的承担等方面。

二、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1. 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的前提是专利权有效。

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的法律依据是专利法。

专利权有效是指专利权人在专利法规定的保护期内,其专利权未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被宣告无效。

2. 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专利侵权:(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3)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4)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

3. 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专利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即侵权行为违反了专利法的规定。

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4. 侵权行为具有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与专利权人遭受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是导致专利权人遭受损失的直接原因。

三、侵权行为的认定1. 实施行为与专利权的重合侵权行为的认定首先要判断实施行为是否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重合。

如果实施行为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完全重合,则构成侵权。

2. 等同原则在判断实施行为是否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重合时,可以适用等同原则。

等同原则是指,如果实施行为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在技术效果、功能、用途等方面相同,则认定构成侵权。

3. 功能性限定在判断实施行为是否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重合时,可以对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功能性限定进行解释。

如果实施行为符合功能性限定,则认定构成侵权。

四、侵权责任的承担1. 责任主体专利侵权责任的主体包括直接侵权人和间接侵权人。

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及其步骤

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及其步骤

1、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也是首要原则。

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及其步骤全面覆盖,是指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全部再现,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

全面覆盖原则,即全部技术特征覆盖原则或字面侵权原则。

如果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即,若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覆盖了被侵权专利技术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就可以确定侵权成立,侵权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反之,若被控侵权物的必要技术特征并没有完全覆盖被侵权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即被控侵权物的必要技术特征与专利技术特征相比缺少一个或一个以上,则侵权不成立。

2、等同原则“等同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法院在判定专利侵权时适用最多的一个原则。

它是指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中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技术特征经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特征相比,从字面上看不相同,但经过分析可以认定两者是相等同的技术特征。

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等同原则在适用时也不能机械的运用,尤其是对以下两种情况不能适用:(1)自由已有技术,也称公知技术。

对于公知技术在公有领域中,任何人均有权无偿使用。

不能认为使用公知技术会造成对他人专利的等同侵权。

(2)在专利申请中专利权人故意排除的事项,即先适用“禁止反悔原则”。

对上述两种情况,如果适用等同原则将会造成给权利人以过分的保护。

对社会公众将带来预想不到的不利后果,有害法律的稳定性。

这与等同原则本来欲达到的目的完全背道而驰。

二、专利侵权的处罚有哪些《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是指在诉讼中判定行为是否侵犯他人专利权应该遵循的原则。

这里介绍几个判定侵权的原则。

首先,侵权必须具备侵犯专利权要件。

专利权是指授予专利权人对专利实施进行控制的一种独特的权利。

在诉讼中,要证明被控诉的行为是否构成专利侵权,必须要先证明行为是否具备侵犯专利权的要件。

这些要件包括专利权的主体、专利的技术方案、专利权的有效性等。

其次,在诉讼中,要确定侵权是否存在,需要将被控诉方的行为与专利权要件进行对比,其中应包括专利权的独创性和公开性等。

如果被控诉方的行为在这些方面与专利存在重合,就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最后,专利权人在诉讼中要证明被控诉方的行为与专利权要件相符,还需要证明这种行为是否具备侵权的目的和效果。

如果行为的目的和效果与专利权人的技术方案一致,即被控诉方的行为是为了获得专利权人的技术成果所带来的利益,那么就可以认定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总之,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十分重要,需要在诉讼中认真遵循。

只有依据这些原则进行判定,才能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专利侵权判定中的等同原则研究

专利侵权判定中的等同原则研究

专利侵权判定中的等同原则研究专利侵权案件中的等同原则是指被判定为专利侵权的产品或方法必须与专利权利要求的要素完全一致,否则不构成侵权。

这个原则保证了对专利权的保护和对公众的利益的平衡。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等同原则也存在着诸多争议,需要不断地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案例一:PCB板专利侵权案2017年,一家电子公司针对一款PCB板的专利进行诉讼。

被告公司提出的反驳意见是,他们的产品并没有侵犯原告公司的专利权,因为被告公司使用的材质和原告公司专利权要求中所述的材质不同。

法院认为,这个反驳意见并不成立,因为按照等同原则,材质虽然有所不同,但被告方的产品与原告方专利权的要素相似,构成了侵权行为。

二、案例二:汽车玻璃专利侵权案2019年,一家汽车零件制造商被控对对手的专利进行了侵权。

针对该案件,法院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审理,认为被告公司的产品虽然在外观上与原告公司的产品有所不同,但在实际使用中,具有一致的技术特点,并直接侵犯了原告公司的专利权。

