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手机及号卡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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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手机及号卡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方便公司员工工作,提升公司形象,使公司所拥有的客户资源得以最大化运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并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实现有效沉淀和积累,公司决定将手机(卡、机)借于有关岗位员工使用并给予话费补贴,特制定该规定。
2.管理规定
2.1.使用公司的手机卡作为统一的对公司内部人员及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外部联系的
手机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联系手机号码。
2.2.所有配发的手机及手机卡均属公司财产,公司员工不得据为己有,所有使用者
须爱惜手机、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不得损害手机及手机卡。
2.3.公司管理部将所有手机及手机卡编号登记,员工领用后公司将不定期全面检查。
2.4.使用人作为手机和号卡的唯一保管人,对使用的手机或号卡有保管和合理使用
的义务,公司根据岗位特性支付每月的套餐费用,超出话费补贴部分由使用人自行承担,每月初由管理部到移动营业厅打印上月费用明细。如确因岗位工作性质变动,需要调整套餐费用标准,须重新审批后执行。
2.5.手机的使用与保修事项按照手机保修规定执行,公司不再提供另外形式的保修
服务,手机故障属个人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2.6.手机因正常使用导致损坏或失效情况造成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由使用人提
出,管理部负责办理。
2.7.公司配备的手机若发生遗失或故意损坏,应于12小时内到公司管理部办理相关
手续,损失费用应由丢失者承担,或到移动营业厅购买同款手机补还给公司。
2.8.员工申请离职时,应交回手机,并确保手机功能无损坏、可持续使用,否则须
赔偿。
2.9.员工离职时必须交回公司配发的手机卡,与本岗位有业务联系的电话号码不得
恶意删除,否则公司将不予结算其工资。
3.以下情况取消话费补贴,从工资中扣除:
3.1.凡公司给予报销话费的员工应保持24小时开机,无特殊理由关机者。
3.2.在呼叫畅通的情况下,一小时内三次不接听电话或看到公司的未接电话不回呼
公司者。
3.3.若手机出现没电、故障等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接通的,未在第一时间告知直接上
级临时联系方式者。
4.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拟制:核准:审批:
手机使用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本人将严格依照《公司手机及号卡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2、节约使用话费,若超出话费补贴额度使用话费,本人同意接受公司的调查及扣款
处理。
3、妥善保管手机及手机卡,如因保管不当,造成手机遗失或人为损坏的,由本人承
担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即按同品牌同规格手机进行补偿。
4、本人领取手机品牌(),型号(),数量(),
该手机购机款为()元,手机号码(),月度话费补贴标准为(套餐:)元/月。
5、手机领用时间:年月日
承诺人:
年月日
公司手机、号卡申请表申请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