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字通假,古代汉语书面语言里音同或音近的字互相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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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字通假,是古代汉语书面语言里音同或音近的字互相借用的现象,又简称通假、通借、假借。古人在使用文字时,常常不用有其本义的本字,却用了与本字音同或音近的字替代。尽管借字与本字的字形、字义不同,但字音一定相同或相近,所以又有一种更确切的称谓,叫做“古音通假”。那些被本字借来的字就叫假借字,又叫通假字、通借字、假字、借字、假音、借音。《列子•黄帝》:“状与我童者近而爱之,状与我异者疏而畏之。”“童”是“同”的假借字。《诗•召南•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谓”是“畏”的假借字。

通假现象在古书中极为常见,尤其是先秦古籍,假借字出现的频率很高。以《诗经》中的《卢令》篇为例,这首诗短短六句,二十四字,其中假借字就有六个,占全篇总字数的四分之一。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老子》乙本第五十五章:“蠭疠虫蛇弗赫,据鸟孟兽弗捕。”除“蠭”是“蜂”的异体,“赫”是“螫”(shì)的形讹,“据”是“鸷”的音误,“虫”是“虺”的古字外,“疠”、“孟”、“捕”分别是“虿”(chài)、“猛”、“搏”的借字。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望文生义,不仅扞格难通,甚至会得出错误的结论,曲解前人的原意。李贺《老夫采玉歌》:“蓝溪之水厌生人。”不能理解成蓝溪的水厌恶生疏的人。句中的“厌”是“餍”的假借字,诗说蓝溪的水饱餐活人,即多少人葬身鱼腹之意。《管子•重令》:“犯难离患而不辞死。”句中“离患”与“犯难”并列,“患”与“难”(nàn)同义,“离”与“犯”也应该同义。“犯”的意思是干犯,有触及义,在此句中释为遭遇、遭受,则知“离”是“罹”的假借字,“罹患”也是遭受祸患。如果不懂假借,望文生训,把“离患”解释为脱离祸患,就恰好把意思说反了。清代学者王引之在《经义述闻》中说:“学者改本字读之,则怡然理顺;依借字解之,则以文害辞。”可见在阅读古书时,不可拘泥于字形,而应当按照通假的原理去寻求本字。

按照习惯说法,通假字分为“本无其字”的通假和“本有其字”的通假两大类,这是从文字学的角度划分的。象《战国策•秦策二》“往而不能反”的“反”字,本义是反覆、翻转(《说文:“反,覆也。”),去而复回是其引申义,这个意义后来才加意符“辵”(chuò,乍行乍止)写作“返”,这是后起字。严格地说,这类字属于古今字的范畴,说成“本无其字”的通假是不够科学的。“本有其字”的通假,指的是本字和借字当时都已存在,不用本字而用借字。通假字实际包含的对象应是这后一类的字。当然,有些通假字也是先借后造,但与古今字是根本不同的(说在后文)。

从音韵学的角度划分,通假字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声韵皆同(声调不计)。《墨子•尚贤中》:“蚤朝晏退。”蚤通早。蚤与早同为精纽、幽韵。《史记•范睢蔡泽列传》:“漆身为厉。”厉通癞。厉与癞同为来纽、月韵。这种类型叫做同音通假。

(二)声同韵近。《论语•颜渊》:“人皆有兄弟,我独亡。”亡通无。这两个字上古同为明纽。亡,阳韵;无,鱼韵。阳鱼二韵对转。《诗•魏风•伐檀》:“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胡通何。胡与何同为匣纽。胡,鱼韵;何,歌韵。鱼歌二韵通转。这种类型叫做双声通假。

(三)韵同声近。《礼记•内则》:“肉曰脱之,鱼曰作之。”作通斮(zhuó,削。按《尔雅•释器》作“鱼曰斮之”,郭璞注:“谓削鳞也。”)。作与斮同属铎韵。作,从纽;斮,庄纽。从庄准旁纽。《易•系辞下》:“往者屈也,来者信也。”信通伸。信与伸同为真韵。信,心纽;伸,审纽。心审邻纽。这种类型叫做迭韵通假。

(四)声韵皆近。《诗•大雅•荡》:“侯作侯祝。”作通诅(诅咒);作,从纽、铎韵;诅,庄纽、鱼韵。从庄准旁纽,铎鱼二韵对转。《老子》第五十二章:“塞其兑,闭其门。”兑通穴(从俞樾说)。兑,定纽、月韵。穴,匣纽、质韵。定匣邻纽,月质二韵旁转。这类声与韵都相近的通假,权且称之为音近通假。有人说“声韵连转”,揆其“连转”之意,盖谓辗转相通。甲字与乙字通,乙字与丙字通,甲字也可与丙字通。或者先双声转而后迭韵转,或