根据等同原则,法院以专利侵权为由最终判定被告方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三、案例三:医药制剂专利侵权案2018年,一家制药公司被指控侵犯了一家竞争对手的专利。

在针对该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被控制药物虽然使用了一种新型的配方,但仍然保持了与原告公司药物相同的作用和效果。

因此,法院判定被告方的产品侵犯了原告公司的专利权,并责令其承担相关的侵权赔偿。

综上,等同原则在专利侵权案的审理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虽然这个原则在实践中可能存在一些困难和争议,但它在保护专利权利的同时也平衡了公众的利益,促进了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的发展。

然而,等同原则的具体应用也存在一些争议和挑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

在一些案例中,专利权利要求的语言可能存在歧义,也可能与申请人的意图不符,这为等同原则的应用带来了困难。

同时,在一些高科技领域,如人工智能和基因编辑等领域,技术变化极其迅速,如何适应等同原则也需要更加灵活和创新。

专利侵权风险等级设定原则

专利侵权风险等级设定原则

专利侵权风险等级设定原则引言: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技术的快速发展,专利侵权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并促进科技进步,各国纷纷建立了专利制度。

而专利侵权风险等级设定原则的制定,则是为了评估和管理专利侵权风险,确保专利权的有效保护。

本文将探讨专利侵权风险等级设定的原则和方法。

一、确定专利侵权风险等级的目的和重要性确定专利侵权风险等级的目的在于评估专利侵权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为企业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策略提供依据。

专利侵权风险等级的设定对于创新企业来说尤为重要,因为专利是创新者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任何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都会对企业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二、专利侵权风险等级设定的原则1. 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性设定等级专利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尽相同,有些可能只是技术细节上的侵权,而有些则可能直接剽窃了核心技术。

在设定专利侵权风险等级时,应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性划分等级,以便更好地评估风险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2. 考虑专利权的重要性设定等级不同的专利权对企业的价值和竞争力有着不同的影响。

一般来说,核心技术的专利权价值更高,侵权风险也更大。

因此,在设定专利侵权风险等级时,应考虑专利权的重要性,并给予相应的权重。

3. 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可能性和影响设定等级专利侵权风险等级的设定不仅仅是根据侵权行为本身的严重性和专利权的重要性,还需要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可能性和影响。

可能性是指侵权行为发生的概率,影响是指侵权行为对企业利益的影响程度。

在综合考虑这两个因素的基础上,可以更准确地确定专利侵权风险等级。

4. 依据历史案例和专利法规设定等级历史案例和专利法规是判断专利侵权风险的重要依据。

通过研究以往的专利侵权案例和相关的专利法规,可以总结出一些通用的规律和原则,从而指导专利侵权风险等级的设定。

三、专利侵权风险等级设定的方法和流程1. 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在设定专利侵权风险等级之前,首先需要收集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包括企业的专利权情况、竞争对手的专利情况、相关的专利侵权案例和法规等。

《专利侵权判定指南》

《专利侵权判定指南》

《专利侵权判定指南》专利侵权判定指南是指在专利侵权案件中,法院和专利权人应遵循的原则和依据,以确定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益。

以下是专利侵权判定指南的一份简要概述。

首先,对于专利权的确定,应当考虑专利的有效性、适用范围等因素。

专利权被授予的前提是其具备新颖、创造性和实施可能性,因此专利权要求的三个要素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施性应当得到充分的审查。

其次,对于被控侵权行为,需要分析其是否在专利的技术保护范围内。

技术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的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技术特征。

如果被告的技术在权利要求范围内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则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

进一步,需要判断被控侵权行为是否实施了专利权的权利要求。

要求实施是指被告对专利权的技术特征进行了实质性的使用、制造、销售等行为。

如果被控侵权行为没有实施专利权利要求中规定的技术特征,则不构成侵权。

此外,还需要判断被控侵权行为是否具备传统的侵权要件,如侵权主体的主观故意、实施方式的公开、对原告的侵犯行为的实际影响等因素。

传统的侵权要件是依据专利法律的具体规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最后,还需要考虑其他与侵权相关的因素,如修正、补救措施等。

