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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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引言概述:医院医嘱制度是指医院为了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确保患者得到正确的治疗和护理,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程序。

医嘱是医生对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的指示,是医疗过程中不可或者缺的一环。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医院医嘱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正文内容:1. 医嘱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1 提高医疗质量:医嘱制度可以规范医生的诊断和治疗行为,确保医生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诊断和治疗,减少误诊、漏诊的发生。

1.2 保障患者安全:医嘱制度可以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避免患者因为医疗错误而遭受不必要的伤害。

1.3 提高医疗效率:医嘱制度可以提高医生和护士的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提高患者的就诊体验。

2. 医嘱的内容和要求2.1 诊断和治疗方案:医嘱应包括明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护理等。

2.2 用药指导:医嘱应包括药物的名称、剂量、使用方法和用药时间等,以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避免药物滥用或者误用。

2.3 护理要求:医嘱应包括患者的护理要求,如卧床歇息、饮食禁忌、特殊护理等,以保证患者得到全面的护理服务。

2.4 检查和检验:医嘱应包括必要的检查和检验项目,以确保患者的病情得到及时监测和评估。

2.5 出院指导:医嘱应包括患者出院后的康复指导和注意事项,以匡助患者顺利康复并预防病情的复发。

3. 医嘱的执行和监督3.1 医嘱的执行:医嘱应由医生或者经过授权的医护人员书写,并由护士或者药师核对和执行,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2 医嘱的沟通:医嘱应及时沟通给患者和其家属,确保他们对医嘱内容的理解和配合。

3.3 医嘱的监督:医院应建立医嘱执行的监督机制,通过抽查和反馈等方式,确保医嘱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4. 医嘱的修改和撤销4.1 医嘱的修改:医嘱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浮现必要的变化,如患者病情变化或者治疗效果不佳,医生可以根据需要对医嘱进行适当的修改。

4.2 医嘱的撤销:医嘱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浮现不适合或者不必要的情况,医生可以撤销医嘱,以避免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

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一、医嘱分类1、长期医嘱:有效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长期医嘱应分别转抄于服药单、治疗卡上,如出院、死亡,其医嘱则自动停止。

2、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以内,指定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严格按指定时间内执行。

3、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仅在12小时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自动失效。

4、长期备用医嘱(prn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经治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失效,每次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内做记录。

二、医嘱下达1、各类药品和各项检查、操作项目均应下达医嘱,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

2、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由医师按时下达,一般应在上午10点前完毕。

3、医嘱要用蓝黑钢笔书写,层次分明,内容准确清楚,字体端正。

应用国际通用缩写符号。

4、医嘱单上的项目应填写齐全,日期用对角线表示,如16/5;时间应具体准确到分钟。

医嘱应紧靠日期线书写,不得空格;用量、用法应上下对齐。

一行不够另起一行时,前面应空一格;若只余下剂量和时间,则与末尾排齐写于第二行,并签全名。

同一患者若有数条医嘱,且时间相同,只需在第一行及最后一行写明时间,采用封头、封尾签名,中间可用“··”表示。

5、时间的写法,应以24小时为计,午夜12时后为次日,如12时5分应写为0 056、开具医嘱要使用规范的药品化学名或商品名,不得用化学元素符号代替。

大液体可简写:5%G.S、0.9%N.S、5%G.N.S。

7、有剂量的药品要准确注明浓度、剂量;无剂量的药品使用“片”、“丸”、“袋”等。

自带或外购药注明“自备”。

8、用法及用药次数,可用拉丁文缩写或汉字表示。

各种注射方法可简写成:皮下注射为“i.h”或“皮下”,皮内注射为“i.d”或“皮内”,肌肉注射为“i.m”或“肌注”,静脉注射为“i.v”或静注,输液为“i.v gtt”或静滴。

每日3次可写成“tid”,每4小时可写成“q4h”。

9、医嘱不得涂改,需要更改或撤销医嘱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在医嘱第二字上重叠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卫生部医嘱规章制度

卫生部医嘱规章制度

卫生部医嘱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医嘱是医务人员根据诊断结果和治疗需要,向患者开具的药品、检查、治疗等医疗建议的书面指示。

第三条医嘱应当合理、科学、安全、有效,不得损害患者的健康权益。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医疗服务职责,确保医嘱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患者有权知情,应当在接受医疗服务前,详细了解医嘱的内容、目的、风险及合理性等信息。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向患者和家属说明。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对医嘱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医疗服务方案。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二章医嘱签订第九条医嘱应当由医务人员面对面与患者沟通,并经患者和家属同意后开具。

