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年薪考核兑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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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

安徽省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

安徽省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9.06.18•【字号】皖政[1999]22号•【施行日期】1999.06.18•【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安徽省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八日皖政〔1999〕22号)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调动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公司、国有控股的公司,以下统称国有企业),其厂长、经理、董事长可以实行年薪制:(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二)劳动、人事、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三)依法缴纳税费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四)生产经营正常。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根据经营者的经营管理业绩和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确定其工资收入的制度。

国有企业的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实行年薪制,但其年薪的标准应当低于厂长、经理、董事长的年薪。

具体标准由该企业厂长或者经理提出,董事会决定。

未改建为公司的企业实行年薪制,应当经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与企业规模和经营业绩相适应,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二)先考核,后兑现;(三)与企业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相结合。

第四条县级以上劳动、经贸、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和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国有企业实行年薪制进行审查、考核和监督。

国有企业拟实行年薪制,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事先征求工会意见,设立股东大会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议定,并按隶属关系报同级年薪制审查部门审查批准。

第五条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年薪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奖励构成。

第六条基本年薪以本企业当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依据企业规模加以确定。

其标准为:(一)大型及其以上的企业经营者,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二)中型企业经营者,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三)小型企业经营者,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

公司经营管理者年薪制考核管理办法.doc

公司经营管理者年薪制考核管理办法.doc

公司经营管理者年薪制考核管理办法1公司经营管理者年薪制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班子的管理与考核,完成业绩考核目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营班子业绩考核的目的是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班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确保董事会(董事长)与公司(总经理)签订的《资产经营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中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及公司《管理大纲》的有效实施。

第三条业绩考核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一)经营班子成员收入水平与企业规模和经营业绩、工资总额挂钩的原则;(二)经营班子薪酬分配制度与本公司员工工资分配制度相结合的原则;(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

第四条实行业绩考核制度后,董事会可以根据业绩完成情况对经营班子设立特殊奖励。

第二章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第五条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四项,即资产经营、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基础管理。

资产经营、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以所签年度责任书的考核指标为准,基础管理考核按照《管理大纲》及其实施考核细则进行。

资产经营、安全生产的考核指标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确定,资产经营实际指标的计算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为依据。

第六条业绩考核标准总分为100 分,总经理的四项业绩考核指标的权重分别为55:20:10:15,完成考核指标目标值的得满分,未完成或超额完成考核指标目标值的按考核结果计算实际得分。

第七条资产经营目标根据《资产经营业绩考核细则》《资产经营目标、责任书》考核,计算实际得分;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细则》、《安全生产目标责任XX公司经营管理者年薪制考核管理办法书》考核,计算实际得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业绩考核细则》《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考核,计算实际得分;、基础管理根据《管理大纲实施考核细则》考核,计算实际得分。

陕西省劳动厅、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厅印发《陕西省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劳动厅、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厅印发《陕西省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劳动厅、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厅印发《陕西省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劳动厅,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1996.07.10•【字号】陕劳发[1996]389号•【施行日期】1996.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陕西省劳动厅、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厅印发《陕西省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的通知(陕劳发[1996]389号)各地、市劳动局,经贸委(经委、工业经济局),财政局,省级有关厅、局(公司):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尽快完善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管理,我们制定了《陕西省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试行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是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

通过试点使经营者的工资收入与本企业职工工资收入逐步分离,同其生产经营业绩和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相联系,有利于培育高素质、职业化的企业家队伍,从而达到调动广大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具体的试点方案时,要注重经营者工资收入决定机制的建立,使经营者的劳动报酬既能体现其生产经营成果和所负的责任,又要其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防止在试点过程中随意、简单地增加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的行为。

二、进行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点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正常;2、企业基本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了劳动、人事、工资、培训、考核等项制度的综合配套改革;3、企业领导班子较强,经营者的素质较高;4、企业内部建立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机制,职代会和工会的作用发挥较好;5、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较好,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三、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点是一项新的工作,必须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进行,要严格控制试点范围,防止一哄而起。