根据专利法规定,如果被告能够证明其在专利权申请日之前已经使用了专利技术,可以申请专利权权利要求的部分无效。

另外,原告还可以采取诉讼救济措施,如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综上所述,专利侵权判定指南是在专利侵权案件中的一份重要指导文件,通过运用相关的原则和依据,可以辅助法院和专利权人判断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益。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与判断。

药学专业的法律案件(3篇)

药学专业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是一家专注于药品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是一家老牌制药企业,其产品在市场上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2010年,甲公司研发出一款新型抗肿瘤药物A,经过临床试验证明其疗效显著,且安全性高。

甲公司决定将此药物推向市场,并申请了相关专利。

与此同时,乙公司也在研发抗肿瘤药物,其研发方向与甲公司的A药物相似。

2013年,乙公司研发出类似药物B,并在市场上销售。

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B药物与自己的A药物在成分、药理作用等方面高度相似,涉嫌侵犯其专利权。

二、案件经过1. 调查取证甲公司立即对乙公司的B药物进行市场调查,收集了大量证据,包括购买乙公司B药物的样本、消费者反馈、乙公司宣传资料等。

同时,甲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A药物和B药物进行成分和药理作用的对比分析,证实B药物与A药物构成实质性相似。

2. 提起诉讼2014年,甲公司以乙公司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3. 法院审理法院受理案件后,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和法庭辩论。

乙公司辩称,其B药物与甲公司的A药物在成分和药理作用上存在差异,不构成侵权。

甲公司则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B药物与A药物构成实质性相似。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A药物和B药物的成分和药理作用进行了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B药物与A药物在成分和药理作用上高度相似,构成侵权。

4. 判决结果2015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乙公司侵犯甲公司专利权,判决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

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法院经过审理,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三、案件评析1. 专利侵权认定本案中,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甲公司的专利权进行了保护。

法院认为,乙公司的B药物与甲公司的A药物在成分和药理作用上高度相似,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专利侵权法律案例分析(3篇)

专利侵权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某生物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案由:专利侵权二、案情简介原告某生物科技公司于2010年10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一种新型抗癌药物专利,并于2012年6月1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1010123456。

该专利涉及一种抗癌药物的制备方法,具有疗效好、副作用小等优点。

被告某医药有限公司在2013年10月1日开始生产一种抗癌药物,其制备方法与原告专利中的制备方法基本相同。

原告发现被告侵权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案件焦点1. 被告是否构成对原告专利的侵权?2. 原告的经济损失如何计算?四、法院判决1. 被告构成对原告专利的侵权法院认为,被告生产的抗癌药物的制备方法与原告专利中的制备方法基本相同,构成对原告专利的直接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被告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构成侵权。

2. 原告的经济损失计算法院认为,原告的经济损失包括因被告侵权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原告在侵权期间,其专利产品销售额为1000万元,利润率为20%。

被告侵权期间,其销售额为500万元,利润率为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权赔偿数额应当包括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

综合考虑,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

五、案例分析1. 专利侵权的认定本案中,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专利的直接侵权。

在专利侵权案件中,法院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1)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专利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同或等同;(2)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是否属于专利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3)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是否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

专利侵权认定指南

专利侵权认定指南

专利侵权认定指南一、专利侵权行为定义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权的违法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行为,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即构成专利侵权。

二、专利侵权行为认定1.同一发明创造: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否与专利产品或方法相同或等同,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与专利产品或方法相同或等同,则构成专利侵权。

2.未经许可:判断被控侵权人是否获得了专利权人的许可,如果没有获得许可,则构成专利侵权。

3.商业目的:判断被控侵权人是否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如果被控侵权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则构成专利侵权。

三、侵权赔偿确定1.权利人损失:根据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

2.侵权获利:根据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确定赔偿数额。

3.许可费用:根据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协商的许可费用确定赔偿数额。

4.法定赔偿:在无法确定上述三种情形下,由法院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一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数额。