第十条医嘱应当包括药品、剂量、用法、频次、疗程等具体内容,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医疗服务方案,避免套用通用的医嘱模板。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和家属说明医嘱的内容、目的、风险及注意事项,及时解答疑问。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在开具医嘱时考虑患者的经济能力和医疗保险情况。

第十五条患者和家属有权拒绝或要求更换医务人员开具的医嘱,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选择。

第三章医嘱执行第十六条患者应当按照医嘱的要求,遵医嘱执行,并及时向医务人员反馈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医疗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治疗方案。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当确保医嘱的执行情况符合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或擅自停止治疗。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应当及时记录医嘱执行情况,包括药品用量、频次、疗程等详细信息。

医嘱执行工作制度

医嘱执行工作制度

医嘱执行工作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嘱执行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案规范(试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临床科室的医嘱执行工作。

三、医嘱开具1. 医嘱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开具,并签署姓名及开具日期。

2. 医嘱内容应简洁、明确,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床号、诊断、治疗措施、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执行时间等。

3. 医师在开具医嘱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病情、体质、药物过敏史等因素,确保医嘱的安全性、合理性。

4. 医师不得随意更改已开具的医嘱,如确需更改,应重新开具并注明原因。

四、医嘱执行1. 护士接到医嘱后,应认真核对本人及病历,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2.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严格遵守药物说明书及护理操作规程,注意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师。

3. 护士不得擅自更改医嘱,如发现医嘱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4. 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过程中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后应立即记录,并注明抢救结束时间。

5. 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医嘱正确执行。

6. 护士在执行长期医嘱时,应在医嘱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并注意医嘱的延续性。

7. 护士在执行临时医嘱时,应注明执行时间,并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姓名。

8.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告知患者及家属医嘱内容、药物作用、不良反应等。

五、医嘱查对1. 科室应设立医嘱查对制度,由专人负责。

2. 每天由当班护士与医师进行医嘱查对,确保医嘱正确执行。

3. 每周由护士长组织大查对,确保医嘱执行的准确性。

4. 如发现医嘱执行错误或遗漏,应立即纠正,并记录在案。

六、医嘱保存1. 医嘱执行单应逐日装订成册,便于查阅。

2. 医嘱执行单保存期限为3年。

3. 科室应定期对医嘱执行单进行归档,确保资料完整。

医嘱执行制度(五篇)

医嘱执行制度(五篇)

医嘱执行制度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

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____分钟内执行。

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

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纳雍新立医院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

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

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

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

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医 嘱 制 度

医 嘱 制 度

医嘱制度
一、医嘱分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凡系一次性执行的医嘱为临时医嘱,需多次反复执行的医嘱为长期医嘱。

二、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出,要求内容清楚、准确,每项医嘱层次分明,只能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医嘱不准涂改,如需要取消时,应当用红笔标注“取消”字样,并用红笔签写全名。

三、无论是医师或护士,都应在医嘱的签字栏内签上责任者的全名。

四、医师开出医嘱后应及时审核提交,便于医嘱按时执行。

如遇有停电或HIS系统故障时,应立即在医嘱本上开写医嘱。

如因医师未在医嘱本上登记或登记错误而不能按时执行医嘱的,由医师负责,护士因查对不严而不能按时执行医嘱,由护士负责。

五、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实习、进修医师开具的医嘱,应当由带教医师审阅、签名。

六、除抢救患者或在手术中,医师不得下口头医嘱。

若须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据实补记医嘱。

七、严禁不看患者开医嘱,凡有此现象,护士应拒绝执行。

八、开写转入、手术后、分娩后医嘱和重整医嘱时,应先在原有医嘱的最后一行下面划一条红线,并在红线下方用红笔注明转入、术后医嘱、产后医嘱或重整医嘱。

重整医嘱时,应注明重整医嘱时间和重整者的全名,再将需要继续执行的长期医嘱按原来日期排列顺序,抄写在下面的相应格内,整理后的医嘱应由第二人核对并签名。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医院医嘱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流程,保障患者权益而建立的一套规范性的医疗行为规定。

医嘱是指医师根据患者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需要,发出的符合规范的医疗指示。

医嘱制度是医疗机构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临床规范和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