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实施办法-深府[2003]73号

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实施办法-深府[2003]73号

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实施办法正文:---------------------------------------------------------------------------------------------------------------------------------------------------- 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实施办法(2003年4月25日深府[2003]73号)为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合理的经营者年薪收入分配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化改革,理顺关系,激励经营者的工作责任感和开拓精神;以完善经营者年薪制考核指标体系为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廉政建设;以搞活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为根本目的,促进国有资产安全增值。

(二)基本原则1.经营者年薪收入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2.经营者年薪收入与企业规模、经营业绩及行业特点挂钩;3.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4.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取消不合理的收入。

(三)本办法适用于在深圳市设立的国有市属一级企业。

其它国有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四)经营者指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通过市场化选聘的总经理除外。

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其他成员,没有特殊贡献的,其收入一般不得高于董事长、总经理的收入。

二、年薪收入的构成及核定办法(五)经营者年薪收入由基本年薪、效绩年薪和奖励年薪构成。

(六)经营者基本年薪是指经营者年度的基本收入。

根据市政府公布的企业分类定级结果,参考市场上经营者工资水平、上年度国有企业经营者基本工资水平和公务员工资标准规定:一类企业经营者基本年薪为12万元;二类企业经营者基本年薪为10.8万元;三类企业经营者基本年薪为9.6万元。

经营者基本年薪每年根据物价水平的变动与经济增长情况作适当调整,由市劳动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经营者年薪考核办法

经营者年薪考核办法

××公司经营者年薪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级高管人员积极性,促进经济效益增长,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制定本办法。

一、年薪实行范围1、集团公司高管人员,包括董事长、党委书记(副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工会主席;2、集团下属各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和总经理(以下统称经营者)。

二、年薪组成集团公司高管人员按照《××公司宽带岗位薪酬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各子公司经营者的年薪分为月度考核收入和年度兑现收入。

三、年薪标准及发放办法1、年薪标准(1)集团公司高管人员按照《××公司宽带岗位薪酬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2)生产经营型子公司经营者根据规模和承担的经营风险分为二类:一类子公司包括、、等,经营者年薪基数为40万元;二类子公司包括、、等,经营者年薪基数为30万元.(3)商贸型子公司( 、、等)经营者的年薪基数为20万元,另加利润分成额.2、月度考核标准及办法集团公司高管人员的月度考核按照《××公司宽带薪酬制度实施办法》执行.各子公司实施年薪的人员提取年薪基数的60%作为考核基数,分月累进考核,另外40%作为年度兑现收入基数。

生产型子公司月度考核指标为利润(占考核权重0。

3)、资金回笼(占考核权重0。

4)和主产品产量或主营业务收入(占考核权重0。

3),其中,资金回笼和主产品产量或主营业务收入两项指标按累进完成率逐月考核,累进提取相应权重的考核工资;利润指标按人均超欠额的0.6倍进行奖罚,逐月考核,累进提取相应权重的考核工资,具体计算公式:(年累计利润数-年利润计划月平均累计数)×0。

6/当月在岗人数+经营者利润考核月度平均累计数。

商贸型子公司考核指标为主营业务收入(占考核权重0。

5)和资金回笼(占考核权重0。

5) ,同时遵照“风险共担,利润分成"的原则,给予商贸型子公司经营者利润提成,具体算法:主营业务收入和资金回笼按累进完成率逐月考核,累进提取;利润分成具体为:年累进目标净利润×10%+(年累进实际净利润-年累进目标净利润)×12%,提成额计入月度收入。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薪酬发放方法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薪酬发放方法

首先,在确定薪酬发放方法前,公司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绩效考核体系。

绩效考核体系应该包含能够衡量员工个人绩效和公司整体绩效的关键指标,这些指标应该与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核心业务相关。