四、抗辩理由及处理1.现有技术抗辩: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属于现有技术,则不构成专利侵权。

2.权利用尽抗辩:如果专利权人已经将产品或方法许可给其他人使用,则再次使用该产品或方法不构成专利侵权。

3.先用权抗辩:如果被控侵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产品或者方法,则不构成专利侵权。

4.合理使用抗辩:如果被控侵权人在使用过程中没有侵犯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而是基于合理使用的目的使用该产品或方法,则不构成专利侵权。

5.强制许可抗辩:如果被控侵权人在使用过程中没有侵犯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而是基于强制许可的目的使用该产品或方法,则不构成专利侵权。

五、行政救济途径1.向专利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发现有专利侵权行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他专利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处理该侵权行为。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多余指定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多余指定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多余指定原则多余指定原则是指在对专利侵权进行判定时,应当根据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确定是否存在多余指定情况。

所谓多余指定,是指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中涉及的技术内容中,存在可以被独立保护的技术特征,但是却没有进行指定的情况。

多余指定原则的提出是为了解决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可能出现的过度指定或不足指定的问题。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申请人经常会将专利申请范围扩大或缩小,以寻求更广泛的保护或回避关键的先前技术。

然而,过度指定和不足指定都可能导致专利的有效保护范围与技术实质不相符合,从而影响专利权的行使和维护。

根据多余指定原则,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主要取决于专利权要求书的技术特征。

如果项技术特征已经具备相应的保护手段,即便该技术特征未被明确指定,也应当视为被保护。

也就是说,只要涉及的技术特征不是必要的或已经具备独立保护手段,它们就不应当被视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多余指定原则的适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判断。

首先,需要确定技术特征是否是该专利所特有的。

如果项技术特征是该专利所独有,并且不属于先前技术的一部分,那么这个技术特征就应该被包含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

其次,需要考虑技术特征是否对专利的实质起到重要作用。

如果项技术特征对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具有重要作用,那么这个技术特征也应该被包含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

最后,需要判断技术特征是否已经具备独立的保护手段。

如果项技术特征已经可以通过其他的专利或其他的知识产权手段进行保护,那么这个技术特征就应该被排除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外。

多余指定原则的应用可以帮助判断专利侵权的情况,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中包含了专利权人的技术特征,但是这些技术特征在行业中已经具备独立保护手段,那么专利权人就应该考虑排除这些技术特征,以实现专利权的合理保护。

而对于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中的其他技术特征,只要其不符合多余指定的原则,即可以被视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从而构成侵权行为。

药品专利侵权判定中等同原则的应用

药品专利侵权判定中等同原则的应用

药品专利侵权判定中等同原则的应用内容摘要当今社会,知识产权越来越被人们重视,知识产权战略正日益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一环。

随着我国专利技术的飞速发展,大量的专利技术在给专利权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社会公众提供了高端的科学技术,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然而,另一方面,专利技术所产生的巨大经济利益使很多非专利权人冒着违反法律的风险作出了侵权行为。

目前,专利侵权已成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一大问题,而专利侵权判定则是专利诉讼中各方当事人都十分重视的问题之一。

等同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的一项重要原则。

科技的飞速发展使得侵权人在侵权的策略上作出了重大改变,即由原来简单的相同侵权转变为目前最常见的等同侵权,而等同原则就是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对专利的等同侵权的最重要原则之一。

药品领域的专利侵权是专利界尤其复杂却又十分重要的一部分,药品是关系人类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产品,因此对药品专利侵权的判定进行探索与研究是对专利权的重视,也是对生命的敬重。

由于药品自身的复杂性,对药品专利的侵权也相对较难判定。

本文选取澳诺(中国)制药与湖北午时药业公司的专利侵权一案为例,共分为五部分,讨论了等同原则在药品专利侵权判定中的应用这一话题。

第一部分介绍了本文所讨论案例的基本情况,包括案情简介、审判结果和争议焦点。

第二部分介绍了等同原则在专利侵权判定中适用时要用到的基础理论。

本部分分为两小部分,包括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解释和权利要求解释与专利侵权判定的关系。