下面对医院医嘱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医嘱形式医嘱包括口头医嘱和书面医嘱两种形式:1. 口头医嘱是指医师直接向病人或者其家属等发出医嘱。

2. 书面医嘱是指医师将医疗指示、医嘱等书面形式发出。

为了保证医嘱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医院要求医师书写医嘱采用电子病历系统,不得使用手写医嘱,防止出现医疗差错,确保患者安全。

二、医嘱的构成1. 医嘱的内容应当包括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遵循相关的医疗规范。

医嘱应当包括:用药名称、剂量、途径、次数、疗程、用药时间等。

必要时还应当包括饮食控制、病床护理等方面的医嘱。

2. 医嘱的实施,需要告知相关的医疗护理工作人员(如药剂师、护士、化验师等)实施。

3. 医嘱的签署,医师要在电子病历系统上签署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并且需要有经过审查并通过的病例记录。

4. 医嘱的核对,医师核对本人或他人书写和执行的医学指示和药品清单。

三、医嘱的执行1. 对于患者的治疗,医生需要给出科学的医疗意见、医嘱和用药建议。

2. 患者的用药必须严格按照医嘱执行。

3. 医护人员须确认患者的药物过敏史、疾病史等重要信息是否在电子病历中有明确记录,遵循药品处方、用药、计量和监护规定。

4. 定期复核患者用药记录,及时调整医嘱用药。

5. 科室主任和质控科室定期进行监督和抽查医嘱执行情况。

四、医嘱的审查和审核1. 医嘱的审查,医院要求医师提交电子病历,严格审核医嘱是否符合规范,需要把握自己的学科边界,判断是否需要参考其他学科,确保医嘱的准确度。

2. 医嘱的审核,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和证书的审方师或临床药师负责审核医嘱,并对医师的业务疑问进行解答。

3. 流程规范,审查和审核医嘱录入电子病历,协调业务部门完成医嘱。

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一、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凡用于住院患者的药品及检查、治疗、操作均写入医嘱单。

医嘱内容应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注明起始和停止时间(具体到分钟)。

二、医师下达医嘱应认真负责,医嘱下达后应复查一遍,确认无误再交由护士执行。

三、医嘱种类(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四、常规医嘱一般在每日上午10时以前开出。

除新入院或急危重症患者因病情需要外,一般不再另开当日医嘱。

新入院患者,一般在入院2小时内开出,急危重症患者应随时开出。

五、开医嘱要求时间准确,层次分明,字迹清楚,书写规范,签名完整,不得涂改。

六、长期医嘱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应由医师注明停止日期和时间。

医师和执行护士均应签名。

七、更改医嘱,应先停止原医嘱再重开医嘱。

八、两种以上药物组成一组医嘱,如只停用其中一种药物时应停止全组医嘱然后重开。

九、转科、手术、分娩后医嘱需写××科转入,术后分娩后医嘱。

十、护士进行医嘱整理时,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涂改。

如有疑问,应与有关医师核实清楚后方可执行。

严格执行医嘱查对制度,做到每日核对,每班查对,并在《医嘱查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

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十一、护士执行医嘱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和执行人签名制度;实现“责任到人”,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十二、非抢救危重患者等紧急、特殊情况,医师不得下达、护士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必须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方可执行。

事后,医师应即刻详实补记医嘱。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引言概述:医院医嘱制度是指医院内部为了规范医疗行为和提高医疗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医嘱是医生对患者进行治疗、用药和护理等方面的指示,对于患者的康复和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医嘱的定义、医嘱的分类、医嘱的执行、医嘱的评估以及医嘱的改进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医院医嘱制度。

一、医嘱的定义1.1 医嘱的概念医嘱是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经过诊断和判断后,向患者或护士下达的治疗、用药和护理等方面的指示。

医嘱是医生与患者之间进行沟通和协作的重要工具。

1.2 医嘱的要素医嘱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医生的姓名、医嘱的内容、医嘱的执行时间、医嘱的执行频次和持续时间等要素。

这些要素的准确填写可以避免医嘱执行中的混乱和错误。

1.3 医嘱的法律责任医嘱是医生对患者进行治疗的指示,因此医生在下达医嘱时要审慎考虑,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医生应对自己下达的医嘱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患者和护士也要按照医嘱的要求进行执行,否则可能会造成医疗事故。