绩效考核指标可以包括销售额、利润率、业务增长率、客户满意度等,不同岗位的员工可能有不同的考核指标。

其次,公司需要建立一个公正、透明的考核评估流程。

考核评估流程应该明确员工被考核的时间周期、考核标准和评估方法。

可以考虑将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个人目标完成情况、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因素纳入考核标准中。

同时,评估过程应该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贡献和成果,避免武断评价或片面看重一些指标。

然后,公司需要确定薪酬发放的比例和标准。

薪酬发放的比例和标准应该与绩效水平相匹配,高绩效员工应该获得更高的薪酬奖励。

在确定薪酬发放比例时,可以参考公司的预算状况和经济实力,同时考虑与其他竞争对手的薪酬水平的比较,以确保薪酬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

接下来,公司可以选择适合的薪酬发放方式。

薪酬发放方式可以包括现金奖金、股权激励和福利待遇等。

现金奖金是最常见的薪酬发放方式,可以根据员工的绩效等级给予相应的奖金。

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激励手段,可以将一部分股份分配给绩效优秀的员工,从而与员工共同分享公司的成长和成功。

福利待遇可以是一些额外的福利,如健康保险、就餐补贴等,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最后,公司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沟通机制,向员工清晰地介绍薪酬发放方法和过程。

沟通过程中,公司应该解释薪酬发放的原则和目的,并鼓励员工通过绩效改进实现个人和团队的成长。

同时,公司应该及时通知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并反馈评估结果,以帮助员工加深对自身表现的认识,并提供改进的机会。

综上所述,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薪酬发放方法需要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公正透明的考核评估流程,确定薪酬发放的比例和标准,选择适合的薪酬发放方式,并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通过以上步骤,公司可以确保薪酬发放与员工的绩效挂钩,激励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实现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

经营单位绩效考核方法与薪酬管理办法

经营单位绩效考核方法与薪酬管理办法

经营单位绩效考核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导向和薪酬激励作用,提升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能力,持续提高经济效益和运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经营单位年度业绩考核评价与薪酬管理,对经营单位经营者实行年度考核和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薪酬激励相挂钩的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二级经营者是指公司经营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厂长、经理)。

第四条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落实全价值链体系化精益管理,突出利润、全员劳动生产率、“两金”控制、科技和管理创新等指标,引导单位质量效益提升和可持续发展;(二)实施分类考核与激励,通过个性化的“量体裁衣”,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及权重,增强考核与激励的针对性、有效性;(三)责权利统一原则。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建立薪酬分配与效益水平、考核结果紧密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高绩效、高薪酬,绩效升、薪酬升,绩效降、薪酬降”;(四)持续改善原则。

建立基于发展的目标管理、过程控制、结果应用、改进完善绩效管理方式,构建勇于担当、对标先进、追求卓越的激励机制,持续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章绩效考核评价内容第五条经营单位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围绕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完成公司重点工作任务、控制经营风险、提升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设置。

(一)运营类指标。

主要是考核单位经济效益、价值创造、运行质量、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

(二)综合管理评价考核。

主要对各经营单位在基础管理状况、人才队伍建设、风险控制、科技管理与创新、工作作风、单位建设、精益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

(三)党建廉洁考核。

主要是对各经营单位在党建工作和廉洁从业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主要对经营单位所承担的改革改制、项目建设、科研试制和市场开拓等重点工作任务的考核。

(五)工作问责。

对因履职不到位、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不力或发生虚惊事件、责任事故(事件),给公司造成潜在风险、不良影响或损失等情形而实施的责任追究。

国有工业企业经营者年薪收入管理办法(试行)

国有工业企业经营者年薪收入管理办法(试行)

国有工业企业经营者年薪收入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提示:适用范围和含意年薪的构成与计算年薪指标与考核年薪的兑现与管理各项考核指标的说明评价经营者的业绩及确定年薪水平的参考办法(一)适用范围和含意 1、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河南省地方国有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企业经营者系指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内容提示:适用范围和含意年薪的构成与计算年薪指标与考核年薪的兑现与管理各项考核指标的说明评价经营者的业绩及确定年薪水平的参考办法(一)适用范围和含意 1、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河南省地方国有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企业经营者系指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厂长(经理)。