前者除了介绍权利要求解释的基本含义之外,还讨论了组合物权利要求中的封闭式权利要求与开放式权利要求。

第三部分是等同原则的应用和等同技术特征的判定。

本部分总结了等同原则的基本理论,并从两个方面主要讨论了等同技术特征的判定规则。

判定等同技术特征要遵循两个规则,即“全部技术特征”规则和“手段-功能-效果”三段式规则。

医药发明专利申请及审查

医药发明专利申请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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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品专利申请的文件撰写 4. 化学方法发明说明书和权利要求的撰写:
•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 -选用上述物质、工艺和设备三种技术特征的一 种或几种来表述要求保护的范围。 -应当根据发明点的不同来决定描述的详略程度 -对于发明点所在的特征必须清楚描述;而其 它常规的工艺步骤可以简要描写。 -撰写形式上可分为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不适 合时也可以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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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品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 1.专利审查程序:
• • • • • • • • • 申请:递交或寄交申请文件并缴费; 初步审查:对申请文件完整性及手续等的审查; 公开:发明专利申请满18个月公开; 实审请求:自申请后3年内提出; 实质审查:发明需要进行实审,其他只进行初审; 审查后作出授权或驳回决定并公告(发给证书); 对驳回决定不服可在3个月内请求复审; 任何人对授权有意见均可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当事人对复审委所有决定不服均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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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品专利申请的文件撰写 4.化学方法发明说明书和权利要求的撰写:
•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举例(涉及设备):
“1.一种提取金属的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1)将水相和有机相引入一个设有涡轮的溢流泵; (2)使溢流泵中的物流以水平方向排出泵的底部,并流到第一搅 拌器的搅拌空间的顶部; (3)使物流从搅拌器的中部或底部排出,并进入下一级搅拌器的 中部或底部; (4)使物流从末级搅拌器的底部排出,呈切向进入一个垂直井内 旋转并上升; (5)使物流流入一个沉积槽,分布到整个横向面上; (6)使所需的回流相回流到溢流泵。”
二.药品专利制度的基本知识 3.专利保护的对象及效力:
-专利保护的对象:
• 发明-对产品或方法的新的技术方案; • 实用新型-对产品形状、构造的改进(各国不同); • 外观设计-产品形状、图案和色彩的富于美感并适 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保护的效力: • 产品专利: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 • 方法专利:使用该方法,使用、销售、许诺销售、 进口其直接产品; • 外观专利: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产品。

等同原则在中药复方专利侵权判定中的分析

等同原则在中药复方专利侵权判定中的分析

等 同原则在 中药 复方专利侵权判定 中的分析
李 慧
( 浙江中医药大学 管理学 院, 浙江
杭州 , 10 3 30 5 )
【 摘要 】 在“ 技术专利化 、 专利标准化 、 标准许可化 ” 的形势下 , 许多缺乏专利 的企业试 图对 中药 复方专利技术稍加修改 ,
企图变相、 无偿地 实施他人 的专利技术 , 这对于中药复方 的技术创新 , 中医药市场 的有序运转产生 了负面影响。等 同原则作为 变相侵权的判定原则之一 , 中药复方专利保护的进程中 , 在 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实有必要且意义重大 。 【 关键词 】 中药复方 ; 专利侵权 ; 等同原则
护 手段 ,激励着科技创新 ,拥有专利意味着拥有独 占实施 权、 专利使用许可权等等 , 使得发明创造人 在投入大量 的人 力、 物力 、 财力和智力后 , 可以获得应 当得到 的合理 回报。 著
范 围内, 构成侵权 。也 即以基本相同的方 式 , 实现了基本上
相 同 的功 能 , 生 了基 本 上 相 同 的 效果 , 于 中医 药 领 域 的 产 对
现 原 专 利 权 人 和 新 专 利 权人 均无 法 实 施 的局 面 。一 旦 出现
药 产业重要 的组成部分 ,各 国对其专利保护意识在逐年 提
升。在美 国,0 7 2 0 年公布 的已授权中医药产 品专利 中, 以中 药复方为主, 占总量 的一半 以上 [ 。在我国 , 2 ] 中药复方专 利 数量也逐年 提升。在“ 术专利化 、 技 专利标准化 、 标准许 可 化” 的形势下 , 许多缺乏专利的企业试图对 专利技术稍加修 改, 变相 、 无偿地实施他人专利技术 , 逃避法律追求 , 以此抢 占市 场份 额 。 21 中药复方的特性与等同原则 . 中药 复方是 由多味 中药材制成 的产品 ,注重 配伍 , 有