二、医嘱的分类2.1 治疗医嘱治疗医嘱是指医生对患者进行疾病治疗的指示,包括用药、手术、物理治疗等。

治疗医嘱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进行具体的制定,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2.2 护理医嘱护理医嘱是指医生对患者进行护理和照顾的指示,包括饮食、卫生、活动等方面的要求。

护理医嘱应根据患者的生活习惯和身体状况进行个性化的制定,以提供最适合患者的护理服务。

2.3 用药医嘱用药医嘱是指医生对患者进行药物治疗的指示,包括药物的名称、剂量、使用方法和使用频次等。

用药医嘱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药物的特点进行合理的制定,以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疗效。

三、医嘱的执行3.1 医嘱的传达医嘱应由医生书面下达,并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传达给护士。

医嘱的传达应准确、明确,避免信息传递中的误解和错误。

3.2 医嘱的核对护士在接收到医嘱后应及时核对医嘱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核对的重点包括患者的身份、医嘱的执行时间和频次、医嘱的内容等。

核心医疗制度 4 医嘱制度

核心医疗制度 4  医嘱制度

核心医疗制度 4 医嘱制度核心医疗制度 - 医嘱制度一、概述医嘱制度是核心医疗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医疗机构内部规范医务人员开具医嘱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医嘱是医生对患者诊疗过程中所需的医疗措施和药品的书面指示,是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基础。

二、医嘱的种类1. 诊疗医嘱:包括检查、化验、影像学等医技检查的开单、拍片、检验等医嘱。

2. 药品医嘱:包括西药、中药、营养药品等的开具、调配、配药等医嘱。

3. 护理医嘱:包括病房护理、特殊护理等的护理操作和护理技术的医嘱。

4. 营养医嘱:包括饮食、营养补充等的饮食和营养调整的医嘱。

5. 康复医嘱:包括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的康复操作和康复技术的医嘱。

三、医嘱的开具和执行流程1. 患者就诊: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经过初步诊断后,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开具相应的医嘱。

2. 医嘱开具:医生根据患者的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书写医嘱单,包括医嘱的种类、剂量、频次、用法等详细信息。

3. 医嘱审核:医嘱在开具后需要经过医院的医嘱审核部门进行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医嘱执行:审核通过的医嘱交给护士执行,护士根据医嘱的要求进行操作,包括给药、检查、护理等。

5. 医嘱反馈:护士在执行医嘱后,需要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医生,包括患者的反应、药物的效果等。

6. 医嘱停止: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可以随时停止或修改医嘱,护士需要及时执行停止或修改后的医嘱。

四、医嘱的管理和监督1. 医嘱管理系统: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嘱管理系统,包括电子医嘱、纸质医嘱等形式,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医嘱执行监督: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嘱执行监督机制,包括护士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医嘱的及时有效执行。

3. 医嘱质量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医嘱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

4. 医嘱风险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嘱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医嘱执行中的问题和风险,确保患者的安全。

医嘱执行制度范文(3篇)

医嘱执行制度范文(3篇)

医嘱执行制度范文一、医嘱必须有医生签字,护士方可执行,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再执行。

二、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

紧急抢救和手术中因急需而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

经医生确认后执行。

并保留用过的空瓶,需要丢弃时,要经过____人核对后再丢弃。

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三、处理及抄写医嘱时精神要集中,做到认真、准确、及时,要实行三查七对,不得涂改。

必须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医嘱要按时执行。

处理医嘱必须用楷书签全名,并注明处理时间。

四、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每日下午班、夜班查对一次医嘱。

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医嘱两次,将查对结果登记在查对医嘱登记本上。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五、主班护士(或办公室护士)阅读医嘱后,应先将立即执行的医嘱分配给有关护士执行,然后再处理其它医嘱。

六、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班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七、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____小时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处理长期医嘱时写在长期医嘱栏内,注明日期和时间并分别转抄至执行单上。

八、长期备用医嘱(prn)写在长期医嘱栏内,须注明每次用药的间隔时间,护士每次执行后在临时医嘱栏内记录,供下一班参考。

九、临时医嘱写在临时医嘱栏内,有效时间在____小时以内。

应在短时间内执行。

需立即执行的要及时执行。

一般只执行一次。

写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十、临时备用医嘱(sos)在规定时间内有效。

过期未执行则失效,注销时由护士用红笔写“未用”二字。

十一、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十二、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时,如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的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