2、企业经营者的工资收入实行年薪制,即以年度为单位确定经营者年基本报酬(基薪),并视其生产经营成果实行上下浮动的工资制度。

(二)年薪的构成与计算企业经营者年薪由基薪和浮动收入两部分组成。

不包括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构成以外的各项福利待遇。

1、经营者基薪主要依据本企业的类型和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规模,区别确定。

经营者年基薪总额=类型基薪+规模基薪(1)类型基薪按企业类型不同区别确定;类型基薪=上年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系数各类型企业系数分别为:小型企业1.2、中二型企业1.3、中一型企业1.4、大二型企业1.5、大一型企业1.6、特大型企业1.7。

(2)规模基薪按企业净资产分档计算:规模基薪=净资产额×适用比例+速算增加额企业净资产(万元)适用比例(‰)速算增加额(元) 100 以下部分 1.50 100—300部分 0.8 700 300—1000部分 0.3 2200 1000—3000部分0.1 4200 3000—10000部分 0.03 6300 10000—30000部分 0.01 8300 30000—100000部分 0.003 10400 100000以上部分 0.001 12400 根据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国家工资政策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等因素,对基薪系数、比例及结构适时调整。

公司经营者年薪考核办法[全]

公司经营者年薪考核办法[全]

公司经营者年薪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发展战略,释放发展动力,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实行经营管理者收入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把物质奖励同精神鼓励结合起来,以达到奖励先进、惩戒后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二级企业及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二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经营管理者年薪包括: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奖励年薪三部分。

基本年薪由集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效益年薪根据企业销售收入、经济效益和发展质量确定;奖励年薪是对超过预算、贡献突出或完成特殊事项的奖励。

第四条实行年薪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经营管理者的年薪考核计发办法、支付方式与企业职工的收入分配方式相分离。

经营管理者年薪水平不高于XX市上年平均工资水平的12倍。

(二)经营管理者的年薪要做到先考核后兑现。

(≡)盈利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职工收入。

第五条年薪制的实施对象为企业的总经理(党委书记)。

第六条适当拉开正副职收入差距,比照不高于总经理年薪70%的比例,由企业自行制定标准。

开展贸易经营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贸易公司总经理可不受70%比例限制,具体比例由股份公司考核提出建议。

第七条集团成立年薪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总、副书记担任,小组成员由企业管理部、组织人事部、财务部、审计和风险管理部组成。

第二章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第八条经营管理者年薪的考核指标由企业经济效益指标、评价指标和否定指标三部分组成。

(-)经济效益指标:利润、收入、净资产利润率。

(二)评价指标包括:EVA值、费用利润率、经营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职工收入增长率、运营指数、投资回报率。

(三)分类评价指标,按企业业态和性质分类选项进行考核。

(四)否定指标是指经营管理者由于管理不善或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失;由于风险管控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发生资金风险、库存风险、合同风险、质量风险等经营风险的;党风廉政方面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受到政府管部门行政处罚;违反集团制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降等、超耗等事故,出现食品安全质量事故及对品牌或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未按要求完成劣势企业退出工作任务。

经营者年薪考核兑现办法

经营者年薪考核兑现办法

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经营层年薪考核兑现办法为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充分调动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促使企业规范管理,增加效益,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保证广大职工和股东的长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公司经营者年薪考核兑现办法。

一、享受年薪的经营者范围公司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

二、经营者年薪计算方法、年基薪及考核指标1、年薪=年基薪+激励收入激励收入=年基薪×∑(指标完成率×指标权数)+年基薪×(利润指标完成率-1)2、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在企业不同经营规模时,按档次确定经营者的基本年薪。