者先迭韵转而后双声转,到甲字与丙字转时,就有可能既非双声,又非迭韵。但声与声、韵与韵一定都相近。俞樾《古书疑义举例》云:“《大戴记•夏小正》篇‘缇缟’,按‘缇’字古《夏小正》当作‘是’,‘是’与‘寔’通,‘寔’与‘实’通,故《传》曰:‘是也者,其实也。’”又如《诗•周南•葛覃》“害濣害否”,毛传:“害,何也。”陈奂《传疏》:“《传》释害为何,《绿衣传》解曷为何,害何声同,故曷谓之何,害亦谓之何矣。曷者,本字;害者,假借字。”袁梅《诗经译注》则直截说“害,即‘何’字之假借”。都是辗转相通之例。

通假字字音相同或相近,是以古音为依据的,主要是上古音。上古没有出现的字,要依据中古音。由于古今语音的变化,有些今音相同或相近的字,古音却相隔甚远;反之,有些今音绝然不同的字,古音却相同或相近。《管子•心术上》“不义不颇。”义通俄(偏邪)。今音“义”读yì,“俄”读é,古音却同是疑纽、歌韵。《贾谊新书•退让》:“是讲怨分祸之道也。”“讲”是“构”字假借,“分”是“召”字形讹(一本作“构怨召祸”)。今音“讲”读ji ǎnɡ,“构”读ɡòu。声母j、ɡ不同,韵母iang、ou 亦别,古音却同是见纽、侯韵。因此,绝不能以今音判断古字通假。既不能认为今音不同的字古代不能假借;反之,今音即使相同,如果古音相隔,也不能说它们通假。古音的关联,还必须是声纽和韵部同时相同或相近。或声韵全同,或声同韵近,或韵同声近,或声韵俱近,二者之中有一方乖隔者,不可视为通假。

判断古字通假,关键虽然在音,仍然要把正借二字的本形、本义联系起来考察。汉字毕竟是表意文字,尽管语言先于文字,先有其事,事有其音,然后造其字;然而义存于音而载于形,字形起着区别字义的作用。“形以经之,声以纬之”(江沅《说文解字注序》),“有形以范之,而字义有一定”(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这是不容否定的历史事实。不然,许慎何以分立五百四十部首而使众多的文字“分别部居,不相杂厕”(许慎《说文解字•自序》)?研究通假问题,必须以音为纲,形、音、义三要素统筹考虑,缺一不可。“合三者以为言,譬之束芦,同时相依,而后小学始得为完璧”(黄侃《文字声韵训诂笔记》)。要“把汉字的形、音、义当作一个统一的整体,紧密联系起来,进行综合研究。”(李格非《文字声韵训诂笔记序》)。一些“音同义通”论者往往抛却字形,不分正借,一概名之为“某某音义同”、“某某音同义通”或“音近义通”而了事。“音同义通”会无所不通,直至“通”得一塌糊涂。若依此论,中国文字只需一二千个便绰绰有余,何以有数万之多?眼眶之“眶”、门框之“框”、筐笼之“筐”都不必有,只需一个“匡”字就全“通”了。有了“甲”字,背胛之“胛”、闸门之“闸”、抵押之“押”、狎习之“狎”、鸡鸭之“鸭”、箱盒之“匣”全属多余。“音同义通”论者深知,汉字纠葛甚多,研究宜粗不宜细。约略言之,则安全可靠;究之愈密,则风险愈大。譬如问“他是谁”,只宜回答“他是人”,万无一失。倘若回答是何国籍、何民族、何部门、何职业……则有可能出现错误。这种办法固然稳妥,却未免滑稽。真正的“音义同”,只能是异体字:“音同义通”和“音近义通”也只能用于分析同源字。

研究古汉语通假字,应当根据它们所处的特定历史时期,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观察分析。由于文字的形、音、义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尽管变化的主流一脉相承,多数今义由古义(本义)引申发展而来,但有些今义属于后起,有些字意义转移,或借义行而本义废,或借字行而本字废。研究通假,务必追溯文字的本义或早见义,“本义既明,则用此字之声而不用此字之义者,乃可定为假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本义不明,不但无法确定是否通假,甚至会误流为源,本末颠倒。以“伯”和“霸”为例:《说文•人部》:“伯,长也。”“伯”本指长幼次序——伯、仲、叔、季中排行第一者,最长者称伯。今称年长于父者为伯或伯父,仍保留着“伯”字本义。最长者称伯,引申指最强盛。霸业、霸主等义,其本字应作“伯”而常借“霸”字为之。《说文•月部》:“霸,月始生魄然也,承大月二日,承小月三日。从月,䨣声。”本义是夏历每月初始时的月光,故其字从月。后借霸为伯,致“霸”字借义行而本义又被“魄”字取代。凡以为“霸”是本字、“伯”是假借字者,皆是以今义说通假而致本末倒置。《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秦彊而赵弱”,用“强”的正字。可是人们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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