药品管理制度一、本科根据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二、根据物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应分别放置,每日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引言概述:医嘱制度是医院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了医生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所应遵循的程序和规则。

医嘱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医疗行为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保护患者的权益,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医嘱的定义和分类1.1 医嘱的定义:医嘱是医生向患者或其他医务人员提供的关于诊疗、护理和用药等方面的指示和建议。

1.2 医嘱的分类:医嘱可以分为口头医嘱和书面医嘱两种形式。

口头医嘱通常适用于紧急情况,而书面医嘱则更为常见,包括纸质医嘱单和电子医嘱等。

二、医嘱的开立和执行2.1 医嘱的开立:医嘱应由医生亲自开立,并在医嘱单上明确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用药剂量和频次等内容。

2.2 医嘱的审核:医嘱在开立后需要经过医院药学部门的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3 医嘱的执行:医嘱应由专业的医务人员按照医生的指示进行执行,包括给药、护理、检查等环节。

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医嘱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及时记录执行情况。

三、医嘱的调整和终止3.1 医嘱的调整:在患者病情变化或治疗效果不佳时,医生有权对医嘱进行调整,包括改变用药剂量、频次或更换治疗方案等。

3.2 医嘱的终止:当患者病情好转或治愈时,医生会终止相应的医嘱,并在医嘱单上进行记录和签名。

3.3 医嘱的撤销:医生在开立医嘱后,如发现错误或不适用的情况,有权撤销医嘱,并及时通知执行人员。

四、医嘱的沟通和协作4.1 医嘱的沟通:医生应当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解释医嘱的内容和意义,确保患者理解并能够配合执行。

4.2 医嘱的协作:医生之间应当进行有效的协作,特别是在多学科团队治疗中,医嘱的协调和统一非常重要。

4.3 医嘱的传递:医嘱应当及时准确地传递给执行人员,减少信息传递中的误差和漏洞。

五、医嘱的监督和评估5.1 医嘱的监督:医院管理部门应建立医嘱管理制度,对医嘱的开立、执行和记录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医嘱制度的内容的是

医嘱制度的内容的是

医嘱制度的内容的是医嘱制度是指医生在诊断患者疾病后,根据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向患者提出的治疗方法和注意事项的指导。

医嘱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患者能够得到正确的治疗,并促进治疗效果的提高。

下面将介绍医嘱制度的内容。

一、医嘱内容的要求1.明确性医嘱的内容要明确具体,以便患者能够准确地理解和执行。

特别是治疗药物的名称、用法、用量和用药间隔等要明确指出,避免理解和执行上的模糊。

2.简洁性医嘱应该尽量简短,避免使用过多的技术术语和复杂的表达,以免让患者产生困惑。

尤其是对于老年患者和语言障碍的患者,更应尽量简洁明了。

3.实用性医嘱应该是实用的,能够帮助患者解决具体的问题。

医嘱的内容应符合当前的治疗标准和最新的临床研究结果,避免过时和无效的治疗方法。

4.可执行性医嘱应该是患者能够执行的,考虑到患者的经济、生活环境和自身条件等因素,不要将过于高端和昂贵的治疗方法作为医嘱的内容。

二、医嘱内容的分类医嘱内容可以分为药物治疗、饮食指导、生活习惯、运动和康复等方面。

1.药物治疗包括给药途径、药物剂量和用法等。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药物,并指导患者正确使用。

同时,医生还应向患者解释药物的功效、可能的副作用和禁忌症等,让患者能够正确对待和应用药物。

2.饮食指导根据患者的疾病类型和病情,医生应提供相应的饮食指导,包括饮食结构的调整、食物的选择和烹饪方法等。

饮食指导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营养均衡和控制疾病发展的目的。

3.生活习惯医生应对患者的不良生活习惯进行指导,如戒烟、限制饮酒、作息规律等。

通过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可以降低患者疾病风险和提高治疗效果。

4.运动和康复医生可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推荐适当的运动方式和频率,帮助患者恢复体力和促进康复。