三、考核指标体系及权数1、货款回收额0.42、应收账款期末占用+库存0.23、实现利润0.4以下指标为奖罚指标奖罚比例4、资产负债率5%5、流动资产周转率5%6、总资产报酬率5%7、成本费用利润率5%以下直接扣减年薪8、质量指标未完成扣10%9、安全指标未完成扣5%10、计划生育指标未完成扣3%四、考核和兑现(一)考核程序1、年薪考核先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进行内审,后交公司监事会审计确认,以其指标为准,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计算后报董事会。

(二)兑现程序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经营者的年薪兑现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制单发放。

五、经营层成员年薪系数1、公司董事长年薪系数为1,监事会主席年薪系数为0.8;2、如经营层成员在下属企业兼职的,享受兼职企业和经营层成员两者之中年薪较高的一方;3、经营层成员实行预付月薪制,年终考核结算。

注:本办法的利润实际完成数是指按实际回收货款所对应的销售收入计算出的利润数,而不是账面利润数。

二00二年三月。

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管理办法

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管理办法

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1.01•【字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年薪分配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珠海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已分类定级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下称企业)的经营者按本办法实行年薪制。

按照以产权为纽带、分层管理的原则,由产权主体负责对控股企业(指为第一大股东且拥有实际经营管理权的非上市企业)的企业经营者的薪酬管理工作。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委)负责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经营者的薪酬管理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经营者实行或者不实行年薪制,必须报市国资委核准后执行。

第三条未分类定级、已分类未定级、已分类定级但亏损和分类定级为其他类(D类)的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原则上不实行年薪制,不实行年薪制的企业应制定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报产权主体核准后执行。

第四条市国资委负责核定和兑现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正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年薪,企业其他经营者年薪由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与党委联席会参照本办法提出兑现方案,报市国资委核准后执行。

第五条董事长兼总经理(总裁)的,年薪按董事长的标准兑现;未设董事长,由副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作为法人代表的,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年薪按董事长的标准兑现;接受委托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企业经营者年薪按董事长的标准兑现。

第六条企业经营者年薪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一)分级管理、分类兑现的原则;(二)报酬与经营绩效挂钩的原则;(三)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四)效益优先与兼顾公平相结合的原则;(五)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六)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云南省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云政发[1998]49号

云南省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云政发[1998]49号

云南省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正文:---------------------------------------------------------------------------------------------------------------------------------------------------- 云南省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云政发〔1998〕49号1998年3月20日)第一条为了适应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经营者的收入分配,促进企业家队伍的建设。

现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企业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根据经营者的经营管理业绩和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程度,确定其工资收入的工资分配制度。

试行年薪制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设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包括国家全资设立的非公司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经董事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经营者是指企业的董事长(不含有关部门兼职董事长)、总经理(厂长)。

企业其他领导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本企业职工工资分配方案确定工资收入。

经营者可依据他们的经营管理业绩提出给予一次性奖励的意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试行经营者年薪制应遵循的原则(一)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体现管理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原则;(二)经营者收入与本企业职工收入相分离的原则;(三)责任、风险、业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四)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五)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配套的原则。