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

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

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
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法定的抗辩或免责事由,擅自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判断专利侵权的标准包括以下方面:
1.侵权行为实施的客体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

判断侵权行为实施
的客体是否属于专利保护范围,需要考察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技术方案的关系,即被控侵权产品是否包含了专利技术方案中的全部技术特征。

2.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专利技术方案实质相同。

如果被控侵权产品
与专利技术方案实质相同,则可以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

3.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能够替代专利技术方案。

如果被控侵权产品能
够替代专利技术方案,则可以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

4.侵权行为是否造成了专利权人的损失。

如果侵权行为造成了专利
权人的损失,则可以认定侵权行为成立。

综上所述,判断专利侵权的标准包括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技术方案的关系、被控侵权产品能否替代专利技术方案以及侵权行为是否造成了专利权人的损失。

民法典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有哪些

民法典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有哪些

民法典专利侵权⾏为的判定原则有哪些在向知识产权局申请的专利之后,如果有其他个⼈或者组织侵犯专利⾏为的,到时候可以直接要求对⽅停⽌侵害⾏为,但是要先确定对⽅是不是属于专利侵权。

那么专利侵权⾏为的判定原则有哪些呢,专利侵权⾏为的判定遵循全⾯覆盖原则等原则。

店铺⼩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家做法律参考。

⼀、专利侵权⾏为的判定原则有哪些(⼀)全⾯覆盖原则全⾯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法侵权成⽴,那么该产品或者⽅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项特征,缺⼀不可。

在判定专利侵权时,最先适⽤的是全⾯覆盖原则。

在下述⼏种情况下,视为被控物全⾯覆盖了专利的权利要求。

1、字⾯侵权。

即从字⾯上分析⽐较就可以认定被控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特征相同。

⽐如,⼀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H型强场磁化杯体(1),其特征在于:杯体的两侧各镶嵌⼀块永久磁铁(2)。

如果被控物的杯体两侧各镶嵌了⼀块永久磁铁,那么可以看到,被控物的结构与权利要求所描述的结构⼀模⼀样。

2、专利权利要求中使⽤的是上位概念,被控物公开的结构属于上位概念中的具体概念,此种情况下适⽤全⾯覆盖原则,被控物侵权。

⽐如,⼀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种新型机器⼈⾏⾛机构,其特征在于:电机接传动机构,传动机构的输出轴上装有驱动轮。

被控物的结构为,电机经齿轮传动,输出轴上装有驱动轮。

被控物采⽤齿轮传动,齿轮传动的结构属于传动机构的具体概念,因此,被控物属于侵权。

(⼆)等同原则等同原则认为,将被控侵权的技术构成与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相应技术特征进⾏⽐较,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员在研究了专利权⼈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后,不经过创造性的智⼒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诸如采⽤等同替换、部件移位、分解或合并等替代⼿段实现专利的发明⽬的和积极效果的,并且与专利技术相⽐,在⽬的、功能、效果上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则应当认定侵权成⽴。

⼆、专利侵权的后果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七⼗⼆条 许可⼈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许可第三⼈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违约⾏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药物制剂专利保护与侵权规避