在运动和康复过程中,医生还应给予患者相关的注意事项和安全指导。

三、医嘱的执行和随访医生在医嘱制定之后,应明确告知患者治疗方法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同时,医生还应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医嘱。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3)非急诊急症检查的脑电图、B超、胸片、TCD.彩超等原则上应在医嘱第二天完成检查,特殊情况(如患者不合 作)不能及时检查时应报告医生,并在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尽快完成检查。
(4)夜间或节假日急诊急症患者的检查、检验,根据病情需要立即做时,由值班医生通知检验科或特检科回院 检查。本院无条件做的必要的检查项目,报告医务科同意后转送外院检查。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时间和患者入院2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 ,如需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写“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医嘱要按时完成。开写执行 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生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可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包含一个内 容,严禁不看患者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 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4、附辅助检查时限规定:
(1)医护之间要加强沟通,及时通报患者常规辅助检查情况。经治医生要注意追踪报告单,并对结果进行认真分 析。
(2)白天入院患者的血常规和心电图检查应在入院当日完成检查,晚上入院患者的血常规和心电图检查应在第二 天上午完成检查。

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一)基本要求1、医嘱由医师下达,护士执行医嘱应遵循及时、准确、认真、完整的原则,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医嘱必须经过执业医师签名后才有效。

3、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4、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做好交班,交接清楚。

(二)长期医嘱1、长期医嘱由执行护士在医嘱执行单上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2、长期备用医嘱(PRN):每次执行时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医嘱内容,护士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三)临时医嘱1、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护士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

对限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执行。

即刻医嘱(ST)应在医嘱开出后立即执行。

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必须在执行时间标记栏内注明执行的准确时间并签全名。

2、临时备用医嘱(SOS):12小时内有效,护士执行后,必须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若未执行则由当班护士,用红笔在此项医嘱栏内标注“未用”,并签名。

3、药物敏试结果记录:阳性以红笔作“+”标记;阴性以兰笔作“-”标记,并签名。

(四)口头医嘱1、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2、因抢救危重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以便再次确认。

3、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

(五)医嘱执行流程护理查房制度各级护理查房应充分体现“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做好查房记录。

(一)护理查房种类:护理查房包括管理查房、业务查房、教学查房等。

1、管理查房重点查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常规的执行情况、护理单元的质量管理及节假日、夜班岗位职责的落实等。

2、业务查房主要包括疑难、危重、大手术、特殊个案及开展新技术等。

3、教学查房主要包括临床护理教学计划的组织与落实,对教学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

(二)护理查房的时间:护理部组织全院每季度1次,科护士长组织片区每两月1次,护士长组织病房每月1次,节假日查房和夜查房每日一次。

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护理工作,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嘱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嘱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嘱管理组织,负责医嘱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医嘱的下达与执行第五条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为患者制定治疗方案,并下达医嘱。

第六条医嘱应当明确、具体、易懂,包括治疗、检查、化验、用药、护理等内容。

第七条护士接到医嘱后,应当认真核对待执行的医嘱,确认无误后及时执行。

第八条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当严格遵守药物使用原则、药物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等,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九条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注意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

第十条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当尊重患者意愿,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嘱执行的跟踪和反馈机制,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第三章医嘱的变更与撤销第十二条医嘱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撤销的,医生应当重新下达医嘱。

第十三条变更或撤销医嘱时,医生应当注明变更或撤销的原因、时间、签名等。

第十四条护士在执行变更或撤销的医嘱时,应当注明执行时间、执行人签名等。

第四章医嘱的记录与归档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嘱记录制度,护士应当在执行医嘱后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医嘱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医嘱记录应当使用规范的医疗术语,字迹清楚、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医嘱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五章医嘱管理的监督与责任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嘱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生的医嘱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护士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护士的医嘱执行能力。

第二十一条医生、护士在医嘱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本制度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嘱制度内容

医嘱制度内容

医嘱制度内容医嘱,是医生向患者发出的诊疗指导,涵盖了药物、治疗、饮食等多个方面。

医嘱的制定对于治疗效果和患者健康至关重要。

为保障医嘱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医疗机构普遍实行医嘱制度,以确保医生的指导能够被准确执行。

本文将介绍医嘱制度内容。

一、医嘱的主要内容医嘱通常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用药医嘱:针对患者特定的疾病或症状,医生会开具相应的药物医嘱,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药方式和使用频次等信息。

用药医嘱需根据患者的身体状况和药物的相互作用等因素进行个性化调整。

2.治疗医嘱:对于需要进行特定治疗的患者,医生会制定相应的治疗医嘱。

治疗医嘱可以涉及到手术、物理治疗、放疗等多种方式,具体内容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而定。