第五条经营者的年薪收入由基本收入(基薪)和效益收入两部分组成。

经营者年薪收入包括在一个经营年度内从企业所获得的全部工资性收入。

公司年薪制考核办法-年薪制如何考核

公司年薪制考核办法-年薪制如何考核

xxxx有限公司年薪制考核激励办法二零一四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一条目的 (3)第二条基本原则 (3)第三条考核主体 (3)第四条考核组织 (3)第五条考核职责 (3)第二章年薪构成 (4)第六条年薪构成 (4)第七条年薪基数 (4)第八条基本年薪 (4)第九条绩效年薪 (4)第十条超额利润转期股 (5)第三章年薪制考核 (5)第十一条考核周期 (5)第十二条考核指标及权重设定 (5)第十三条考核依据 (5)第十四条考核程序 (6)第十五条考核分值计算 (6)第十六条考核系数确定 (6)第四章年薪发放与管理 (7)第十七条年薪发放 (7)第十八条绩效年薪归零条款 (7)第十九条风险抵押金管理 (7)第五章长期激励 (8)第二十条长期激励对象 (8)第二十一条长期激励方式 (8)第二十二条公司高管股权分配 (8)第二十三条公司部门负责人股权分配 (8)第二十四条股权兑现 (8)第六章附则 (9)第二十五条解释与执行 (9)附表一经营者年薪基数、岗位系数表 (10)附表二年度总经理对经营班子成员考评表 (11)附表三年度公司经理人员评分汇总表 (12)附表四年薪制人员业绩合同 (13)附表五公司整体绩效考核指标 (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一) 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 激励企业经营者积极努力完成年度经营管理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 为判断经营者在任期结束时是否连任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二条基本原则1、激励引导关键人员的原则2、经营者利益与企业经营成果挂钩的原则;3、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4、经营者短期收益与中、长期收益相结合的原则;5、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6、个人的收益必须和个人的岗位业绩相结合第三条考核主体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考核主体为董事会下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条考核组织考核根据董事会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由经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乌鲁木齐人民政府印发乌鲁木齐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办法(试行)的通知-乌政发[2003]30号

乌鲁木齐人民政府印发乌鲁木齐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办法(试行)的通知-乌政发[2003]30号

乌鲁木齐人民政府印发乌鲁木齐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乌鲁木齐人民政府印发乌鲁木齐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办法(试行)的通知(乌政发[2003]30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大中型企业:《乌鲁木齐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办法(试行)》,已经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并上报市委2003年第4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三日乌鲁木齐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办法(试行)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合理确定经营者收入水平,规范经营者收入分配,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的基本原则(一)经营者年薪水平要与企业的规模和经营成果挂钩;(二)经营者年薪核算办法、支付方式要与企业员工收入分配分离;(三)即有利于建立经营者的激励机制,又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四)经营者年薪收入实行先考核、审计,后兑现,加强监督约束机制;(五)经营者年薪收入每年只能按本办法制定计算的标准兑现,不得重复计提。

二、年薪制适用的范围和条件(一)适用的范围。

乌鲁木齐市进行了规范的公司制改造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

企业经营者指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及非公司制企业的厂长、经理。

公司经营层绩效年薪及员工层绩效奖金考核实施办法

公司经营层绩效年薪及员工层绩效奖金考核实施办法

山西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科技有限公司字(2007)第04号签发:★经营层绩效年薪及员工层绩效奖金考核实施办法为了维护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和长远发展,同时,有效地激励全体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之规定,对经营层绩效年薪及员工层绩效奖金考核实施办法如下:一、绩效年薪的适用范围及考核办法:1、适用范围:公司总部中高层管理岗位、A公司高层管理岗位、B公司高层管理岗位和未实行计件工资及销售提成的二级职能部门中层管理岗位均适用本办法。

实行计件工资、底薪加提成的岗位不列入实施范围,按计件工资及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考核。

2、考核办法:2.1、列入实施范围的经营层岗位,其绩效年薪以等级薪酬标准的年总额为基数,按比例核定,其设计比例如下表:2.2、绩效年薪系风险薪酬,根据上述规定的适用范围及核定标准,以完成年度目标和主要工作目标为依据,年终评价考核予以兑现,其考核办法分别为:(1)分公司列入计发绩效年薪的中高层岗位,实行上缴管理费实现率总提,销售任务及回款指标分挂的计薪形式。

即:全年完成分解的主要工作目标,当上缴管理费≥100%时,可按上述比例计薪;若上缴管理费基数大于等于85%但不足100%时,每降1%,绩效年薪总额减发4%。

以上缴管理费基数完成情况计提的绩效年薪,与销售量(销售额)、回款所占权重再挂勾,最终作为计发绩效年薪的标准。

挂勾办法如下:(2)年上缴管理费完成额若<85%时,绩效年薪全部否决,完成额若大于年计划指标,除按上述总提分挂方法计算年薪外,其超缴部分分档计奖。

即:超缴额<50万元奖2%,≥50万元奖3%,≥100万元奖5%。

所计奖金由分公司经理根据责任及业绩大小进行奖励分配。

(3)总经理特别奖:组织领导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主要高层管理人员、经营部门主要中层人员、课题研究取得成果的研发人员、经营管理方面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果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视其业绩给予特别奖励,特别奖励于年终进行。