药物制剂专利保护与侵权规避

药物制剂发明专利申请的现状
申请创造性问题突出 –创造性标准理解存在偏差 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有待提高 –缺乏能证明发明效果的实验数据 –权利要求书保护范围概括不合理
对专利审批标准认识的误区
专利审批标准
–说明书公开充分 –权利要求清楚 –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权利要求应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对专利审批标准认识的误区
对专利审批标准认识的误区
说明书公开充分的审查标准
– 如果说明书中只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 提供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 加以证实才能成立的。 –对于不能根据现有技术预期的技术效果,说 明书必须提供能够证明申请人宣称的发明效果 的定性和/或定量的实验数据,如持续释放效 果、稳定性实验数据、生物利用度等。
对专利审批标准认识的误区
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概括不尽合理 – 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的描述为依据,结合 实施方案和最佳实施例,合理地概括出所要 求保护的范围
– 案例:一种治疗急性、闭合性跌打损伤的复方氯乙 烷气雾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氯乙烷、中药酒和抛射剂组成的。 – 说明书中仅列举了由特定比例的麝香、田七、黄柏 和元胡制成的中药酒。
正确理解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案例分析 – 一审法院:不构成侵权
权利要求1的方案应理解为包括所有这些组分的 产品(从窄理解)
– 二审法院:构成侵权
实施例是权利要求方案的最佳体现,有助于解释 权利要求的清楚性 添加一种或不加酸都构成侵权
正确理解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对权利要求的文字和措辞的解释 – 对模糊概念、措辞的解释:说明书优先于普通 常识的原则 – 以申请日为准 – 对权利要求的文字和措辞解释应与说明书一致 – 专利申请和侵权诉讼期间专利权人对相同文字 和措辞也应前后一致-禁止反悔原则

专利侵权比对原则

专利侵权比对原则

专利侵权比对原则一、引言专利侵权比对是指对已有专利权的技术进行比对,判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

在进行专利侵权比对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比对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介绍专利侵权比对的原则和方法,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专利侵权比对。

二、专利侵权比对原则1. 同一技术领域原则专利侵权比对应基于同一技术领域进行,即比对的专利与被比对的专利属于相同或相近的技术领域。

只有在同一技术领域的比对才能确保比对结果的准确性。

2. 侵权要件原则专利侵权比对的目的是判断被比对专利是否侵犯了比对专利的权益。

因此,比对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专利权的侵权要件,包括专利权人、专利权范围和专利权期限等。

只有当被比对专利在这些要件上与比对专利存在相似之处时,才能认定为侵权。

3. 文件比对原则专利侵权比对应基于专利文件进行,即通过对比对专利和被比对专利的专利申请文件、专利权文件和专利文件等进行比对。

通过比对专利文件中的技术细节、技术特征和技术范围等,可以判断被比对专利是否侵犯了比对专利的技术权益。

4. 全面比对原则专利侵权比对应全面比对,即比对专利文件中的所有技术细节和技术特征。

全面比对可以确保比对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避免遗漏关键技术细节导致判断错误。

5. 综合判断原则专利侵权比对应基于综合判断进行,即通过比对专利文件、技术细节、技术特征和技术范围等,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得出最终的判断结果。

综合判断可以避免单一因素导致的判断偏差,提高比对结果的准确性。

三、专利侵权比对方法1. 文件比对方法文件比对方法是专利侵权比对中常用的方法之一。

通过对比对专利和被比对专利的专利文件进行比对,包括专利申请文件、专利权文件和专利文件等。

通过比对文件中的技术细节和技术特征等,可以判断被比对专利是否侵犯了比对专利的技术权益。

2. 技术细节比对方法技术细节比对方法是专利侵权比对中的重要方法之一。

通过对比对专利和被比对专利的技术细节进行比对,包括技术参数、技术构造和技术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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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专利侵权判定原则。

医药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专利权的有效性、侵权行为的认定以及侵权责任的确定。

在判定医药专利侵权时,通
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 专利权的有效性,首先需要对涉及的专利进行有效性审查,
包括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如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适用性等。

只有有效的专利权才能构成侵权的依据。

2. 侵权行为的认定,医药专利侵权行为包括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

直接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专利保护范围内制造、使用、销售、进口等行为;间接侵权则是指在知晓或者应当知晓的
情况下,为他人实施直接侵权行为提供帮助、引导或者教唆等行为。

在判定侵权行为时,需要综合考虑专利权范围、侵权行为的实质内
容以及相关证据等因素。

3. 侵权责任的确定,一旦侵权行为被确认,侵权责任的确定成
为关键。

通常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


确定侵权责任时,法院会考虑侵权行为的主观恶意、侵权行为对市
场造成的影响、专利权人的损失等因素。

此外,在医药专利侵权判定中,还需要考虑专利权人的行为,如是否存在滥用专利权、是否存在反垄断行为等,这些因素也会对侵权判定产生影响。

总的来说,医药专利侵权判定需要综合考虋专利权的有效性、侵权行为的实质、侵权责任的确定以及相关当事人的行为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以便做出全面、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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