3.饮食医嘱:针对需要特殊饮食的患者,医生会制定相应的饮食医嘱。

饮食医嘱可能包括忌口内容、摄入限制、营养补充建议等,旨在通过合理的饮食调节促进患者的康复。

4.活动医嘱:对于需要特定活动或锻炼的患者,医生会制定相应的活动医嘱。

活动医嘱可以包括适当的运动方案、活动强度和频率等,旨在促进患者的康复和身体恢复。

二、医嘱执行的重要性医嘱的制定是医生与患者之间的重要沟通方式之一,也是治疗过程中确保患者获得正确治疗的关键环节。

医嘱内容的准确执行不仅能促进患者疾病的康复,还能减少治疗的副作用和并发症的发生。

然而,医嘱的执行并非仅仅由医生和患者两方面决定,医疗机构的医嘱制度也起着重要作用。

医嘱制度包括医嘱的书写、传达、执行和监控等环节,确保医嘱能够正确、及时地被执行。

三、医嘱制度的要求和措施为了确保医嘱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医嘱制度,包括以下要求和措施:1.医嘱书写规范化:医嘱应该由医生亲自书写,并确保字迹清晰、信息准确完整。

医嘱中应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避免发生患者身份混淆的情况。

2.医嘱传达透明化:医嘱的传达应该经过明确的程序和渠道,避免信息传递出错或遗漏。

对于重要的医嘱,医生应当与护士或其他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沟通,确保医嘱能够被正确理解和执行。

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一、医嘱必须由经医务科核准、获得本院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在其授权范围内下达,禁止应用他人的权限开具医嘱。

二、医嘱分为长期医嘱、暂时医嘱、口头医嘱。

1、长期医嘱是有效期大于 24 小时,医师开出停用医嘱后才失效。

包括专科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特殊护理、特殊体位、病危病重、饮食、陪护人员、药物使用、隔离等,取销长期备用医嘱(PRN)。

2、暂时医嘱是只执行一次的医嘱, 24 小时以内有效。

药物暂时医嘱分类:分为 once、ST、补药、 S (术前、术中)医嘱。

Once 医嘱指非紧急用药, 24h 内执行的医嘱; ST 医嘱指的是患者需要紧急用药,在 30min 内执行的医嘱。

3、口头医嘱及电话医嘱。

口头医嘱惟独在抢救、手术等紧急情况下,医师、麻醉师可以下达口头医嘱,其他情况不允许使用口头医嘱。

任何情况下不许执行电话医嘱。

三、医嘱下达时限:1、新入院患者、转入患者:医嘱应在患者达到病房后 2 小时内下达。

急危重症患者:在 30min 内下达。

2、住院患者: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 11:00am 以前开出,如病情变化时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3、手术医嘱:择期手术术前 1 天 11:00am 前下达手术医嘱;急诊手术医嘱随时下达。

术后患者:应即将住手术前医嘱,重开术后医嘱。

4、出院患者:患者出院当日开具出院医嘱及出院带药(自动出院除外),出院前住手所有长期药物医嘱。

四、记录位置:1、长期医嘱及暂时医嘱:均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其中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暂时医嘱单。

2、口头医嘱:应暂时记入口头医嘱单,然后补入病历相应的记录单中。

3、门诊医嘱:门诊患者的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五、书写要求:1、医嘱单是医疗诉讼中的重要证据,也是医疗护理过程中进行信息沟通的重要文件,任何人不许私自藏匿、销毁、涂改。

2、医嘱必须书写完整、层次分明,内容清晰、格式规范。

一项医嘱内容较多,在一行内写不完整可以跨行,但同一行内只允许有一条医嘱。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两种。

医嘱由经治医师直接写在医嘱单上。

1、长期医嘱一般在上午10:00时左右下达,有效时间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2、临时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内,指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严格在指定时间内执行。

3、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只能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4、医嘱不得涂改。

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墨水笔在医嘱内容第二个字后重叠书写“取消”字样,并在停止日期栏用红墨水笔注明取消日期、时间并签名。

5、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重病人需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执行,执行后保留空安瓿瓶备查,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即核据实补记。

6、转科、手术和分娩后要停止转科前、术前、分娩前医嘱,重新下达医嘱。

7、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对医嘱内容不符合病人的医疗要求时,护士有权暂不执行并向上一级医师提出咨询。

8、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注明执行时间并口头交待清楚,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9、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当药物毒副反应较大或需密切观察病人变化时,应有经治医师陪同,并做好相应处理的准备。