4-燃气集团下属单位经营者年薪考核实施办法

4-燃气集团下属单位经营者年薪考核实施办法

燃气集团公司下属单位经营者“年薪”考核实施办法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集团公司对所投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津国资考核〔2012〕3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水平,实现“考核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分解、激励层层链接”的目标,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总结历年天津市燃气集团公司下属单位经营者“年薪”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办法。

一、指标构成1、共性指标根据国资委关于《天津市市管公益类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考核办法》确定的指标为依据,主要包括两项指标,即:利润、营业总成本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指标值是根据前三年的平均值,结合企业本年预计情况测算,经集团公司审批确定。

2、个性指标以各单位每年职代会上向总经理递交的责任书上的基本指标和集团公司分解的重点工作为依据,构成各下属单位“年薪”考核指标。

(见《企业经营者年薪指标责任书》)二、考核办法1、明确各单位每年度考核指标、考核标准,明确各项指标的权重。

2、根据集团公司部室职责,明确部室考核分工。

(详见集团公司企业年薪考核部室分工表)三、组织领导1、集团公司成立年薪制考核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兼董事长金建平、总经理张天华。

副组长:副总经理朱国振、总经理助理张国建,承担年薪考核组织管理责任。

考评组成员:总经理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劳人部、技术质量部、营业部、调度室、安保部、党办、组织部、纪检、宣传部、企业策划部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考核办公室设在企业策划部,负责考核指标的汇总工作。

2、考评小组每年召开两次年薪制考核工作会议。

半年召开中期推动会,年末召开考评总结会。

3、考评小组成员按照分工,考核各自分管的指标,年末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报送考核办公室。

由考评办公室汇总后,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

4、根据考核结果,由劳人部负责兑现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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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年薪考核兑现办法
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经营层年薪考核兑现办法为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充分调动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促使企业规范管理,增加效益,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保证广大职工和股东的长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公司经营者年薪考核兑现办法。

一.享受年薪的经营者范围公司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

二.经营者年薪计算方法.年基薪及考核指标1.年薪=年基薪+激励收入激励收入=年基薪×∑(指标完成率×指标权数) +年基薪×(利润指标完成率-1)2.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在企业不同经营规模时,按档次确定经营者的基本年薪。

经营者年基薪的档次划分如下:序号回款总额(亿元)年基薪(职工平均收入的倍数)1 0.5以下1.52 0.50.9以下2.54
0.9
1.5以下3.561.5
3.0以下
4.583.0以上5
三.考核指标体系及权数1.货款回收额 0.42.应收账款期末占用+库存 0.23.实现利润 0.4 以下指标为奖罚指标奖罚比例4.资产负债率5%5.流动资产周转率5%6.总资产报酬率5%7.成本费用利
润率5% 以下直接扣减年薪8.质量指标未完成扣10%9.安全指标未完成扣5%10.计划生育指标未完成扣3%
四.考核和兑现
(一)考核程序1.年薪考核先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进行内审,后交公司监事会审计确认,以其指标为准,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计算后报董事会。

(二)兑现程序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经营者的年薪兑现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制单发放。

五.经营层成员年薪系数
1.公司董事长年薪系数为1,监事会主席年薪系数为0.8;
2.如经营层成员在下属企业兼职的,享受兼职企业和经营层成员两者之中年薪较高的一方;
3.经营层成员实行预付月薪制,年终考核结算。

注:本办法的利润实际完成数是指按实际回收货款所对应的销售收入计算出的利润数,而不是账面利润数。

二00二年三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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