10、医嘱要按时、严格、准确的执行。

护士录入后及时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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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制度
一、医嘱只能由在我院注册、具备处方权的执业医师下达,并由本人用蓝黑或黑色水笔亲自签署全名,代签或不签名者一律无效。

二、医师未查看患者不得下达医嘱。

三、医嘱字迹清晰,医嘱单上患者的姓名、床号、科别、住院号、页码须填写齐全。

医嘱应注明下达时间,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四、医嘱内容应当包括对患者实施的所有医疗行为,如:请会诊、调换床位、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及用法用量)、各种辅助化验检查等。

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

五、医嘱不得涂改,临时医嘱需要取消时,医师应当使用红色水笔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每页不得超过三处。

六、医嘱中的度量衡单位一律使用国家颁布的计量单位。

七、一般情况下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手术中或抢救时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

术后及抢救结束后立即据实补记、补签。

应在临时医嘱单补记抢救医嘱,“时间”填写补记医嘱时间,在首行书写“补录抢救医嘱”,其下书写抢救医嘱;由护士按照实际执行时间填写并签名。

八、对需进行约束的患者应由医师下达约束医嘱,并明确约束部位,如:“保护性约束双上肢”。

九、在下达临床药学试验的药物医嘱时,需在药物名称后注明“(试验用药)”。

十、在下达患者自备药物医嘱时,需在药物名称后注明“(自备)”。

十一、长期医嘱内容顺序:
1、护理常规:如:“内科护理常规”等。

2、病情:如:“一级护理”等;如病情较重,须下病危,在其下一行写“病危”。

护理级别不能重复下医嘱,如:特级护理、一级护理等。

3、有特殊要求时需注明体位:如“半卧位”等。

4、饮食:如“半流食”、“糖尿病饮食”等。

5、特殊护理:如血压监测、脉搏监测。

6、特殊治疗:如吸氧等。

7、治疗:药品名称一般用中文书写,如用拉丁文、英文应写全名,如:“10%葡萄糖”不能写成“10%GS”。

不能用化学分子式,如“10%的氯化钾”不能写
成“10%KCL”。

除个别复方药按“片”下达医嘱外,其他一律要注明剂量,如g(克)、mg(毫克)、ug(微克)、ml(毫升)、u(单位)等。

书写剂量要准确、清晰,不能引起歧义;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用法须详细具体,如“静脉输液日一次”不应写成“iv gtts,1/d ”。

治疗用药医嘱应按口服、皮下注射(皮下、皮内)、肌肉注射(肌注)、静脉注射(静注)、静脉输液等开具。

十二、医嘱中对静脉用药需注明滴速,开具格式为ml/min、mg/min、μ
g/min、ml/h、mg/h、μg/h、mg/kg/min、μg/kg/min等;开具需要随时调整输液滴速的医嘱,如依据血压调整静脉用药滴速等的医嘱,除注明滴速外尚需在医嘱中注明“维持血压120/80mmHg,授权护士上下调整滴速1μg/h”。

护士对未注明滴速的静脉用药医嘱有权拒绝执行;护士在为患者输液时应告知患者和家属不可擅自调整输液速度以避免出现不良反应。

十三、静脉联合用药需要分组滴注时,必须分组开具医嘱,应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十四、长期医嘱中同一时间所下各项医嘱,医师应在医嘱最后一行签名;在执行中如须停止其中一项内容,在该项内容后对应位置处签名,并注明停止日期和时间。

如停某一组液体或其中某种药物时,应在该组液体的最后一行写停止时间,并重新开具。

十五、临时医嘱中,医师应在同一时间开具医嘱的最后一行签名,而护士应在执行完每项内容后的对应位置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要求即刻的紧急医嘱应即刻执行。

十六、转科或手术后的医嘱,应分别在此前的最后一项下边用红铅笔划一红线,重新开具转科、手术后医嘱。

十七、长期医嘱超过三页,需要重新进行整理时,由护士在最后一项下边用红铅笔划一红线,将未停止的长期医嘱按原开始的日期顺序整理,整理后的医嘱应由主管医师和主管护士核对并签名。

十八、护士执行医嘱时应认真核对,防止差错;确保医嘱准确、及时地执行。

十九、医务处、护理部对常规医嘱下达时间与执行时间的一致性、方式、签字情况、病历记录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检查,药学部对医嘱药物合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保证医嘱质量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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